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有个人,居住教堂墓地附近……”对一个尚未完结的故事而言,这不啻是个挺好的开端。从各种意义上讲,爱德华·史蒂文斯都说得上是居住墓地旁边,这是对事实的最朴素的描述,所以他隔壁当然就有片墓地——德斯帕德庄园的名望一直非比寻常,只是称不上“举足轻重”的大型墓地罢了。 爱德华·史蒂文斯和常人并无分别。此时,他正坐在开往阔街①的火车的吸烟车厢里,列车将于六点四十八分抵达。他年满三十二岁,任职于纽约第四大道的哈罗德父子出版社编辑部,职位勉强算是重要。他一般是住东七十街的出租公寓,周末则常常返回费城郊外克里斯彭②的小宅。他和太太都很喜欢乡间生活。今天刚好是周五,所以他打算傍晚时赶回去跟太太玛丽会合。(时值一九二九年暮春。)史蒂文斯的皮包里,装着高登·克罗斯最新谋杀小说的手稿。以上全都是对事实的平实描述。史蒂文斯无法否认,他目前真的只想考虑那些可以列表说明的事实,而不想考虑别的。 同样需要强调的是,此日无论昼夜,均都未见异常。史蒂文斯陷入乱局的机会,并不比别人更多。眼下,他无非是归家途中。而且,他是个相当幸福的男人,事业和家庭双全,对目前的处境很是满意。 列车准时抵站。史蒂文斯下了车,在车站里晃悠着,舒展腿脚。门上的时刻表用黑色数字标明:下一班去克里斯彭的列车将于七分钟后出发,是辆快车,第一站是奥德摩尔。搭乘干线列车,只需三十多分钟就能到克里斯彭,也就是哈福德的下一站。没人明白哈福德和布莱恩马威尔之间为何会设立该站---或者说,设立克里斯彭这一行政区划。要知道,当地只有十二户人家,彼此相隔甚远,稀稀落落地散布山间。但退一步说,它倒也算是自成天地,拥有独立的邮局和药店;而且,在国王大道蜿蜒直上、通往德斯帕德庄园处,在紫铜色山毛榉的掩映中,还开着一家茶馆;更有甚者,虽然此事既不合常理又缺乏象征意义,但当地确实有个殡仪馆。 该殡仪馆一直让史蒂文斯疑惑不解。他总爱琢磨为何会有这个殡仪馆,到底谁会去光顾呢?殡仪馆的橱窗上,印着J.阿特金斯的名字,低调得像是谁的名片。他从没见过该殡仪馆的橱窗后面有任何人影、任何动静,只看见几个形状模糊的小型大理石台---大概是插拜祭用的花的吧——以及用铜质窗帘环扣成半人高的黑色天鹅绒窗帘。当然,他深知殡仪馆通常都谈不上生意兴隆,更不会随时有顾客盈门。但一般的殡葬师,性格总是开朗而随和的,他却从未见过这位J.阿特金斯出门闲聊。这甚至给了他一些隐隐约约的侦探小说灵感。他构想的故事大纲里包括一个杀人如麻的殡葬师,他用殡仪馆来澄清家中堆积如山的尸体。 话说回来,老迈尔斯·德斯帕德的死,没准给J.阿特金斯送来了一桩生意呢。所以,最近…… 克里斯彭的诞生,归根溯源是和德斯帕德庄园有关。辉煌的一六八一年间,当佩恩①先生亲抵此地、同斯库基尔和德拉沃尔间广袤森林中的人们和平相处之前,四名专员曾被派到这里,准备在这片新近获得的宾州大地上筹建城市。“克里斯彭”正是源自那四位专员之一——威廉姆·克里斯彭。他是威廉·佩恩的亲戚,死于一次出海远航,但其表兄弟德斯帕德——据马克·德斯帕德所说,他们家的姓氏源自法国,拼法令人迷惑地变过好几次——在乡间弄到了大片土地,建了德斯帕德庄园。而德斯帕德家的老迈尔斯·德斯帕德——高贵的花花公子、家族首领——死了才不到两周。 候车期间,史蒂文斯懒懒地想着马克·德斯帕德——家族新任首领——今晚会不会跟往常一样前来造访。史蒂文斯的小屋离庄园大门不远。大概是从两年前开始,他们渐渐建立了友谊。不过,马克和他妻子露西今晚大概不会来登门拜访了。没错,老迈尔斯的死——死因是胃炎,近四十年腐败的生活使他的胃壁烂若果肉——不会引起太多悲哀,因他主要居住海外,家族里的其他人基本和他不熟。但其过世毕竟带来了大把的待办事宜。老迈尔斯没结过婚,马克、爱迪丝和奥戈登都是他弟弟的孩子。史蒂文斯意兴索然地想着,这三人将会继承数之不尽的财产。 这时,通往月台的大门嘎吱打开,史蒂文斯登上干线列车,来到吸烟车厢。窗外,春天的夜色笼罩下来,天空从灰蒙蒙变成了黑漆漆。尽管车厢里的空气不流通,灰蒙蒙的顶灯将一切照耀得有些污浊,史蒂文斯依旧能嗅到一丝春意。这是乡间特有的、让人为之一振的味道。(这味道把史蒂文斯的思绪带到了玛丽身上。稍后,玛丽会开车来车站接他。)车厢中的空座逾半,乘客们懒懒地翻着厚厚的报纸,烟雾在肩头萦绕,气氛令人昏昏欲睡。作为一个心满意足的男人,史蒂文斯随兴琢磨着两件困扰了他一天的怪事。因性格之故,他不想分析这两件怪事,只打算想想可能的解释。 两件什么事?好吧,其中一件是他公文包里装着的高登·克罗斯的新手稿,等着他去阅读。高登·克罗斯---说来真怪,这是他的真名---编辑部头头儿莫莱发掘出来的作家。他是个一心要重述历史上真实谋杀案的隐士,其天才的地方是描述生动、活灵活现,仿佛目击者之口述一般。他有着那种近乎恶魔的天分,能把没亲眼看见的事情讲得栩栩如生。这种天分往往伴随着欺骗。一位著名的法官曾不慎如是写道:能在《陪审团的绅士》中将尼尔·克利姆案记录得这般生动,此人铁定在庭审现场。“众所周知,克利姆是一八九二年受审的,”《纽约时报》事后评论道,“而克罗斯先生据称年仅四十。很显然,若他确曾出席庭审的话,未免太早熟了。”这对该书的销售而言,自是一个不错的宣传。 然而,克罗斯先生的故事之所以大受欢迎,最主要的原因并非他描述得生动,而是他所选择的案例。他每本书都会选择一两宗著名案件,但主要还是围绕那些独特、怪异之事,而且是几乎没人听过的那种:案件发生时当然颇富传奇,如今看来则充满着戏剧冲突因子。他某些文字非常耸人听闻,虽有照片和文字资料佐证,却依然有批评家出面指责,称他记述的“真实”云云,纯属一场精心策划的骗局。这又引起了一阵轩然大波——当然,对他的书又是一次不错的推销——最后,事实证明克罗斯没虚构任何情节。那次事件里,该批评家收到了来自布鲁塞尔市长的愤怒来信,因他称曰“骗局”的案例恰和十八世纪布鲁塞尔的一位著名恶徒有关,而市长大人对此深感自豪。全赖这些噱头,克罗斯虽非最畅销的作家或年度最佳作者,哈罗德出版社依旧将他放到主打之列。 这个周五的下午,史蒂文斯被编辑部头头喊进了办公室。莫莱的办公室里铺着厚厚的地毯,踩上去没有响动。他端坐办公桌后,正对着面前软皮夹子里装着的一沓整齐的稿件眨巴着眼。 “这是克罗斯的新书,”他说道,“你这周末能否带回家去读读?五月的推销会上,我想让你去介绍这本书。你对这类故事总是挺热衷的。” “你读过了?” “对,”莫莱犹豫道,“从某种意义上讲,这是他迄今最好的作品。” 莫莱又犹豫了一下,补充道:“题目肯定要改。他拟了一个超长的、艰涩难懂的名字,对书籍推销可没好处,但这事以后再说。本书写的是一群女性罪犯,很够劲儿。” “太好了!”史蒂文斯热切地说。 莫莱依然半是心不在焉、半是迷惑不解地四下打量着,很明显是心中有事。只听他问道:“你正式见过克罗斯吗?” “没有。我在办公室好像看到过他一两次,仅此而已。”史蒂文斯答道,依稀记得克罗斯宽阔的背影,或是刚好转进另一个角落,或是正推门走进某个房间。 “怎么说呢……他非同寻常,我是说他的合同。他坚持要给合同添加不寻常的条款。合同的其他部分他完全无所谓,简直连看都懒得看完。他坚持添加的条款是,每本书的腰封背面,必须印上他的大幅照片。” 史蒂文斯喉咙里嘀咕了两下。墙边堆满了腰封花哨的书籍。他站起来,抽出一本《陪审团的绅士》。 “原来如此,”他说道,“我正纳闷呢,但好像没人提起这事。没有生平简介,光秃秃的一张大照片,下边印上名字——而且,这是他的第一本书。”他端详着照片,“怎么说呢,他这张脸让人印象深刻,显得挺睿智的,我想印出来还不错。但他为何竟会如此自豪,要把这个四处张贴——” 莫莱坐着摇了摇头:“不,并非如此。他可不想要这种私人推广,他此举另有缘故。” 莫莱再次疑惑地看着史蒂文斯,而后则从办公桌上拿起某样东西,转换了话题:“别管他了,带上手稿。小心点儿,上面还别着照片。哦,对了,周一上班后先到我办公室来一趟。” 莫莱没再提书稿的事。现如今,史蒂文斯坐在奔向西宾夕法尼亚的列车上,打开公文包,想看看那份手稿。但他犹豫了,脑子里仍然充满着没来由的谜团。 若说高登·克罗斯的事情既无关紧要又理不清头绪,那老迈尔斯·德斯帕德的事情更是如此。史蒂文斯的思绪飘到了德斯帕德庄园,山毛榉丛中那些被烟熏黑的石头,还有那些从沉睡中惊醒的庭院。他记得去年夏天,老迈尔斯在大宅后低陷的庭院中散步的样子。老迈尔斯其实并不老,过世时才五十六岁。但他老态龙钟的举止、光洁白领映衬下那瘦骨嶙峋的脖子、卷曲的灰白胡须,还有长久以来郁郁寡欢的神情,都让他显得比实际年龄要老。史蒂文斯还记得他在暖阳下煞有介事地抬了抬时髦的帽子,眼神苍老而困惑。 死于胃炎可不轻松。环游世界后,迈尔斯·德斯帕德回到家里,缓慢而痛苦地死去。期间,他一直是靠斯多葛派①的恬淡精神默默忍受着。这激起了他家里厨师的崇拜,具体表现是痛哭不止。亨德森夫人——厨师、总管家兼暴君——说他偶尔会痛苦地叫几声,但这种时候不多。他们把迈尔斯葬在私人小教堂的地下墓室,和德斯帕德家的九代先祖们葬在一起,在地下墓室里像旧书般排成一列。下葬后,封住墓室的石板再次盖回。不过,有件事让亨德森夫人印象尤深。迈尔斯·德斯帕德临死之前,手里握着一根普普通通的绳子,绳上有九个结,彼此间距相等。他死后,他们从他枕下发现了这根绳子。 “我觉得这姿态不错,”亨德森夫人对史蒂文斯家的厨子透露道,“我猜,他肯定以为他握着玫瑰经念珠。当然,他们家并不信奉天主教。不过,无论如何,我觉得这姿态不错。” 另一件让亨德森夫人大感兴奋的事情,迄今为止尚无人能给出理性解答。把这件事透露给史蒂文斯的是马克·德斯帕德,说话时又是好气又是好笑。 