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珍珠白披风短衫,内衬圆领黑恤,微微小喇叭的靛蓝牛仔,脸上一副O形墨镜,脑后挽了只小小的髻,简单到再不能简单,可是越发显出她的细腰丰臀长腿,还有雪白的脸上那两条优美的弧线,让人想起亦舒在《印度墨》里评价女主角的话:“人家的五官怎么那样好看,浓眉长睫高鼻子尖下巴,上唇形状像丘比特的弓。” 什么时候发现自己是美的? “我一直不认为自己漂亮,那时我觉得成绩好的女生最漂亮。小时候我近视眼,又高又瘦,吃什么东西都不胖。有一天我妈妈看不下去了,说我整天戴着厚厚的眼镜大眼无神,带我去配隐形眼镜,戴上后马上就不一样了!后来就经常听人告诉我某某男生想认识你……再后来走到街上,会有人找我拍广告,我就想为什么他们会找我,可能是我漂亮吧,直到那时我才知道自己是漂亮的。” 拍广告时认识了作家之子倪震,开展了一段puppy love,浪漫倪公子会写情书写情诗,后来她参选香港小姐拿不到“最上镜小姐”因而痛哭,也是多情公子载着她游车河,安慰她,开导她。不过随着她进入娱乐圈,两个人无疾而终。后来倪震的姑姑亦舒写过一部小说叫《印度墨》,故事描写纯真热情的大学生陈裕进爱上了家境贫寒家住天台的中葡混血儿刘印子,但随着印子名气增大而最终分手的凄婉爱情故事。我问:“你有没有看过《印度墨》,据说是根据你和倪震的故事写的?” “什么名字?”她问身后的经纪人,经纪人笑着重复道:“《印度墨》。” 她一面对镜描眉一面斩钉截铁地答:“我没有看过。” “那你有没有看过亦舒的书?” “看过……初中的时候看过。” 沉默了一阵,李嘉欣突然面色凝重:“我常常在报纸上看到一些莫名其妙的故事,说小时候我家里很穷很穷,住在天台上,讲我和某人分开是因为环境的原因。其实我家庭环境虽然不算什么大富大贵,但也是小康家庭,从来没有住过天台,我爸爸有工作,我妈妈也一直在上班,要不然我和我姐姐怎么可能在一家香港数一数二的好学校读书,我想可能是人们需要做梦,需要看到灰姑娘的故事,好像只有那样才能满足一般人的幻想。” 二 住天台或许是女作家的幻想,但家庭状况一般却是实情,因为那么小就要出来工作,十多岁时她的葡籍父亲抛妻弃女,李嘉欣与姐姐和母亲相依为命。据说父亲在女儿成名之后还问她要过钱,但被她断然拒绝,她并不介意公之于众,“这让我感觉很受伤,觉得为何会这样,他应该关心三个女人在外的生活,为何不关心?”直到1995年父亲去世,这个心结才算解开。其中当然受过许多苦,所以李嘉欣知道努力,她的会考成绩拿到四个A,这种成绩全香港也只有几百人,但最后毅然放弃学业,因为急着要养家。“我比较中意读书,我觉得自己有这方面的天分。但是那个时候想快一点support family(支撑家庭),所以进了娱乐圈。其实这些年,我一直有在进修,比如日文,就算是每天在和别人的交往中我都觉得每天可以学到很多东西。” 出道二十年,绯闻无数,有小她五岁的靓仔模特儿,也有天王黎明,更有形形色色的富商,其中与富商刘銮雄的传闻更是纠缠多年。三年前在坊间传得轰轰烈烈的一桩事是刘在报纸上署名“The ONE”的整版广告给她庆生,而此时的恋人许晋亨即以“M2”车牌还击,最后还是温柔细致的许生抱得美人归。在两人拍拖七个月之际,李嘉欣接受《志云饭局》时坦称做过第三者,也伤害过别人,爱上大刘是因为“他那种霸气吸引我,很疼我,属于很细心的那类人”,最后的分开只是因为她无法接受他有其他的女人。选择这个时候讲清一切,当真需要胆识,李嘉欣的潇洒之处就在这里“我觉得我无事不可对人言”。有人说李嘉欣高调,她并不是高调,她只是骄傲,骄傲到不屑撒谎,“缘分的事不由你主宰,爱情对我来说,确实是好伟大,但也不是非它不可。