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各方反响:你为谁说话? 是茅于轼被歪曲,还是我被歪曲? --兼论自由与平等 我和茅于轼的辩论,虽然在纸媒上基本不容讨论,但是,无论是在网络上,还是在人们的私下议论中,都是个重要的主题。这一题目的重要性是不容否认的。最近在“天涯”上读到邝海炎先生的文章《自由主义者的“政治成熟”》,提及徐友渔先生对我和茅于轼辩论的看法:“他认为,这次的争论起因是茅于轼的文章标题和内容出现了矛盾,从内容上看,他的观点与薛涌应该是一致的,只是标题确实有问题,‘既要为富人说话,也要为穷人说话’,而薛涌呢,他只是把茅老的文章标题做了无限的夸张,有炒作之嫌,其实媒体也不应该重视这场争论。”邝文另外还提到“杨奎松却撰文详细考察了‘1949年前后党政官员收入分配制度从比较平均的供给制,转向差距较大的职务等级工资制’的历史经过。然后概述徐的观点:“事实上,杨奎松的研究也可以用来回答薛涌,目前的收入分配差距已经扩大到惊人的程度,但造成这种分配不公的深层原因恰恰是延续至今的特权制度。官员和垄断部门利用手中的特权,谋取了无数社会财富;凡有权力者家人亲友都大捞好处,贪腐也愈演愈烈。” 读到这些,我感到应该对徐友渔做出回应。因为他的话不仅是代表他个人的看法,而且反映着中国左右两派知识分子共同的思想预设。这种思想预设是:自由和平等有着本质的冲突。自由必然带来和加剧贫富分化。茅于轼要保护富人,实际上是想保护自由,即市场经济的根本原则;在新左派中,甘阳也提出改革前三十年的传统是平等,改革的传统则是自由,两者应该结合。 这其实是我要批判的一个深层原则。我批评茅于轼,也绝不是立足于一个标题。茅文的标题,根本不可能像徐先生想当然的那样改成“既要为富人说话,也要为穷人说话”,因为那样只能是说废话。茅老至少比徐先生老实,承认自己有侧重。比如,他在另外一篇题为《只有富人得到保护,穷人才可能变富》的文章中,曾经讲过下面一段话,同样被我拿出来批判,却一直被人们所忽视: “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不同,前者是人权的平等,它必然造成收入的不平等,因为人与人不同,能力有大小,运气有好坏。后者是经济的平等,它必然有人权的不平等做后盾,只有强制性地压制优秀分子才能做到经济上的平等。” 这段话不仅把政治平等和经济平等对立起来,把两者说成是反比的“必然”关系。我希望自由派都来面对这段话,看看你们怎样为之辩护。我先后写过两篇文章,都是以具体的数据为基础对之进行驳斥。一篇引用了联合国的基尼系数,指出世界所有民主的、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即西方国家,贫富分化度都低于中国。中国是世界上贫富分化最严重的30几个国家之一。而这30几个国家,基本都是非洲那些战乱不止、腐败不堪的穷国,以及墨西哥、智利、阿根廷等拉美国家,还有就是尼泊尔这样贫困和动乱的角落。如果你拿世界各国基尼系数的排行表对一下,大体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人权平等的国家、政治自由的国家、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大体上经济比较平等。而那些人权不平等的国家、政治不自由的国家、市场经济不发达的国家,大体上经济都比较不平等。当然,这里面不乏特例。比如美国,政治上平等,经济上则十分不平等(虽然经济不平等的程度还赶不上中国,但大体相当)。当然这里面有许多基尼系数无法说明的问题。比如,美国富人的巨额捐款是基尼系数无法计算的。中国官僚阶层所享受的一些无法货币化的政治特权,以及各种腐败收入,基尼系数也很难算。这也是美国社会比中国社会在事实上平等得多的原因。我在另一篇文章中,拿美国这个经济最不平等市场经济的数据计算,美国工人创造的价值,大部分(大致60%左右)变成了自己的薪金和福利。如果按这个比例根据中国的数据计算,中国工人目前的月薪,至少在3000块以上,外加家庭医疗保险等各种福利。但如今中国工人的收入远在这个水平之下。可见,自由会带来一些不平等。但是,不自由带来的是更大的不平等。以茅于轼为代表的自由派或者市场派,对前者强调,对后者回避。在我看来,这就是粉饰太平。他们现在似乎已经变成了八十年代的“歌德派”,谁一批判现实,就成了对市场经济的恶意攻击。 杨奎松的研究我没有读过。但是,从邝文的描述看,他的研究并不是回答我的问题,而是证明了我始终如一的观点:改革以前的中国,政治上不平等,经济上也不平等。我用这一点批评了茅于轼,也批评了甘阳。我始终不明白,这两位都在计划经济时代生活得比我长得多,怎么觉得那个部长楼、特供店、司机班、文工团女孩子陪舞的时代比现在更平等?家父在北京是个司局级干部。记得八十年代初他出差回来,我到北京站接他。在软卧车厢门口,他的几个同事在那里议论纷纷,仿佛出了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仔细一听才明白,原来农民进了软卧车厢!这是市场改革的结果;但也反映出在计划经济时代,什么人可以坐软卧,什么人可以乘飞机,都是有严格规定的,买票要单位开证明才行。这叫平等吗?如今美国的CEO,年收入是一般职工的364倍,引起舆论大哗,克林顿时代的劳工部长最近还在《华尔街日报》发表文章,引用一系列民调,证明美国各阶层都对这一现实不满。他因此要求给富人加税。看看计划经济饿死3000万人的年月,那时饿死的人和住在部长楼里的人的贫富差距,岂止是364倍?这个账应该是怎么个算法? 托克维尔在《美国的民主》的开篇就说,美国比起欧洲来,不仅有着惊人的自由,还有着更惊人的平等。这种平等,既是政治平等,又是经济平等。他进一步指出,美国的这种平等,是人类的方向。换句话说,他讲的实际上不是美国,而是一种现代性。 中国缺乏自由的传统,对自由所带来的责任和后果缺乏理解,所以才有了“越自由就越不平等,越平等就越不自由”这类的奇怪概念。我那篇批评茅于轼的文章,谈的就是这种误解的来源:中国的穷并不是仇富所致,而是贫富分化太严重、穷人缺乏保护的结果。这也是亚当·斯密的观点。主流经济学家和自由派至今对此也无法面对。《南方都市报》的编辑枪毙我的稿件,一个潜在的原因就是他们认为中国仇富情绪太危险。其实,这不过是一种本末倒置的看法。我从来不认为中国传统有严重的仇富倾向。相反,中国自明清以来经济非常市场化,社会对贫富分化的容忍力比其他社会恐怕更大。如今世界的发达地区,香港、新加坡等地贫富分化就属于最大的,社会也很稳定。