迈尔斯过世后,史蒂文斯只见过马克一次。老家伙是四月十二号周三晚上死的。史蒂文斯记得这般清楚,系因那天他们夫妇俩少见地回到了克里斯彭。不过,逗留期间,他们并未得知不幸,次日一早就开车回了纽约,后来才从报纸上阅闻噩耗。那个周末,也就是十五号那天,两人循例再次回到乡间小屋,去德斯帕德家正式悼念,但没有参加葬礼。玛丽对死亡---对看到死者,有种战栗的恐惧。葬礼当天傍晚,空荡荡的国王大道上,史蒂文斯碰到了散步的马克。 “我们那位亨德森夫人,”马克贸然说道,“自称看到了怪事。” 当时暮色正浓,空气湿冷,还刮着风。国王大道通往德斯帕德庄园道路两侧的树林刚刚开始抽芽。大树被风吹得摆动着,在马克头顶投下了一道道阴影。马克长着鹰钩鼻子的脸被街灯映照得很是苍白,呈现出他心中汹涌的情绪。他靠着路灯柱子,双手插进口袋。 “我们的亨德森夫人,”他重复道,“自称看到了怪事。说实话,她看到的究竟是什么,我也不完全清楚,因为她除了偶尔透露一点点——还夹杂着不断地祈祷---之外,什么都不肯说。据我推测,她是说迈尔斯叔叔死的那晚,她看到他房间里有个女人,还跟他说话呢。” “一个女人?” “不,不是你想的那种事。”马克正色道,“我指的是一个——亨德森夫人的原话是‘穿着奇怪古装’的女人---当时在他房间里跟他聊天。当然,从理论上讲,这未必全无可能。当晚,家里有几个人,包括露西、爱迪丝和我都去参加了一场在圣戴维斯举行的假面舞会。露西打扮成蒙特斯潘夫人①,路易十四最宠爱的情妇。爱迪丝戴着软帽、穿着衬裙,我猜是要打扮成弗洛伦斯·南丁格尔②。太太是著名的皇家交际花,妹妹又是伟大的护士,我看我是被保护得妥妥帖帖了。” “但实际上,”他愁眉不展地续道,“根本不可能有人进他房间。你不太了解迈尔斯吧?他是个和蔼可亲的老东西,却喜欢把自己关在房里,不让任何人进——这你是知道的——虽然他的态度总是很礼貌。甚至餐食都让人送到房里。当然,他病情日益加重时,我请了一位受训护士来照顾他。我们把护士安排在他的隔壁,可这老家伙总是锁上连接两个房间的门,不想让护士随时过来照看,我们好不容易才拦住他……由此可见,亨德森夫人所言那个‘穿着奇怪古装’的女人,虽然理论上有可能——” 史蒂文斯只觉得有些东西正困扰着他,一时说不清楚。 “这个,我倒没觉得这事情有何古怪,”他说道,“你有没有问问露西和爱迪丝,是不是她们去过?而且,若任何人都进不去死者的房间,亨德森夫人又是如何看到这一幕的?” “亨德森夫人自称是从窗外看到的。那扇窗子对着二楼的阳光房,迈尔斯一般都拉着窗帘。但我还没跟露西和爱迪丝提到这事。”他略一犹豫,爽朗地笑了,“我这可是有着充分的理由——此事完全不让我觉得困扰,而且我无意将之搞成神秘事件。让我困扰的是亨德森夫人故事里的另一部分。据她说,穿古装的女人——一个字一个字听仔细喽---先是和迈尔斯聊了两句,然后转过身,从一扇根本不存在的门走出去了。” 史蒂文斯看看他。马克那鹰钩鼻突出的瘦削脸庞上带着某种肃然,看不出有无讽刺之意。 “你该不会是说,”史蒂文斯发出一阵含义不明的呢喃,“她是女鬼?” “我是说,”马克皱着眉,小心翼翼地措辞,“那里过去曾经有一扇门,但两百年前就砌上砖头、钉上木条封死了。而我们这位神秘的访客居然能打开它,走了出去。是鬼魂吗?不,我可不信。我们家族从古至今就没出过一个鬼魂。本家族该死地过分受人敬重。你听说过受人敬重的鬼魂吗?对家族而言,这不啻算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但对猎奇的客人来说,则是一大损失。要我说,多半是亨德森夫人的脑子出了问题。” 然后,他突然沿着国王大道大步离去。 那是一周前的事了。而今,史蒂文斯坐在开往克里斯彭的列车上,回想着那次会面,漫不经心地考虑着其中的谜团。他一直思索着这几件各自独立的怪事——比如和莫莱在办公室的谈话内容,又比如和马克·德斯帕德的聊天——他推敲的并非合理解答,而是如何把它们融进一个故事大纲。当然,它们全无关联,跟报纸上不同版面的新闻标题一样,全无关联。现在,先把几件怪事列出来吧:隐士作家高登·克罗斯,热衷发表照片,却和虚荣心无关;隐士百万富翁迈尔斯·德斯帕德,因胃部感染而死,其枕下发现了一条打着九个结的绳子;身着古装的女士——具体哪个时代的古装不详——有人宣称看到这位女士从一扇用砖封了两百年的门走出房间。若要将这些互不相干的元素糅进同一个故事,一个有经验的作者该如何才好? 史蒂文斯想不出来,他放弃了。抱着对克罗斯的一点好奇心,他打开公文包,取出了装在夹子里的手稿。手稿厚厚一沓,估摸着有十万字。像克罗斯的其他手稿一样,打印整齐到变态的地步。书稿分章节用铜夹子夹在一起,所附的图表、相片和图画则用回形针别在稿件上。史蒂文斯扫了一遍目录,看了看首章标题——不过,让他吓得手一松,差点把手稿掉到地下的,可不是标题本身。 第一章首页上别着一张画面清晰的老照片,照片上是个女人,下面印着一行整齐的小字: 玛丽·德·奥布里: 一八六一年因谋杀被送上断头台 照片中的女人,赫然就是史蒂文斯的妻子。 史蒂文斯静坐有顷,不断复核着照片上的名字和面庞。值此期间,他依稀有印象是置身七点三十五分抵达克里斯彭的吸烟车厢里面,却总觉得周围一片虚空。 片刻之后,他抬起头来,把手稿在膝上放得更稳,向车窗外眺望着。他有一种老生常谈般的感觉,就像是刚拔完牙,正坐在牙医诊所的椅子上,稍微有点眩晕,心跳略略加快。除此以外,只有一片麻木。他现在甚至连震惊都感觉不到了。从窗外的风景来看,列车正驶过上布鲁克区①,两旁是列车咆哮而过的铁轨,下方的柏油马路上隐约闪着几盏街灯。 不会是巧合,不可能看错。名字是对的:玛丽·德·奥布里。五官一模一样。甚至连神情都很熟悉。照片中那个女人,那个七十年前被送上断头台的女人,估计是他妻子的亲戚---譬如曾祖母,从年代来判断应该没错。但两人惊人一致的面容委实不可思议。想想看,曾孙女连曾祖母的某种神态都继承了。 当然,这压根儿就不重要。她的祖先是否曾受这场历史悠久的罪案影响,此事并不重要。七十年前的罪案,如今反而有了传奇的味道。我们倾向于随意甚至纵容地接受它,就像接受书桌上的硬纸壳头骨模型,对日常生活完全没有影响。无论如何,他一开始吓了一跳,照片中的女人连下巴上的痣都和他妻子一样,而且戴的那条古董手链也是他时常在妻子手腕上看见的东西。再说,倘若他供职的出版社堂而皇之地印了他太太的照片,而且还是当成毒杀犯的照片,那未免太无趣了。莫莱是否因此才嘱咐他:“哦,对了,周一上班后先到我办公室来一趟。” 不,恐怕不是这个缘故。话说回来—— 他把照片从稿件上取下,重新仔细打量。话说回来,接触照片的时候,他为何会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事实上,虽无暇细细思量,但他突然有种醍醐灌顶般的领悟,领悟到他直至现在,依然彻彻底底地疯狂爱着妻子。照片印在厚厚的纸板上,已有些发黄发灰,背面缩格印着摄影师的名字:“佩里切特父子,让古荣道①十二号,巴黎第七区。”背面另有几个拙劣的手写文字,墨迹褪色成棕:“我最最亲爱的玛丽·路易斯·丁纳得,一八五八年一月六日。”这是她的情人?丈夫? 然而,猛一看到这照片时,如潮水般袭来、让人奇异地混淆历史和现实者,是照片中人的表情。纵然是不佳的摄影技术,亦未能掩盖这种表情。照片是一张大大的半身像,背景绿树成荫,还有凌空的鸽子。女人站姿诡异,仿佛快要跌向一边,左手撑着身旁的小圆桌,桌上优雅地铺着台布。她穿着深色的塔夫绸高领衫,微仰着头。衣衫闪闪发光。 照片中的女人,那深金色的头发虽和玛丽的发型不同——某些发卷让整个发型有种古典感,但看起来还是很像玛丽。女人面对镜头,目光穿过摄影师,望向稍远的地方。她一双灰色的妙目眼睑厚重,瞳人大大的,虹膜处一片漆黑,脸上带着那种他常常称之曰“魅影”般的表情。她双唇微启,嘴角含笑,视线有意无意投到观者身上,如同使用了画家的魔法。树丛、鸽子和台布构成的背景,使整个画面形成了一种惹人不快的甜蜜;但冷静下来再看看的话,这画面又透出一种截然相反的信息。照片栩栩如生,在史蒂文斯手中仿佛变成了那只著名的猴爪①,让他的手腕为之轻轻颤抖。 他把视线移回文字:“因谋杀被送上断头台。”很少有女人因谋杀罪被送上断头台。很有限的案例表明,她们往往是因罪恶滔天,只能用这种极端的方法处死。 史蒂文斯暗忖:整件事都是玩笑或骗局。该死,照片中的人就是玛丽。肯定有人暗中和我开玩笑呢。 话虽如此,他心里却清楚得很——这不是玩笑或骗局。毕竟,后代跟祖先惊人相似的情况时有出现。这是事实,没什么可奇怪的。就算妻子的曾祖母被处以极刑,那又如何? 归根到底,虽然结婚三年,他对妻子的了解其实不深,亦从未好奇地寻根究底。他只知道妻子来自加拿大一个类似德斯帕德庄园的古老家族,两人在巴黎相遇两周后就结了婚。要说两人的初遇,还算是浪漫吧——很偶然,圣安东尼道的蔬菜摊附近、某个废弃酒店的庭院里,他们相遇了。他忘了酒店所处街道的名字,忘了他探览旧城区时为何会晃到那里。好像是什么街……什么街来着……等等!他突然想起,是那个在大学教英语的韦尔登给他的建议,那家伙是个谋杀审判迷。逾三年前,韦尔登对他说:“你今年夏天要去巴黎?如果你对犯罪现场感兴趣,不妨去布兰克大街某某处看看。” “那儿发生过什么?” “你去瞧瞧好了,”韦尔登说,“看附近有没有人能告诉你。如果发现什么不解之谜,尽量解开吧。” 事实上,他一直没弄明白,后来也忘了问韦尔登。不过,他在那里碰到了和他一样闲逛的玛丽。她说她也不知道那是何处,只是看到门半开着,通往古旧的庭院,便走了进来。史蒂文斯第一眼看见她时,玛丽正坐在庭院中央废弃的喷泉边上,脚边野草繁茂。