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丰贸易设立了一套供应商守则,其遍布全球的认可供应商均须遵守。该守则是根据相关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国际劳工组织的主要公约而制定的一套标准。这些标准包括以下14个方面: 1.童工 供应商不应使用童工。童工是指年纪小于当地应完成义务教育年龄,或小于15岁者。供应商必须核实工人的年龄,保留证明工人年龄的记录。供应商必须遵守所有适用于未成年人的有关工作时间和条件的法律法规。 2.强迫性劳工 供应商不应使用强迫性劳工。强迫性劳工是指任何在被威胁、不自愿或被惩罚的情况下工 作,以及所有受契约约束、被囚禁和被强制劳动的人。 3.纪律措施 供应商不应对工人使用体罚或任何形式的生理上的或心理上的威逼。 4.非歧视 供应商应根据工人的工作能力来做聘任的决定,不应将性别、种族特征、怀孕或婚姻状况、国籍或文化、宗教或个人信仰等因素与聘用、薪酬、福利、解雇或退休事宜相联系。 5.健康与安全 供应商应依从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保持一个干净、安全和健康的工作场所。供应商要保证工人有清洁的饮用水、卫生的洗涤设施、足够多的洗手间,并确保工作场照明充足、透气、有足够的灭火器和安全出口。供应商还要保证为工人提供的食堂和宿舍也符合上述标准。 6.环境保护 供应商须依从所有适用于保护环境的法律法规,如有因供应商引起的环境事故发生,必须依程序知会地方政府。 7.薪酬和福利 供应商应遵照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为工人提供合乎当地水平的薪金和福利。加班费要按法律规定来计算,不论工人的加班补偿是以每小时计算还是以每件工计算。 8.工作时间 供应商不应要求工人每星期工作超过60小时(包括加班时间)或法律规定的每周工时(以较少的为准)。供应商应保证工人七天至少有一个休息日。 9.工会自由 供应商应尊重工人享有以合法及和平的方式结社、组织及集体谈判的权利。 10.让工人认识供应商守则 供应商应让工人知悉供应商守则的内容并将守则内容翻译成本地语言,展示于每一处工人容易及经常接触的地方。 11.法律规定 供应商应遵守所有有关其企业品行的法律规则,包括上述提及的规定。 12.承包商和供应商 供应商要保证其承包商和供应商遵守此守则。 13.服从监视 利丰贸易及其委托人有权到供应商的生产设施进行定期和突击的检查,保证供应商遵照此守则规范。在检查期间,利丰贸易及其委托人有权查看供应商保存的雇员记录及采访工人。 14.惩治行为 当供应商被发现违反此守则,利丰贸易和有关的供应商会及时协商一个更正问题的方案。如果供应商是故意/或重复地违反此守则,利丰贸易及其委托人将采取适当的惩治行为,包括考虑取消订单及/或终止与供应商的生意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