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跑选手像是冷静稳重的信差,奔跑在田间小径和山林道路上,忍受长达数小时的孤独,就为了执行自己的计划…… 杜比会馆的三楼曾经是小杜比儿时的卧房。如今,老旧的橡木房门上钉了两张卡片。 上方的卡片上有名牌打字机打出来的几行字: 假如你能把难忘的一分钟 用六十秒的长跑填满, 你的一分钟将拥有大地以及其中的一切, 而且,你将成为一个男子汉! 鲁德亚德·吉卜林①,一八九二年 另外一张卡片写的是: 鲁德亚德·吉卜林曾以四分三十秒跑完一千六百米。 昆顿·卡西迪,一九六九年 房里的那位正是如假包换的卡西迪。在黎明将近的时刻,他仍陷在时寐时醒的睡梦中。与他经历过的各种惊愕恐惧相比,噩梦不算什么。梦里出现的总是熟悉的情况:到了赛跑的最后阶段,他惊觉自己远远落后于其他选手。他觉得自己举步维艰,就像踩进深及腰部的花生奶油里,其他人却能轻易向前滑行。他伸出双手紧抓着旁边的东西,借此将自己的身体往前推送,却于事无补。到底是怎么了?难道是他的训练不当?他的爆发力到哪里去了? 还好,他总算醒过来了,在闹钟还没响之前,他苦恼得很,但也很快就把梦境忘得一干二净。他坐在床沿,不停地扭动着所有脚趾,同时,细微的焦虑也在一头乱发下的脑袋里逐渐隐没。在这已然清醒的世界里,他整个人的心思全都集中在跑步上。他没有什么对手,除了数十位分布在全世界各地,和他做着同样噩梦的人。卡西迪能够一一叫出这些人的大名。 他只穿了件睡觉时穿的轻薄尼龙短裤,踩着轻盈的步伐慢步到漾着晨光的窗前,驻足片刻,带着未尽的困意,悠然欣赏着窗外洒遍栎木枝叶的淡黄色晨曦。一阵带寒意的微风拂过,他刚苏醒的皮肤上起了鸡皮疙瘩。他不喜欢一大早起床,然而,脑海里却从未有过放弃早起的念头。 卡西迪身高一米八八,因为他的特殊任务,他必须维持七十五公斤的清瘦身材。紧实的皮肤下,柔和的肌肉组织如水流般轻易滑动,弹性十足、轻巧有力,就像一只无毛的年幼猎鹰。 他全身上下无一处松弛或赘肉。这副精雕细凿的身材,仿佛沾满白沙的浮木,线条清晰,有棱有角,加上又高又挺的鼻梁,这是他最满意的部位。即使现在,当他挺直了身子伫立在朝阳下,紧实的大腿以及隆起的小腿已经蠢蠢欲动:它们代表的是流畅轻巧的速度。 做了带疼痛感的伸展筋骨之后,他愉快地从窗前转身往回走,再度坐回凌乱的床上,然后穿上了那双老旧的阿迪达斯练跑鞋。即使在微弱的光线下,他的脸色仍显得红润,再加上北欧式的鼻子以及高耸的颧骨,这样的面容无疑非常有吸引力。弯腰绑鞋带时,蓬乱的棕发自然地垂着,头发被晒褪了色。他在水槽里洗了手(鞋带聚积了陈年汗水,闻起来就像冰箱里腐烂发臭的东西),随口发出咕噜一声之后,他跨出门外,离去。 卡西迪是一千六百米的赛跑选手。 清晨的街道上,有一小群跑者正沿着大学街往下跑。他们往北转进三十四街;接下来将横越一片广阔地区,也就是这群人口中的“清晨环道”“十九公里路线”或“培根坡道”(因有一连串起伏的丘壑而得名)。卡西迪跑在队伍的最后面,散漫的步伐已到了笨拙的地步。对一个一千六百米的赛跑选手来说,六分三十秒的速度简直就是步履蹒跚,但他身上累积了太多的疲惫,根本不想要任何挑战。他随口和杰里·米兹纳聊了几句,那是个比他更清瘦、黝黑的跑者,一副典型长跑选手的架势。他和卡西迪一起经历了所谓的“里程磨验”,就像船难幸存者、被绑架的人质,以及其他身处可怕环境下的人一样,困境反而激发了他们之间无形的亲密感。有时候,卡西迪和米兹纳似乎能读出对方的心思。 “不可能!”米兹纳如是说。 “真的没骗你,我起码可以边跑边睡个八百米没问题,真的。