四个小时,捧着你答应签名但是还没签的书,看完了第一遍。
小说结构诡异,像是部电影的叙述方式。(类似《crash》)一下子灰过来,一下又灰过去,一开始有点茫然,以至于我总是想剪开了重新拼一下。但读到后面,我还是放弃了这种想法,就像你后记中续说的,每个人都是自己戏里面的主角,却也是别人戏中不起眼的配角(记不清具体是怎么写的了,反正大概是这个意思)。故事穿插在各个人身上,纠结,三千烦恼丝你永远无法理清。
给我带来的感受第一就是真实,现代的生活总让人感到太空虚,欲望太多,诱惑太多,机会太多,以至于人心永远无法安定,更看不清自己到底想要什么。有彷徨、有反复、有背叛、有机会主义的赌、有没有动机的追求刺激的玩玩,有脚踩两只船的感情.....
喜欢子若,一个让人怜惜的女孩,可以对着谎话说“怎么又喝这么多”,然后挂了电话留下眼泪。对于她和张彦刘洋故事的最终的结局,尤其是婚礼的情境很是唏嘘。但其实或许就像子若说的,这个故事一开始就注定了结果,本来不该开始,但却莫名的开始;本来早该结束,但却延长直到不能结束。
喜欢丁渐,因为他真正保留有一个“我”存在,虽然这个“我”都是为了别人而存在,但是可以清楚的感受一个如此强烈而独立的人格,张彦、刘洋都差的远了。虽然隐隐觉得这个人过于完美太不真实和其他人反差过大,但还是爱看。
很向往李楚、丁渐这种不留痕迹的精神层面的交流,演唱会的那段印象着实深刻,听到那首歌流泪的场景让人觉得太真实了,有很强的共鸣。不过非常可能是因为感情太完美了,所以当丁渐终于明白自己想要的是什么的时候,被作者故意写死,看得我郁闷之至,忍不住跳脚骂街,大骂作者用心何其歹毒啊!
看完后突然也想去西藏,关了手机,放下尘嚣,让身体和心灵一起流浪(当然不能带着结局里李楚那种心情)
接下来要做的:1、打算把小说中的歌曲重温一下;2、然后抽时间再看第二遍;3、厚着脸皮去索要签名;4、跟朋友们推荐这本书;5、找时间一起喝酒
(坚强的理由、纯真年代、旅行的意义、挪威的森林、鬼迷心窍、再见、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
笑而不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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