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杰利·潘科想吃早餐之前,他已经去过三家酒吧和一家妓院。 他觉得,这句话是极好的开场白:“今天早上,在我吃完鸡蛋跟土豆煎饼的时候……”不管是在酒吧的里间,还是教堂的地下室,此话一出,一定会引起大家的注意。言谈风趣,博人好感,那不就是他来纽约的一个原因吗?过有意思的日子,当然,还要让别人觉得自己有意思。 还有,你也不得不承认,是为了试试人到底能有多么堕落,这个目的与早餐前就想去三家酒吧与一家妓院的想法也非常吻合。 今天他吃早餐的地方是一家叫小周的希腊小餐馆,位于第六大道与西十二街的交叉口。他并不真的是这里的常客。妓院在第二十八街,莱辛顿大道东边数过来第二家,就在几家印度熟食店和餐馆的那一带,大家都管那地方叫咖喱山。蔬菜咖喱饺与花椰菜烩土豆,可不是理想的早餐,反正这些店不到中午也不会开门。可他挺喜欢第三大道上的向日葵餐馆,他在妓院完事以后,常常会到那里坐一坐。 可是那天早上,他还没到饿死那份上,而他原定的下一站是去格林威治村里的查尔斯村和伟佛利村,所以,他穿过三十二街,朝第六大道走去。这一段的第六大道原本可以很清晰地看到世贸中心的双子塔,但现在只能看到遗址,下城天际线上缺了一块。一处被删除的景观,他不止一次这么想。 这会儿,他坐在小周餐馆的一个火车座里,面前摆着一杯柳橙汁、一份西式煎蛋卷,外带一杯咖啡,加奶,不加糖,这有多堕落呢?现在是十点钟,他要在十一点前到玛丽琳那边,下午一点前离开,今天剩下的时间就清清闲闲,没事可干。也许他还赶得上贝里街两点半的聚会。他离开玛丽琳家后,可以先到聚会场所,用钥匙先占个位子,等他晃回来的时候,就有位子好坐了。这功夫可省不得,等到聚会开始才进去,你就只能站着了。 复原,他想,这个城里就数它的门票最火了。 他让侍者替他续一杯咖啡,微笑示谢,这家伙走开的时候,他不由自主地盯着他走出去,对自己这种行为只是转了下眼珠。屁股挺翘的,他心想,可那又怎么样呢? 假使他出现在性上瘾匿名者互诫协会的聚会中,他暗想,应该没人会让他滚到外边去吧。但是,他的生活会因此而变得无法控制吗?未必吧。说得直接点,他能应付得了这又一个互诫项目吗?他现在参加嗜酒者互诫协会,三年来,略微清醒了些。而且,由于在他的生命中,毒品也占据一定的分量,所以,他还得把两次嗜麻醉剂者互诫协会的聚会,挤进每一周的日程表。此外,他父母都是酒鬼--他的父亲因酒而死,他的母亲借酒而活--所以,他也参加了嗜酒者成年子女协会,偶尔去参加一下这种聚会。(但也不是去得太频繁,因为会上尽是些哭诉、埋怨,还有“要理解你完全正当的愤怒”之类的话,让他觉得牙疼。) 由于约翰麦克是个酒鬼(还是个清醒的酒鬼,反正他们已不再是恋人了),他每个月还会去几次嗜酒者亲友会。他痛恨这个聚会,大多数他在那里见到的人,他都想狠狠地打他们两耳光--嗜酒者亲友会组织,他的辅导员总是这么称呼他们。但这也说明了他多么需要这个聚会,不是吗?也许不见得吧。很难讲清楚。 清醒了三年后,他每天要做的头一件事就是造访三家酒吧,一家妓院,吸入馊啤酒的酸臭和精液的腐臭味儿。这些地方都在切尔西,与他在九西街十七号的住处只隔开几个街区。这里暂时是他的安身之地,没电梯,只租得起公寓顶楼。每天早上他来清扫的时候,酒吧、妓院当然是大门紧闭。他有钥匙,进得门来,脚步轻盈,绝对不在发出恶臭的地方停留太久。这里有酒味、人体的气味、各种香烟的味道以及亚硝酸戊酯吸剂亚硝酸戊酯(amyl nitrate),人们经常误用为硝酸戊酯(amyl nitrite)。的那种臭袜子一般的气味,还有一些别的气味,某种房事以后难以形容的臭气,这些味道混合在一起比单独只闻一种更可怕。他闻到了恶臭,把这股恶臭赶掉,打扫并拖洗了地板,又清理了厕所--天啊,人这种动物真他妈的恶心--好不容易,他才把椅子从桌子上翻下来,把吧台凳从吧台上搬回原位,然后锁好门,朝下一家前进。 他一家家酒吧挨个儿地打理,有一种逐渐走出深渊的感觉。第一家是“死之列”,第十大道西边的一家皮衣酒吧。这里有一个小房间,在里面,所谓安全的性,不只是戴保险套,而是全副武装,把整个身体都包起来才算数。第二家叫“脸颊”,在第八大道与第二十街上,里面聚集着附近的一帮人,有初中生模样的小朋友,还有爱他们的老玻璃。最后一家在第二十三街的直人酒吧--来的人五花八门,集中代表了邻近社区的各色人等,有同性恋、异性恋,有男有女,有老有少,共同的特征就是每个人都像是快渴死的样子。这地方叫“哈力根”--有人叫它哈力丹--这里没有大麻、注射瓶与夜间遗精的邪气,但也不是说,瞎子走进来,会误以为这里是布鲁克林植物园。 在他酗酒的那段日子里,杰利的夜晚,多半是从哈力根开始的。他跟自己说,他来这里接触人群,喝两杯,然后才有办法面对一整个夜晚。他当然不会在这里猎艳,没有人会到这里来找性伴侣。他知道有人在这里喝醉了,会一起回家,但那基本上和性无关。 在这里喝完两杯酒、在男厕所吸了一两条可卡因以后,他就会觉得去同性恋酒吧是个不坏的主意。所以,他会踏上前往“脸颊”的路上。在那里,他可能会遇上一个想带回家,或是可以跟他回家的人。如果没有找到,那么他就准备在“死之列”酒吧画下今夜的句点,完全不记得他曾经做过什么,或是跟谁做过什么。