听说,当兵的行军时……” “胡扯……” “真的!那种感觉就像在睡觉!对我来说,这样就够了!” “感觉和行动是两回事。是柏拉图说的,还是赫夫纳①说的?反正就是某位哲学家。” 对卡西迪来说,晨跑这件例行公事毫无乐趣可言。他这个人睡得差、醒得慢。喜欢清晨活动的人宣称早起就像曙光中的突袭,这种说法着实让他一肚子气。不过,轻松的闲聊可以缓和情绪,这也是一种社交场合,就像各种阶级的人有不同特权,边跑边聊勉强可算是长跑选手的强项。他们两人就像麻雀似的胡扯瞎聊。 一般跑者吃不消的速度,这些选手却能轻松应付,而且还能一路嬉闹。偶尔,当他们从怒气冲冲的胖子或上了年纪的慢跑者身旁呼啸而过时,他们会自动放低音量,免得让人觉得难堪,也不希望让人以为他们在卖弄(他们真的绝无此意)。事实上,他们很尊敬这些怀着同样精神在跑步的人。毕竟,在茫茫人海中,只有这些人和他们有一点相似之处。然而,若拿长跑选手与一般慢跑者比较,那就像美洲狮和宠物猫的对照。在丛林里寻觅猎物和在地毯上伸懒腰是截然不同的两件事。 “我想,我们很快就会知道谁的状况很好,周末有没有好好休息……”卡西迪说道。他们已经跑了将近一半了。 “让你猜三次。”米兹纳回应。 即使规定不得在长跑阶段时脱队跑在前头,但毕竟只是练习,总是会有年轻跑者想要出风头。 “周一清晨的热水壶火力全开喔!”米兹纳快活地说道。他指的是杰克·努宾斯,此时已经超过队伍二十米,而且还在加速中。这名前途看好的大一新生,出身奥兰多北部山林,曾经是许多大学积极网罗的对象,只是,后来看了他的成绩单,这才发现他的学业一塌糊涂。当努宾斯以“观察身份”进入东南大学时,他这样告诉杜比会馆的其他新鲜人:“在下我,是努宾斯啦,跑一千六只要四分十二秒三,不过,我骑马的技术更好!秋天的时候,我都会跟我爷爷一起去猎野猪,有时候会用猎枪,有时候不用。很高兴认‘素’大家!” 尽管其他长跑选手已经见多了各种怪胎,但他们还是觉得他疯疯癫癫,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卡西迪对他并不反感,只觉得他笑声太吵,而且太喜欢自创新词。此外,他似乎不太懂得……尊重。 “我想他不懂什么叫自我约束。”卡西迪焦躁地咕哝着。有些跑者试图赶上努宾斯的速度,整个队伍变成了一排纵队。练跑有一个不成文的规矩:坚持出风头,赢过高年级的人,会死得很难看。 “你昨天跑了四十三公里,对吧?”卡西迪问道。 “是啊!” “你大概不会想跟上来对不对?就是玩玩而已……” “不了。” “我就知道。待会儿见了。” “待会儿见!” 努宾斯高中时代曾经是个很有天分的奇才。他以四分十二秒跑完了一千六百米,而且三千两百米的成绩差点儿破了九分钟。对一个高中选手来说,这样的成绩的确令人刮目相看,努宾斯在年轻同辈中的地位当然也是不容置疑。像他这样一个强悍的跑者,无视于团队精神的存在,不受任何约束,到头来只会毁了大部分队友。他很快就会到达队友望尘莫及的顶尖状态,成为终极竞争者。他会永远被大家捧得高高的。如果他还有点人性,他会以爱心和谦虚接受这样的责任。只要他确定处于被崇拜的地位,他会和队友哥儿们愉快说笑打闹,但在每天练跑的路上,他会不费吹灰之力让他们输得无地自容。米兹纳把这种现象称为“顶尖狗大头症”。 某种程度而言,每个人都是自己的竞争对象。在日常练跑的过程中输给队友,并不表示出去比赛也是这样的结果。不过,卡西迪尽量不让后生晚辈过于轻忽每天练跑成绩的比较。他比他们都强多了,他希望他们知道这个事实,但无需耿耿于怀。那需要时间的,他会这样告诉他们。时间,除了时间,还是时间。他很想分享丹顿教他的一些道理,例如,你不会因为赢得一次晨间练跑就变成冠军选手。