我有一个底线,那就是我不接受不忠,我希望有长久的关系,不用同人去比较。” 三 2006年,李嘉欣与许晋亨的恋爱消息曝光,引起了极大的轰动,原因是两人都是情场老将,许晋亨早年与刘嘉玲的恋爱轰动一时,与赌王之女何超琼的世纪婚礼常被人提起,并且也追求过不少女明星:黎姿、陈法蓉、徐绮雯。 嫁给一个情史甚多的男人担不担心? “我觉得他和我一样,是一个被媒体描述太多的人,外界的说法和真实的自己有好大的距离,他出身家庭是富有,他是谈过一些恋爱,然后他就被描述成为一个花花公子,我觉得都很不公平。” 我紧接着追问:“但众所周知,他喜欢追求女星?” 嘉欣面色如水,回答道:“那喜欢靓嘢也不是错的。” 许晋亨是香港老牌富商家庭后人,为人绅士,是众所周知的。“不只是对我,对所有人都是。”李嘉欣在接受采访时曾开心地说,“他很疼我,也肯接纳我的缺点,我不是一个太有耐性的人,他像是上帝派遣下来的,训练我,照顾我……有一次到东京旅行,我看中一件饰物,很漂亮,第二天起床,发现那样东西竟然放在桌上,但我们由头到尾都在一起,他没有离开我半步,我问他是怎么样买回来的,他说不告诉我,或许十年以后才揭盅。” 爱情如此甜蜜,更重要的是,居然认真到结婚这种地步,据说当一个男人真正爱你,就愿意用婚姻来证明。求婚是在罗马,房间里铺满粉红玫瑰,手拿一枝玫瑰跪地求婚的绅士,然后一队人马鱼贯而入,手上捧着不同款式的求婚戒指,让美人挑选心头好,“开心到好似放烟花”,紧接着婚礼亦是全城轰动,这场恋爱谈得轰轰烈烈。 但在很多人心目中又是一桩女明星嫁给有钱人的案例。李嘉欣笑了笑:“我嫁他只是因为这个人是一个好人,一个好男人,碰巧他家庭环境亦不错。我看到电视里报纸上很多为人父母的人都说将来希望女儿嫁个有钱人,因为嫁给有钱人就有比较舒服的环境,我觉得这是人之常情,而且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讲真话丑女是没有这么多机会。” 有人说你是拜金女的代表? 美女眉头微颦:“其实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在说我不需要婚姻,我觉得自己能给到自己所需要的环境,但是遇到了我先生以后,我又觉得可以去尝试。说真的,我的生活并没有因为嫁人而得到大大的提高,对我来说单身且又适婚的男性已经好少,首先你要明白香港的社会架构,第一好多男人是gay,第二这个年纪的男人要不然已经是别人的老公,要不然就是花花公子。而且并不是说你选择人家就行,还得人家喜欢你。我嫁他是因为他感动到我。人人都有过去,我也有过去,到我这个阶段,如果一个没有过去的人走过来和我拍拖,我想我也是不能接受的,因为人生阅历根本不同嘛。好多人会编许多的故事安在我身上,只有和我有相似经历的人才会理解我。” 四 的确,传言不代表真实,传闻中的李嘉欣要求完美,连新居电视摆位都要对正沙发,不能斜一点,因为侧头看电视,容易有颈纹。但真实的李嘉欣并不挑剔,照片拍得不好,那就重来,看到拍得漂亮的片子亦会欢喜雀跃:“这张要留给我,我要把它放大放在房间里面。”她不太愿意和生人说话,但是遇到熟人就像个小女孩,“啊,你知不知道上次我穿那对高跟鞋去逛街,打到脚上一个泡,害得我马上买了这对鞋即时穿上”——很得意地亮出她的脚,是一双可爱的粉红缀银边的芭蕾鞋。 她享受美食,会托相熟的化妆师从台北带一大袋她爱吃的黑椒猪肉干,还没拍完片,已经有人在呼唤她7点的饭局。“我是那种一说减肥马上就胖的人,比如上次出去旅游我一看自己胖了就说哎呀我要减肥,一回香港工作反而又胖了两公斤。我觉得喜欢的东西你就多吃,我不会去控制身材,但我喜欢做运动,有时上午有时下午,做两个小时,待在健身房出出汗,感觉很舒服,吃的方面反而不会太担心,有时别人看我吃得很多,问这么晚吃这么多会不会发胖,我就不会,美食是一定要的,我觉得每吃上一口都很开心,这个过程才会让你更开心,不要说你每吃上一口都觉得是罪恶,那么吃就变成一种痛苦了。” 