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看多了言情小说,所以我曾对婚姻有着极浪漫的想法,我希望我跟我的女主角能经历一番惊心动魄的恋爱,然后披上婚装,戴上戒指,心里说:这是我这辈子的伴侣了。但真正结婚之后,才明白当初对婚姻的想法是不切实际的。不切实际的东西就是浪漫的。 去学女儿拳 ∷∷ 毕淑敏 家庭暴力的“暴”字,不知古文字学怎样讲,我从字形上,总是联想到男人对女人的凶恶。上书一个“日”字,为阳中至盛。下面一个“水”字,属阴中至柔。男人若凌驾于女人之上,没有平等,没有仁爱,暴力就随之滋长,疯狂蔓延。 我认识一位贤慧的女人,只因一点小事,被丈夫打得鼻青脸肿。那汉子1.80米的个头,会使漂亮的左勾拳,呼呼生风,蒜钵大的拳头打在女人侧腰部,伤了肾,血尿持续了很久。 她让我帮拿个主意,我说离婚离婚!她说,孩子呢?我说看着父亲施暴,母亲受欺侮,孩子的心灵就正常吗?关于孩子问题我们反复商量,总算达成共识:完整并不是在一切情况下永远最好,真理比父亲更重要。 艰难的问题是房子,远比孩子复杂得多。单位不会给女人栖身之所,只能从现有的单元中分割一屋。日子就这么一日日熬着,一月月拖着。我问,他还打你吗?女人长叹一口气说,打人也像杀人一样,有个戒。开了戒,就上了瘾?? 我看着她,说不出话。许久,我说,我能帮你的,就是家门永远向你敞开。无论半夜还是黎明,你随时都可以进来。 她说,我最怕的不是跑出家门之后,而是在家门里面。打的时候,我恐惧极了。蜷成一团挨打,除了刚开始并不感觉疼。只是想,我要被打死了,大脑很快就麻木了。单记得抱着头,我不能被打傻,那样谁给我的孩子做饭呢? 我说,你这时赶快说点顺从的话给他听,好汉不吃眼前亏。抓紧时间抽冷子往外跑,大声地喊“救命啊!”她说,你没有挨过打,你不知道,那种形势下,无论女人说什么,男人都会越打越起劲,打人打疯了,根本不把女人当人。 我以为家庭暴力最卑劣最残酷的特征是——在家庭内部,赤裸裸地完全凭借体力上的优势,人性泯灭,野性膨胀。肆意倚强欺弱,野蛮血腥践踏他人权利。由于妇女和儿童在体力上的弱势,他们常常是家庭暴力最广泛最惨重的受害者。 朋友还在度日如年地过着,我不知道怎样帮她。一天,突然在报上看到一条招生广告:新开武术班,教授自由散打、擒拿格斗,还有拳理拳经十八般武艺?? 我马上给她打电话,既然没有房子离婚,既然没有庇护所栖身,既然生命被人威胁,既然权利横遭践踏,女人应该学会自卫,让我们去学女儿拳!当暴力降临的时候,为我们赢得宝贵的时间,以求正义和法律的保护。 (1996.7.3) 内衣与婚姻 ∷∷ 聂昌硕 内衣的变化正悄悄地揭开婚姻变革的序幕。这种说法蓦地听去似乎不着边际,但细细品去内涵深刻得很。 旧式婚姻是契约婚姻,“低质量高稳定”,俩人相处极不和谐。甚至分居几十年的夫妻仍维持着婚约,这种婚姻在生活中并不鲜见。 婚约重于感情,在服饰上便漫不经心。如果注重打扮,尤其是三四十岁的女人便会遭到非议,妆扮“意味着什么?”“是否还想勾引其他男人?” 优着外,劣着内,只求“表面光”的穿着方式被一些人视为勤俭持家的优良传统。“内衣考究有什么用?夫妻之间没有这个必要。”破旧衣服只要质地柔软都可做“内衣”用。由此80年代中进军中国的内衣品牌门庭冷落,洋人不知道妨碍内衣市场繁荣的根源之一是“契约婚姻”从中作梗。 离婚率上升,协议离婚者不断增加,是妇女解放的一种质的飞跃。封建时代由于独身女子几乎无法在社会上生存,出于“同情”,以婚约来“保护”女子,哪怕娶妾养小,结发者总还有饭吃。