几个小时后他醒来,不是为他记得的事情恶心得要命,就是为他忘记这么多的事情害怕得要命,主要是看他到底丧失了多少记忆。 现在,他只有在早晨才会到这些地方去,清理、打扫、拖地,临走前,拿走二十元酬劳。“死之列”的经理,也许是因为场地太过不堪,会把二十元塞进一个上面写了他名字的信封里;“哈力根”和“脸颊”就干脆得多,二十元放在柜台的收银机旁。 然后就是妓院,这里的清理功夫比较费时,但他还是会在一个多小时后离开。他会找到一个信封,用紫色的签字笔,写上他的名字,杰利,字体纤细柔媚,看起来是出自女人之手。里面总是一张大钞,一张簇新的一百块;仔细想想,只花了那么点时间,却能拿到这么多钱,实在有些骇人听闻。 但话说回来,他有时候会想,瞧瞧她们单单“吹一次箫”能赚多少吧。 玛丽琳·费雪住的是一间公寓,位于查尔斯街一栋四层褐石大楼的三楼,距离查尔斯街伟佛利没多远,离小周更近,走路不到五分钟。破晓时有些阴暗的天空,现在清朗许多。六月的第二个礼拜,最近几天的天气舒服得不得了。去玛丽琳家的路上,他突然发现他的脑里、在意识层的外缘,响起一段旋律;有的时候,他认为是自己送给自己的一个信号,让他有机会找到真正的感觉。然后他反应过来了,这是一首描述喜爱薯片、喜爱骑摩托车漫游、尤其喜爱六月的纽约的歌。 是啊,他想,谁会不喜欢这些呢?他曾经在旧金山住过很短一段时间,那里,每天都像春天,也待过每天都像是夏天的洛杉矶,他终于明白天堂会有什么问题了--你会觉得腻。如果不是每年有一段时间天气坏透了,你怎么能够感受好天气的动人心弦,怎么能从其中汲取动力?在纽约,难过的日子有好多种--就拿雨来说,有大雨、毛毛雨,还有阴沉沉要下不下的雨。冬天的气温冻死人,阴风阵阵,寒气逼人;酷夏却是泥泞遍地,热得让人喘不过气来。春夏秋冬,每一个季节都自成一格,都有让人觉得难过的特点;但是,每个季节也都有醉人的美好时光,一旦碰上了,可得好好珍惜。他听到他的心在唱歌。 我爱纽约 更胜从前…… 这是新的标语,九一一之后诞生的新标语,在标语旁,通常还有一张被修改过的格拉泽图案,那颗心有条刺眼的疤,像一颗受过病魔摧残的心脏。他在一个橱窗陈列的T恤上,第一次看到这个新图案时,竟然感动得哭了。不过,那个时候,不管是什么东西都会让他泪光闪烁。举个例子来说,《纽约时报》每天那些关于死者的简历,他读不下去,却又忍不住不读。 情感终究难免磨损消逝。你身上有条疤,就跟那个心脏一样,你舔舔伤口,继续忙碌,然后,你就好了。 或多或少吧。 从人行道到玛丽琳的褐石公寓大门,得爬半段楼梯。他爬了几级楼梯,来到大门口,摁了门铃,等了老半天,确定没人应门,这才掏出钥匙开门。他一步两格阶梯,直往上爬--三年前,嗑药、酗酒,颓废到谷底的时候,爬一段楼梯像硬把自己给拽上去一样,天啊,你看我现在--来到玛丽琳门口,他又摁了摁门口的电铃。钥匙已经在手上了--这阵子,他身上有一大堆钥匙,完全不像一个跑龙套的角色,还相当喜欢那种挺粗野的感觉--又等了半晌,确定玛丽琳不在家,这才开门进去。 屋里跟猪舍有得一拼。 当然,这么说是有点夸张。屋里没有脏到这种地步。他每个星期帮她清理一次公寓。一般来说,家里的状况还算可以,但有的时候也是惨不忍睹。今天早上,就是最惨的那种,屋内凌乱的程度跟大风刚刚刮过差不多。 烟灰缸里,尽是一些烟屁股,有的烟嘴上有口红印,有的没有。一对宝石玻璃杯,一个里面盛了半英寸的琥珀色液体,另外一个已经喝干。干的杯口上有个口红印,另外一个没有。 昨天的《纽约时报》,许多版面散落在房间四周。一个长椭圆形的镜子放在一张桃心木的茶几上,他敢打赌,上面一定有残留的可卡因,再旁边,是一瓶开了瓶的野火鸡威士忌,一个塑胶冰桶里,还有半桶水。一副胸罩,一半盖在冰桶上,另外一半垂在茶几上,当然,她的上衣就在附近,柠檬绿,真丝,他见她穿过一次,甩在安妮皇后式的高背椅上。没看到裙子,却见到一条黑色便裤,丢在椅子旁边,黑色的短衬裤会不会就塞在椅子的角落? 天啊,福尔摩斯,我觉得一定在那儿。 沙发的一个垫子被拖到房间的另外一边去了,他琢磨了半天,猜想不出到底出了什么事情。躺椅两侧各有一个桃心木小桌--有点咖啡桌的意思,孟买公司出品,价钱不高,造型却不俗气。其中一个小桌上有一对书靠,夹了三本书,苏珊·伊撒克、尼尔森·地密尔与朱蒂斯·罗斯纳的《寻找古得巴先生》,他始终觉得这本书对玛丽琳有一种图腾式的价值。在沙发右边的另外一张桌子,有三个小动物雕像,大概是西南边祖尼族的物神: 一只毕卡索大理石雕成的野牛、一只背上插满羽箭的玫瑰石英熊,外带一只土耳其玉兔,三只动物原本排得好好的,在一个从儿童餐具组中拿出来的小碟子周边。碟子里面有些谷粉,现在却散落在桌面跟地板上。野牛与熊躺倒了下来,小兔子跑到哪里去了? 小碟子里的谷粉撒了,他想,熊可能饿急了,吃完谷粉还不够,顺便把兔子也给吞了。过一会儿,他觉得他多虑了,等会儿把公寓打扫干净,就会在角落里找到它。 他不止一次把玛丽琳的公寓拿来跟他前一个清理的地方--东二十八街的妓院--相比。他打扫那个地方已经好几个月了,其实都还好,不至于乱到无处着手;大部分的时间,不管是待客室还是单间,总整洁得出乎他的意料之外。也许厨房的料理台上,有些脏兮兮的杯子跟盘子,要他放进洗碗机里,垃圾筒里有一些不堪闻问的东西,要他装进垃圾袋里,拿到楼下运走。但是,那个地方总是很卫生,称得上是井井有条。 是吧,这不就是职业跟业余的差别吗? 