她周围三面回廊环绕,墙上刻着石雕和人脸。虽然一看就不是法国人,但听到她一口纯正的英语时,史蒂文斯依旧吃了一惊。而她脸上那种“魅影”般的表情忽被生动的笑容替下,某种程度而言,真可说是人类最本性的诱惑。 但她为何从未告诉过他呢?为何不必要地保守着秘密?没准他们初遇的地方就是一八五八年,玛丽·德·奥布里的居所。之后,整个家族搬到了加拿大。而现在,年轻的玛丽出于对先祖的好奇,再次造访旧日的犯罪场所。从她偶然收到的姨母来信来看,她的生活单调乏味。她时不时会透露一点家族的逸闻趣事,但说实话,史蒂文斯从未仔细琢磨过。对了,她性格中颇有些奇怪的方面,有些出人意料的特质:比如,为何她一看到漏斗就觉得害怕,哪怕是普通的家用漏斗?当然,话又说回来—— 这样不行。他没法忽略照片中的玛丽·德·奥布里一世看着他的样子,缥缈的笑容下掩盖着一丝戏谑。他为何不好好读读手稿,看看这位玛丽·德·奥布里一世到底干了什么?免得如此提心吊胆地看着这个像复活节卡片天使般的人物,看着这个头被砍落、掉到行刑篮里的天使。为何要拖拖拉拉的呢?他再次拿起手稿,把照片放到第一章后面,读了起来。他边读边想,克罗斯的天分肯定不包括给文章拟名。不仅整本书的名字又长又蠢,大概是力求通俗生动的缘故,克罗斯又给每章取了耸人听闻的标题,一律都是“某某事件”的结构,譬如玛丽一世这章就是“永生的女士事件”,这算哪门子乱七八糟的标题。 文章的开头很突然,克罗斯一开始就丢下了重磅炸弹: “砒霜被称为傻瓜型毒药,堪称史上最不恰当的称呼。” 以上是《化学实用手册》主编亨利·T.F.罗德斯①先生的观点。里昂警方实验室的负责人,埃德蒙顿·罗卡德医生②对此表示同意。罗德斯先生还说: “砒霜不是傻瓜型毒药,它的广泛应用也绝非罪犯们缺乏想象所致。毒杀犯中绝少蠢人或想象力贫乏者。恰恰相反,有证据显示他们大多数都很聪明,富有想象的能力。为何砒霜仍被毒杀者使用?只因它用起来依然最安全可靠。 “首先,除非医生事先怀疑,否则很难发现砷中毒。若毒杀者小心控制投毒,慢慢增加剂量的话,中毒者的症状几乎和胃炎一模一样……” 读到这里,史蒂文斯突然停了下来。手稿上的字样在他眼前幻化成无意义的墨迹,他脑子里突然转起了别的事情。一个人无法控制脑子里的想法。你可以深自痛责、自骂疯癫、大脑错乱,但谁能抗拒某个突然钻进脑海的念头?胃炎!两周前,迈尔斯·德斯帕德不就是死于胃炎?他脑子里冒出的念头肯定是个玩笑,一个完全不好笑的冷笑话…… “晚上好,史蒂文斯。”一个声音忽从背后响起,吓得他几欲跳起。 他转过身去。列车正放缓速度,准备停靠第一个站点奥德摩尔。在大学教书的韦尔登博士正站在他背后的过道上,手撑着靠椅背后,训练有素的坚毅面容上带着某种程度的好奇,低头看着他。韦尔登有着苦行僧似的高颧骨,下巴线条尖锐,留着修剪整齐的胡须,戴着一副无边夹鼻眼镜。当他讲起故事来,可以保持面无表情,只是偶尔笑上一两声,时不时加大音量。现在他瞪大着眼睛,用不离嘴的香烟指着史蒂文斯。韦尔登是新英格兰①人,是个好教授,为人处世保守循礼,其实对人非常友好。他总是穿着得体,和史蒂文斯一样,总是提着公文包。 “我才知道你也在这趟车上,”他说,“大家都还好吗?尊夫人好吗?” “坐下。”史蒂文斯说道,暗自庆幸把照片藏到了书稿后面。韦尔登马上要下车了,但他还是愉快地坐到坐椅扶手上。“噢---大家都好,谢谢关心。”史蒂文斯这才心不在焉地答道,“你家人都好?” “都很好。小女有些感冒,不过这鬼天气,谁能不感冒。”韦尔登心满意足地答道。两人寒暄中,史蒂文斯忍不住想,如果韦尔登翻开手稿,发现韦尔登太太的照片,又会说些什么。 “顺便说一句,”史蒂文斯不无唐突地说道,“你不是对谋杀案有兴趣吗,听没听说过一位叫玛丽·德·奥布里的毒杀犯?” 韦尔登从嘴里拿掉香烟。“玛丽·德·奥布里?玛丽·德·奥布里?啊!想起来了,当然,这是她的闺名。”他转过头笑了起来,骨骼突出的脸部线条更放松了,“你这么一提,我一直想问你——” “她于一八六一年被送上断头台。” 韦尔登愣住了。“那我们说的肯定不是同一个人。”话题突然从流感跳跃到谋杀,韦尔登好像有点摸不着头脑,“一八六一年?你肯定?” “这里写着呢。我只是有点好奇罢了。高登·克罗斯的新手稿。你还记得吗,关于这家伙是否捏造事实,几年前曾有一场争议。仅仅出于好奇——” “如果克罗斯说是一八六一年,”火车再次加速,韦尔登望着车窗外,“那就是一八六一年。但我以前还不知道呢。我听说过的那个‘玛丽·德·奥布里’,更知名的是她婚后的名字。说实在的,她算得上是个经典传奇。你肯定在某处读过相关的故事。还记得吗,我让你去看看她在巴黎的家宅?” “先别管那个,你继续说。” 虽然史蒂文斯并未提问,韦尔登却面露困惑之色:“她就是声名卓著的德·布利尼维尼亚侯爵夫人①,那个把十足魅力用在温柔杀戮上的可人儿。读读她的庭审实录吧,就够耸人听闻的了。在她生活的年代,‘法国人’几乎可以和‘毒杀犯’画等号。那年月毒杀案太多了,以至于不得不为之开设特别法庭——”他停住声,又说,“自己去查查看,读了读关于那些柚木盒子和玻璃面具的事,以及其他一些事。总之,她的受害者数不胜数,其中包括她自己的家人。而且,她还曾拿救济医院的病人练手。我记得她用的毒药是砒霜。侯爵夫人的自供被当庭朗读,对如今的精神病学家来说倒是个研究歇斯底里病例的好材料:它丰富的内容中还包括某些相当可观的性描述。别说我没提醒你。” “没错,”史蒂文斯说,“没错,这么一说我想起来了。她是什么时候被处决的?” “一六七六年,被斩首,后被火化。”列车再次放缓了速度,韦尔登站起身来,拂掉外套上的烟灰,“我到站了。如果你周末没有其他事情,记得给我们打电话。贱内让我转告你,尊夫人想要的蛋糕食谱她找到了。晚安。” 史蒂文斯两分钟后也要下车。他机械地把手稿收入夹子里,然后放进公文包。这不对劲,完全是无稽之谈。这位德·布利尼维尼亚侯爵夫人案子和他考虑的问题完全无关,反让他脑子更乱成一团。两起案子完全没关系。他不断回想着:“若毒杀者小心控制投毒量,慢慢增加剂量的话,中毒者的症状几乎和胃炎一模一样。” 突然间车头传来幽灵般的声音:“克里斯彭站到了!”列车嘎吱地叹息着停了下来。下车后他发现,自己的胡思乱想被凉爽的夜一扫而空。他走下混凝土台阶,来到站外小街上。街上灯光昏暗,药店倒是亮着灯,但在远处。不过他马上发现自家克莱斯勒敞篷车那熟悉的车灯,在路边闪烁。 玛丽坐在车里替他开了门。一看到她,脑中的一切都不再重要,想法全变了。那照片本有种地狱般的魔力,仿佛能扭曲寻常人的思维。不过现在魔力消失了,就在他一只脚踏上车踏板,看到她的第一眼,他从心底乐开了花。她穿着棕色裙子和套头衫,肩头披着薄外套。附近的商店橱窗中透出一丝微光,洒落在她的金色秀发上。她回瞪着他,眼神疑惑。虽然外表纤弱,她的声音倒很低沉。在她声音响起的那一刻,地球恢复了运转。 “你到底,”她又好气又好笑地问道,“站在那儿傻笑个什么劲?停下来!你是不是喝——”她艰难地忍住笑,“你该为自己感到羞耻。看看你,醉得一塌糊涂。我倒是做梦也想喝杯鸡尾酒,但我得忍住。为什么,因为我要等你回来,然后我们一起喝个烂醉——” “我没喝醉,”他自尊受挫地说,“不管是烂醉还是别的什么醉法。我刚刚在想事儿。你——天哪!” 他看向她的身后,这才发现那抹射在她金发上的光线是哪里来的,漆黑街头一抹苍白的光。他愣住了。光线源自商店橱窗,橱窗后有几个小小的,形状模糊的大理石台,还有那副用铜窗帘环扣在铁窗帘轨上的、半人高的黑色窗帘。苍白的光线正是从窗帘后射出来的,铁窗帘轨在灯光照射下比铜窗帘环更耀眼。窗帘后有个一动不动的人影,似乎在朝街上看。 “我的上帝啊!”史蒂文斯说,“终于看到阿特金斯先生了。” “我想你也没醉,”她说,“不过好像脑子有点晕。快上车!艾伦为晚餐准备了特别菜式。”她回过头看看一动不动的人影,“阿特金斯?他怎么了?” “没什么。不过我还是头一回看到那间店里有人影。我想,”史蒂文斯补充了一句,“他大概在等谁。” 她动作夸张地掉转车头,车子穿过榉树和紫叶山毛榉掩映的兰卡斯特公路,驶入阴暗的国王大道。国王大道沿山势向上半英里就到了庄园大门。史蒂文斯突然觉得现在应该是万圣节,而不是四月底,因为他发誓半路上听到有人叫他名字。但是车内的噪音太大了,他们转弯之后玛丽就加快了车速,所以他不敢百分之百肯定。他把头伸出窗外,回头看了看,但没跟玛丽提及---因为街上空无一人。她行动如常,见到他非常高兴,他忍不住怀疑自己是不是太劳累,才出现幻视、幻听。当然,这是无稽之谈,他壮得像头牛,玛丽有时会抱怨他笨得同样像头牛。 “太好了,太妙了。”她说道,“你闻到空中美妙的气息了吗?篱笆边那棵大树旁盛开着美丽的番红花。你还记得吗?而且我今天下午还发现报春花开了。噢,这一切真是太美妙了!”她深深地吸了口气,仰起头,肌肉伸缩着。然后,她回头笑道:“累了吗?” “一点不累。” “你肯定?” “当然,跟你说了!” 她微露疑色:“亲爱的特德①,你不用这么大声冲我嚷嚷。你倒是需要来杯鸡尾酒。特德,我们今晚不用出去,对吗?” “希望不用吧,为何这样问?” 玛丽注视着前方的道路,微微皱眉。 “马克·德斯帕德整晚都打电话找你,想跟你聊几句。他想来找你,好像是有非常重要的事情,不肯告诉我。不过他稍微说漏了两句,我猜是他叔叔迈尔斯的事情。反正听来很怪。” 她转过头,用那种他如此熟悉的“魅影”般的神情看着他,街灯映照下她眼睛睁得很大——直勾勾地盯着他——这种神情甜蜜可爱。 “特德,不管他想说什么,你别去管闲事,好吗?” “哦?”史蒂文斯机械地说道,“你知道,我轻易不会出去。要看他是否当真担心,或者——” 他住了嘴,自己也不知道在说什么。有时,玛丽的表情让他困惑难解,如堕迷雾。刚刚那个表情肯定是街灯作祟。