经济发达了,妇女文化素质提高了,社会环境改善了,女子能够在社会上独立生存,离婚率就自然上升了。 离婚开始将成为一种正常的社会现象被世人所接受,情感婚姻开始取代契约婚姻,人们越来越重视婚姻的质量。夫妻(情人)双方都要不断地做出多方面的努力去吸引对方,使魅力永驻,任何一方的懈怠都可能导致婚姻的解体。 其实,服装原本是性吸引、性炫耀的工具,内衣尤甚。西方人封建意识的束缚少,早就强调服装的性感,认为性感是美感最深层的反映。人们刻意增进夫妻感情时,内衣的性魅力日益受到关注,清醒地或朦胧地意识到内衣在情感婚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婚姻的变革促使内衣市场日趋繁荣。 (1996.10.3) 亲爱的,晚安 ∷∷ 楚人 “亲爱的,晚安”。 朋友们知道,这是外国电影里的台词,夫妇俩聊着聊着,其中一个困了,欠起身来,向对方道声晚安,回屋睡觉。这情景在中国则是不必,因为中国夫妻睡觉,都上一张床,即使先走一步,待会儿也要再见,犯不着这么客气。 这个问题曾让我困惑:外国人夫妻俩为什么不每天睡在一起?因为在中国,睡在一起是件很重要行为,重要到成为一种标志。男女两人,结婚即同居,同居即同睡。结婚而不同睡,就像同睡而不结婚一样,简直是惊世骇俗,大逆不道的。外国人房子大,居住条件好谁都知道,可再大也不一定非在这一点上摆谱儿啊。当时正蠢蠢欲动,处于青春期的我,甚至也多事儿地直替外国人可惜,觉得他们太不珍惜机会。 后来自己长大了,大到结婚,也能与别人同居了,这个问题才渐渐想明白:即使是夫妻,平日里也还是分开睡觉好。 道理不复杂,只有四条。 第一条,也是大伙儿最容易想到的一条:平时分居,有利于保持偶尔同居的新鲜感。什么东西都不能太频繁,这道理简单,但不大好说,只有打个俗气的比喻,也许你胃口好,但如果每天山珍海味,即使是豪门盛宴,也会生厌的。只有平日省着点,偶尔一道松仁玉米,也会让你如品珍馐。 第二条,这是一位早婚的朋友告诉我的。他们俩新婚那阵子,还整日耳鬓厮磨,欲分不能。后来日子过旧了,也生出些磨擦,仄仄斗室,脸鼻相碰,简直到了看见对方就烦的地步。尤其有几次,大吵大闹,横眉冷对,可到了晚上,还得爬上同一张床,简直是“尊严扫地”。 第三条,夫妇俩走到一起,以前都各自过了二三十年,这么长的时间,每人都形成了一套自己的生活习惯,你要早睡,他却习惯看夜书;你要睡前一根烟,她却喜欢洒洒香水;甚至你睡时呼噜,她梦里磨牙,这些都是很难,甚至没法相互迁就的。现代社会尊重每个人的生活方式,讲求各自的生活和心理空间,从这点上讲,平时分分床,也很必须。 第四条是一个科学道理,卫生专家称,人在睡眠的时候,呼出的气体多不干净,混居容易交叉感染。另外,一个人睡眠时人体占有面积应不小于2平方米,这样才能保证肢体、关节自由舒展,消除疲劳。而两人同睡,床的面积再大,人均2平方米的指标恐怕也是万难实现的。 对中国夫妻来说,以前考虑分床,还比较奢侈,现在生活好了,有了这方面意识,剩下的就容易了。不过最后还得提醒大家分床不是分居,这个度要把握好,否则就复杂了。 (1996.11.3) 戴个眼镜 ∷∷ 林森 我的一个朋友静悄悄地结婚了,没有举行婚礼,所以得见新娘真面目的人并不多。这位朋友早年间是个追求完美的人,而今娶了亲,我就特想知道那该是个怎样的美人。 于是我便向另一个朋友打听,是否见过新娘。回答我的第一句话是:“见过,戴个眼镜,长得??” 听了别人的转述,新娘的样子反而更加模糊,我就再找个人去打听。