他转了转眼珠,为自己觉得羞愧。玛丽琳是个小可爱,怎么可以拿她跟妓女相提并论?尽管如此,他的脑中还是浮现出了她自己说这话的样子,丰满的嘴唇似笑非笑,声音中混杂了波本威士忌与烟草的气息,始终带着讽刺的调调儿。她自我嘲讽的幽默感,是他最沉迷的一点,而且-- 天啊,她在家吗? 因为她的卧房房门紧锁,这是很罕见的。也许这就是家里为什么这么乱的缘故。她的公寓通常比较乱,她也不是担心别人嫌她邋遢,在外人打扫之前,会顺手先收拾一下的那种人。但以前,他从来没有在客厅里见过她的内衣,而且,她至少会把酒瓶的瓶盖盖好,把镜子收起来。 睡晚了,是不是?那么,她起床一定也很迟。就让她睡吧,直到所有的杂务都做完了,再打开吸尘器。如果吸尘器把她吵醒的话,就等她从卧房出来,再替她打扫;如果还是没动静,这个星期就跳过卧房吧。 她不会有个伴在房里吧? 想一想,觉得不大可能。客厅里的衣服都是她的,那个男的,不管是谁,总不可能看着她把衣服都脱光了,自己还坐怀不乱,衣冠楚楚吧。顶多就是这家伙办完事了,从卧房出来,很体贴地把卧室门关上,一路把衣服穿回身上,静悄悄地离开这间公寓。他来的时候,大门并没有反锁,不过这也不代表什么,玛丽琳经常忘记反锁房门。有的时候,她在家会反锁大门,有的时候,一整天不在家,也不记得反锁。 他吹起口哨--还是那首歌,六月纽约,他就是没法把旋律从脑中撇去--然后进到厨房,继续打扫。 他是在嗜酒者成年子女协会中见到她的,听她用挖苦的口吻跟与会者一起分享她与父母相处的经验。他猜她是一个演员、深夜俱乐部的女歌手(至少也是到处去试戏的女招待)、在外外百老汇偶尔客串,在兼差演员工会中登录过名字。她也许还配过音,因为她天生就是吃这行饭的,低沉的嗓音,点缀着酒精与烟草的风尘气,感觉起来就像是滴着蜜的砂纸。 她这个人挺有型的,这倒不是说她很美。她的五官太过强烈了,组合起来不够秀气,脸型的棱角也尖锐了一点。她动人心弦,主要是因为她落落大方,散发出一种朝气,不管在哪种地方,能量都能灌满整个房间,让你不得不注意她、盯着她看。这种特质是假冒不来的,不管上几个演员训练班都没用,有就是有,没有就没有。但她就是有。 “这是因为我是狮子座的缘故。”她解释说。“我的太阳宫跟其他几颗行星,都落在狮子座,天生就该当演员,成为大家注意的焦点,但我完全没有朝这个方向发展的意愿。谢天谢地,否则这会是怎样的生活?” 她生在布鲁克林区,在长岛长大,大学在宾州念,年纪轻轻就结婚,年纪轻轻就离婚,接下来的十几年,都住在格林威治村。先是在格林威治街上,一栋战后盖好、丑得没法看的白砖公寓里,租了一间单居室套房,七年前,搬到查尔斯街上的这栋褐石整层式公寓,一直住到现在。 “一般的工作,我差不多都做过。我最想继续做下去的工作,是帮一个年轻的摄影师当助理,他人真的很好,但病得太重了,没法工作。然后我到继续教育学校上了几门课,你可能不相信,我真的找到了我人生的目标。没过多久,我就拿到房屋中介执照,进了这一行。这个地方是我第四件的承租中介。我不知道带多少人去那种比鸡窝大不了多少的房屋,也做了不少转租的业务,但是,直接承租的,这还真是第四个案子。我第一眼见到它,发现这是一栋褐石公寓,然后又知道它是受到租金稳定政策的保护,租金绝对不会调涨,我知道,我不可能把它让给跟我不相干的顾客。我第一件事情,就是想办法让那对很甜的小夫妻觉得,这个产品对他们来讲完全不合适;接下来就是替自己填申请表,赶紧租下来。我因此被开除了,因为我犯了这行的大忌,但管他妈的呢,我终于找到梦寐以求的公寓。你猜我花了多少时间就找到新工作?五分钟。” Small Town那天聚会之后,他们俩找了间星巴克喝咖啡继续聊。幸好有这一段,否则他们永远不会有认识的机会,因为从此之后,她再也不去嗜酒者成年子女协会了。她跟他说,硬要她去那种地方,实在是太无趣了。他可以理解这点,但也不免怀疑: 其实她是要避开任何会让她直面她自己与酒精的关系的活动,他觉得在饮酒方面,她自己肯定是有点问题的。跟他在一起的时候,她总是还控制得住--一般人和清醒的酒鬼在一起时都能控制住的--但有一次,她略微跨过警戒线,他就发现了她眼神细微的变化与五官些许的扭曲。 别弄错了,他的工作是帮她清理公寓,不是对她作道德评价。也许有一天,他还会在嗜酒者互诫协会中遇见她: 可能,她已经戒酒成功了,也许还困在酒精之中。管他的呢,反正她现在的情况不错,至少,她觉得这样还成。 然而,到底她的未来会怎样,从她的起居室的状态可猜不出。今天早晨肯定不行。 这不就是他涉入的起点吗?他帮她打扫公寓、洗杯子、清理烟灰缸,把她的脏衣服放进浴室的洗衣篮、把各式各样的东西归放原位。但他就是找不到那只土耳其玉兔--难道她把它带到床上去了吗?那玩意儿是石头雕成的,抱着睡也不会太舒服吧--他把新鲜的谷粉放进小碟子里,野牛跟熊,一边一个放好。他把垃圾打包,提溜到楼下,放进后院的一个垃圾筒中。接着清理浴室,刷洗洗脸盆、马桶,还有那个旧浴缸。不知怎的,这活计总会带给他说不出的满足感。他第一次帮人洗马桶的时候,差点没有吐出来;但人总是会习惯的,这些日子,洗马桶让他很有成就感。这还真是奇怪。这是大家都会有的毛病,还是同性恋特有的怪癖? 终于清理完客厅、厨房、浴室跟她用作工作室的小房间了。他拿出吸尘器,感觉有些迟疑。他走向卧房,把耳朵贴上去,转了转门把,房门开了。 