老天真不公平,为了保持身材,有女影星数年没有吃过一口饭,但李嘉欣就可以一口气横扫十只生蚝,照样是骨感美人;有女明星辛辛苦苦拍了一辈子片,还是绿叶演员一个,但李嘉欣只拍过二十来部电影,产量不多,却仍然是人们心目中的一线女星,无论是《鹿鼎记》里的阿珂,还是《堕落天使》里的女杀手,甚至侯孝贤镜头下的黄翠凤,无一不是美得让人辗转难忘,她在所有的电影里都毫无意外作为美丽的标杆而存在着。当然作为混血儿,美是应该的,但美到这样毫无缺陷,震古烁今,却只有李嘉欣一人。 “美貌是老天送给我的礼物。”李嘉欣说。但娱乐圈美女甚多,和她同时代的美丽女星,现在不是籍籍无名,就是黯然归隐,没有谁能像她一样在历尽风风雨雨之后,还能嫁得如此风光过得如此体面,这么多年她一直是和最顶尖的男星合作,拍最名贵的广告,谈最轰动的恋爱——还要是上杆子追的那种,这就不光是美了,她还有另一样绝杀武器,她真的很强。 这么多年,李嘉欣倚仗的是她战无不胜的美貌与坚定决绝的性格,她从不患得患失,也不变动游移,她就是要过好日子,要有名有利,要一切尽在掌握中。所以她做任何事都理直气壮,被拍到和已婚富商逛街也气定神闲,就算恋爱失败也不见她出来开记者招待会哭诉。也许,从根本上,她就不是那种以感情为生的小女人,她从小就知道生活的苦,也明白这世上要有尊严地活着是多么难。“我的性格一直很强势,可能因为我一直要养家,我希望做我愿意做的事,当然我也可以做一些我不愿意做的事,但我会好辛苦。我不懂撒娇,一听到女人撒娇毛管都竖起来。强势可以说是我的缺点,我本来是很不适合娱乐圈,但性格影响命运,我觉得一直有人帮我,有些事我处理得不好,总是会有人提醒我。比如说我先生,他是一个好好先生,他会隔一段时间对我说你这样处理会不会更好一些呢,所以我一直没有受过太大的挫折,我觉得自己是比较幸运。” 那你还会拍戏么? “无所谓,要看机会,有些事情是很难去计划去安排的,我不会刻意为之,但是如果有这样的机缘,遇到就会拍。人生最重要的是日常的生命,我觉得对我来说拍什么戏都没有我学习怎么样去编写我的人生剧本重要。人生比拍戏复杂,不可以再来一次,而你的人生是你自己可以学着去控制的,拍戏的时候我会百分百投入,但是我对我的生活更投入。” 李嘉欣从根本上来说,不是个演员,她的职业是美女。 有人在机场碰到她,穿旧的牛仔裤,扎马尾,清丽得像个大学生,但身边却有四个保镖。“是有四个,但那是主办单位请的,为了安全需要。”哪怕穿的是最朴素的衣服,其实那也是出名的牌子,行家告诉我们她的眼镜是乔治阿曼尼的,圆领黑色T恤是Donna Daran,顺手摆在桌子上的包包是爱马仕紫色鳄鱼皮Birkin——这个包起码得一百万。 排了很久才买到吧? “我不知道,因为不是我买的,这只是情人节的礼物而已。” 超过一百万吧? “我买东西不是因为它贵,是因为它好,当然好的东西一般来说是贵的,价钱常常不在我的考虑范围之内,我喜欢一样东西不关钱的事,而且我也不会乱花,我只是觉得那东西适合我。”她对着镜子里的自己以及围在她周围的一众人等淡淡地说——一百多万的礼物,她想必收过很多。 她是这样美,美到像夜空里的一颗星星,散发着清冷又淡默的星光,兀自过着她自己想要的生活。慢慢地,她就已经成了一个传奇,一个没有人能真正了解她的传奇。 我突然想起小说《卡拉马佐夫兄弟》里的一句话,陀思妥耶夫斯基写的:“美,是一种可怕的东西!可怕是因为无从捉摸。而且也不可能捉摸,因为是上帝设下的,本来就是一些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