这第二位又给我形容了一遍,开头是:“戴个眼镜,摘了眼镜还可以。” 听别人讲某人长得什么样,实在是件费劲的事。两位朋友所描述的实在像两个新娘,共同点是“戴个眼镜”。我决定不再乱打听,那太无聊。 没过两天,又有一位朋友来我家里做客,聊着聊着,说某某结婚了,新娘戴个眼镜??等等。 我一听,不禁笑了起来,这3个家伙说起那位新娘都以“戴个眼镜”开头,可见戴眼镜是个大特点。西方人有句话,叫不与戴眼镜的女人调情,想来,他们认为戴眼镜的女人是“另类”。 这让我想起自己的一桩旧事,想起了我的一个老情人。那姑娘的眼睛很漂亮,我不愿意和戴眼镜的女人谈恋爱,也不愿意和小眼睛的姑娘谈恋爱,所以,我以前的女朋友都一律有一对大眼珠子。不过,最最火眼金睛的那还得算我。 某日,我见到了那姑娘的一个老同学,他知道那姑娘是我女朋友,便打听近况,我就说了,也向他打听那姑娘的旧事,他也说了。说着说着,他透露了一个信息,即那姑娘曾是个大近视眼。 知道这消息,我并没有觉得怎么样,依旧很爱那姑娘。并觉得自己不找戴眼镜的姑娘实在是个错误的原则。 有一天,我与那姑娘在街上散步,过马路时,她表现得有点儿迟钝,那一刻,我忽然克制不住地说:“你今天没戴博士伦吗?” 她听了,呆立在马路中央,问我是怎么知道的,我让她留神汽车,她却只对我怎样发现了博士伦感兴趣,不顾车流不息,一再向我追问。 那以后,那姑娘对我渐渐疏远,大概认为我这样的人,到处搜罗姑娘的情报,有点低级趣味。而我当时坚定地认为,博士伦的秘密是个导火索。 现在,我还是那个臭毛病,老爱乱打听,而姑娘是否戴眼镜依旧是块病,藏在好多人心里。 (1997.1.3) 不负责任 ∷∷ 倪迅 有一个人,长得和我有点儿像。只这一点,就让我觉得亲切得了不得,于是成了朋友。可那些跟他有些来往的人们总爱悄悄地劝我两句:躲他远点儿,这人没一点儿责任感。 这点我多少也有些体会。有一次我懒得下楼,请他帮着把饭打回来,结果等到睡午觉也没见到饭的影儿。据见到的人说,他正和一女孩如火如荼地坐在食堂的大桌子前吃饭。当然,还有更耸人听闻的消息传来,他姐姐忙于加班加点地工作,托他去幼儿园接小孩,答应得好好的,可到了点却是阿姨把泣不成声的小囡囡送回家。 不过,我的朋友却不以为然。吃饭是个人问题,孩子也是自己养的,凭什么让别人跟着操心。这点我也同意,懒人总是让勤快人惯出来的。 三年前的一天,他兴冲冲地找到我,告诉我他有一个重大发现。他指的是卢梭的《忏悔录》,卢梭这厮生养了5个孩子,一个不剩地把他们丢给育婴堂,还信誓旦旦地说,这是他能想到的最好、最公正、最体面的解决之道。对熟识的人,卢梭从不忌讳谈起这件事,同时还深感遗憾,深悔他父亲未能如他一样有远见之明,使他的童年受到良好的抚育。 “多了不起。”朋友对卢梭顶礼膜拜,当然也免不了对现实社会深怀忧虑。卢梭的环境中为育婴堂添丁增口或许是件值得骄傲的事,可现在呢?我笑道:“结婚前,你不妨先跟未婚妻订个协议,当然,最好是找个志同道合的。” “用不着,用不着。”朋友很认真,“卢梭是什么时代?他想不生都不行;现在是什么技术?一切都在控制之中。” 朋友很自信,带着无所谓的态度和一个他也说不上是喜欢还是不喜欢的女孩恋爱了一段,又结了婚。结婚以后,他常给妻子读《霍乱时期的爱情》。对这本书,他的评价是:一部教男人如何生活得快乐的指南。小说里有这样一个情节,一个男人有3个情妇,每个都在外边干活,男人过得像皇帝一样,而3个女人则拼命挣钱,为的只是晚上能受到君主的临幸。 朋友最近总向我打听冷冻精子的技术,在做手术前,他想先做些储备,以备翻悔。