这说明中国文化中并没有特别的仇富传统。同时,我们再看看世界上贫富分化最严重的30几个国家,哪个国家的仇富情绪不威胁社会稳定?人都是人。中国人未必是更好的人,但也不一定是比人家更坏的人。一个社会贫富分化到了这个地步,换谁当穷人都会仇富。中国的穷人相对还算厚道的。 徐友渔觉得我对茅于轼的批评属于炒作,媒体不值得重视。大概我被封杀也属于正当的了。这未免太士大夫气了(士大夫跳不出自己的生活圈子,对超出自己生存环境的问题往往丧失了思维能力。比如,如果你说终身教授制度保证言论自由,徐先生一定拥护;但如果我说专栏制度保证专栏作家的言论自由,他就可以说我是炒作)。媒体要报道社会关心的问题,而不是根据几个精英的意志,今天说老百姓应该听这些,明天又说老百姓应该听那些。在民主社会,老百姓的一票和你的一票一样重要;在市场经济中,老百姓兜里的一块钱和你兜里的一块钱也一样值钱。至于所谓“中国没有西方法治的经验,唯一的经验就是‘文革’大民主的经验,民间对于‘公正’的要求很容易跌入这种深谷,这很危险”这样的话,我在1979年刚上大学的时候就听过上面不停地这样讲。类似的话从徐先生嘴中说出来,我除了震惊外,几乎无语。试问:如果“民间对于‘公正’的要求”也“很危险”的话,是不是民间就不该要求公正?是不是民间只能请求政府、茅于轼,或者徐友渔这样的青天大老爷来替自己主持公正(套用茅老的话说,那就是“你不要说话,我会在替别人说话的同时,为你办事”)?难道我们还生活在“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的时代?大家凭什么信你们?在我看来,一个自由民主的社会,谁能炒作谁炒作,谁能“煽动”谁“煽动”,最后要看老百姓听谁的。像徐友渔这样的自由派,如果遇到这个弯子也转不过来的话,最好找个更不自由的社会去生活。我看中国要真实现了民主,许多精英都应该去看心理医生。 徐友渔不喜欢我批判茅于轼,一个理由是茅于轼是为穷人办事,是个好人,我不该拿他开刀。我愿意相信他是好人。但是好人可以说错话,为穷人办事的人可以用自己说错的话危害穷人的利益。所谓“越自由就越不平等,越平等就越不自由”这样的观念,每时每刻都在危害着我们的社会。坐在书斋里的徐友渔可以认为这是个不值得讨论的事情,但是,对讨薪的、上访的人来说,这恐怕就不是那么一件小事了。我希望自由派们想清楚一些:自己所要的自由究竟是什么东西?你是真想要还是假想要? “说话”就是“做事” --答邝海炎先生 薛涌按: 我的《是茅于轼被歪曲,还是我被歪曲?》一文发表后,收到邝海炎先生贴在留言中的来信。特将其信贴出,并回复如下。 薛涌先生: 小文被你读到,不胜惶恐!需要解释的有如下几点: 1、我对薛先生的文章向来相当佩服,有人把你划为“向中国人介绍美国”的第三代代表人物。我认为,你与前两代最本质的差别就是积极介入中国的“问题与主义”之争,所以,对于你为中国公共领域建设所做的贡献我表示我个人的感谢。 2、由于你的“异域之眼”,你常常能看到一些国内时评人士看不到的东西,这是你的长处。尤其值得我佩服的是,你对言论自由的执着。你与《南都》的事情,我也认为他们应该刊登你的文章,但前提是你的文章应该修改涉嫌茅老的过激语言,并且与反驳你的文章一起登出。很遗憾,《南都》没有这样做,这在中国其实也没什么,可你很认真,我相信你的认真一是想扩大此问题的讨论;二是,想引进美国的专栏作家制度。所以,在你跟笑蜀的争论帖中,我是回帖支持你的。 3、在听完徐先生演讲后,我也曾经纳闷:“贫富差距问题明明是大家关心的,为什么徐先生说不应该重视这场争论?”后来想来想去,最好的解释就是,中国的贫富差距的罪魁是“权力寻租”,所以首先解决“权利平等”才是最重要的。其实国内政治自由主义一直是这样想的,这应该与你的观点也差不多。而茅老则是这方面行动的楷模,只是他这次出于保护“那些完全靠自己劳动富裕起来的人”,用了个暧昧的标题,你不了解茅老,所以,直言而来,据理批评;但徐先生这些与茅老很熟的人,对茅老比较了解,所以觉得茅老只是说错话而已,你对他穷追猛打,似乎是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选择了一个错误的敌人。 4、其实贫富差距拉大,国内谁都知道,茅老也不是要粉饰太平,关键是说多了也没用,要有具体的解决办法才是。你执着于西方的言论自由精神,有一说一,确实认真的很,但在国内的自由主义者来看,却有唱道德高调的嫌疑,这也是笑蜀先生激烈批评你的原因。其实言语之争能争出个什么结果?它唯一的一点意义就是指导人们往正确的方向走,如果争论反而变成对正确做事的人的伤害,那这种争论不要也罢!这就是我的理解,对不对,还请薛先生指教。 5,还要申明一点的是,徐先生这次讲座虽然我去现场听了,但难免有误记的地方,而且我发现速记员也漏了很多。如果徐先生认为他的演讲与我的记忆有出入,那就以徐先生自己的解释为准。 最后,祝您早日学成归国! 后学邝海炎敬上 邝海炎先生: 谢谢来信。你那篇文章写得很好。至少帮助我这个长年不在国内的人,了解了不少国内思想界的动向。我也非常感谢你在来信中的诚恳意见。我相信,国内许多自由派人士,对我批判茅于轼的做法有所保留。所以我也有必要对你信中提出的诸问题做一个答复。 最重要的一个问题是,自由主义必须有草根性才会有生命力。自由主义不是几个精英的游戏。我们应该走出士大夫那种圈子文化。二十多年前,自由主义是个时尚;如今,有些自由主义者(特别是“主流经济学家”)已经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这样自由主义还有前途吗?我想这里一个根本原因,就是这些自由主义者对公众的蔑视。他们把熟人之间的关系、把对一个熟人的个人道德评判,看得比这个人公共言论中的错误还重要。我希望破的,就是八十年代北京文化人圈子中的这个规矩。 我认为国内政治权利不平等是造成经济不平等的最根本原因。你说“其实国内政治自由主义一直是这样想的,这应该与你的观点也差不多。而茅老则是这方面行动的楷模,只是他这次出于保护那些完全靠自己劳动富裕起来的人,用了个暧昧的标题,你不了解茅老,所以,直言而来,据理批评;但徐先生这些与茅老很熟的人,对茅老比较了解,所以觉得茅老只是说错话而已,你对他穷追猛打,似乎是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选择了一个错误的敌人。” 你这段话里有几点我不同意。第一,公共辩论必须有公共性,不能因为熟人就采用双重标准。茅老说错了话,如果他自己出来承认,还可以另当别论。怎么能因为是熟人就为他辩护,说他“只是说错话而已”呢?