里面很暗,但厚重的窗帘缝里,还是透进一些光线,让他勉强可以辨识出房间另外一边的那张床上她的身形。他叫她的名字--“玛丽琳?”--声音控制得宜,如果她半睡半醒的话,一定会注意到他的呼唤;如果她睡得很熟,也不会把她吵醒。显然她睡得很熟,一点动静也没有。 该不该开吸尘器呢?如果不开的话,今天的工作到此为止,卧室原封不动,整间公寓也没有吸尘。噪音可能会把她吵醒,但也许她也该起床了,也许她跟人约好了也说不定。既然她能把内衣丢得全客厅都是,把野火鸡的酒瓶打开,任凭酒香散到空气中,那么,忘了设定闹钟就没什么好意外的了。说不定现在有个华尔街新贵,正在豪华大厅踱步,脚踝都快走断了,等着玛丽琳带他去参观梦想中的豪宅。 他铁了心,把那部旧胡佛吸尘器的插头插上,启动开关。如果她还是呼呼大睡,很好,表示她需要睡眠;如果,她因此而醒来,更好。 他还记得她发现他靠什么过日子的时候,有多兴奋。“这是一份恢复性的工作。”他解释说,“有意愿的话,其实可以当成终生的事业。我只要把我的工作逐步发展成一家服务社,开一家清洁公司就行了。但是,对现在的我来说,未免复杂了一点。我希望我的日子简单些。我赚的钱还过得去,房租低,拿现金,工作结束之后,有足够的时间参加下午的康复聚会。” “但是,到妓院去打扫……”她说,“这是怎么回事?” “还不就那么回事?你帮某个人打扫,他觉得你做得不错,就把你介绍给另外一个人。” “所以,刚巧有一个妓院老板到酒吧喝酒--” “差不多,倒过来就对了。” “那些人是什么样子?那些女孩?” “说她们是女人可能比较合适一点。说真的,我没见过什么人。有一次,我到那里去安排点事情,顺便拿钥匙,倒瞥见过一两个女人。没什么特别的,我不知道怎么说,女人就是女人啰。” “她们都穿什么衣服?” “拜托,我哪注意到那么多?跟我说话的那个,我猜她是经理--” “老鸨。” “应该是吧。四十到四十五的样子。如果在街上碰到她,我会以为她是美容师。” “真的?” “也满像,你知道的,那种行政秘书,或是展览室经理。不是印象中很俗艳的那种,而是充满自信的中年妇女。” 她问了好些问题,最后,她问他说,帮不帮一般人清理房间,“像我。”她说。 他说,“一般人?”扬起一边眉毛。他说,他的确有一两个个人顾客,一个星期帮他们清理一次住处,但是,一天不能超过一个。在他们离开星巴克的时候,他已经把她排进每周服务的名单里面了。 他打扫的时候,她多半出去了,只是偶尔在家。有的时候,她坐在桌前工作,电话与电话之间的空档,他们就聊两句。在街上,他们也碰过一两次。她对自己的感情生活很是不屑,总用一些怪话去描述,有时会问他对她的发型有什么看法。(他刚见到她的时候,她是一头油光亮丽的枣红色头发,及肩长度;两个月前,她把它剪短了,显得俏皮些。)没多久,她就把他当成闺中密友。他是同性恋,所以,她总觉得他是带有Y染色体的女友,跟他说什么都行,把他当成小弟弟,却又不必承受家庭的负担。 “我在想。”她说,“哪次有机会,我能不能到妓院去看看,兼个差?” “你是说像《白日美人》?” “有点这个意思。但我有预感,如果长得像凯瑟琳·德纳芙的话会比较吃香,我可能太老了。” “你今年几岁?三十八?” “你的意思是三十八算什么,看上去还像二十九,是不是?” “正是。三十八岁不老啊。” “那间妓院里面的女人多半是几岁?” “又不是我开的妓院,我怎么知道她们几岁?我在打扫的时候,通常连人影都见不到一个。” “男人在那种地方,是想要年轻的女孩吧,是不是?” “我完全不知道男人想要什么。”他说,语气有点狡猾。“不管是在妓院,还是在别的地方,我都不知道他们究竟要什么。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你不会真的要做吧。” “真的下海,大概不敢,但幻想一下也不错。” “行啊,好好享受吧。”他说,“幻想是没有年龄限制的。” 吸尘器的声音没有把她吵醒。电话也没有,在吸尘器的噪音中,他没有听见电话响声;但他却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工作室电话响铃的灯号在闪烁。他关掉吸尘器,竖起耳朵,等她起来接电话,但她没有,电话又响了两声,答录机接了起来。 他又站着等了一会儿,蹙紧眉头,接着又开始工作。他用一根细细长长的附管,吸去窗棂上的灰尘,感觉起来像是一只长颈鹿在吸可卡因。这让他想起放在客厅的那面镜子。他已经把它放到厨房的滤网上了,残余的可卡因已经冲进下水道了…… 也许是该回家的时候了。 突然之间,这个想法不知道为什么出现在脑里。他站着没动,分辨他的焦虑究竟是从哪里冒出来的。没错,镜子上几乎确定有可卡因,但早被玛丽琳跟她的朋友吸得差不多了。没错,茶几上还有一瓶没盖的波本威士忌,他还闻到很浓的酒味,洗杯子的时候,又闻到一次。没错,他现在戒酒了,上帝的恩典,该谢的人太多了,只能谢天;但是,对于各种诱惑,不管多么虚无缥缈,不管是真的,还是想象,只要威胁他戒酒后获得的清醒,他都会全神因应,绝不怠慢。 毒品已经清理干净了,酒瓶也盖得稳稳当当。不过,话也要说回来,他哪天早晨不是从一屋酒气(啤酒、烈酒)开始的?他身边的瓶瓶罐罐,都是等待他去品尝的各色酒类。他就像是一只有鸡舍钥匙的狐狸,死之列、脸颊、哈力根一路过来,哪一家不能让他喝个够?