他老婆处心积虑地想给他生个孩子,为保障不做父亲的权利,他只有先在自己身上动点儿手脚了。 (1997.4.3) 才女如云 ∷∷ 布丁 上大学前,我不知道什么叫才女,那时的女中学生都拼命念书准备考试,我知道她们功课好。但没听说谁用“才女”称呼她们。 大学里的风气很坏,其中一条就是比谁有才华而不是谁的成绩更好。因此,我得以见识几位才女。 才女甲,说话尖刻,比如“男人有两种,一种坏,一种要伺候,没有好男人这一说”。我听了就很是如雷贯耳。才女甲说话总这个套路,好用短句,像打嗝一样。又比如她引用法国人加缪的话:“爱有两种,一是燃烧,一是存在,但二者不能共存”,我听了又是如雷贯耳,回家就翻加缪的书,想查出确切的出处,结果没查到。便再去问人家才女,才女甲告诉我,这是她从亦舒小说中看到的,接着便向我推荐亦舒的小说。 我读了亦舒的小说后才明白才女甲的风格从何而来。此后,她再对我说“女人有两种”或别的什么有两种,我就不觉得如雷贯耳了。 套用一下这恶俗的套路,可以说“才女有两种,一种是亦舒型的,特冲,一种是张爱玲型的,特大家气派。” 才女乙就是后一种,懒洋洋的,对什么都提不起精神似的,她当然也给我引用过什么,比如红玫瑰和白玫瑰,娶了红玫瑰,那红就慢慢成为蚊子血,白的依然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那白就会成为饭粒儿,红的还是心口的朱砂。这段话凡是读张爱玲的人大都会背。 我这里追述才女甲和才女乙,是想说明我对女人的一大误解,那就是女人的才华不过如此,要么来自亦舒的点拨要么来自张爱玲的点拨,没有什么更高妙的。 显然,这是井底之蛙的看法。 工作之后,我接触到更多的女人。她们嘴里的话如羚羊挂角无迹可寻,但绝不肤浅,比如“后现代”,比如“工具理性”等等这些词。可惜,我从来没把她们当做“才女”,觉得她们有学问有才华很正常。我消除了我的“蛙见”。 最近,朋友们告诉我另一大说法,问我是否知道“中央台三大才女”,这儿的“中央台”当然是中央电视台,三大才女是说那儿的3个节目主持人,一个出国了,念了硕士,写了书,最近在全国签名售书呢;另一个曾参加过什么辩论会,不仅嘴厉害,小说也写得好;还有一个是主持新闻节目的,在刊物上写专栏,发表自己的日记等等。 我想,中央台有本事的女人绝不只这3位,但她们被放到一堆儿说。只因为她们除了电视之外还写作,好像干了什么分外的事似的。接着又想,才女这称呼是不是也有类似的起因:一个女的,非得显示出自己有才华来,结果才被人叫成“才女”。(1997.6.3) 独身者宣言 ∷∷ 韩冬梅 我和女友已一起生活、相爱、争吵了八年。我们挣的钱是我俩的钱。我们分享一切,并希望就这样一起度过一生。我们不想履行结婚手续,不想签订婚姻的契约,因为从我们被爱和信任连在一起的那一天起,就彼此订下了契约。我们不想参加那种我们常常嘲笑的仪式。 很多人不知道为什么结婚,只是因为人人都要结婚。有人结婚是因为不愿意被抛弃。一个女人结婚的大喜日子往往和离婚的那一天一样终身难忘。那怕她已身怀六甲,也要费力地穿上美丽的婚纱。 怀有真正宗教信仰的一对男女结婚是为了得到上帝的祝福,这是再明了不过的了。但如果上帝是圣明的,两个人真心相爱,就一定会得到上帝的祝福,为什么还非得穿上极不舒服的衣服整天在那儿站着,而那些你们一点都不喜欢的亲戚却在那儿用你们父母的钱肆意地又吃又喝?如果这就意味着上帝的祝福,那您还是自己留着吧。 人们喜欢婚宴的喧闹、美食、香槟酒、新婚之夜奢华的旅馆等,所有这一切都那么令人神往。