因为,她很快就把马克·德斯帕德的事抛诸脑后,开始说起她为纽约寓所的客厅做的家具套子。他暗想,等喝上一杯鸡尾酒,他就会跟她提起这回事,然后彼此一笑了之。 他努力回想她之前曾否读过克罗斯的作品,没准看过手稿。她总是帮他读很多东西。而她本人的阅读范围则是浅尝、宽泛,大部分都是地理或人物书籍。他瞟了一眼,发现她披着的外套袖子落了下来,露出左手腕上带着的手链---锻造手镯,环扣处是嘴里衔着红宝石的猫头---他在那张被诅咒的照片上见过这手链。 “顺便问一句,”他说,“你读过克罗斯的作品吗?” “克罗斯?谁呀?” “就是写谋杀案实录的那位作家。” “噢!他啊!不,没看过,我可不像某些人,满脑子不正常思想。”她忽而变得肃然,“你知道,我一直认为你——你、马克·德斯帕德还有韦尔登博士---你们对谋杀之类的丑恶现象如此感兴趣,难道你不觉得这有点不健康?” 史蒂文斯大吃一惊。甚至在他称之为“艾尔西·丁斯摩尔”①的状态下,玛丽也从没用这种腔调说过这种话。这听来不大对头,感觉全然不对。他再次看向她,发现那张圆鼓鼓的丰满脸颊上满是肃然正色。 “据权威人士介绍,”他说,“如果美国人民能把全部兴趣都投注在谋杀或通奸上,那这个国家就安全了。我说,如果你碰巧想不健康一下,”他敲打着公文包,“我这里有克罗斯的新书。是关于女性投毒犯的。书里面也有个‘玛丽’。” “噢?你读过了?” “刚翻了翻。” 她连最起码的好奇都没表现出来,皱着眉头专注地把车驶入自家车道,把该话题全然抛诸脑后。下车后,他突然感到饥肠辘辘,十分疲惫。他们这栋木结构的小屋是新英格兰式的,白色外墙上衬着绿色百叶窗,灯光从新窗帘后射出,青草和紫丁花的香味四处弥漫,氛围格外宜人。屋后是一大片树林,顺着山势延伸出去一百多码远。德斯帕德庄园雄伟的围墙矗立在以查理二世①命名的大道尽头。 一进屋子,他就想坐到椅子上,再也不挪动。走廊的右边是客厅,摆着沙发,还有铺着橙红色织物的高背椅子,桌上放置着大肚台灯,墙边的白色书架上放满了一列列腰封花哨的书籍,壁炉上方则挂着伦布朗②的仿作佳品——甚至还有个鸡尾酒调酒器,现如今已成为美国家庭必不可少的宝贝。简言之,他家和千千万万美国普通家庭的布置类似。透过走廊对面的餐厅玻璃门,他可以看到胖艾伦正走来走去,忙着布置餐桌。 玛丽接过他的帽子和公文包,哄他去楼上梳洗一番。这样更好。洗漱完毕他吹着口哨下楼来,但走到楼梯最后一阶时,他愣住了。公文包躺在走廊电话桌上,银质包扣闪闪发光,但包扣是开着的。 最糟的是,这让他在自己家里感觉像个贼。他讨厌偷偷摸摸,希望一切都能摆在桌面上说。怀着巨大的罪恶感,他走到电话桌旁,匆匆翻了翻公文包中的手稿。 玛丽·德·奥布里的照片不见了,这让他的担心变成了现实。 他没多想,飞快走进客厅,发现屋里气氛大变。玛丽慵懒地靠坐在沙发上,手里拿着空酒杯,身边就是鸡尾酒桌。她脸颊绯红,指了指桌上另一杯酒。 “你花得时间可真长,”她说,“喝了它,感觉会好多了。” 史蒂文斯听话地端起杯子喝了下去。在此期间,他发现玛丽一直观察着自己。他脑中突然闪过的念头太龌龊了,出于对它的愤慨和否定,他又倒了一杯,一饮而尽。然后,他小心翼翼地放下了酒杯。 “顺便说一句,玛丽,”他说,“有麻烦了。国王大道一号突然变成了神秘小屋。如果有手从窗帘后伸出来,或从壁橱里滚出几具尸体,我也不会惊讶。听我说,你知不知道很早以前有个名字和你一样的人,最爱用砒霜杀人?” 她瞪着他,全神贯注地说:“特德,你到底在说些什么?今天一回家你就怪怪的。”她犹豫了片刻,笑道,“你该不是以为我在鸡尾酒里下了毒吧?” “噢,我怎会这么想。不过说真的,别管这话听起来有多疯狂,你有没有听说过---很可能是一百年前的---有个人,跟你长得一模一样,而且那人也有条猫头手链,和你常戴的那只一模一样?” “特德,你到底在胡说些什么啊?” 他一改之前轻松的口吻:“听着,玛丽。我们别神神秘秘地绕圈子了。这事儿根本就不重要,不值得遮遮掩掩。问题是,似乎有人认为拿你的照片,一张穿着十八世纪五十年代古装的照片,放进某本书内权充某个女犯的真实照片,是件好笑的事情。那女犯被斩了首,从这点来看估计她把自己周围一半的人都杀掉了。不过我可不想忍气吞声。克罗斯以前就被指控过耍诈。你还记得兰德·波恩在《世界报》上发表指控文章,后来引起轩然大波吗?如果他故意拿你的照片来骗人,那就太过分了。现在,请老实告诉我:这位玛丽·德·奥布里究竟是谁?是你的亲戚吗?” 玛丽站了起来。她看起来既不愤怒,也说不上多震惊,只是带着那种透不过气的惊惶而又担心的神情看着他。然后她呆呆地退了两步。在这之前他从没注意过她面色可以变得这么奇怪,仿佛是因好笑而改变,也没注意过她颈边那一圈圈细纹。 “特德,”她说,“我尽量严肃一点,因为你看起来很严肃。有个叫玛丽·德·奥布里的家伙---这名字常见得很,你知道的——不知多少年前杀过人。你认为我就是她,或者说她就是我。所以你摆出一副大侦探的架势。如果我就是那位玛丽·德·奥布里,”说到这儿,她转过头,悄悄对着墙上的穿衣镜照了照,瞬息间,他简直觉得那镜子有问题---“如果我就是那位玛丽·德·奥布里的话,相信你会赞同,有很多比容貌更重要的方面,我都很好地战胜了岁月流逝,对吧?” “我绝无此意,只是想问你是不是她的远亲后代——” “远亲后代?给我来支香烟。再倒杯鸡尾酒。胡说什么啊,亲爱的。清醒点吧。” 史蒂文斯深吸了口气,坐下来仔细打量着她。 “我必须承认你有这本事,”他说,“你总能让别人显得有错。好吧,我的姑娘,我不在乎。你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唯一的问题是,一家名誉良好的出版社不能私自拿走作者书稿里的照片,自己保留下来……听着,玛丽。我们开诚布公地说,你几分钟前是不是打开过我的公文包?” “没有。” “你没有打开它,拿出一张照片?那位一八六一年被送上断头台的玛丽·德·奥布里的照片。” 看样子,她也快忍不住了。“我当然没有!”她带着哭腔说道,“噢,特德。你为何要说这些无聊的话?” “好吧,反正有人拿走了,公文包里不见了照片。家里除了艾伦之外没别人。除非某个邪恶的家伙溜进来,趁我在楼上梳洗的时候偷走了照片,否则它还会掉到哪里去?手稿封面上印着克罗斯的地址。我考虑要不要给他打个电话,问他介不介意不发表那张照片。但首要问题是,我们不能该死地丢了它——” 这时艾伦不明所以地把头伸进来。“晚餐准备好了,史蒂文斯夫人。”她愉快地说。就在此时,走廊上传来大门门环尖锐的敲击声。 “史蒂文斯先生在吗?”听起来是马克·德斯帕德的声音。 史蒂文斯站起来。玛丽仍然面无表情地站在那儿。经过她身边时,史蒂文斯出于一种自己都不清楚的动机,抬起她的小手吻了吻。然后他来到走廊上,热情愉快地欢迎着马克,说他们正要吃晚饭,问马克要不要来杯鸡尾酒。 马克·德斯帕德站在进门处,身后还有另一个人---陌生男人。走廊上铜灯的光芒照在马克刮得干干净净、鼻子高耸的脸上。他这个人虽然下巴坚毅,体形瘦削有力,看起来倒是很多愁善感。在灯光的映照下,他一双浅蓝色的眼睛飞快地打量着四周。马克有着又粗又硬的浅黄色眉毛,眉毛间距很短,头发同样是又粗又硬的浅黄色。他是个年轻的律师,继承了父亲在切斯特纳特街开的事务所。其父六年前去世后,事务所由他继承。马克的律师事业做得不大,因为他是个喜欢空谈的理论家。他自己说那是因为他该死地可以看到任何事物的两面性。他最喜欢在德斯帕德庄园闲晃,其时总是一副乡绅和猎场看护人式的打扮,射击外套加法兰绒衬衣,条绒短裤配系带靴子。他站在走廊里四下打量着,用修长的,音乐家式的手指摇晃着帽子。他声音很有礼貌,带了几分歉意,但非常坚定。 “很抱歉贸然打扰,”他说,“不过你应该知道,除非事态严重,否则我不会这么冒失。我恐怕这事儿不能等。呃---” 他转头面对身后的男子,那人也走进屋来。陌生男人比马克矮,也比他壮,神情虽然戒备,倒是很有礼貌。他下巴上留着胡须,一张坚毅的脸庞,虽然长期默默酗酒的习惯让他脸庞变长,但看得出来五官长得不错。他粗粗的棕色眉毛拧在一起,形成一个V字,嘴角倒是愉快带笑。纵使他穿着厚外套,整个人还是卓尔不凡,令人一见难忘。 “这位,”马克接着说道,“是我的老朋友,帕丁顿医生——先生。”他飞快地更正道,帕丁顿面不改色,“特德,我们得和你单独聊聊。可能要聊挺长时间,不过我猜如果事出有因,你也不会介意推迟……” “你好啊,马克!”玛丽带着如常的笑容,在门口说道,“到书房去吧,特德,你们都去。不用急着吃晚餐。” 一番客套之后,史蒂文斯领着两人匆匆来到他的私人房间,就在走廊深处几步远的地方。书房不大,容纳三个人就不大转得开身了。他打开悬在书桌上的吊灯,灯光洒下,房间内透出一种朦朦胧胧的冷意。马克小心关上门,站在门边。 “特德,”他说,“迈尔斯叔叔是被谋杀的。” 史蒂文斯早有所料。他并不担忧,但还是感觉内心颤抖起来。吓他一跳的是马克的直截了当、开门见山。 “我的天哪!马克……” “他是被砒霜毒死的。” “大家都坐下吧。”顿了顿后,史蒂文斯说。他让客人坐在书堆中的两张皮椅上,自己则背靠书桌坐定,展开双臂靠在桌边,看着来者说:“是谁干的?” “我也不知道,肯定是大宅内的某人。”马克仍然用低沉的声音说道。然后,他深吸口气,“既然把事情说出来了,我就能坦白为何要告诉你了。” 他坐在那里,身体前倾,一双长长的胳膊悬在膝间,淡蓝色眼睛注视着吊灯。 “有件事我必须做,我想去做。要做成这件事,除我之外还得要三个人帮手。现在我找好了两个人,你是我唯一信任的第三者。不过,如果你答应帮忙,必须先答应我件事。不管我们在老头儿的尸体上发现什么,你都不能向警方透露半句。” 史蒂文斯低头看着脚边的地毯,掩饰自己纷乱的思绪:“你难道不希望---不管这凶手是谁,得到应有的惩罚?” “惩罚?