这岂不是“化公为私”了吗?他说错了话,而且这种话影响非常大。在我看来,知名人士这样的话说得太多,就降低了我们社会的道德标准。怎么能因为是熟人就不管呢?话语权力是社会重要的权力资源,对人们日常生活有真实的影响。说话就是做事。为富人说话也就是为富人做事。传统士大夫有这样的观念,仿佛天下就是他们几个人的,别人没有说话的份。这个规矩,非破不可。我博客上有一篇《中国媒体的潜规则》,讲的就是这个问题。如果你有兴趣,可以找来看看。 第二,茅老真是仅仅说错话了吗?我引用了他的文字,指出他把政治平等和经济平等描述成“必然的”反比的关系。这是他的理论基础。可惜这一理论却缺乏事实的基础。所以我才说所谓中国因为仇富穷了几千年是编造的谎言。许多“主流”至今还认为,中国当今的贫富分化,是市场自由的结果,很正常。我的看法是,这种贫富分化,不过是容许把过去的政治不平等“自由兑换”成货币形式的结果,和市场的关系并不大。举个例子,我有一篇发不出去的文章,引用了《纽约时报》的报道,称中国近几年建造的房子在隔热技术上有95%居然达不到中国自己的标准,结果是造成巨大的能源浪费和空气污染。中国是世界最大的建筑工地,95%的房子偷工减料。这大概至少有几百亿上千亿的价值吧?房地产商赚这么多,也就不足为奇了。而我即使生活在美国,也碰到过在国内上访过的人。她称上访者远不像我想象的那样简单。所以全家一天到晚担惊受怕。面对这样的现实,茅老竟然觉得最紧迫的是为任志强说话!这是不是因为他们彼此是“很熟的人”呢?最近他在博客贴出了2002年的一篇旧文,大概是要给自己辩护吧。文章大致是讲“要让穷人成为中产阶级”,应该说是保护穷人的文章。其实,我同年还写了一篇“富人论”,讲的是“保护富人”的理由:在全球化时代,中国需要一些国际人才把西方后工业社会和中国的工业社会乃至前工业社会衔接起来。这些人在中国工作,但必须挣在全球有竞争力的工资,中国社会要学会对他们高收入的容忍。可惜问题是,几年下来一看就明白,在中国发达的,主要不是这些人,而是把市场和权力衔接的人。这还能怪老百姓“仇富”吗?你有权利利用你有的一切资源保护你的朋友,但不能发明“仇富”这样的罪名通过给老百姓栽赃来达到自己的目的。茅老的理论,潜台词是穷人威胁着富人的利益。我当然要穷追猛打了。 第三,我不认为“言语之争”不会有什么结果。尽管我被封杀,但是这场争论正在产生结果。茅老如果改口说“保护那些完全靠自己劳动富裕起来的人”,不再提“保护富人”,这至少就是一个进步。当然我还希望他能认识清楚:保护这些勤劳致富的人的利益,是保护他们不受政治权力的侵犯。老百姓并没有侵犯他们,也没有能力侵犯他们。老百姓当然也不仇恨“那些完全靠自己劳动富裕起来的人”。说老百姓仇恨“那些完全靠自己劳动富裕起来的人”,等于侮辱几亿老百姓。徐友渔的问题我看就在这里。他和许多人,对于我批判他们“很熟的”人无法接受,觉得那是不厚道。但是,当他们这位“很熟的人”侮辱几亿老百姓时,他们就觉得无关紧要。这些现代士大夫,知道自己是老几吗? 以上是我几点粗浅看法。再次感谢你的文章和你的来信。我觉得你的文章和信都涉及了许多实质性问题,对我很有价值。我也希望日后有更多的机会探讨问题。不过,你来信自称“后辈”,我不知道你“后”我多少。如果年轻,我劝你少去听精英们的讲演,少看八十年代遗老遗少们的东西(我自己也算个“遗少”了,同样不值得你多看)。这些人大多是属于知识和创造力破产的一代,再加上秉承士大夫自以为是的习性,实在不值得后辈浪费精力。还是好好学英文。人类文明如此丰富,在现今的中文中实在剩不下什么了。在我看来,当今的中国从食品、玩具、空气,一直到思想和语言文字,都是个严重污染的地方,能摆脱就摆脱。至于我个人,天资凡庸,是棵没有生长力的弱苗。在肥沃的土地上尚有生存的机会,到了贫瘠的土地上,则非枯萎不可。如今学而无成,更不适合回国了。哈哈,最后多啰唆了这几句,无非是想说:至少我们这代人,没有创造出什么值得后辈阅读的中文。你要是听茅于轼、吴敬琏们用“只有富人得到保护,穷人才能变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类话谈市场经济,你就永远不可能懂市场经济,而且真到了市场经济的国家也会被人家笑话。我给你出个题目,把茅、吴这两句话翻译成英文,看看能否放在任何美国的媒体上。真翻译成英文,肯定是野蛮语言。在文明社会,这样的句子谁能找到呢?那些为这两位辩护的人,许多是出过国的。让他们举个例子吧。总而言之,我们的语言本身已经变得野蛮了。以至这种话中文里可以有,还有许多人拥护,但英文里不能有。这简直就是处于两种进化阶段的语言。 我辈没有出息,“后辈”却还有希望。我的文章被你这位“后辈”认真读,很受宠若惊。不过,感激之余,又觉得我实在不值得你们的关注,劝你闭门读“圣贤书”,不读中国书,干些正事。一百年后再看今天,我辈在知识上抛下的不过是一块休耕地。还是希望后辈利用休耕后地力的自然恢复,能真有所收获。 薛涌敬上 说话的人要把话说好 --再答邝海炎先生 邝海炎先生: 谢谢你的回信!很遗憾,开学教书比较忙,不能细致回复,只能简单交代几句了。你信中词句很客气。我想我们是公开的信件往来,要节省读者时间,没有必要客套。我这个“没有希望”的“前辈”给你这个“有希望”的“后辈”写信,也就直来直去了,望见谅。 首先讲讲中文是否有价值的问题。我前信表达有笼统的地方。你提到许多国内学者,称他们做了许多有价值的工作,我当然承认。我并不是说国内没有好人,十三亿人口中没有一个像样的学者。在我个人的领域,国内就有许多好学者。我仅是从操作的层面讨论问题。这么跟你说吧。如果我真如你希望的那样“学成归国”,在大学里带研究生,我对学生的要求就是能不读中国书就不读。个别的中国研究可以参考中国书,比如沈志华、高华等等的书,当然还有原始材料。但是,这些学者很个别。中国的整体学术实力根本不入档次,即使研究中国史还比不过日本人。研究西方的就更不用说了。你如果拿出五年,只看英文的书籍,长进肯定比现在这样大。我并不想一句话把你列出的那些学者都否定了。我没有看他们的书,凭什么否定?但是,优秀的学术着作多得是。你得选择从哪里看起。比如,你开课讲法国大革命或者基督教,列出的参考书是中文的,我作为学生心里就打鼓。这不是贬低中国学者。他们中有很突出的个人。但学术不能拿一两个人说事。比如,刘小枫对基督教神学的研究也许非常不得了。但请问:国内有谁能有实力挑战他吗?这么大一个传统,就这么一家,不受挑战,这样的学术当然就有疑问了。不像西方,有多少家出来,全是重量级的,你犯一点错误就被抓住,不犯错误也频受挑战,各派都说得头头是道。这样出来的学术,自然就高一筹了。我有位朋友,在美国当教授,评终身教授没有评上。