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十分庸俗的毛病:譬如刚看某一部连续剧或是刚读某一部小说,我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谁跟谁最后搞在一起了,谁跟谁定然有奸情了,谁谁跟谁谁交换配对了... ...如果此剧此小说是关于爱情的,那我这毛病就更是一发不可收拾,以至于有一次我妈鄙夷的说你怎么那么关心配对问题,让我登时意识到了自己简直俗不可耐,但是么有办法啊,配对问题不会因我之不想而不复存在,我不想自有人想,譬如保罗.奥斯特。
好吧,我承认《布鲁克林的荒唐事》是本引人入胜的小说。冒险是人的天性,即使蜷缩在城市一角的废柴如我,也不可自抑的在某个深夜拿起这本小说,随奥斯特在布鲁克林的街道游弋,看汤姆和内森如何在各自的茧中苦苦挣扎,看他们如何破茧而出重返这找寻回来的世界。没错,在我看来这本书的主旨不是冒险,而是救赎,至少一开始我真的这样以为。像汤姆和内森这样的人,是地地道道的城市人,他们心灵上的种种恶疾隐患都是因城市而起,而能医治他们救赎他们的,也只有城市。他们都是城市的子民,爱也好,恨也罢,无论如何也无法离开它。有桥段为证:汤姆、内森、哈里三个失败者在小饭馆里大谈各自心中的“生存饭店”,哈里的版本无疑是其中最为有趣的。他有两个生存饭店,第一个是他在10岁时创造出来的,当时正值二战,于是他的生存饭店就成了一个迷途儿童的庇护所,哈里作为救世主,每天跳伞去欧洲各国抢救在战火中幸存的儿童;而第二个生存饭店则位于城市中隐蔽破旧的一角,只有夜间开放,一楼钢琴酒吧,二楼赌场,地下舞厅,人人衣饰华美表情矜持。这一转变颇有意趣,容后再表,总之三个失败者当时聊的热火朝天,可是当汤姆和内森在送露西去佛蒙特途中真的发现了一间理想中的生存饭店“蛤蜊汤”时,两人假装感兴趣与老板讨论要买下这间店,可内心却都明白他们不可能离开布鲁克林,这一切不过是都市旅人排遣寂寞的谈资。
若是救赎,那么之前与之后究竟有何不同?之前的内森怀疑一切、漠视一切,之后的内森有选择的相信了一些东西,同时宽容一切。其实内森并没有改变,31年的保险业工作履历和大半辈子的城市生活赋予他敏锐的洞察力和冷漠的性格,这些都是他前半生必备的城市生存技能,保护他远离欺骗和伤害,即便是以人际关系的疏远作为代价的。若说之前内森对一切都不置可否乃是由于冷漠,那么之后他对同性恋的宽容就是发自肺腑源于真情了么?内森对自己的前半生并无批判和忏悔,他只不过是一个患了癌症的老人,想在临死前修复与女儿之间的关系。他不相信哈里,怀疑哈里谋杀岳父,他甚至对女儿能否原谅自己也不抱太大希望,还举出了维特根斯坦的例子来证明“憎恨超越了所有宽容慈悲的可能性”。
若是救赎,那么究竟是什么在救赎?究竟是什么让内森开始有了变化?露西的到来?哈里的死?奥斯特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内森作为本小说中最具智慧、勇气、责任感的角色,却一直以含混不清的面貌示人,他似乎没有缺点,似乎他所谓的缺点在某种情况下都可能成为优点。只有当小说结尾,内森因食道炎被送进医院濒临死亡之时,他的想法才有了那么一点不同:他不再以戏谑的口吻写所谓的《人类愚行大全》,他要出创立一种名曰“传记保险”的新险种,他要成立一间名曰“传记无限”的公司,专门为平头百姓树碑立传,让他们不至于生前籍籍无名死后还很快的被遗忘。——是对死亡的恐惧让内森有了转变?这恐怕不是什么人性光辉的例证,至少不是最有利的那种。
再说汤姆,对任何一个人生陷入低潮期的人来说,汤姆的心路历程都会引发于我心有戚戚焉的共鸣,包括我在内。可汤姆终究也不是凭借自己的力量站起来的,——依然不是人性光辉的有利例证。
最后来谈谈配对的问题。汤姆和他的一夜情对象哈尼喜结连理,其中最扯淡的是居然是哈尼自信满满的变卖家当千里迢迢跑来倒追汤姆,还一副顾盼自雄舍我其谁的姿态;内森与号称BPM(beautiful perfect mother)的布鲁克林皇后南希的老妈搞夕阳恋,荒唐之处在于这个老妈之前从来没有露过脸,只是为了和男主角内森配对才空降至此。
奥斯特写到这里估计自己也恶心坏了,太TM甜蜜好似蜂糖了,于是让南希的丈夫大搞外遇最终被逐出家门,这让我们这些善妒的女读者好不快意:这个南希简直太完美了,不让她倒点霉简直难平民愤啊!谁料,当内森把外甥女奥罗拉——本书中除南希外最美丽的女性角色——从她被邪教洗脑的丈夫手中救出来之后,(中间省略1000字)奥罗拉和南希,本书中最美丽的两位女性,饱受男性摧残与背叛的两位女性,最终竟双双变成女同志,从此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原来,无关冒险也无关救赎,配对才是本书的主旨。圆满了。
配对的学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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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布鲁克林的荒唐事
作者: [美] 保罗·奥斯特
出版社: 人民文学出版社
译者: 陈安
出版年: 2008-4
页数: 291
定价: 23.00元
装帧: 平装
丛书: 99·保罗·奥斯特系列
ISBN: 9787020066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