噢,我当然想。”马克冷静地猛点头,“不过你不明白,我们生活的这个社会文化扭曲,特德。如果说我现在感到愤怒,这愤怒是出自:大家为何不肯管好各自的事,而去管其他人!如果有什么东西我深以为恨,无疑就是所谓的‘公之于众’。我指的是隐私被公之于众。对美国人来说,暴露隐私好像成了一种宗教、一种狂热、一种命运的狂舞。我最恨那种该死的所谓哲学:‘只要能出名,我才不在乎别人的嘴。’因为,这样一来,某个人在好事(抑或坏事)方面的成就全体现在电话簿上对他的介绍。这不是报纸的错,它们无能为力,就像镜子无法阻止别人去照它。而且,如果只是出于虚荣心,尚可理解。但我们家的事情不同。不管是不是谋杀,我可不想我的隐私变成普通读者茶余饭后的谈资,我连告诉他们现在是几点钟都不愿意。你瞧,这就是我的真实感觉。也是我们不能透露调查结果的原因。 “今晚,如果你能帮把手的话,我们打算打开地穴,撬开我叔叔的棺木,起出尸体进行解剖。尸体里面到底有没有砒霜,我们必须拿到决定性的证据,但我肯定是有的。现在,让我把知道的一切都告诉你吧。 “关于我叔叔是被谋杀的这事儿,我都知晓一周了,但束手无策。为了搞清楚确定的事实,必须开棺验尸。问题是怎样才能秘密操作。没有医生肯——我是说——” 帕丁顿愉快地插嘴。 “马克的意思是,”他说,“任何有声誉的医生都不会做这种验尸。所以他不得不求助于我。” “我不是这个意思!” “我知道你不是,老伙计。”帕丁顿敲敲厚帽檐,看着史蒂文斯说,“你得理解我在这件事里的立场。我是马克的老朋友了,十年前曾和他妹妹爱迪丝订过婚。我曾经是名外科医生,十年前在纽约有着不错的职业生涯。然后我替人做了次流产手术,原因你们就别管了,反正我是有充分的理由。这件事引起了一阵骚乱,最后我也被暴露了出来。” 仔细回忆这些伤害自己的细节,对他来说似乎乐在其中,不过他的笑容里倒是没有丝毫苦涩感:“刚好那时候新闻界没什么大事可报道,所以马克在报界的朋友抓着我大做文章。当然,我被吊销了行医执照。这也没什么要紧的,我积蓄颇丰。这件事引起的另一个麻烦在于,爱迪丝一直相信我做流产手术的那位女人是……算了,这都是陈年旧事了。” 帕丁顿皱着眉头,一边抚摸着长满胡须的下巴,一边看着门口总结道。虽然没说几句话,他的喉咙已经干涩了。史蒂文斯知道缘故,他站起身来,从壁橱中取出一瓶威士忌。 “自那以后,”帕丁顿说,“我就搬去了英格兰,生活怡然自得。不过一周前,马克给我拍来电报---说需要我尽快赶来,否则办不成事——收到电报后我跳上第一趟开往美国的轮船。我所知的相关事宜如上所述。” 史蒂文斯又拿出几个杯子和一瓶苏打水。 “听着,马克,自然我会听你的话,保守秘密。”他热切地说道,内心比对方所了解的更加急切,“不过,假设你证实了自己的怀疑,假设你证明他是死于谋杀,到时候你打算怎么办?” 马克用手扶着额头说:“天知道我该怎么办,这问题快把我搞疯了。我能怎么办?若是你,你会怎么办?若是其他人,他们又会怎么办?私下里复仇?完成另一次谋杀?不,谢了,我对迈尔斯叔叔的感情还没深到那份儿上。不过我们首先必须搞清楚事实,这你得知道。我们不能茫然无知,任由一名毒杀犯在大宅中晃悠……而且,我痛恨罪犯使用的这种残忍手段,特德。迈尔斯叔叔可不是一下子去世的,他死得很痛苦。凶手肯定很享受看着受害者慢慢死去。” 他敲了敲椅子扶手,又说:“还有一件事,如果你想知道的话,一件明明白白的事。凶手持续下毒有好几天,没准都一周了。这点我也不能确定。说不定我们永远也弄不清凶手从何时起开始对他下毒,因为他之前确实得了胃炎,症状和砒霜中毒差不多。从他情况恶化到请来受训护士前,他已经让人将午餐、晚餐装在托盘里送到房间。他甚至不许玛格丽特,”——马克转头对着帕丁顿——“他甚至不许玛格丽特——家里的女佣——把托盘送进房间,而是让她放在门口的桌子上,等他自己方便的时候再开门来取。有时候托盘会在桌子上摆很久。因此,任何大宅里的人(就我猜测,甚至包括大宅外的人)都可能在他的食物里投毒。但是——” “但是,”马克不自觉地提高了音量,“在他被下足剂量,最终于凌晨三点死去的那个晚上,情况又大不相同。这天晚上的情况有点像推理小说的情节。我必须破解这晚发生的谜题,必须弄清事实真相,哪怕仅仅是为了替自己的太太洗刷嫌疑。” 史蒂文斯刚要取出一支香烟,闻言手停在了半空中。不管这件罪恶是谁犯下的勾当,这倒是不同寻常的发展。马克和露西,他想到了露西——苗条,美丽又能干,黑发总是从旁边分开,鼻端隐隐约约有些雀斑,还有她笑容满满的脸庞。她是那种被人们称曰“派对皇后”的类型,她和马克完全不同,但毫无疑问非常幸福——他想到了露西,觉得这一切是如此荒谬。 马克面露讥色。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他说,“听起来很疯狂,不是吗?纯粹是一派胡言,对吧?是的,这我也知道。我知道这很荒谬,就像我知道自己正坐在这张椅子上一样。不过问题不在这儿。迈尔斯被下足剂量毒死的那晚,我知道露西整晚都和我在一起,在圣戴维斯参加一场假面舞会。我要对付的是该死的间接证据。你可不用面对这种局面,特德,你真该感谢自己的幸运星座,你不用面对我这种窘境。你要对付的是该死的间接证据,虽然你知道它屁也不是,因为你痛恨秘密和鬼祟。我必须找出谁杀了迈尔斯叔叔,我必须找出是谁想陷害她。然后,我可以向你保证,我不会善罢甘休。我没指望解释清楚,让你搞明白……” “真的吗?”史蒂文斯说,“行了,算了别管他。你一直说间接证据,到底是什么间接证据?” 到目前为止,桌上的酒瓶酒杯还没人碰过。马克闻言吸烟似的深吸口气,往酒杯里倒了些威士忌,举杯对着灯看看,一饮而尽。 他说:“亨德森夫人,我们家的厨师和管家夫人,目击了案发过程。她看到了凶手最后一次下毒的过程。而且,根据她的说法,唯一可能是凶手的就是露西。” 帕丁顿前倾着身体。 “听到这消息后,你还算冷静,这是个好现象。”他说道,“但对我而言,这位明星证人的证言挺苍白的。” 马克喝酒时,帕丁顿一双大眼睛渴望地看着。史蒂文斯看得出帕丁顿也很想来一杯,不过他不会主动去倒酒,而且假装没有看到马克手里的杯子。史蒂文斯替他调了杯威士忌加苏打,他故作随意地接过去,那种煞有介事的样子显示出他私下肯定在悄悄酗酒。 帕丁顿接着说:“你是说亨德森夫人,那位在你们家待了很久的老太太?她会不会是——” “任何事都有可能。”马克疲惫地说,“在如今这种乱局之下。不过我想她既不是歇斯底里,也没有撒谎。没错,她是个喜欢八卦的长舌妇,不过你觉得她是那种歇斯底里的类型吗?还有,正如你所言,她和她丈夫自打我还是个孩子起就在我家帮忙了,她从小照顾奥戈登……你还记得我弟弟奥戈登吗,帕丁顿?你离开时,他还是个小学生……我知道亨德森夫人很喜欢我们一家。我还知道她也很喜欢露西。而且,你要知道,她丝毫没有怀疑迈尔斯叔叔是被毒死的。她以为他死于胃病,以为自己看到的事情毫不重要。正因为如此,为了让她闭上嘴,我可费了大力气。” “等一下,”史蒂文斯插嘴道,“她所说的故事是不是有个穿着古装的女人,穿过那道不存在的门离开房间?” “对,”马克承认道,不安地挪了挪身体,“这也是让我不安的原因。因为这正是整个故事中最不合常理的部分。根本是无稽之谈!那天我特意跟你说起,想探探你的反应,当时还不得不当成笑话——好吧,这么着,还是你们来判断吧。”他纤细的手指闲不下来似的,摆弄着卷烟纸和一小袋烟草;马克喜欢自己卷烟抽,如今已是熟能生巧,“我从头讲起,把事情全部告诉你们。其中有几个地方太诡异了,我自己简直是如堕雾中。首先,我得从家族历史讲起。顺便问一句,帕丁顿,你以前见过迈尔斯叔叔吗?” 帕丁顿想了想说:“没见过。我记得他总是在欧洲某处。” “迈尔斯叔叔和我父亲年龄只差一岁,迈尔斯叔叔一八七三年四月出生,而我父亲是次年三月。稍后你们就知道我为何要强调这一细节。我父亲成婚很早,二十一岁就结婚了,迈尔斯叔叔则从未成家。我是一八九六年出生的,爱迪丝是一八九八年,而奥戈登则是一九〇四年。家族财富主要来自土地---德斯帕德家的祖先在费城搞到了一大片土地,在本地也一样。迈尔斯叔叔继承了绝大部分财产,不过我父亲从未为此忧心,他是那种活跃,闲不下来的类型,律师生涯非常成功。我父母都在六年前去世,死于肺炎。父亲得了肺炎后,母亲坚持亲自照顾他,这才被传染了。” “我记得他们。”帕丁顿插嘴道,他用手遮着眼睛,看来这个回忆并不让他愉快。 “而且,我告诉你们这个,”马克大声道,“是为了让你们了解事件的大背景。没有家族恩怨,没有骨肉反目,没有噱头悲剧。没错,迈尔斯叔叔是个老浪子,不过他的酗酒行为或对女人大献殷勤都是那种老式做派,如今看来反而显得高雅温文。我能够断言,他在世上没有一个敌人。事实上,他大部分时间都住在海外,在本地都没几个熟人。如果有人对他下毒,动机肯定是享受看着他人死亡的乐趣……当然,要么就是冲着他的钱去的。” 马克看看两人。 “如果是冲着钱去的,那你可以说我们所有人都有嫌疑,尤其是我。我们兄妹几个都继承了大笔遗产。我们都知道自己在迈尔斯叔叔死后将会继承这些财产。正如我刚刚说过的,迈尔斯叔叔和我父亲年龄接近,像双胞胎似的长大,彼此是好朋友。迈尔斯叔叔从未打算成家,既然我父亲已经养育了后代,他乐得清闲。在其他事情上他们也没有红过脸。先生们,在这种家庭氛围下,有人对他下了砒霜。” “我有两个问题,”帕丁顿突然插嘴道,不过这次他好歹松弛了一点,“首先,你有何证据证明他被人下了砒霜?其次,你隐约提及你叔叔在临终前不久开始行为怪异---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诸如此类的。