那个学校的学生对我说,当时他头发都白了,压力太大。后来回国,在名校当了教授,哈哈,满面春风,仿佛年轻十年。吃学术饭,国内的横杆太低了。哪怕有能破世界纪录的人,你把横杆摆到一米五,他怎么跳也达不到两米三以上的高度。至于你说国内某些人的工作“绝不是海外学者能替代的”,我看有点不靠谱。这心态本身就不对。我倒不是替海外学者辩护,只是讲一般学术的常识。也许你可以说柏拉图不可替代。这样的人也要经过长期的历史考验才能确定其位置。但是,常规的学术研究,都在凡人力所能及的范围。学术更没有边界。除非你垄断学术资源,怎么能说某某的学术不可替代?一个供着几尊“不可替代”的学术权威的学术界,是没有希望的。 算来你比我小二十多岁。我是1989年28岁开始学英文的,程度是《新概念》第二册第一课。五六年后,算是能看英文了。读到现在,中间又有了孩子和各种生活压力,并且进行大量中文写作,实际安心看有价值的书,就那么几年。所以我说我没有希望,你有希望。但问题是你得这么要求自己,也这么要求学生。不然,日后学生抱着英文书啃,回来说老师扯淡,你应付得了吗?那时除了靠权力维持一点自尊外,也没有别的招数了。人都是人,我若走到那地步,表现不会更好。去年有个北大的孩子来找我,说从高中就读我的书,到美国读暑期班,顺便要到波士顿见我。我就请他吃了顿饭。吃完饭,他突然从包里掏出一本我的书,让我题词。这阵式我可从来没有见过,当然是受宠若惊。不过,凭良心我还是说他:“你这么年轻,懂两门外语,怎么会在我的书上浪费时间?好不容易来美国,就这么一个暑假,有多少东西好学,怎么可以包里夹一本中文书呢?难道你不懂取法乎上得乎其中的道理?”后来盛情难却,给他随便写了几个字。事后才想起来最恰当的“题词”是什么,只有写信告诉他:“很荣幸你还看得起我。不过,虽然我要努力争取你在十年二十年后还能看得起我,但我还是希望你到那时候不再看得起我了。”我的意思是,这样优秀的青年如果十年二十年后还看得起我,只有两个可能:一是我真成了大师了,这种可能比较小;二是中国实在太没有文化了,连我这么个人还挺有市场,这种可能似乎更大。这就是我说那些不读中文的话的意思。我自己的孩子如果想做学问、贡献于人类文化,我会教导她这样做。这话政治不正确,但是实实在在。我觉得当老师的,也应该这样告诉学生,否则会误人子弟。中文不是没有营养,而是营养严重不全。长时间读中文会营养不良。当然,我这么说,前提是大家都是“中人”,不是天才。用基督教的话来说,上帝真赋予你才能,你想拒绝也不可能。有些人,不用出国,不用学外语,照样有先知般的智慧。不过,我不是这种人,也希望大家不要把赌注下在这里,宁愿以自己是“中人”为前提来规划人生。八十年代知识分子的精神中有一种舍我其谁的劲头,很是可笑。我想这些人年纪日长,聪明的应该知道自己是老几了。我们这代人,面临的不仅是历史是否会嘲笑我们,而是历史是否有功夫嘲笑我们。我猜想,你崇拜的那几位,大概自己也不会觉得自己“不可替代”吧。 下面谈更实质的问题。你信中这一段对我的批评很有意思: 你认为“国内政治权利不平等是造成经济不平等的最根本原因”,这点我同意,而且我也跟你解释了,国内的政治自由主义者在这点上跟你都差不多,要不我前文里转述杨奎松先生的研究干吗?可你呢,老抓着这个问题不放,认为“他把政治平等和经济平等描述成必然的反比的关系”,我认为你是有点误会茅老,茅老的意思就是要保护那些通过合法劳动致富的人。你自己以前不是也写过“富人论”,讲要保护那些“把西方后工业社会和中国的工业社会乃至前工业社会衔接起来”的富人吗?为什么你能说保护某种富人,茅老就不可以?当然,你的改变是因为几年下来你很遗憾地看到:“在中国发达的,主要不是这些人,而是把市场和权力衔接的人”。我请问你,你凭什么说中国现在的富人都是“把市场和权力衔接的人”,你有数据吗?当然,你也可以反驳我,“那你也没有数据证明不是吗”,我承认我也拿不出数据,但以我们生活在国内的人的感觉来看,目前中国的富人肯定不完全是“把市场和权力衔接的人”,而且一定有茅老所说的“通过合法劳动致富的人”。所以,还是那句老话,茅老有错,错在用词,错在为了保护这些“通过合法劳动致富的人”,居然说出了“中国穷了几千年,其中原因之一就是仇富”这样违背历史事实的话,但其意思还是好的,他的实际行动就是一种最有力的证明。 你这么想,在我看来就很有问题。首先是我说东你偏说西。我讨论的是人的言论,你偏说那人言论也许不妥,但他做过好事,不能抓住不放。这一点我已经反复讲过,不多说了。下面是实质问题:什么叫“国内的政治自由主义者在这点上跟你都差不多”呢?“差不多”难道是取消辩论的理由吗?我和“主流们”的立场其实针锋相对。我认为未来中国要建立一个“权利优先”的社会;他们是要“效率优先”,“公平”是摆在“兼顾”那一档次的。当然,你可以像为茅老辩护那样为吴敬琏辩护:人家没有说只要效率不要公平呀,人家明明说了兼顾公平呀。这就好比茅老说既保护富人又保护穷人一样,你不能歪曲人家!可是,当效率和公平冲突的时候怎么办?你难道没有听说“吴市场”说对拆迁户不应该按市场价格补偿吗?如果工人和老板为了工资问题争执不下、要闹罢工时,主流们是会支持工人罢工、组织工会的权利呢,还是说“只有富人的权利得到保护,穷人才能变富”呢?这种问题,怎么能不辩论清楚? 如果茅老真如你说的那样“说错了话”,他出来承认一下就行了。他不承认,而且他影响又那么大,有那么多人忙着为他辩护,帮助封杀批评他的声音,我找他说理难道不对吗?茅老把政治平等和经济平等描绘成反比的关系,白纸黑字写在那里。这是现代社会最根本的问题之一,托克维尔一上来就讲这个,怎么能不“抓住不放”?如果对这样的问题都要放掉,你们在大学还教什么书呢?我说中国学术不行,不值得认真对待,原因之一就是这种马马虎虎的态度。你一认真,特别是对大家公认的“好人”认真,就成了不厚道。对熟人就更不用说了。关于政治平等和经济平等的关系问题,我未必正确。不过,我毕竟还去找了数据证明。可是,你要知道,我现在有关的文字,不管有多少数据,报刊都开始不登了。即使那些一直邀请我写专栏的地方,也把这样的文字毙掉。你说这是谁的本事?我以后会把这些文字拿出来展览,看看究竟是我的水平低,还是媒体开始遵从“主流”路线了? 另外,我也没有说富人都是坏人。但是,我问你一句话:中国的富人中是否坏人的比例比较多呢?不错,你我都没有数据,还是根据生活经验判断吧。更好的办法,是大家把自己的观点讲出来,让老百姓来判断。你相信老百姓根据自己的经验做出的判断,还是觉得他们很容易受蒙蔽?我觉得老百姓很有智慧。如果许多老百姓出来说我的理论纯属害他们,我会反省。其实,判断中国的富人中坏人的比例,有数据也没有用。谁贪污行贿后会告诉你、让你统计成数据?