唯一的真理是,在长达数天、数周、数月甚至数年的练习过程当中(如果你终于可以接受跑步这件事),你必须懂得驾驭自己那份凶猛的野心。路遥知马力。他要如何才能让他们了解这个道理? 努宾斯并不是个懒散笨拙的人。他速度够快,胆子够大,意志也够强悍,九次全州高中联赛冠军就是证明。就像所有的优秀跑者一样,他是绝不让步的。卡西迪知道,努宾斯长期以来一直视胜利为理所当然,向来不把对手看在眼里,总是毫不客气地往前猛冲。 此时此刻,努宾斯感受到越来越强烈的绝望感,对他来说,这是全新的挫败经验。他从来没跟这种狠角色一起跑过。他努力又加快了一点速度,但是卡西迪只是回头望了他一眼,并露出愉快的笑容。 “你还可以吧,努宾斯?”卡西迪边问边喘了口气。 “还不错啊!我觉得……”努宾斯努力挤出笑容。 “很好!”卡西迪作出响应的同时,稍微把速度减缓了一些。一分钟之后,当努宾斯几乎已经适应了新速度时,卡西迪突然加速。此时,他们正在清晨的人行道上加速冲刺。努宾斯神情紧张脸色苍白。他的表情在说,自己遇上麻烦了。 他们以每公里三分钟的速度前进,对于一般路人来说,已经是快得吓人了。他们正在跑最后一公里,一路惊吓了两旁满脸困倦、正赶着上第一堂课的学生:霎时,漫天飞舞着数不清的生物笔记。 米兹纳拖着脚步走上杜比会馆前廊的阶梯,筋疲力竭的卡西迪正坐在那儿休息。 “怎么……”米兹纳说道,“孺子可教也?” “我哪知道啊!呸!真是个顽强的小混蛋。下次换你去收拾他。看见他回来了吗?” “看到啦!好一会儿了。他说他要去健身室练举重。他说他跟你说过了。” “没有,他只跟我说了一句:‘哇靠’!” “哇靠?” “没错,哇靠!”说完之后,他弯下腰来,双手紧抓着膝盖,开始用力吸气。 跑者的世界一如海洋生态,强弱有等级之分。在海洋里,迅捷的蓝色鱼群惨遭巨大的梭鱼吞食,梭鱼又被可怕的马加鲨给吞进肚子。在跑道上,等级之分差不多也是如此,唯有付出极大代价才会有所改变。傲慢必然滋生,而且逐渐增强。那种傲慢,源于僵硬的肌肉,数月的苦练,最后将所有沉重的负担、积聚的力量以及对身体无用之物,像炮弹似的瞬间燃烧殆尽。跑者多半高傲自大。他们会带着敬意和畏惧看待比自己更优秀的强者,却以同情或容忍的态度对待比自己慢的人(因为这些人跑过的土地,他好久以前就踩踏过了)。这快了一秒钟的狂喜,就像家中添了新生命。 卡西迪以四分三秒跑完一千六百米,尽管运动界几乎漠然以对,但是四分钟跑完一千六百米几乎就像是……稀有的宇航员。“卡西迪”这个名字曾经八次出现在全校纪录上,而且还是不同的项目。虽然努宾斯很有天分,但卡西迪见过真正让人恐惧的对手。当他陷入熟悉的阴暗和疲劳时,他通常会兴起一股难以名状的夺奖欲望。努宾斯根本不在同一个等级上。 “早啊,卡西迪队长!”对他打招呼的是参加过全美比赛的铅球选手莫布利。他双手围住了餐桌,仿佛那只是个小玩具。 “早安,莫布利队长!”卡西迪回应他。“我马上就过来。”三位队长中,只有卡西迪要求一定要礼貌地打招呼,他对遵守传统总有一份无可救药的好感。 杜比会馆的餐厅让人联想到的画面是一架满载生牛肉的飞机坠毁在满是狮子的野生动物园。数十名运动员尖叫、大笑、嬉闹或是互相挥拳扭打,表现出来的是年轻运动员在团体生活中轻松且亲密的一面,也是他们终其一生怀念的时刻。 在这个气氛融洽、混乱嘈杂的时候,运动员消耗的卡路里相当于一个小镇的人口那么多。看起来特别清瘦的长跑选手食量远超过你的想象(卡西迪在餐盘里放了三盘炒蛋、两份煎饼、香肠、将近一公升的牛奶,加上餐后的两个甜甜圈)。而莫布利这种身材魁梧的巨人食量更惊人。他一脸慎重、坚定的神情,坐下来之后,立刻大口吃喝。 “我得保持体力呀!”他这样说道。