他这种行为是什么时候开始出现的?” 马克再次犹豫起来,打开手掌,又握了起来。 “我就怕出现这种情况,”他说,“怕给你们造成错误印象。你们别误会,我并不是说他变得有多奇怪,也不是说他疯了,或者说让家里气氛怪异什么的。他一直为自己的守旧做派自豪。我得说,他只是和过去相比稍显不同。我们第一次注意到他略有改变是在六年前,他从巴黎回来,奔我父母的丧。他不再是过去那个和气友善的叔叔了,也不是说他抑郁消沉之类的,但有时候会显得心不在焉,或者迷惑不解,好像脑子里有什么挥之不去的念头。当时他也还没把自己封闭起来。那要到……嗯,”马克想了想,“顺便问一句,特德,你在这栋房子住了多久?” “大致有两年了。” 马克点点头,似乎为这一巧合感到好笑:“怎么说呢,迈尔斯叔叔就是从你们搬到本地几个月后,开始封闭自己的。他也不是完全禁锢自己,只是在房间里吃午晚两餐,从下午开始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你们应该知道他的作息规律。早餐到楼下来吃,如果天气好的话就在院子里逛逛,抽根烟。有时候他也在画廊里晃晃。他只不过有点——迷惑,正如你说过的,如堕迷雾。中午他就回房,整天不再出来。” 帕丁顿皱眉道:“不过,他一直待在房间里干什么啊?看书?学习?” “不,我想不是。他不太喜欢读书。有小道消息说他整天坐在藤椅上看着窗外。另有流言说他花了很多时间换衣服玩,显然是没别的事可做了。他的衣橱挺壮观的,而且他也一直为自己的外表、为自己的体形自豪。 “六周前,他出现了突发症状——呕吐、腹部绞痛等,但他不肯让医生诊治。他说:‘废话!我又不是没得过这些毛病。来点芥子泥和一杯香槟就行了。’后来,他剧烈发作了一次,我们只好匆匆请来贝克医生。贝克摇摇头说——胃炎,就是胃炎。太糟了。我们请了位护士回来照顾他。不管他之前的症状是不是纯由胃部毛病引起的,反正从那时起他开始慢慢好转。到四月的第一周,他的状况好了很多,大家都不再担心。然后,就到了四月十二日夜。 “当天,大宅里有八个人:露西、爱迪丝、奥戈登、我、老亨德森——还记得他吗?帕丁顿?我们家的园丁、管理员加万能杂工---亨德森夫人、护士科伯特小姐和女佣玛格丽特。露西、爱迪丝和我一起参加了场假面舞会,正如我之前所说。而且,根据当晚各人的安排,几乎每个人都不在家。其他人的安排如下:亨德森夫人放了一周的假。她有个亲戚在克利夫兰,是那家小孩的教母,她最喜欢当教母。当时那家有个大聚会,邀请她去多待几天。那天是周三,科伯特小姐的休息日。至于玛格丽特,临时和她为之神魂颠倒的男友有约,没费什么口舌就说服露西放了她假。奥戈登要进城——参加什么派对。这样一来,大宅中就只剩下亨德森先生陪迈尔斯叔叔。 “同以往一样,爱迪丝对此表示不安。她总觉得只有女士才能照顾好病人,所以打算亲自留下来。不过迈尔斯表示反对。而且,亨德森夫人当晚颇早就会回来,她搭的火车九点二十五分到达克里斯彭。然后爱迪丝又开始担心别的事情。亨德森准备开福特汽车去火车站接老伴儿,在他离开的这十分钟里,大宅中只剩下迈尔斯叔叔一个人。所以奥戈登说:‘噢,上帝啊。’他答应留到亨德森夫人回来再出发。这样一来,一切都安排妥当了。 “玛格丽特很早就出门了,科伯特小姐也一样。她们都给亨德森夫人留了言,万一需要的话可以找到她们。八点钟的时候,露西、爱迪丝、奥戈登和我稍微吃了点晚饭。迈尔斯叔叔传话下来说他什么也不吃,什么也不需要,当晚他情绪不稳。不过劝说之下,他同意喝杯热牛奶。晚餐后,我们大家都上楼去换衣服,露西用托盘端着热牛奶给迈尔斯叔叔送去。有件事我记得很清楚:爱迪丝站在楼梯平台上俯看着她,说:‘你连自己家的东西在什么地方都找不到。你端的是酸牛奶。’不过,她们俩都尝了尝,牛奶还是好的。” 史蒂文斯听着马克深思熟虑的讲述,毫不费力地想到德斯帕德庄园橡木楼梯的平台,那扇大窗的平台。平台的墙上挂着一幅巨大的画像,地上铺着浴室防滑垫那么厚的印度地毯,窗楔下放着一张电话桌。史蒂文斯暗自心想,我为何反复想到电话桌?他想象得出活泼愉快的露西,黑发斜分到一边,隐约可见的雀斑,她是那种“派对时尚女郎”。他也能想象出爱迪丝的样子,比嫂子高一些,棕发,面貌仍然美丽,但皮肤发干,眼眶开始深陷。她渐渐变得挑剔易恼,而且三句话不离所谓高雅品位。他能够想象出两个女人三心二意地为牛奶争吵(因为那个家庭里不存在所谓摩擦)——而在这整个期间,年轻、好挖苦人的奥戈登手插在口袋里,站在一边。奥戈登不像马克,凡事既不紧张又不认真。他也是那种擅长在派对上交际的类型…… 不过,在史蒂文斯脑子里挥之不去的念头是,我能不能确定当晚我和玛丽在哪儿?虽然宁愿想不起来,但他知道问题的答案。他们就在这儿,在克里斯彭的小屋里。一周中他们少见地从纽约到这儿小住,但当天他就因连续刊登版权事宜之事拜访了《里藤豪斯杂志》的工作人员。他和玛丽从纽约开车过来后,索性在小屋住下,次日一早才返回纽约。直到两天后,他才得知迈尔斯的死讯。那个周三的夜晚,他们像平常一样独自待在家里,早早上床睡觉。没错,当晚他们平静地早早上了床。 这时他听到马克继续讲述起来。 “所以,请容我重复一遍,牛奶没问题。”马克看看史蒂文斯,又看看帕丁顿,说,“露西把牛奶端上去,敲了敲迈尔斯的门。她打算把牛奶放在门边的桌上---就像我之前说的,他一般不会马上来应门---但这次他倒是立刻开了门,亲自接过托盘。他看起来已经好多了,脸上不再有那种迷茫之情,那种像在找东西,但又不知道自己找什么的表情。(你没见过他,帕丁顿。他是那种英俊的老绅士,脖子瘦骨嶙峋,有着灰白的胡须和高高的额头。)当晚他甚至换上了一件老式的蓝色棉晨衣,白领子,脖子上还围着块领巾。 “‘你确定自己没问题吗?你知道吧,科伯特小姐出去了,楼下没人听你召唤。如果你需要什么,得自己去取。你行吗?要不然,’爱迪丝说,‘要不然我给亨德森夫人留个条子,让她回来之后到楼上走廊里坐着,听候召唤?’ “迈尔斯叔叔说:‘让她坐到凌晨两三点吗,亲爱的?简直是无稽之谈!你们去吧,我会待得舒舒服服。要知道,我现在已经康复了。’ “正在这时,约阿希姆---也就是爱迪丝的猫——在走廊上追着不知道什么东西,绕过迈尔斯脚边,进入房间里。迈尔斯很喜欢约阿希姆,还说有猫陪他就够了什么的。他让我们玩得高兴点,然后就关上了门。这一来,我们都回房换衣服准备。” 史蒂文斯插嘴问了个毫不相干的问题。 “我记得你告诉我,”他说,“露西假扮成了蒙特斯潘夫人,对吗?” “没错。她……从表面上看没错。”马克答道,这是他整晚第一次露出讶色。他看了看史蒂文斯,又说,“爱迪丝---我也不知她是如何想的---坚称那是蒙特斯潘夫人。没准她觉得有这样更有范儿。” 他邪邪一笑,又说:“其实,露西的服装(她自己亲手做的)是照抄画廊里某张全身像。那是和蒙特斯潘同时代的某位女士的画像,不过画中人具体是谁还有待商榷。画中人脸的大部分和部分肩膀被某种酸性物质腐蚀掉了,显然很多年前就被破坏了。我记得祖父说过,以前曾想过找人修复它,结果办不到。无论如何,虽然看来不起眼,那好像是内勒①的真迹,所以一直保存了下来。据说那是德·布利尼维尼亚侯爵夫人的画像……见鬼,你到底是怎么了,特德?” “我猜是饿了,得吃点东西,”史蒂文斯随口说道,“行了,继续讲吧。你是说那个十七世纪的法国毒杀犯?你们为何会有她的画像?” 帕丁顿咕哝了两句,用一贯的费劲姿势前倾着身体,终于没忍住,替自己又加了些威士忌。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帕丁顿抬起头来,说,“你们家族和她之间有久远的关系,对吗?还是说,在遥远的过去,她和贵家族某位成员之间有什么联系?” 马克不耐烦地说:“没错。我不是说过,本家族的姓氏历经变迁和英语化吗?最早叫德斯普雷斯,是个法国姓。不过,别去管什么侯爵夫人了。我只是想说,露西是从那幅画上照抄的服饰,亲自动手花了三天才做成。 “我们一行三人大约九点三十分离开大宅。露西珠光宝气,爱迪丝则穿着她的南丁格尔式撑裙,我穿着从城里服装店买来的衣饰,店员坚称那是骑士的装扮。穿起来倒是意外的舒服,从外表完全看不出来。话说回来,男人有机会佩剑的时候,谁能拒绝?我们走向汽车,奥戈登当时站在开着灯的门廊上,出口相讥。我们刚开出车道就碰到亨德森,驾福特车刚把亨夫人从火车站接回来。 “舞会没多大意思。虽然是假面舞会,气氛也太不热烈了,参加舞会的人也没情绪喝得醉醺醺。大部分时间里我都在一边闷得要死,坐着没怎么下场,露西倒是跳了很多支舞。我们大概两点离开舞会。当晚月色不错,几小时以来我头一次感到凉爽和舒心。爱迪丝的蕾丝裤---就是她们在裙撑底下穿的那玩意儿---撕破了,所以她一直闷闷不乐,露西倒是一路哼着歌儿。我们回家时,大宅里灯光全都灭了。我把车停进车库时发现福特车也在,但奥戈登的别克还没回来。我把前门钥匙给了露西,她和爱迪丝先去开门。停好车以后,我站在车道上深深呼吸,这里是我的小天地,我很喜欢。 “突然,我听到从门廊处传来爱迪丝的叫喊。我赶快转过弯,跑上阶梯,冲进走廊里。露西站在那儿,一手放在灯开关上,眼睛半冲着天花板,看样子吓坏了。 “她对我说:‘我听到很可怕的声音。真的听到了!就在刚刚。’ “走廊相当老旧,有时候在晚上难免让人浮想联翩,但当时我感到的可不是幻想中的恐惧。我全速跑上楼,还好没有剑碍手碍脚。楼上的走廊一片黑暗,看起来有些不对。我不是说走廊本身,或者走廊上摆设的东西不对,而是说走廊里仿佛出现了怪物。你们有过这种感觉吗---有东西向你慢慢走来,某种不祥的东西?我想你们没有…… “我正想走过去开灯,忽听到一阵磕磕碰碰的钥匙开锁的声音。随后,迈尔斯叔叔房间的门砰然开了一半。房间里射出微弱的灯光,照在迈尔斯叔叔身上,半明半暗。