幸好,他的心灵总能召唤出无穷无尽的痛苦设想--心灵,辅导员跟他说,真是一个糟糕的东西--但事实上,他根本没有真正因此而感到过不安。 他在酒吧里,也经常碰到毒品;喝得酩酊大醉的人,大麻吸得呆若木鸡的人,哪里会留神毒品撒得到处都是?地板上、厕所里都有,他不止一次一眼就在吧台看到那些玩意儿。清理公寓的时候,他也经常见到合法或是非法的麻醉药品--在某名模的内衣柜里找到几盎司的上等白粉、某某网站执行长的床边的桌子有一大罐戴克斯麦尔,有了这么多安非他明,你不认为他其实会自己打扫房间吗?一天扫上个四五次的。 每个药柜里面当然都有些药丸。各式各样的镇静剂,新的、旧的,琳琅满目,有些老玩意儿,他还分辨得出--在罪恶深渊打滚了好多年,他的药理知识比得上一个大学毕业生--有些新产品,就不是他弄得明白的了。尽管他不再碰毒品,但是,毒品可没停止发展,照样日新月异。什么东西都在进步。他有时在刮胡膏旁边看到一些莫名其妙的东西。他不禁想: 如果瓶盖突然跳开来,两颗药丸(天啊,三颗就更好了),在他还没有搞清楚出了什么事情之前,跳进他的嘴巴里(看得呆了,连闭都闭不上),顺着喉咙滑下去,该怎么办?这不能算是真正的失足,对不对?如果这些药丸硬要跳到你的喉咙里的话。 这些胡思乱想只会让他忆起过去的荒唐行径,倒不会不堪回首、怀忧丧志,也不会心头一凛,暗自警惕,最多就是让他持续参加各种聚会。这不就是记忆的真正功能吗?是不是? 所以,他不怕玛丽琳的酒瓶、药柜,当然,还有,上帝请帮助我,她的内衣柜。 说真的,现在,他真的不能收拾收拾就走吗?除了卧房之外,里里外外,他都打理得很干净,再做下去,一定会把她吵醒的。她可能需要好好睡一觉,她可能是天快亮的时候才睡的。说不定他在打扫酒吧跟妓院的时候,她还在派对流连;说不定他在大吃蛋卷的时候,她的伴侣才很体贴地关上房门,轻轻地走出去,让她静静地再睡一会儿……睡? 如果她还在睡,他告诉他自己,他就轻手轻脚离开这里,让她睡到自然醒。他还可以留一张纸条--“吻你千百万遍,却叫不醒我的睡美人。明天再来帮你整理卧室。爱你的,杰利。” 如果她还在睡的话…… 他站在卧室门口,深深地吸一口气,吐出来,又吸了一口。他打开门,让眼睛习惯房间里的黯淡。 她还在那里,跟他先前看到她的姿势一模一样。四肢摊开,一动也不动,依旧睡得很沉。他刚才乒乒乓乓地打扫了好一阵子,好像一点也没有吵到她。 她的房间有一股味道。不是很臭,但如果要继续这样睡下去,最好把窗户打开,透透气。实在很难分辨这是什么味道。性、酒精、香烟…… 他走到床的另外一边,打量着她。她背躺床上,头朝一边。床单只盖到她的腰部。他盯着她的胸部看,希望它会跟着她的呼吸起起伏伏,但是,它动都没动。他这才了解,他不能期望她的胸部会动、不能期望她还会呼吸。其实,在他还没打开房门之前,就知道她是这个下场。 他又深吸一口气--没错,除了性、酒味、烟味之外,还有一丝古怪的气息,像是厕所的味道,也像是肉市--他伸手过去,两根指头摸了摸她的前额。 就像是牧师,他想,替死者涂油。 她的肉体摸起来冷冰冰的。他不能让她恢复温暖,无法让她的胸膛再次起伏。 “喔,小玛,”他大叫道,“宝贝,你把你自己怎么了?” 他连忙抽手,想把床边的灯打开。不应该碰任何东西,他心里很清楚,但是,把灯打开应该可以吧。否则的话,要怎么确定你没有看错? 他只敢碰开关,扭开之后,眼睛连眨好几下,一时之间,没法适应这种强光。他看着她,发现她脖子上的伤痕,嘴里喃喃自语,“喔,天啊,原来有人把你杀了。”他想,原来是坏人把床单拉到你的腰部,关上门,走人。 他按住她的脉搏,希望能感觉到微弱的跳动,这太可笑了,他当然不可能有任何感觉。她死了,他的朋友玛丽琳死了。他不想碰她,不想把手指放在她的前额,但他还是做了,也许想确定他早就知道的事情,也许只想证明,如果敢的话,他也做得到。她的手腕也是冷冰冰的,了无生气,完全没有脉搏。他放开她的手腕,退开一步,离床远了些。 在他开门之前,他还想要离开;但是,现在,他已经无法离开了。他有道德上跟法律上的义务,不管多不情愿,还是得做他该做的事情。 床边的小桌上有部电话。但他不敢碰,改到工作室去打。他拨了九一一,报上自己的名字与她的住址。是的,他确定她已经死了。是的,他会留在原地等到警员抵达。没有,他没有碰任何东西。 他挂上电话,开始大笑。他很清楚现在绝对不是笑的场合,他的朋友兼顾客的尸体,就在隔壁房间,他的好友玛丽琳,已经断气。他想,可能是惊吓过度,才不得不笑吧。 真好笑,是不是?你得承认这真的很好笑。 喔,没有,他没有碰任何东西。上帝禁止他做任何破坏犯罪现场的事情。他只用拇指与食指扭开电灯,用脚轻轻推开卧室房门。他非常小心。 锁上马厩,他想,在所有马匹都已经跑掉之后。上帝救救他吧,他专业能力早就发挥得淋漓尽致,把公寓清理得一干二净了。地板干净得都他妈的能吃了。你是天生的打扫高手,要怎么维持犯罪现场的完整?2 十点钟的时候,她来到办公桌前,打开收音机--预设在WQXR电台--把音量调高一级。在一般人喜欢逛画廊的下午时分,她会把音量关小一些。不是那种摇滚音乐会中震耳欲聋的声响,也不是卡内基厅雄厚苍越的激荡,就只是够响,够成为音乐的程度,不是那种若有似无的背景噪音。 但这音乐并没吸引她的多少注意力,也只能算是背景噪音了。