老百姓的直觉是最准的。再给你举个例子吧。来美国前,人们说美国黑人犯罪率高、文化程度低。有人见了黑人就躲。但是,有很多了不起的黑人存在。怎么能一棍子把黑人全打倒?道理是这么说。但我做了家长,面临真实的选择,我就把孩子送到白人多的学校。到动真格的时候,人就相信自己的常识。凭你的常识判断,中国各阶层中贪污腐败的比例,是否在富人中比较高呢?其实我数据也不是完全没有。我在文章中写了,房地产商这几年盖的房子,95%在隔热方面达不到中国自己的标准。那肯定是偷工减料了。省下的钱到了哪里?这不是显而易见吗?我一天到晚说姚明好,怎么能说我把“富人”一棍子打死? 再说,“富人”这个词,是茅老先用,我不过是跟着用而已。比如比尔·盖茨,我先看到他是一个企业家;姚明,一个有品德的好运动员。中国人媚富,全叫人家“富人”,还要特别地提醒社会要“保护富人”,把钱看成衡量一切的尺度。这反映了我们社会的价值失落。听这话,我确实有点恶心,没法沉默。 我注意到你对另一位网友讲的话: 1,为什么我对徐先生这次演讲很失望,但还要维护他?一个原因是还“感情债”,另外一个原因是,我觉得他对“茅薛之争”的回答是一种“政治成熟”的表现。贫富差距是大家有目共睹的事实,最近底层确实有股“仇富”的暗流,茅老在这种情况下为那些“合法劳动致富”人说句公道话,何错之有?我说了,他即使有错,也就标题错了而已,就算老糊涂可以了吧!可薛先生来揪着别人不放,一点也不顾及茅老实际所做的,甚至也不顾及……中国的言论环境,这种做法你就怪不得笑蜀说你是“道德高调”了,而我呢,已经很客气,很含蓄了,我只是说他“政治不成熟”,也就是“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选择了一个错误的敌人”,可惜他未能领会我的意思。 2、我认为茅老说的“中国穷了几千年,其中原因之一就是仇富”是“违背历史事实”,你纠正了我的看法,仇富是有的,但仇富的不是草根,而是专制独裁者。这点把我朦朦胧胧的意识点醒了,其实葛剑雄先生当年的《货殖何罪?》就谈到了这点--在秦朝和西汉前期,商人的社会地位是很低的。秦始皇时,商人必须编入市籍,而当时的法律规定,有市籍的商人及其子孙,与犯罪的官吏和赘婿一样,都在谪戍之列,即随时都可以被押往边疆服役或定居。秦朝被推翻后,秦始皇的苛政大多被废除了,但汉朝对商人的迫害非但一如既往,还有过之而无不及。汉高祖规定商人不得穿丝绸衣服,不得乘车,不得购买土地,还必须与奴婢一样,加倍交算赋钱(主要是人头税)。到汉武帝时,还恢复了秦朝的谪戍制度,将有市籍的商人及其子孙都列入征发对象。商人不但自己被入了另册,颇似文革中的“黑五类”,连子孙都因出身不好而不得翻身。对这样不公正的政策,当时很少有人提出批评,至少我们在《史记》、《汉书》等史书中尚未见到。相反,从皇帝至大臣,从政治家到学者,无一不是以农业为“本业”,商业是“末业”、“贱业”,从事商业的人自然就是贱民了,所以对他们怎么做也不过分。对商人的限制和迫害,都可以看成为“崇本抑末”的措施之一,因而推行之惟恐不及。 我不妨简略参与一下你们的讨论。 中国社会底层的“仇富”情绪,基本合理。开发商想拆你的房子就拆你的房子,还不许人仇恨吗?换你你也仇。只不过你是大学教授,不在那个地位上,但你不应指责底下的老百姓仇恨让他们倾家荡产的人。如果算一下基本权利被侵害的中国人的人数,究竟穷人多还是富人多?如果穷人被侵害的数量远远比富人多,为什么不重点保护穷人?主流们心里的观念是:穷人的权利和富人的权利不是等价的。穷人手里有多少GDP?被侵害就被侵害了。这是“效率优先”的必然结论。所谓“吴市场”一想到拆迁中的效率问题,就连市场价格也不要了。市场经济的原则放弃得如此之快!我已经提供了联合国的数据:世界贫富分化像中国这么严重的国家,就三十几个。看看这些国家,哪一个不充满了不正义?哪一个不酝酿着仇富情绪?人要到这份上还不仇富,还叫人吗?我说过(以后会详细论述),人类文明的两大遗产,民主和基督教,都和仇富有关。当你读到“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诗句时,你想到的是“仇富”、是“朱门”中的酒肉是否是正当致富所得、冻死的人是否是市场上的输家,还是社会的不正义?你大讲所谓“政治成熟”。可是,自由派从八十年代的社会良心,混到现在这种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既得利益集团的代言人(至少许多老百姓这么看),这叫什么“政治成熟”?知识分子在公众中的信誉,是自己最大的政治本钱。舍此不顾,自以为能和权力“机智地”周旋,这不叫“政治成熟”,而是政治堕落。 你第二点中讲了许多历史,我就不多说了。只是提醒你,至少在唐宋以后,商人和官场关系很近,会获得许多特权,实际社会地位并不低,否则宋到明清的商业繁荣就无法解释。另外,在西方中世纪,商人也被视为末流。在江户时代的日本,商人也排在农、工之后。人家的商人最后能崛起,是因为有一个权利优先的社会环境。我正准备写一本《市场的起源》,对此做一些澄清。仇富有时对经济很有好处。比如中世纪的欧洲,仇富情绪受到教会支持,打击放贷的商人,结果是压低了利率,低到了7%。这就给许多小买卖提供了必要的资金。而亚当·斯密后来则说,中国的利率太高,到了20%,资本费用太高,小企业无法成长。这里的道理,不是几句口号就可以说清楚的。不要听人家说几句,自己就突然像明白了什么。这是不成熟的表现。这些历史问题,论述起来复杂得多,取证要有一定之规,当然还得有世界史的视野。中文里大概信息也有限。这也是我劝你不要读中文的原因。 至于你说我“语言暴力”等等,我觉得不值得作答了。你看半年《纽约时报》和《华尔街日报》,看看人家的公共辩论,自己自然会明白。茅老不答复我的批评,就像张维迎、吴敬琏、江平都不答复我的批评一样。如果你欣赏这样的态度,我劝你还是去搞政治或者做生意。当然,我收到的答复也并非没有,那就是文章不断被报刊拒绝。这其中原因如何,你我大概都属于“不明真相的群众”了吧。 倚老卖老地说吧。我在中国社会生活的时间,比你的年龄还长一点。你觉得我真不懂中国国情吗?恐怕还是大家对国情的态度有所不同吧。中国如今高楼大厦到处都是,我回去恐怕找不到家门了。但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许多东西是变不了的。当读书人觉得自己“政治成熟”时,往往说明他们政治不成熟。你知道,我读书的时候,有些事情不让做,有些话不让说,老师的解释是:阶级斗争很复杂,你们还不懂,不成熟。如今年纪小的也这样教训我:阶级斗争很复杂,你要成熟些。