可三个月过去之后呢?新婚夫妇们该干什么还得干什么,生活本来的样子并不是那么神奇。夫妇俩白天各干各的事,晚上回到家疲惫不堪,连做爱都兴味索然。即使这样,结婚对他们仍然是必要的,因为还有孩子的缘故。 然而,结婚是为了使孩子能有父姓,这种世俗习惯早已过时。新娘们现如今也不必在自己的名字前冠上夫姓了。婚姻并不能保证把双亲拴在一起。只有爱才能达到这一点。一个孩子在一个充满爱的环境中长大,心智的发展才能趋于正常,而没有爱的家庭是很难为孩子提供榜样和正常的精神营养的。 我觉得婚姻显示了人类脆弱的一面。人们不敢相信自己的感情,因而非得找一个专家证实才行。我家所在地的一个官方牧师是个满嘴谗言、极其虚伪,成天一本正经地穿着一件紧身法衣的家伙。他连撮合两个刺猬成亲的资格都没有,可人们还是跑到他那儿结婚。当他用那副破嗓子喊道:“我现在宣布:这个男人和这个女人——”时,那些男女对他一派虔诚。谁能解释这样的事情呢? 当我嘲笑一些结婚的朋友时,他们常自嘲说:是的,我知道那样做是有些蠢,可我想让我的父母高兴,想让他们记住这一天;有的说是为了减轻纳税的负担;还有的说是因为想要孩子。这些理由都无法让我相信。有一对夫妻说:“我们之所以结婚是因为我们对世俗的力量无能为力。”这才是实话。我对一个单身朋友提到这个话题,他对我的演说极为惊讶,他说:“你这个狗娘养的未免太妄自尊大了!为什么你就觉得你是对的,而成千上万的人都错了呢?如果人们想结婚,那都有他们的理由,关你屁事。”(1997.7.3) 邻居女孩 ∷∷ 许知远 小时候我读过李白的诗句:“郎骑竹马来,绕床弄梅青??”我总觉得该有那么一个清秀可爱的女孩从小伴在我身旁,一起游戏,做爸爸妈妈地过家家;一起长大,互相吵吵闹闹,然后就是两人都开始情窦初开,对对方有那么点儿意思,见面时该带着羞涩的笑了??什么都充满戏剧性和诱惑力。 可惜,这一切都是我的痴心妄想,我住在楼房里,四周即没有好看的花,也没有竹马,只是骑辆单三轮车,这些道具没有浪漫的意义,更糟糕的是我周围的邻居都是那些和我一样剃着光头的傻小子。 台湾歌星周治平把《青梅竹马》写得浪漫得不着边际,害得我一天到晚胡思乱想,总盼着楼下住着个高高挑挑、清清爽爽的女孩儿,我能跟她谈谈学校和功课,再说些不那么礼节性的话题,张楚的一首歌里这样唱:“想想邻居女孩儿,听听收音机。”我收音机是有得听,邻居女孩儿却没得想。 上了大学,我想自己该成熟些,我对自己说青梅竹马的故事是虚构的,现实中绝对少见,可是,我的同学们告诉我,他们大都有过要好的邻居姑娘,他们对我的惨境表现出异乎寻常的同情。 转眼间,我已老大不小了,猛然意识到青梅竹马肯定没戏了,我知道很多人的梦想是一辈子都无法实现的,有人说过:一个人20岁不美丽,30岁不健康,40岁不富有,50岁不聪明,那么他一辈子就不会再美丽、健康、富有、聪明了。这让人悲观,说这番话的先哲没有说多少岁时见不到邻居的女孩儿,就该打消青梅竹马的念头,但我知道我这个人这辈子没机会骑竹马,看小姑娘玩梅花了。 我的痴心一直没有实现,但我从中还是明白了一点儿道理。我在青春期时的梦想完全集中在邻居女孩的范畴之内,这真是要命,陌生的女孩并不都漂亮,但漂亮的女孩儿都那么陌生,我总幻想楼下或楼上或隔壁能有个漂亮姑娘,只不过是想让亲近异性的机会更顺理成章一些。 更要命的问题在于,我的青春期太漫长了一些,该成熟的年纪还容易表现出一股幼稚的毛病。我知道,老指望骑竹马的人肯定会错过一些虽然不喜欢梅花但却真正出色的好女孩。