他仍然站着,但身子向前佝偻着,一手捂着肚子,一手扶着门。我能看得到他青筋毕露。他扶着门站在那儿,剧烈地颤抖着,整个身子快要折成两半。然后,他费力地抬起头来,鼻梁上全是汗珠,双眼有平时两倍大,额头全湿透了。他每吸一口气都是撕心裂肺,简直能听到空气嘶哑着进入肺部的声音。他抬头看了看,双目失神。我猜他看到我了,但他开口时并非对我说话。 “他说:‘我再也受不了了。我再也无法忍受这种痛苦。跟你说,我再也受不了了。’ “然后,他用法语咕哝着什么。 “我赶快跑上前去,趁他跌倒前扶住他。我把他扶起来---不知为何,他挥舞着手臂,虽抽搐却尽力激烈地反抗---我把他扶进屋,安置在床上。他尽量看向我,向后仰头,想看到我,而且……该怎么说呢……想弄清楚我是谁,要从一片迷雾中辨认出我。一开始,他像个受惊的小孩般说道:‘不会连你也……’简言之,这让我大感震撼。不过,显然他恢复了神志,眼神清澈了许多。借着微弱的床头灯光,他好像总算看清了我的脸,不再像孩子似的挣扎。这瞬间的转变相当彻底,我用语言描述不清。总之,他开始浑浑噩噩地用英语讲话了。他说浴室里的药片应 “浴室里还有佛罗拿止疼片,以前他病重时用过。露西和爱迪丝站在门口,面如死灰。露西听到他的话后,赶紧跑到走廊那头的浴室取药。我们都知道他快死了。记住,当时我还没想到是中毒,只以为是老毛病又犯了,病到这步田地,旁人束手无策,只能把药给他,然后咬紧牙关。我悄悄让爱迪丝快去打电话给贝克医生,她依言而行。我只在意他脸上的表情---他到底看到了什么,或者说以为看到了什么,总之,那肯定是可怕的东西。为何会露出那种孩子似的恐惧表情,想从我身边逃开? “我想分散他的注意力,尽量让他忽视疼痛,便说:‘你像这样有多久了?’ “‘三个小时了。’他眼都不睁地说着,侧身躺着,身子蜷在一起,头闷在枕头里,简直听不清说的是什么。 “‘那你怎么不早点叫人,或者早点走出房间……’ “‘我不想,’他闷在枕头里说,‘我知道这是迟早的事,发生了总比一直胆战心惊地等着强。不过,我发现我受不了。’然后,他好像积蓄了一点力量,抬头看着我,就像陷在洞里往外看一样。他仍然有点害怕,呼吸仍然刺耳。他说:‘听着,马克,我快死了。’对我抚慰性的陈词滥调,他听都不听,‘别说话,听着,马克,把我装在木头棺材里下葬。明白吗?木头棺材。我要你发誓照办。’ “他非常坚持,一直盯着我,甚至连露西拿着药端着水进来时,也没转开视线。他抓住我的披肩,不停地说要木头棺材、木头棺材。因为一直呕吐,他很难吞下药丸,但最后我还是让他咽了下去。然后,他嘟哝着说很冷,要盖被子,接着就闭上了眼。床角有叠好的被子,露西默默将之展开,盖到了迈尔斯叔叔身上。 “我站起来,想再找个东西替他盖上。房里有个巨大的衣橱,里面装满华丽的服饰。我猜衣橱顶上肯定有毯子什么的。柜门虚掩着,里面没有毯子,倒是有别的东西。 “在衣橱底部整齐摆放的一排排鞋子旁边,放着当晚早些时候送来的托盘。杯子也在,牛奶已经喝光了,杯壁上还有残余。衣橱里还有一样东西,并非露西当时送上来的,一只很大的银茶杯,直径大概有四英寸---杯壁外刻着奇怪的浮雕,就我所知不值什么钱。我记得这玩意儿一直放在一楼边桌上。你们俩有人注意过吗?总之,杯子里有些黏糊糊的残余物。杯子旁边就是爱迪丝的猫,约阿希姆的尸体。我摸了摸,确定猫已经死了。 “就在这时,我意识到迈尔斯叔叔被人下了毒。” 那之后的一两分钟里,马克·德斯帕德一言不发,静静看着紧握的双手。 “我想,”他若有所思地说,“有时候,怀疑在人的脑海深处悄悄累积着,在人们没有意识到的时候就已经在那儿了,然后突然发生了导火索事件,就像某扇门突然打开一样—— “总之,当时我就明白了。我回过头,看露西有没有发现我看到的一切。很显然她没发现。她几乎是背对我站在床脚处,手放在床框上。平时她看起来总是轻快活泼,这时候却茫然无助。房间里就开着一盏灯,床头那盏,灯光昏暗。不过微弱的光线倒是照出了她的服装——红色丝质衣服,点缀着蓝色和钻石,还有宽幅裙。 “我就那么站着,迈尔斯叔叔之前的症状一一涌向脑海中。他吃东西困难,他鼻子和眼睛黏膜发炎——双眼发红地打着喷嚏看着你——沙哑的声音,皮肤出疹子变厚,甚至包括他走路的样子,好像脚软得撑不起身体。一切都显示这是砒霜中毒。我能够听到迈尔斯在被盖下沉重的呼吸,甚至能听到走廊上爱迪丝压低了嗓子冲接线生嚷嚷。 “我什么也没说,关上了衣橱门。门上有钥匙,所以我锁上门,把钥匙放进口袋里。然后我走出门,来到楼梯平台处爱迪丝打电话的地方。我们必须找个医生来,仅此而已。护士要到第二天早上才回来。我拼命想遇到砒霜中毒的情况该怎么办,但就是想不起来。爱迪丝放下电话,虽然双手发抖,人还算平静。她说贝克医生不在家,我们在附近不认识其他医生。不过我知道在一英里外的公寓式酒店里住着位大夫,虽然想不起他叫什么名字了。我试着打电话去酒店,爱迪丝则匆匆赶去迈尔斯的房间——她总以为自己懂照顾病人,虽然实际上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我还没问到电话号码,露西已来到走廊上。 “‘你最好赶快上来。’她说,‘我觉得他走了。’ “他确实去了。没有骚乱,静静地停止了呼吸,不用再忍受痛苦。我在确认的时候翻了他的身子,手碰到枕头底下,发现了一条绳子,这你们大概已经听说了。是一条普通的包装绳,大致一英尺长,间隔相等地打了九个结。我当时不知道那意味着什么,现在同样是一头雾水。” “接着说!”马克停住嘴以后,帕丁顿尖声催促道,“然后呢?” “然后?然后就没什么了。我们没叫醒其他人。没必要,再过几小时就要天亮了。露西和爱迪丝上了床,但是没睡着。我说就我留下来守夜好了,表示尊重之类的。这只是表面的借口,其实我是想找个机会把银杯拿走。而且,奥戈登还没回来,我说我最好先不睡,以防他在错误的时间,带着谁回来……你们也知道这种事。 “露西回了我们的卧室,锁上门。爱迪丝哭了一会儿。我们几个都傻愣愣地,为疏忽而自责。不过我当时就知道问题并不在于我们忽略了迈尔斯叔叔。她们回房后,我回到迈尔斯的房间,在他脸上盖上床单。然后我从壁橱里取出银杯和玻璃杯,用手帕包在一起。别问我指纹之类的!我唯一的目的……我想自己一直都是这样……就是在决定怎么做之前,先把证据藏起来。” “你就没想过把怀疑说出来?”帕丁顿问道。 “如果我们及时找到医生来帮迈尔斯——自然我会坦白。我会说:‘别管什么肠胃问题了,他中了毒。’不过我们没找到医生。所以——我没说。”马克看起来很激动,身体僵硬地抓牢了椅子扶手,在此期间史蒂文斯一直观察着他,“你必须理解,帕丁顿。你该记得我差点——” “别激动,”帕丁顿猛地打断他,说,“接着讲你的故事吧。” “我把银杯和玻璃杯拿下楼,锁在我书房写字台的抽屉里了。你们要明白,到目前为止我们连一毛钱的证据都没有。而且,我得想个什么办法把猫的尸体处理掉,所以我用骑士斗篷把它包起来,从边门拿到屋外去,免得走后门吵醒亨德森夫妇。草坪那头有块刚翻过的花田,就在车道那一边,我知道亨德森经常把铁锹放在边门旁的壁橱里,可以取用。我把猫的尸体偷偷运出去,深深地掩埋了。爱迪丝还不知道可怜的小家伙到底怎么了。她们还以为它走丢了。我刚埋完就看到奥戈登驾着车慢慢驶近。有那么一瞬间我还以为他看到我了,不过我还是先进了房。 “截至当晚,可以说的就这么多。第二天---当我听闻亨德森夫人的故事后---把玻璃杯和银杯拿到城里去,交给一个我非常信任的化学分析师检验,要求他对检验结果保密。没过多久结果就出来了,玻璃杯上没有毒物。银杯里的残余物中含有牛奶、葡萄酒、搅拌蛋液和两米制格林①的白色砷化物。” “两米制格林?”帕丁顿转过头重复道。 “没错。分量不少,对吧?我曾经读到过---” “对于残余物来说,这么高的含量,”帕丁顿冷冷道,“见鬼,真不少了。曾经有案例显示两米制格林的砷化物就能致死。当然,这只是最低致死量,不过残余物中都含这么多,可以想象一整杯牛奶里能有多少。” “通常致死剂量是多少?” 帕丁顿摇摇头:“没有‘通常’的致死剂量。就像我刚刚说的,两米制格林也能吃死人。然而也有人曾经摄入过两百米制格林的量,最后还康复了。所以致死剂量差别很大。举个例子来说吧,你听说过马德林·史密斯①案吧?就是那个格拉斯哥②美女,一八六七年被控杀死其法国情人。没错。朗格利尔胃里有八十八米制格林砒霜。她的辩护律师辩护说,这么大剂量的毒药不可能在受害人没发觉的情况下摄入,肯定是自杀。毫无疑问这番说辞起了效果---最后苏格兰陪审团判决本案‘无法确认犯罪’,他们说这就是‘不予追究,但请别再干了’的意思。还有个案子,在马德林案六年后,一名叫休伊特的女人在切斯特③被控谋杀了自己的母亲。老太太的死本来毫不引人怀疑,医生说死因是胃炎,直到人们开棺验尸才发现死者胃里就有一百四十五米制格林的砒霜。” 帕丁顿语调轻松,甚至一派自得其乐的劲头,然而他留着胡碴的脸上还保持着那种审视的表情。 “然后,”他摆弄着空杯子,继续道,“还有凡尔赛的玛丽·德·奥布里,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期的案子。很糟糕的案子。她杀了那么多人,看起来却毫无动机,简直像……像是纯粹为了享受目睹受害人死去的乐趣……其中一个受害人只摄入了十米制格林的毒药,另一个的摄入量却高达一百。她就没有马德林幸运了,被送上了断头台。” 史蒂文斯刚刚就站了起来,如今正坐在书桌边上。他装作随意地、理解地点点头,其实一直在透过白色的大门看向走廊。他一度发现门口有东西。走廊里的灯光比房间内要来得亮,所以很自然地,房间里的人可以透过钥匙孔看到一丝光线。但现在这抹光线消失了,也就是说肯定有人靠在门口偷听。 “然而,”帕丁顿说,“致死剂量不是什么重要问题:这一点我会验尸来查证。重要的是,毒药的投放时机。如果安排得宜,死亡很快会到来,我是说如果投放量大的话。投毒后几分钟到一小时会出现毒发症状---取决于采用液体还是固体形式投毒——死亡到来的时间从六到二十四小时不等,甚至可能更长。有些案例中受害人坚持了几天。所以,你也看出来了,你叔叔去得还算快。你们离开他时才九点半,当时他状况还不错。你们回家,发现他奄奄一息时才凌晨两点半钟,那之后不久他就去了。对吧?” “没错。” 帕丁顿沉吟道:“不过,他这种状况并不让人惊讶。甚至可以说合情合理。他因为原来的疾病,身体已经大不如前,而且如果你猜得没错,他已经慢性中毒很长时间了,所以再施放大剂量毒药的话,去世会很快。如果我们知道最后一投是什么时候——” “我可以告诉你准确时间,”马克打断道,“十一点十五分。” “对啊,”史蒂文斯插嘴道,“这不就是亨德森夫人那个神秘故事里讲到的吗,对吧?我们就想知道这情况,你偏偏不肯说。这个神秘故事到底是怎么回事儿?为什么你不肯坦白说?” 他怕自己太过激动,比正常该有的反应来得夸张,但马克并未注意到。他下定决心地吸了口气。 “目前,”他说,“我还不能讲出来。” “不能讲出来?” “因为,你们会认为我疯了,或者亨德森夫人疯了。”马克沉吟道,他抬起手,“等等!现在,先等一下!为这事儿我已经来回掂量一百多遍了,夜里操心得睡不着。不过,当我第一次将事情告诉给其他人,第一次明明白白地摆出全部事实……天哪,我居然发现故事的另一个部分让人不敢置信。我知道,你们也许认为今天打开地穴根本是徒劳。不过,迈尔斯叔叔被杀之谜必须解开,你们能再给我几个钟头吗?我只要求这个,等我们解决了谜题的第一步,我再告诉你们下面的事情,好吗?” 帕丁顿踌躇道:“你变了,马克。看在上帝的分上!我搞不懂你!听着,到底是什么事如此难以置信?你讲述的部分并不荒谬,更谈不上如何邪恶,这都是很常见的呀,不就是普通的谋杀吗?故事的其他部分又有什么难以置信的?” “这个其他部分说的是,一个死了很久的女人,”马克平静道,“没准儿还活着。” “简直是该死的无稽之谈……” “不,我绝对不是神经错乱地瞎说。”马克冲他镇定地点点头,“你可以摸摸我的脉搏,或者敲敲膝盖看看我的膝跳反射。当然,我不信---正如我不信露西和此案有瓜葛一样---我不信事情会有两个解释,同样不可能的两个解释。我告诉你们,只因它们扎根在我脑海里,我必须把它拔出来嘲笑一番。不过,如果我现在就说,天知道你们会怎么想……你们能先帮我打开墓穴吗?” “好吧。”史蒂文斯说道。 “你呢,帕丁顿?” “我跑了三千公里,可不想现在退出。”医生咕哝道,“不过你要知道,等我们开了墓穴,你可不能再三缄其口。上帝啊!你别想!我在想爱迪丝会---”医生麻木的棕眼中闪过一丝怒意,不过等马克第三次满上他的杯子后又眉开眼笑起来,“我们该怎么行动?” 马克神情为之一凛:“很好!很好!做起来倒不难,不过得花大把时间、精力,颇费一番苦工。我们需要四个男人---第四个是亨德森,他很可信,而且干这种活比较可靠。如今他正独自在家。再者说了,他和亨德森夫人就住在通往地穴的道路右侧,哪怕我们动一块砖,事后他一眼就能看出来……家里其他人我都想办法支开了,如果家里有人,我们翻几块石头也会被大宅背面的人听见,更别说我们要搞出的动静还要大得多。至于说具体的活儿……” 史蒂文斯想象着等会儿那个场面。在一栋又长又低矮的灰色大屋后面,一条笔直宽阔的大路延伸着,水泥路面上镶嵌着碎石块。另一边是地势低沉的花园,在花园的尽头,道路两侧种上了榆树。道路一直通向离大屋六十码处的私人礼拜堂,这个礼拜堂早在一个半世纪前就关闭了。在礼拜堂前不远处,如果你顺着道路面朝礼拜堂,在路的左侧有座小房子,以前德斯帕德家的私人牧师就住那里。如今牧师的旧宅是亨德森夫妇居住。史蒂文斯听说地穴的入口---并没有明显标志---就在碎石路离礼拜堂大门不远处。马克正告诉他们详情。 “我们必须挖开大致七平方英尺的碎石路面,”他说,“而且,因为必须抓紧时间,所以要大搞破坏。我们得往碎石路面的水泥里敲进一打长长的钢楔子,敲得越深越好,然后朝一边扳。这样一来可以破坏地穴门的大部分接头。然后我们用大锤猛敲,就能敲碎地穴门。在门下面是一整块大石头,把地穴洞口盖得严严实实。石头长六英尺,宽四英尺,我得警告你们,它重达一千五百到一千八百磅。今晚最费劲的活儿就是把棍子塞到石板下,把它给撬起来。然后我们就能沿着阶梯走进地穴。我知道听起来好像活儿不少……” “得了,活儿是不少。”帕丁顿拍着膝盖咕哝道,“好吧,我们这就开始。对了,你不希望任何人知道,对吗?我们搞了这一团糟以后,你认为我们还能把一切恢复原状,以防别人察觉吗?” “不能完全复原。要有经验的人,比如亨德森和我,一眼就能看出来。不过,我怀疑没有第三个人能看出来。上次为了迈尔斯的葬礼打开地穴的时候,道路边缘已经被破坏了一点。而且,碎石路面看起来都差不多。”马克又坐不住了,站起身来,掏出手表,把上述话题暂时抛到一边,“好,就这么说定了。现在是九点半,我们尽快开始工作。到时候不会有人来打扰。特德,我和帕丁顿先过去,你先吃点东西,随后赶过来。最好穿上旧---”他突然顿住了,本就不安的神经突然警觉起来,“上帝!我全忘了!玛丽怎么办?你该怎么对她解释?你不会告诉她事实,对吧?” “不会,”史蒂文斯看着门口,说,“不,我不会告诉她。这件事就交给我吧。” 他看出另外两人都为他的口吻一惊,不过两个人看起来都各有心事,决定相信他。房间里烟雾沉沉,加上没吃东西,史蒂文斯站起身的时候一阵头重脚轻。这让他想起四月十二号那个周三夜晚的另一件事。当晚他和玛丽在小屋度过,而且他很早就上了床。他记得自己十点半就上了床,困得受不了,在书桌前看稿件的时候差点把头撞到桌面上。玛丽说是因为在纽约这种大都市待久了,突然呼吸到乡间的清新空气所致。 他陪着马克和帕丁顿来到走廊上,玛丽不知去了哪儿。马克身子向前倾着,急匆匆想要离开小屋。帕丁顿在前门犹豫了一下,把帽子举在胸口,礼貌地回头,在沿着砖石路离开前,问候了史蒂文斯夫人两句。史蒂文斯站在打开的门口,呼吸着夜的气息,目送马克的车子离开。他听到汽车马达发动的噪音,激起树丛一阵细碎的低语。接下来呢?他转过身,小心翼翼地关上前门,注视着棕色瓷伞架。玛丽在厨房里,能听到她四下移动,半哼半唱着:“下雨了,下雨了,牧羊人——”那是一首她非常喜欢的中国牧羊女歌谣。史蒂文斯穿过餐厅,推开通向厨房的两面推门。 很明显艾伦已经走了。玛丽穿着围裙站在橱柜前,正切着冷鸡肉三明治,三明治中夹的配菜是莴苣、西红柿和蛋黄酱,然后整齐地摆放在盘子里。看到他时,她用拿着面包刀的手拨开一绺暗金色的头发。她浓密睫毛下的双眼严肃地看着他,但眉目中又带着一丝笑意。他脑海中顿时冒出了撒克里①在歌德的滑稽剧中那首打油诗: 夏洛特,像个行为端庄的女郎 一直不停地切着面包和黄油 厨房里铺着白色瓷砖,冰箱电机嗡嗡作响。整个情景显得荒诞。 “玛丽---”他说。 “我知道,”她愉快地声称,“你必须去。亲爱的,把这些吃掉。”她用面包刀拍了拍三明治,“填填肚子。” “你怎么知道我必须去?” “当然是偷听来的。你们个个都神秘得可怕,还指望我怎么样?”她脸上流露出一丝微微的紧张,“我们这个夜晚要毁了,不过我知道你必须去,否则就会一直惦记着这档子事儿。亲爱的,今晚早些时候我警告过你——别神经兮兮的。我就料到会有这一出。” “料到?” “好吧,也许料得不算准。不过克里斯彭屈指可数的人家都在谈论这些事。我今天一早就来了,肯定会有所耳闻。我是说,庄园里有什么不妥,某件事,好像没人知道细节。也没人知道流言从何而起。即便你想追根溯源也没办法。甚至连是谁告诉你的都想不起来。小心点。你小心点好吗?” 就在此时,厨房里的气氛发生了改变,一切都不同了。甚至当他看向走廊里的棕色瓷伞架时,发现似乎连它也有了新的色彩。她把面包刀窸窸窣窣地放到橱柜的瓷釉搁架上,走过来抓住他的胳膊。 “听着,特德。我爱你。你知道我爱你,对吗?” 他确实知道,骨子里血肉里知道。 “我知道,”他说,“关于我之前的念头——” “继续听我说,特德。只要我们彼此相知,我的爱永不改变。你脑子里转着什么念头我不知道。等以后有时间,没准儿我会跟你讲讲古堡革的老家,讲讲姨母艾德丽安,到时候你就明白了。别那么居高临下地对我笑。我比你年纪大,大得多得多了。如果你下一秒看到我的脸皱起来,面庞发黑——” “别说了!你这是歇斯底里。” 小刀从她手里滑落,她张大了嘴。然后她捡起小刀。 “我大概是疯了。”她说,“好吧,我跟你说,今晚你们要打开墓穴,我猜……仅仅是猜测而已……你们将会一无所获。” “没错。我也不认为能发现什么。” “你不明白。你就是不能明白。不过算我求你,求你了,别牵涉太深。如果我要你为了我别去掺和,你会吗?我希望你考虑考虑。目前我能说的就这些。想想我说的话,不明白不要紧,相信我就可以了。现在,吃几块三明治,喝杯牛奶吧。然后你可以上楼换衣服,就穿那件旧毛衣好了,客房的碗橱里还放着一条旧法兰绒网球裤。去年就放在那儿,我忘了拿去洗。” 夏洛特,像个行为端庄的女郎,一直不停地切着面包和黄油。
燃烧的法庭——燃烧的法庭
书名: 燃烧的法庭
作者: [美] 约翰·狄克森·卡尔
出版社: 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原作名: The Burning Court
译者: 石葱
出版年: 2010-1
页数: 320
定价: 25.00元
装帧: 平装
丛书: 古典推理文库
ISBN: 9787546316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