多半时间,她都在写信,写那种要贴邮票的信,也写电子邮件,打电话,偶尔站起来,在画廊走动走动,把倾斜的画框扶正,掸掸雕刻上的灰尘,宣示这家画廊是她的领土,就像是牛仔骑马巡视牧场。 早晨是她最喜欢的时光。没人上门,电话也难得响几声。整个画廊都属于她一个人,可以全心全意地投入工作。她爱这种方式的生活。克洛伊一点钟会来坐前台,慢慢的,会有闲逛的人溜进来,若有所思地看着画作,然后又静悄悄地离开。如果有人跟她谈艺术,她会觉得很享受;如果有人肯掏钱买东西,她会觉得更开心。(总有人会买艺术品。你拼命打电话,不断更新顾客邮寄名单,找最棒的外烩准备最精致的开幕餐点,绝不用便宜的大瓶酒和奶酪小方招待观众。然后,一个人从街角晃过来,你不认识他,他也不认识你,劈头就告诉你,他爱上某件东西,问你收不收美国运通卡。她当然是收的。) 她就是喜欢这种意外的惊喜,少了这种痴迷的狂热,她的画廊就开不成了。但是,每天早上的例行事务,却会带给她无法比拟的满足。就她一个人,置身在每天都会有些不同的私人博物馆--这是真正的回报。接近天堂。 有一件事情,好像应该要做,只是怎么也想不起来。 十一点钟,五分钟新闻快报,打断了音乐的播放。起先,她没怎么在意,直到她在广播中听到一个熟悉的名字。“玛丽琳·费雪,”主播说,警方正在朝几个可疑的线索积极侦办。这则新闻很快就过去了,主播又念了几则新闻提要,听起来好像很重要,不知道印巴冲突又怎么了。 玛丽琳·费雪在西格林威治村的公寓里惨遭谋杀。她知道这起谋杀案,知道有一个女人在曼哈顿被谋杀了,但是,刚开始的时候,名字可能没有查清楚,或是新闻根本没有提,看来后者的可能性还大些。他们不是常常说,会通知死者亲属吗?现在她知道这个做法的用意了,如果亲属的死讯是从收音机里听到的,苦楚如何,现在她可以想象了。她吓坏了,呆滞了好一会儿,这才想起,她其实也不怎么认识玛丽琳·费雪。 她的尸体躺在床上,被当场勒毙。她希望警察能找到这个王八蛋,希望这个心狠手辣的禽兽被抓起来绳之以法,希望-- 这就是她一直想不起来的事情! 莫瑞·温特斯的电话记在她的单键拨号清单上,她按了一个键,闲下来的手指头轮流敲击桌面,就跟打鼓一样,等对方的秘书接电话。“我是苏珊·波玛伦斯,请温特斯先生听电话好吗?”她抬起头来看的时候,门铃响了,一个年轻人站在画廊门口。 让他进来安全吗?他是黑人,单单这点就自动启动了她的防御警报;没办法,她是白人,忍不住会有这种反应。她匆匆打量了他一眼: 短发,五官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从他的皮肤看来,如果不是他祖父母,就一定是他曾祖父母中,有一个是高加索人。他的胡子刮得干干净净,牛仔裤平平整整,运动鞋带绑得很利落。 这些细节都没有任何意义--衣冠楚楚、长相斯文,外加还是白人,手臂上他妈的还绑着石膏绷带,但一转眼就会变成泰德·邦迪般的杀人狂魔--但是,这个人的气质,还算可以信赖,手里拿的是普通的六英寸乘九英寸的马尼拉绳结信封,看起来也不像塞得下刀子或是手枪的样子。 玛丽琳·费雪,帮她在伦敦塔找到一个完美无瑕的公寓,挑高天花板、两扇式窗户、大厅有人照料,甚至可以走路上班。现在却因为放一个人进到家里,这个人没有刀,也没有枪,但她还是死了-- 他可能是个信差,她想,但看起来不像信差,而是另有所图。 她按了门锁,让他进来。律师来接电话了,她赶紧说,“莫瑞,等一下。门口有个年轻人。”她转向那个黑人,“请问有什么事吗?” “请问您是波玛伦斯小姐吗?”她点点头,他又接着说,“我手上有些画,安德里安尼先生说,您可能会想看看。” “大卫·安德里安尼吗?” “他是不是五十七街那家画廊的老板?”他笑了,露出一嘴整齐的白牙。“他说,您可能会感兴趣。” “你是艺术家吗?” 他摇摇头。“我叔公才是。” “先坐一下。”她说,“如果有兴趣的话,就随便看看。马上就好。” 她又拿起电话。“抱歉。”她说,“莫瑞,前两天我寄了一封电子邮件给你谈这件事情,他们要我星期一向陪审团报到,履行公民义务。” “怎样?” “要怎么脱身?” “脱不了身。”他说,“你已经申请两次延期了,如果我没记错的话。” “能不能再申请延期?” “不行。” “为什么不行?我为什么要管这种鸟事?我有生意要做啊,拜托哦。如果我被困在法庭里,谁来帮我看店?” “一点也没错。在犯罪法庭里待三天,苏珊·波玛伦斯画廊的生意会跌落谷底,引发股市崩盘,黑色星期二的惨剧再次发生--” “非常好笑。我不明白我为什么非得做这些鸟事不可。” “这是国民应尽的义务。” “如果你也是个体户的话,你就知道我为什么这么反感了。” “规矩改啦,甜心,以前可不是这样。到处都是漏洞。好几年来,不断有笑话嘲笑这种现象: 你的命运掌握在十二个连逃避陪审义务都办不到的笨蛋手上。” “我就是这个意思,我应该不至于这么笨--” “但是规矩改了嘛。”他说,“现在每个人都得担任陪审员啊,律师、退休的警察,没有人可以例外。如果你还记得的话,卢迪两年前也进过陪审团,他那时是市长,还不是乖乖地到法院报到?” “如果他想要脱身的话,他一定有办法的。” “你这话说得有道理,如果你当选市长的话,说不定可以混过去,但是根据你目前的状况--” “我下个星期要到汉普顿去。” “这就另当别论了。”他说。 她不知不觉地笑了起来。“我是说真的。”她说。“你能不能想想办法?跟他们说我是瞎子,或者是说我有广场恐惧症?” “最后一个理由蛮有创意的。”