只是我以前不明白这个道理,我相信,正是因为我总在幻想中惦念那个邻居女孩,现实中缺乏真正的女孩,我的青春期才被延长,而这恰恰又是成人们所说的让孩子度过青春期最最安全的办法。 (1997.10.15) 与物共舞 ∷∷ 刘芳 人们每天都要铺床叠被,涮洗碗碟,打扫房间,常常是不假思索就把这些活儿做了。法国人让·克罗德·考夫曼却心系家务,对扫帚和抹布着了迷,烫件衬衫擦块玻璃都满怀激情。考夫曼是社会学家,他在今年新作《家务活儿的理论》中说:“在抹布和灰尘的王国里,一切都不是表面上那么简单,因为日常家务的细枝末节都蕴含着人之成为人的原动力。”按照他的观点,吃完饭要擦桌子,饭碗要放进洗碗池,人们正是在这些习惯的基础之上构成了一套极为复杂的行为和思维系统。家务活儿看起来微不足道,实际是文明的奠基石。 考夫曼援引历史学家和人类学家的观点来说服人:起初,穴居的原始人睡觉前只需把铺边碍事的骨头和果壳一脚踢开就行;直到有一天,他意识到吃剩的东西不应该留在“家”里。就弯腰捡起骨头果壳一一扔山洞外。这是举手之劳,却也是我们大脑组织的飞跃——“整理”的概念由此诞生,人类发明了垃圾箱,也发现了家务的必要性及其烦恼。 原始人把骨头扔出洞,铺张兽皮躺下,心里就踏实了。现代男女却有千百件物件等待安置,物理的物在屋子里,观念的物在脑子里。绝大多数时候人们如自动化机器一般无意识就完成了拿起放下的动作,比如早上叠床,我们顺手就在做,并不硬生生告诉自己这个动作是在叠床。妙就妙在无意识,它使做家务像是在与物共舞,随扫帚和抹布轻扬起落,人的意愿无声表达,万物去向它们的归属,快乐也油然而生。 当然这种舞蹈不可以速成。每天几摞脏碗碟真是令人烦恼,爱玩爱俏的年轻夫妇终归会发现自己不知从哪天起每顿饭后都在洗碗,而且觉得原本就该是这样——当干家务活儿变得不由自主,舞蹈也就进入了生活。 家庭就是一个物和人的世界。有的妻子做家务时,情愿让丈夫和孩子待到一边,自己来体会“与物共舞”,舞蹈中的每一个动作又都是爱的表达。还有一些家庭里,物有时会让人产生另外一种不由自主。考夫曼书中讲到一个女人连续八年使用抹布后要用熨斗烫过,知道这样做没道理,偏偏就是管不住自己。 按考夫曼的理论,对于不能再舞蹈的舞者,家务才真正成为烦恼。可惜,考夫曼不知道,有多少人不愿意当这种舞蹈家。 (1997.8.3) 容易受伤的男人 ∷∷ 何梅 我跟我先生谈恋爱时,着实被他的风采迷住了,连他的缺点都视而不见。有一次,我的写字台的抽屉底儿掉了,我让他给钉上,结果他老实不客气地在自己的手指上砸了一锤子,手指立刻紫了。我当时好心疼好心疼,觉得这个男人好敏感好脆弱好细致,需要我好好呵护。 我当时没有责怪他,这么大的男人连钉个钉子都会失误,我不能像泼妇那样骂他笨。 但结婚之后,我越来越无法忍受我的丈夫总那么笨。前些日子,我看了一部法国电影,剧中的女主人公让她的丈夫拆洗衣机,结果很不幸,她的丈夫的手指受伤了,女主人公说:“为什么你每次打开工具箱的时候,我都要打开药箱呢?” 可怜的是,我的丈夫连个工具箱都没有,当然,我也不会平白无故地要求他拆洗衣机。我只想让他对各种机器有一个大概的了解,敢于动手,而不要对着那些出了点儿小毛病的东西充满敬畏之情。 比如说我们家里的热水器坏了,他就从街上找来个农民工来修,要价60元,我一听这价钱就请那位民工走了。我丈夫怪我太抠门,但我胡乱鼓捣一番就把热水器修好了,实际上可能只是一个弹簧出了毛病。可我丈夫不敢修。 当然,现在的机器越来越复杂,需要一些专业知识。但这并不意味着男人都该因此而变得笨手笨脚,我最看不惯我丈夫有了一点儿钱后就念叨服务不完善等等。 