哈哈,我宁愿做个不成熟的人。清理完此事,我将退出时评写作,因为我难以找到言论空间。不过,退出之前,我可以做个和主流相反的、不成熟的预言:中国现在其实还处于最好的日子之中,但二十年后可能会衰落,原因绝对不是没有保护富人。 谢谢! 保护茅于轼的社会病理分析 --答笑蜀 最近,笑蜀先生在网上发表一篇文章,《“炮打茅于轼”之社会病理分析》,对包括我在内的批评茅于轼的人士进行了批判。我因为批评茅于轼的稿件被《南方都市报》封杀,宣布与该报断绝合作关系。我为此还给该报编辑写信,希望他们用“拿得到桌面上的理由”来反驳我。可惜,至今未见有关文字。据我所知,笑蜀是《南方周末》主管言论的编辑。我推想,他的文章多少代表了南方报业集团“启蒙”编辑层的若干理念。因此,就他的文章之谬误进行讨论,对言论自由、媒体的公信度、公共辩论的游戏规则等等问题,都甚有意义。 首先需要指出,笑蜀的文章几次批评我,却不点我的名字。这是公共辩论的一个非常坏的习惯。每个人必须对自己的言论负责,并承担自己的言论所引起的批评。茅于轼不能例外,我也不能例外。批评别人应该指名道姓。这并不是人身攻击,而是给读者提供精确的信息。承受不了别人指名道姓的批评的人,最好退出公共讨论。我批评茅于轼的文章经常被退稿,勉强刊登出来也常被删掉名字。甚至一位朋友告诉我,一些“主流”精英们开会,经常引用我的话作为批判的对象,但也不点名。点一下薛涌的名字那么可怕吗?我希望南方集团的编辑们,应该率先改变这样的传统。如果连一篇博客文章批评人都无法点名,还指望什么公正的讨论? 另外一点是,笑蜀批评茅于轼的批判者们,第一条理由竟是“被看作意见领袖的茅先生,最大贡献其实不是言论,而是扎扎实实做事。他一生中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扶贫性的小额贷款。”这等于没有辩论就先转移话题。我们讨论的正是他的“言论”,不是他如何“扎扎实实做事”。这是可以另文讨论的问题。我从来没有批判过茅于轼的小额贷款的事业。相反,对这方面,我对他的贡献非常尊重,和笑蜀对茅的评价并不矛盾。我和许多批判茅于轼的人,批判的是他“保护富人”的言论。一个人不管道德多么崇高,不管他做了多少好事,都必须对自己的言论负责。“保护富人”的言论,毒害了我们的社会伦理。任何有责任的人,都应该对之进行回应。 下面是我要谈的重点:专栏作家和媒体合作,应该有什么样的游戏规则?中国是否应该引进名副其实的专栏制度?“正确的思想”是不是就可以破坏规矩?这里涉及到一个根本的问题:中国社会的进步,是应该靠“启蒙”,还是应该靠宪政?从笑蜀的文章看,他和南方集团的许多编辑,仍然是受八十年代启蒙传统的塑造,没有照察出这一传统本身的问题。我即将出版的《学而时习之:论语研究之一》,也是试图清理八十年代的思想谬误,以宪政来批评“启蒙”。在这本书面世之前,不妨以《南都》事件和笑蜀的文章为例,看看“启蒙”是如何桎梏了我们编辑们的思想。 我最初提出和《南都》以专栏制度进行合作,一是仿照自由社会的报业规矩,二是基于宪政精神。像《纽约时报》、《华尔街日报》等有声誉的媒体,雇用许多专栏作家。以《纽约时报》为例,专栏作家一般一周发表两篇文章。报社和专栏作家签了合同后,就不毙专栏作家的稿子。《纽约时报》每天都发两篇专栏,只有在几年前破例毙过一篇,弄得如同丑闻,非常被动。可见这套制度是多么严格。我自己在《纽约时报》发表过一篇文章,是作为投稿。因为我英文表达不够精熟,当然需要改动。但编辑跟我商量修改时的第一个原则就是:“要保证我没有让你说任何你不想说的话。” 我提出以专栏制度和《南都》合作,主要原因就是发现在给包括《南都》在内的媒体写作时,有个普遍的问题:编辑实际上是想让你说他们想说的话,而不是你自己想说的话。美国这种制度,则保证了专栏作家说编辑部不想说的话的权利。特别是《纽约时报》作为自由派媒体,一直聘请保守派的专栏作家,其大部分言论当然是编辑部所不同意甚至反感的。但是,专栏制度保证了这些人的言论自由,也维持了报纸的声誉。 我当然不是不理解国情要生搬硬套国外的制度。我和编辑商量好:如果我的稿件被“上面”枪毙,这不算编辑部违约。我只要求编辑部本身不要根据自己的好恶来决定稿件的使用。像《纽约时报》和《华尔街日报》都有自己的社论版,每天发表代表自己立场的社论。编辑部的意见,要通过这种形式表达,而不能通过干预专栏作家的具体稿件内容来实现。 这一制度安排,本质上是一种宪政式的安排。比如,对于一件事情,大家各有自己的看法,意见甚至对立。比如,《南都》及笑蜀先生则认为,人有“免于对于精神暴力的恐惧的(自由),……但在以自由派自居的某些斗士来说,毫不理会人的这种心理需求,毫无对人的尊重。”我则认为,茅于轼和他所支持的任志强的言论,才是对没有发言权的弱势阶层的“精神暴力”。他们本身作为公共人物,则有义务承担别人激烈攻击的责任。如果一批评就成了“精神暴力”,还有什么言论自由可言。笑蜀和《南都》的问题在于,他们知道网上和整个公共舆论都是极端反对茅于轼的言论的。但他们把大多数的意见几乎等同于非理性和“精神暴力”,而少数人对大多数侮辱性的言论则不是“精神暴力”,需要他们这些境界比别人高的编辑进行言论控制。他们把少数有特权、受到重重保护、并掌握着巨大话语资源的人的“心理需要”看得比沉默的大多数的“心理需要”要重要。这里的一个基本预设,就是“启蒙主义”的“理性”。他们认为:有一种绝对真理,可以被人通过理性来掌握。而他们这些坐在办公室里的编辑,是掌握着这种真理的,有权决定哪种意见对社会有好处,哪种已经对社会有害,进而有权充任言论警察。殊不知,这种“启蒙”的“理性”,恰恰是现代专制主义的基本思想预设。 宪政的原则完全不同:没有人具有掌握真理的特权,甚至真理是永远无法掌握的。那么,大家有了针锋相对的意见和利益后应该怎么办呢?那就是立宪。立宪就是制订一套大家都同意的程序。大家的意见和利益,也必须通过这种程序来竞争。专栏制度,就是这么一种程序。这是民主社会的基础。举个极端的例子,布什是个很糟糕的总统。数千美军因为他的政策而丧命。但是,不管他多么糟糕,他是通过正当程序选出来的总统。这种程序,又是大家事先都承认的。你不能因为对结果不喜欢,就改变程序。所以,即使布什让美国国难当头,他出现在公共场合时,人们还是要起立,乐队还是要奏向三军统帅致敬的音乐。你必须耐心等到下一次选举,通过正当程序把他换掉。你不能发动军事政变,把不喜欢的总统毙掉。其实,美国内战期间,深受士兵拥戴的麦克莱伦将军就有机会攻占白宫,取代林肯总统。但是,不管他和林肯的意见多么水火不相容,他拒绝兵变,一定要等着选举。最后虽然自己在选举中被林肯轻易击败,却保护了美国的民主。 我的稿件虽然还远不是这么重要,从程序的角度看则是一回事。