他说,“你非常害怕墙壁一尺空白的地方,这理由还说得通。他们寄给你的文件在手上吗?” “我总不会把它给扔掉吧。” “有可能。我意思是你手头有没有。” “那我一定找得到。”她说,“等一等。就在这里。要不要我传真给你?” “麻烦你传过来吧。” “马上就传。”她说,挂掉电话,在旋转式名片架里找到他的名片,拿着那封要她出庭的通知书,走到传真机旁边,传过去。这个过程真是神奇,一下子,这封信就会在这城的另外一头出现。等传真的时候,她偷瞄一下那个年轻人。他站在艾莉莎·麦雷迪的画作前面。麦雷迪是一位年长的女画家,住在西弗吉尼亚州,画那种正经八百的油画,多半是描绘圣经人物,神情看起来总是像在承受某种痛苦,却又无动于心的模样。 “那是摩西。”她说,“那是埃及纸草上金犊的图案。她画了一大堆状似不相干的小东西,但总能统一在人物散发出来的精神里。她是自学出身的,我想你叔叔也是这样吧。” “应该说是我妈妈的叔叔。”他说,“算起来是我的表叔公。他叫做安莫里·欧古德,从来没有念过书。” 她冲着信封点点头。“你带幻灯片来了?” 他打开信封,递给她一张彩色照片,像是电脑印出来的。他的作品是很古怪的集合体,拼拼凑凑的,东一点西一点的垃圾,用抽象雕刻的风格组装起来。一时之间,无法判断作品实际大小,打印质量很差,只能从一个角度欣赏,但是她还是可以感受到创作的力量,一种毫无假饰的朴质动能。 仔细分辨一下,这股力量中,还有些别的: 一种暧昧的兴奋快感,一种“砰”一声的解放,在她的胸中回荡。 “只有这个吗?” 他摇摇头,从信封里拿出一张光碟,“我有个朋友有数码相机,但只印了这一张,但他说,如果你有(has),如果你有(have)电脑的话……” 电脑她当然有,在她的办公桌上。她把光碟放进电脑,稍微看了一下,起码有二十来张,先前“砰”的一声,在她心里卷成漩涡,越卷越大,轰然作响,吞噬了她整个身体。 她说,“你说他叫什么名字?” “安莫里·欧古德。” “你是……” “他的侄孙。我妈妈的妈妈,也就是我的外祖母,是他的姐姐。” “我是说你叫什么名字?” “喔,我没有说过吗?抱歉,我叫雷吉纳德·贝伦。” “大家叫你雷吉纳德,还是叫你雷吉?” “多半是叫我雷吉纳德。” 如果你有(has),如果你有(have)电脑的话。特别强调“有”(have)。他很刻意,担心自己说错话。小心是应该的。她觉得这点很迷人。 “雷吉纳德。”她看着他说。他大概比她高个几英寸的样子,身高六英尺一英寸左右。身材修长,肌肉结实,肩膀宽厚,红色马球衫袖子里的肌肉,硬鼓鼓,轮廓看起来很清楚。她设法让眼神避开他的下体,却没法让她的心思离开那里。 她说,“跟我说一说你的叔公好吗?他是怎么走上创作的道路的?” “大概在五年之前吧。不,这么说不对。五年前,他开始越来越不搭理人,一年之后,他就开始做这些怪东西。” “所以,一开始他是先退到自己的内心世界就对了。” “就是搭腔。”他说,“不再关心外界发生的事情。他经常瞪着一个地方,两眼无神,一瞪就是好久。” “我理解。” “我想,他正在内心世界遨游吧。” “没错。” “然后,他就上街捡破烂,跟拾荒老人一样。我妈妈很担心,担心他有一天……你知道的,担心他会走失,结果他却做出这么一大堆狗屁的东西--” 他有些退缩,她却深受感动。她很温柔地说,“我不在乎脏话,雷吉纳德。” “抱歉。” “我自己也说不定曾经说过一两次。” “我刚刚的意思是说: 他把这些破烂玩意儿捡回来是有道理的,原来那是他创作的素材。我们一直被关在闷葫芦里,直到有一天他领我妈妈去看他的作品,我们这才恍然大悟,明白他捡那些破烂到底是干什么。” “原来他是有道理的。” “对,原来他不是疯了。” “他谈论他的画吗?” “他,呃,没有,他几乎不说话。我们是觉得他疯了,换成你们的话,就不知道该怎么说了。但他并不吓人,而是根本不讲话,谁都不理,一天到晚瞪着空荡荡的地方看。他不惹麻烦,也不打扰别人。他在我们那边慢慢有名气了,很多人会拿一些零碎给他,没有线的线轴啦,小瓶盖啦,不知道打哪来的电线啦,知道吧,就是他作品里面那些有的没的东西。” “我知道。” “有一天,住在我们隔壁街的先生说,有人专门发掘这种艺术,我就拍了照片,到处找了几个人,有个朋友帮我介绍安德里安尼先生,他说,你可能有兴趣看看这些东西。” “所以你就来这里了?” 他点点头。 她说,“这种作品叫做圈外艺术,雷吉纳德,因为这是主流艺术之外的人士创作的,通常是无师自通的素人画家,往往对艺术圈一无所知。但就我看来,你也可以说他是一个圈内艺术家,因为他都关在自己的内心世界里面创作。你刚刚看到艾莉莎·麦雷迪的《摩西》。还有哪一个人的作品比她更内省、更自我?她传递的完全是一种全然个人的视野。她并不在所谓的纽约艺术圈里,但是,她作品里面深沉的力量,全部来自她特立独行的坚持。” “我叔公的作品跟她一样吗?” “非常接近。”她以他为中心,转了几步,非常小心地保持距离: 不能近得会碰到他,也不能远到无法想象他的体温。“我其实对艾莉莎的认识也不多。”她继续,“我没有见过她,她也没到过纽约。如果她说,她从来没有离开过西弗吉尼亚,我也不会觉得意外。但我相信,她在日常生活里是正常的;但一拿起画笔,就会旁若无人,进到专属于她的想象世界,外人根本没有插嘴的余地。最后,挥就我们眼前的景象。” 她走了几步,站在另外一幅画前面。