今年年初,他买了辆汽车,然后就变得神经兮兮的,他怕汽车出毛病,车出了毛病他就要送修理厂,而关于汽车修理厂太宰人的传闻他又知道好多,因此他就不停地打听哪里有服务好的修理厂。我相信他为这汽车得了病。 汽车至今还没有什么毛病,但我决定要治好我丈夫的病。我给他买了一堆关于汽车维护和修理的书,还给他准备了各式工具,我告诉他,会使用工具的男人是性感的,可他反问我:那么街上修自行车的男人最性感了? 不管怎么说,我逼着他读了那些书,现在我好像就等着汽车坏了(这恐怕也算有点儿毛病)。 在我的调教之下,我丈夫现在已经能熟练使用改锥、钳子、锤子、电笔了,而我则为他准备了正红花油、碘酒、红药水、紫药水、邦迪创可贴等等。 我希望男人能心灵手巧,有一些男人该有的基本技能。他们总批评如今的女人不会做饭不会织毛衣,可他们很少能看得清自己是多么的笨。 (1997.7.3) 世界杯与结婚 ∷∷ 张查理 周末小聚,朋友小伊说他正面临选择:要么’98世界杯一结束就和女友结婚,要么考研,自己喜欢的专业,如果这样的活,和女友的关系要断。 我不多的几个朋友,几乎都是这种喜欢并擅长在结婚问题上拿姿作态的人。这与这座城市的务实格调并不相符。 小伊有他的想法,炒股三四年赚了十几万,是考研之后的生活费用。做自己喜欢的事情,而又不愁生活,这是写意的人生,应该没有遗憾。 但十几万算个鸟,小伊自己还是清楚的。 所以说,小伊同时也是摇摆和模糊的,这使整个事情变得糟糕起来。就如同他事实上对足球本身仅仅只有那么一点点兴趣,之所以让’98世界杯与他的婚期发生关系,是因为他觉得世界杯充满了俗世狂欢的忘形与悲壮。这种情绪,小伊认为他在婚前时期一直拥有,也能够拥有,而一旦进入婚后时期,则情势就大不相同了。 1994年世界杯期间的事给小伊留下很深印象。那时候,小伊和我们聚在一个叫“排尾”的地方昼伏夜出。当时我们给一家饭馆命名为“民主酒楼”,因为那里的食客个个奋力说话,气氛真是有点儿民主过头了;还有一个通宵营业卖小点心的小摊,我们给命名为“古龙食摊”,因为凌晨三四点在那儿吃点心的都是附近一个屠宰场杀猪的,他们个个带刀,脸色阴沉,在清冷黑暗的街头,他们的背影活像古龙小说里的人侠。我们就是在傍晚和凌晨分别光顾这两个食点,一行人莫名其妙地兴奋异常。 这是小伊最觉饶有意趣的事。民主与侠客,这本身就暗示着什么呢? 当然,虚幻的仪式感唯一真实的地方就是要求你放弃现有以及真正的独行。所以,美国世界杯之后,小伊和我们又开始分头去找工作,那年夏天的阳光火热而又让人疲惫不堪。 今年夏天,又将有无数靓女出没在这个城市的各个角落。小伊和我的所有朋友又将淹没在那一片火热的阳光中不分彼此。生活和四年前没有多大不同。 最近获悉,小伊在经过无数舍弃之后,终于按照自己的择偶标准——身体健壮(生孩强健)、单位好(奖金多,无下岗之忧)、有房子、容貌平平——与某女订下婚约,年底办事。并且他说,今年的世界杯是他最后的节日,他都等不及了。 有时想想,还真替小伊脸红,替我们的生活脸红。 (1998.2.28) 男人分两截 ∷∷ 洪晃 男人分两戴,上半截和下半截。上半截是修养,下半截是本质。 女人嫁给一个男人大部分是因为他的上半截,喜欢那种修养好的当丈夫。了解一个男人的上半截很容易,有时候一张名片就能把故事讲得清清楚楚的。或者一个存折。细心的女人还会注意一些细节,比如西装什么牌子的,文凭是哪个学校的,房子有多少平方米等等。 男人的下半截是本质。所谓本质是指一个人的本色和他的素质。本色就是他内在的东西,藏在里面不容易看见,男人一般也不愿意暴露他的本色,特别是在女人面前,总是先要把体面的上半截摆出来,把他的本色藏起来。