你编辑不喜欢我的稿件,甚至仇恨我的稿件,这都很正当。但是,解决的办法是通过正当的程序来辩论,而不是破坏程序本身。毕竟,这一程序是我和编辑部反复磋商后双方同意的。可悲的是,这样的程序才确立几个月,编辑部一看见自己不喜欢的结果,就要把程序破坏掉。这样还能搞民主吗? 笑蜀的文章和《南都》的行为所隐含的潜规则就是如此:当你跟他们说民主选举的好处时,他们完全同意。但是,一旦看到选举产生的领袖不对自己的胃口,就会利用手中的权力把那位领袖“枪毙”,就像枪毙我的稿件一样。笑蜀和《南都》,都属于中国最优秀的编辑群体。连他们都如此,中国还可能有民主吗? 可见,民主自由的社会,远不像我们想象得那么容易。911时,被劫持的飞机上的乘客死到临头,还要投票决定是否反抗,使许多国人大为感动。中国的英雄们的行为模式则完全不同:情况十万火急,没有功夫讨论投票,真正的勇士向前冲,胆小如鼠的靠边站!你不能说这不是英雄,也不能说他们全无道理。但是,这不是民主。民主宪政,不是一纸宪法能确立的。还需要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积累尊重程序的习惯。我观察我在美国长大的小女,她七岁半时,拿几个洋娃娃玩,就玩选谁不选谁的游戏。我们的编辑当然不是这样长大的,也没有长期在民主社会生活的习惯,对他们不能求全责备。但是,如果他们不意识到自己的局限,还以为自己掌握了绝对真理,那就有些可怕了。 举个例子,笑蜀的文章曾如此义正词严地质问和谴责:“让人不能不好奇的是,斗士们哪来那么强的动力妄断他人?哪来那么强的智力自负和道德自负?在我看来,原因大致不外两点。其一是名利驱动。炮打茅先生成为一个事件之后,某当事人不就迫不及待地打越洋电话,要求国内某门户网站借机炒作他的博客吗?其大义凛然的背后,隐藏的原来是一种经典的娱乐精神。”这一段充分说明,启蒙心态带来的傲慢,已经使一些人是非颠倒,竟认为他们的“正确思想”可以超越一切法治、商业合同和社会的基本游戏规则。 笑蜀所提出的“越洋电话”之事,我已经撰文澄清,相信他写文章前也看过。我确实给新浪和博客中国的编辑打过越洋电话,希望他们推荐一下我的文章。这个“越洋电话”成了许多人攻击我的口实。我不妨简略分析一下这些人的可笑。 第一,所谓“越洋电话”,实在是个日常使用的通讯手段,没有任何值得大惊小怪之处。在美国给中国“打越洋电话”,费用包括在一个月二十几块的电话费中,其实就是免费电话。我的“越洋电话”,比国内的电话还便宜方便。事实上,笑蜀问一下他在《南都》的同事就知道,我平时为了稿件的一点细节,乃至要确认稿件是否收到,都要打“越洋电话”。刻意拿此事炒作,连我的名字也不敢点,恐怕说明笑蜀先生说不出一点正当的理由。 第二,博客是个网络共同体,知识产权是属于所有参与者的。其操作的方式,也应该有一个由博主共同参与的更民主的方式。比如,谁的文章应该上首页,应该有个程序。各博主也有权提出要求,虽然这种要求不一定得到满足。比如,一些美女半裸的广告,经常不经邀请就出现在我的新浪博客中,难道我就不能要求新浪推荐一些我的文章吗?事实上,我要求新浪推荐我的某篇文章并非第一次。这次的文章不能上纸媒,所以向他们提出推荐的要求。新浪则并未完全满足我的要求,只把我的文章放在首页几个小时。对此,我从来没有提出异议。因为我们毕竟还没有制定一个谁应该根据什么标准上首页的程序(这个程序应该由博主和读者参与才最有正当性,过去“世纪中国”有读者留言推动的滚动式推顶文章的方式,似乎是目前为止最公平的方式)。但博主提出要求,则是天赋权利。如果把这个也视为炒作而加以批判,只能说明你太不尊重个人权利了。 第三,我在“博客中国”上的博客,是应该网站之邀开的,而且编辑工作是由该网站编辑代劳,我并不知道如何把自己的文章放在博客上。因此,我在和《南都》决裂后,打电话给编辑,提醒他们把这篇文章贴出来,并希望推荐。没有想到,“博客中国”的主编冯一刀因工作之便了解到此事,便写文章“泄露内幕”,把我试图把文章贴到自己博客上的工作电话攻击为大肆炒作。这种事情,如果发生在美国,冯会立即被解职,我也可以起诉“博客中国”。因为“博客中国”自己公布了保证客户隐私的条例。所以,此事发生后,“博客中国”的上方机构“博客网”主编立即向我写信道歉,并解释说冯一刀因为是从网易过来的员工,有着南方报业系的情结,反对推荐我的文章,并擅自透露了我的“越洋电话”。对此,“博客网”诚恳道歉,并表示“由此产生的一切道德责任我们将会主动承担”。笑蜀和冯一刀同属南方集团的圈内人士,对这些内幕不会不知道。但是,他居然把冯一刀为了保卫《南都》和茅于轼所制造出的丑闻,当成自己的道义和论据!由此可见,笑蜀先生不管对宪政的程序还是对商业的规则,都缺乏最起码的尊重。这就是“启蒙主义”最大的问题。他们认定自己完全掌握了真理,自己的目标是如此正确,乃至为了达到这种目标,可以破坏宪政和法律,甚至连市场经济的商业规则也不尊重。在此,我不妨用他的话来反问他一下:你“哪来那么强的智力自负和道德自负?” 走笔至此,我不禁要提醒读者,许多第三世界国家都有过不同程度的民主和选举,比如泰国和巴基斯坦。但是,如果国民没有尊重程序的习惯,只凭对结果的好恶决定自己的行为,有了民主也会丢掉。一些主流经济学家私下里也在议论:民主社会的交易成本实在太大,还是中国这种模式有效率。当你想拆迁谁的房子就拆迁谁的房子时,交易成本当然小了。但是,这种短期的便捷,只会带来长期的危机。 这其实也是保护茅于轼的社会病理。一些主流经济学家认为,当前的中国经济起飞是他们理论的成功。他们有大放厥辞的权利,他们有功劳和道德资格来信口开河。茅于轼的“就是要为富人说话”,也体现了这样的心态。他们甚至认为,有些人的钱来得黑一点,也应该既往不咎,不黑就没有改革。所以我总结说,中国的经济成就,已经使主流经济学家从当年少数敢说话、挑战权力的人沦落成了既得利益集团。《南都》在这件事情上,也有类似的心态。他们觉得他们是中国媒体的领袖,媒体的进步是他们的成就,于是自己就有了当言论警察的资格。从笑蜀的文章中就可以看出,他基本回避了人们批判茅于轼“保护富人论”的具体观点,不敢正视这种理论的荒谬。他无法面对我提出的基本事实:中国是亚洲贫富分化最大的国家,和尼泊尔并列。中国是世界上贫富分化最厉害的三十几个国家之一。所有发达国家,贫富分化都不如中国严重。比中国贫富分化严重的国家,都是一色的非州和拉美的穷国。茅于轼们怎么能证明贫富分化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过程?不仅如此,中国的贫富分化正愈演愈烈,直追几个非洲最黑的穷国。