“否则你就得去吃合成代谢的类固醇,但我可不希望自己的脑袋缩得跟花生米一样。你说是不是?”他像个低音鼓似的呵呵笑了起来。 投掷运动选手向来自信天成,看似阳刚,其实温和;他们无须刻意端出凶狠霸道的模样,光是那副大块头就已经够吓人了。这些家伙与众不同,因为他们就是有办法把七公斤的铁球丢掷到遥远的地方,或将圆盘抛掷到视线之外,或将铝制标枪丢向天边。他们是最接近远古时代的一群人,因为这样的技能最初是作为攻击和抵抗敌人之用,让他们在距离遥远的地方就能让对手头破血流。他们就像古老的重炮。能在这些运动项目中出类拔萃的人都是信心十足的,他们根本不需要靠虚张声势来助长自己的威信。他们怕的只有同行竞争的对手。 长跑选手倒像是冷静稳重的信差,奔跑在田间小径和山林道路上,忍受长达数小时的孤独,就为了执行自己的计划……身上背负着的使命,在他们浩瀚的思绪里不过九牛一毛罢了。他们是活在自己世界里的人。早在千百年前就是这样,直到今天依旧如此。 投掷运动选手和长跑选手之间的尊重不言而喻,但从未有人认真想过为什么会这样。基本上,他们都是设法挑战生理和心理极限的人,不过,长跑选手和投掷运动选手似乎有一种共同的体认,彼此之间也有深厚的交情。 跳高和跳远选手就另当别论了。他们的训练项目以极具爆发力的瞬间为主,成败就在须臾之间。就精神层面而言,他们就像是野战部队的后代,为了前进战区,不时跳跃壕沟或攀爬围栏。他们容易紧张、高度紧绷,要么因胜利而头昏眼花,要么因惊恐而深陷困境。他们是田径界的躁郁症病人。他们不断以自吹自擂的方式自我膨胀,或是借此支撑自己薄弱的意志,以此威吓对手。他们之间的竞争格外激烈,几乎到了残忍的地步。跳高选手在空中停留的时间不超过一秒半。跳远选手从起跑到纵身一跳只需要十秒钟。撑竿跳选手拿着竿子站在那儿,光是思考该如何冲破在半空中的停滞,花费的时间就远超过三秒钟。卡西迪同情他们必须承受强大的竞争压力,同时也心存妒忌。他们全力以赴,经年累月的重量训练和激烈运动练出一身极具弹性的肌肉,纵身腾空飞起,往上再往上,然后一个完美无缺的转身(假如你不知道观赏重点,那个动作会快到让你眼睁睁错失美妙的瞬间),接下来的可怕时刻,他们用充满恨意的目光盯着那条黑白相间的细棍棒——如此不起眼的障碍,一碰就让人心生嫌恶——紧接而来是轻松愉快的自由坠落,然后回到地面。卡西迪心想,没错,他妒忌的就是这种情况,尤其是在燠热的春季,他必须忍受闷热气候、踩着湿答答的路面连续跑上好几公里的时候。 不管怎么样,卡西迪只要碰到有人同桌用餐,吃饭就显得有趣多了。这天,他和米兹纳刚冲过澡,身上还湿漉漉的,两人拿了满满一餐盘的食物,在莫布利对面坐了下来,这个大块头吃饭的德行,恨不得两只手同时把食物塞进嘴巴里。 “听说你们今天早上收拾了那只小贱狗。”莫布利说道,进食的动作未曾稍歇。 “今天早上发生的那件事,为什么会让猩猩军团的成员这么感兴趣?我搞不懂!”米兹纳做了这样的响应,他非常清楚,莫布利对于这样的毒舌评论向来是无动于衷的。这个大块头身高一百九十八公分,体重一百二十公斤,很少见到他没在吃东西的时候。他抬头一望,脸上不见愠怒。 “千万要让那个小白痴安分一点,拜托你了,队长!”他对卡西迪说道,同时往嘴里塞进半个煎饼。他的嘴巴一刻不停。“我们今年有机会在大学运动会上赢一大笔奖金,你那群水鸟可要好好加油了。” “水鸟?是这样叫啊?”米兹纳咕哝着,一边像个焦躁的孩子拿着汤匙猛捣盘底。“水鸟?我真想好好大吃特吃几个月,吃出像你那样的大屁股。”话音刚落,餐厅里一群人笑闹成团,满室尽是欢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