而本色却是决定一个男人是善良、平和、公道、浪漫、温柔,还是凶恶、扭曲、自私、吝啬、暴力的。这跟植物一样,柴木和黄花梨就是没法比,但是“文革”的时候,不知道烧了多少黄花梨的老家具,而柴木的现在也能当古董卖。能辨别出黄花梨和柴木的人不多,能看出男人本色的女人也不是天天可以碰到的。 如果本色是内在的,那素质是通过一个人对其他人的行为所决定的。他的言谈举止、处事为人都被一个人的素质所确定,包括做爱。社会教育女人不结婚就不要和男人做爱真是害了女人。做爱是“性本初”的那种东西,最能表明一个男人的素质。我有一个朋友,我们都叫他“徐大哥”,他谈恋爱的时候经常要求女友跟他上床,他对她们说:“怎么能等到结婚呢,你不跟我做爱,你怎么能了解我呢?你不了解我就跟我结婚不是也太草率了吗!”结果是他经常挨人家一嘴巴子。而我觉得徐大哥是男人中少有的比较真诚的男人。 女人真的爱上一个男人是被他的下半截打动了,不是上半截。但是大部分女人对男人的下半截有一种恐惧感,她们对男人下半截的暴露不感兴趣,而只是求上半截体面就可以了。 男人的上半截和下半截往往不是一回事,也就是说上半截体面,并不能说明他的本质是好的。一根柴木也能精雕细刻,但还是柴木做的。我的一个朋友,男的,80年代初去美国留学,到了那儿的头一年过分曝光,凡是国内没干过的,他都要尝试一下。他跟我讲,有一次他和一帮美国同学一起吃了“药蘑菇”,这是一种美国印第安人在作仪式时吃的幻觉药,他吃了以后就开始幻想他的上半截和下半截分开了,上半截跟着红军上了井冈山,下半截跟着一个美国大美妞跑了。这就是说明他的外表是革命的,而他的本质还是小资情调的东西多一点。 让我说,我们女人还是应该多多注意一下男人的下半截,这是最根本的东西。如果下半截没戏,上半截也肯定好不到哪儿去。(1998.4.15) 陈娘子 ∷∷ 洪晃 陈娘子是我原来用过的一个秘书小姐,长得秀丽,长长的黑发直垂柳腰,一说外语就细声细气。 两年前,我一个外国朋友的丈夫在47岁时弃商从艺,来北京体验生活,借住我家。由于公事繁忙,我只得每天付250元人民币的导游费给陈娘子,求她牺牲自己的周末,伴同画家游览。 头一个周末他们上了长城。画家兴致勃勃,说长城不错,陈娘子更是太友善了,随他爬上爬下,累得小脸通红,一句怨言没有。为了减轻小娘子的疲劳,画家拉着她的手,娘子还表示有些不好意思。第二天在办公室,我立刻把陈娘子的导游费增加50元,并婉转地暗示,如果画家有任何出轨行为,她可以随时停止导游,并严词拒绝。娘子笑了笑,说了一声“没事儿”。 第二个周末他们去了北京郊区的十渡,回来得很晚。显然在这天当中,画家的诗意、画意都受到了最大的刺激,回到家来立即匆匆把自己关在房里,疯狂地写啊、画啊??第二天在办公室,陈娘子问我,如果她一周有3个小时在白天给画家当模特儿,我会不会介意,据说因为画家对娘子的头发情有独钟。我一点没多心,很轻率地同意了——我没有意识到我要好的女友会为此半年不理睬我。 到了第五个周末,画家要求和我单独谈谈。他已大功告成,完成了他计划在中国要做的事,并首次提出请我看他在中国期间所创作的几幅精品。酒足饭饱之后,画家推出了两张用红丝绸蒙盖的油画,他大臂一挥,用了一个很夸张的动作将两块红绸拉下,显示出两张人体画:一张是陈娘子的乳房,另一张是陈娘子的屁股。我没有看见预料中的很多毛发,就是有,大概也不是长在脑袋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