在这样的过程中,如果社会还没有“仇富”的情绪,那只能说明这个社会已经失去了基本的正义。笑蜀放着这些不谈,满篇在谈茅于轼是好人、批评别人攻击茅于轼不能没有界限等等,转移问题。这除了说明自己丧失了基本的道理外,还能说明什么呢? 最后再说几句多余的话。《南都》此次破坏言论自由,损害了自己的声誉,其恼怒是可以理解的。不过,我们彼此冲突归冲突,辩论归辩论,最好保持彼此的基本尊重。如果做不到也没有关系,至少不要失态。笑蜀此次说我对茅于轼的攻击,属于被“名利驱动”。类似的看法有关编辑也表达过。其实,这些人都在媒体圈内,应该知道这个基本常识:一个受“名利驱动”的人,不会和《南都》为一篇稿件而断绝关系。我这篇文章,也只能发表在网上,不可能有纸媒那么多的读者,新浪这样的主流网络媒体,也几乎肯定不会将之推荐到首页。花一天功夫写这些文字,是想帮助《南都》和笑蜀们反省:你们究竟错在哪里?主流经济学家们已经失去了信誉。我希望中国的媒体不要步他们的后尘。 “炮打茅于轼”之社会病理分析 笑蜀 炮打茅先生正渐成时尚。甚至我的一些自由派朋友也乐此不疲。斗士陈永苗者,即断言穷人已无出路,茅先生让穷人致富,不过是祸害穷人的“鸦片”,使穷人继续迷糊不起来抗争,而永远穷下去。如此话语,与当年炮轰所谓“资产阶级改良主义”的革命话语,何尝有一丝一毫的区别。革命话语洋洋而来,温良如茅先生亦不免沦为围攻对象,旁观多时,如鲠在喉,不能不一吐为快。 以穷人的名义炮打茅先生纯粹找错对象 被看作意见领袖的茅先生,最大贡献其实不是言论,而是扎扎实实做事。他一生中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扶贫性的小额贷款。 有的朋友对茅先生这件事颇不屑。据说这既比不过富人一掷千金兴医济学;也比不过政府一纸号令减掉百亿元农业税。这样说我认为太轻薄。武训兴学,其投入额度当然比不过清廷对公共教育的投入,但这并不能稍减武训的光辉。因为武训的价值并不在于他到底给穷孩子募得多少银子,而在于他的精神,在于他开创的兴学模式。茅先生的小额贷款重要的在于证明了农民同样具备市场竞争的能力,只要向农民开放包括金融权利在内的诸多天赋权利,农民完全有能力自己创造财富,而不是只能嗷嗷待哺。这是扶贫模式的一个创新。重要的是授人以渔而非授人以鱼,重要的是这样的社会意义,而不在于茅先生具体给了农民多少钱。官员们和富豪们确实能给农民更多钱,这点上茅先生永远没法跟他们比。但茅先生的实验所蕴涵的社会意义,却是多少钱都买不来的。 中国的农民无疑处于窘境之中。但他们到底是受制于自身能力之困,还是受制于体制之困呢?答案如果是前者,农民就不可能自己救自己,而需要农民之外的力量来杀富济贫,救世主就须臾不可缺。而答案如果是后者,显然就需要找到一个支点来撬动传统体制,还权于农民;而只要真正还权于农民,农民于市场经济就会如鱼得水,救世主就会不得不退出历史舞台。茅先生的实验,则是一个旨在找到撬动传统体制尤其是传统金融体制的支点的可贵尝试。这个尝试固然不能说已经大功告成,但能一路走到今天,在中国已经属于奇迹。 孟加拉的尤努斯以其成功的小额贷款试验而获诺贝尔奖,但我并不认为尤努斯比茅先生更值得尊敬,因为我不相信,尤努斯会遭遇比茅先生遭遇的体制阻力更大的阻力。作为一介平民,并无任何特殊的权力可以倚仗,完全凭借个人努力来突破体制的重重屏障,而自己并没有从中谋取任何利益,迄今茅先生仍住在破旧的房子里,过着清教徒般的生活。这样做我不敢说是伟大,至少可以说是高贵。茅先生才是穷人经济学的泰山北斗,那不是空口白牙的穷人经济学,那是身体力行的、货真价实的穷人经济学。茅先生说他为穷人做事,说他最大的愿望就是让穷人生活得好一点,他有足够的底气这么说。茅先生不是穷人的救世主,但茅先生肯定是穷人的真朋友。 这样高贵的茅先生,却成了炮打对象。炮打茅先生的斗士们,无分左右,都有一个特点,就是争相给自己戴上穷人代表的桂冠,跟杨子荣“我代表人民枪毙你”的派头,堪称惟妙惟肖。他们争相以穷人的名义审判茅先生。在他们的渲染下,本来是穷人的真朋友的茅先生,简直就成了穷人的公敌。 免于对于精神暴力的恐惧也是自由的题中之义 我反对炮打茅先生,但我并不反对批评茅先生。海外某斗士有言,中国知识界存在一个黑势力,这个黑势力由茅先生,及茅先生的同道江平先生、吴敬琏先生的门生故旧组成。他们联手封杀对茅先生、江先生、吴先生的一切批评。这显然只能归类于妄想症。重庆最牛钉子户事件中,我本人就有过对江先生的长篇批评;杂文家刘洪波先生,时评家吴向宏先生,则对茅先生有过批评。这些批评都堂皇发布于南方几家着名的媒体。 批评显然是自由的,茅先生、江先生、吴先生事实上并不享有对于批评的豁免权。但批评也应该有边界,超出边界的所谓批评不叫批评,而跟所谓“革命大批判”,没有什么区别。有论者为无根据的道德审判辩护,认为公共评论可做诛心之论。但问题是,如果批评没有边界,可随意定罪而无须任何举证,这跟打棍子、揪辫子、戴帽子的“革命大批判”该如何区分呢?我们清算人家的“革命大批判”,难道就是为了让我们自己来搞“革命大批判”吗?难道以传统意识形态包装起来的“革命大批判”是荒谬的,以自由民主形态包装起来的,以代言穷人的形态包装起来的“革命大批判”就是正确的吗? 必须明确一个常识:那种攻击性的道德宣判,只应指向特定体制、特定规则,而不应指向具体的人。道理很简单,你有权终结黑暗的体制,黑暗的规则;而要终结它们,确实需要集束炸弹。但你无权用集束炸弹杀人。面对具体的人,必须抱以基本尊重。别人不是你的垃圾桶,没有承受你的精神暴力的义务。自由主义就终极价值而言,其实不过是人文主义,不过是强调人的自由,人的尊严。难道我们在把批判锋芒指向具体的个人的时候,就无须考虑自由主义的这些终极价值了吗?难道为了逞我们的口舌之快,为了凸现我们的政治正确,为了成就我们的功名,就可以置别人的感受于不顾、置别人的名誉和尊严于不顾吗? 罗斯福诠释的四大自由,其中之一是免于恐惧的自由。免于对于精神暴力的恐惧,当然也是题中之义。但在以自由派自居的某些斗士来说,毫不理会人的这种心理需求,毫无对人的尊重,难道不是一个无可讳言的事实吗?不需要任何依据就给别人定罪,宣布别人为既得利益代言人,从而在道德上置别人于死地。深文周纳,无限上纲。这哪是什么自由派的风范。真正的自由派深知人的有限性,因此真正的自由派往往都是内省的,克制的,平和的,谦逊的。但是从炮打茅先生的某些斗士身上,闻得出一丝一毫这样的气息吗?不惮以最大的恶意去猜度别人,裁决别人,字里行间发散着一种戾气,一种杀伐之气。斗争哲学的底色纤毫毕现。以自由派高标自己,但骨子里面全是狼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