这幅画画在纤维板上,先用黑色打底,再用发光漆作画。这位艺术家所有画作的题材都是怪物--这幅是有几分恶龙模样的--在吃一个小孩。 “杰夫考特·沃克。”她说,“很棒吧?想不想把这幅画挂在客厅里?” “这个嘛……” “你当然不想。他的画不好接近,我想,他是刻意把这些丑恶的东西画出来,免得这种景象始终在他心头盘绕。这只是我的猜测,他住进精神病院起码三十年了,病因是某种精神分裂症,非常严重,这辈子可能没有办法再回到社会里了。” “我叔公倒是没有那么糟糕。” “他跟这两位艺术家倒有一个共通点,事实上,几乎每个我知道的艺术家的作品上,都看得到这种特质。他们具有非常个人的内省能力,而且还有传达想法的本领。一看到这样的作品,我就会很兴奋。” “我明白了。” 她自己也突然迸发了非常非常内在的个人内省,狂放不羁,极端隐私。雷吉纳德·贝伦,被剥得赤条条的,身上只套了一套皮甲胄,勾在一个肉支子上面,从天花板上悬了下来。皮条深深地勒进他结实的肌肉,柚木色的皮肤闪闪发光,一个皮箍箍在他的下体上,绑住他的睾丸,套住他阳具的根部,还有-- 她一个转身,背对着他说,“我以前修过艺术史,也曾经在上麦迪逊大道的传统画廊工作过。接下来,又换到别的画廊做。我结婚,离婚,跟一个艺术家同居,然后才知道千万不要跟艺术家有什么牵扯。分手之后,我到瑞士调养两个星期。当然,我在以前就到过欧洲,在苏黎世和日内瓦住过,所以,这次我到别的城市去散心,买了一张铁路周游券,东晃西晃。我在旅游指南上发现,洛桑有一个专门收藏精神病患者画作的博物馆。我跟马克·欧伯布尔在一起生活六个月,我相信所有的艺术家都有点精神失常,但这个博物馆不一样。里面的作品让我不能自已,兴奋得不得了。” “然后你就开始创业了?” 她点点头。她终于能甩脱先前的遐思,正眼看着他了。他现在是一个有礼貌的年轻人,仅此而已。很有吸引力,绝无疑问,她承认吸力还蛮强的,但还不至于让她按捺不住冲动去勾引他,或是想象力再度失控,老是在他的下体转。 “回到家之后,”她说,“我拼命学习各种知识。一直以来,我的注意力集中在民俗艺术上,我曾以‘殖民地时期的风信旗’为题,写过一篇论文。经历了这么多事情,我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去看这些不起眼的小玩意儿,觉得它们很可爱、很有幽默感。我甚至能从某些作品中窥探作者的心思而深受感动。所谓的民俗艺术,不见得只停留在民俗层次。我去马德里的普拉多博物馆的时候,影响我最深的是歌雅的黑画系列。这些画作创作的时间,都是在深夜,歌雅精神最错乱,深陷痛苦深渊、无法自拔的时候。歌雅师承有自,大概称得上是西班牙最伟大的画家,但把他的黑画系列放在洛桑的阿尔布吕特美术馆却是再合适也不过的了。放在我们这家画廊也很合适--他的《克罗纳斯噬子》,就相当于杰夫考特·沃克的作品,唯一不同的是: 沃克先生并没有受过正统的绘画训练与古典教育。” 她可能说太多了。他哪里会知道歌雅或是普拉多博物馆?但他看上去很感兴趣。 “我的艺术家都不知道该怎么议论自己的作品。”她说,“他们肯开口讲话就不错了。话要说回来,有多少艺术家能够恰如其分地跟外人介绍自己的作品呢?如果你读过他们帮自己画展准备的揭幕致词的话--” 看来,他还是不明白她在说什么,他可能根本没有参加过画展开幕,在今天之前,说不定连画廊都没来过。于是,她转个方向,改说别的:“我跑遍美国,到处去参观。我去过艾奥瓦州的露天祭坛,那是一个祭司穷一生心力创造出来的,用了不少贝壳、水晶跟半宝石,当然也去过瓦特塔,还去过一栋用可乐瓶子跟其他乱七八糟的东西搭成的房屋。然后,我回家,把所有家当卖掉,开了这家画廊。” 生活史交代得够详尽了,她想,有话直说吧。 “我想帮你叔公开个展,雷吉纳德,就在今年秋天的某个时段。如果他能到现场建议我们该怎么摆设,亲自揭幕,我会受宠若惊。如果,他不愿意,也不勉强。他的作品会说话,而我也很乐意帮他代言。” 他点点头,仔细考虑她的建议。过了一会儿,他说,“我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只是我觉得他不是很在乎他的作品。有人看了喜欢,跟他讨,他就送了。” “不要让他再乱送人了,好吗?” “没问题。他最近不怎么乱送给人了,因为他连话都不跟人说,你知道的,就一个人孤零零地待着。”他指着距离艾莉莎·麦雷迪《摩西》几码外的杰夫考特·沃克的《恶龙》。“我怎么没有看到标价?” “把标价贴在上面,感觉有点粗俗。这么做--”她越过办公桌,取来一本用人造纤维套住的标价单。“比较谨慎周到些。” “我叔公的作品值多少钱,也是这样的价吗?” “我不确定。价格这种事很难说,有很多因素要考虑。有名气的艺术家画的画,当然值钱些;但你叔公却是新人……”她朝他笑了一下。“不过,不用过多久,情况就要改观了。” “他会变得很有名吗?” “艾莉莎·麦雷迪很有名吗?杰夫考特·沃克很有名吗?在某些特殊的收藏圈里,这两个人算是名家。霍华·芬斯特。够有名了吧,你也许听过他的名字,也许知道摩西婆婆。” “这我倒知道。” “我没法跟你讨论标价的细节。”她继续,“但我可以跟你解释我们的原则。”她说,每卖一幅画,画廊要抽百分之五十,她注意到他有些紧张。他当然有紧张的理由。百分之五十不算少,但这是标准价。在这行冒出来很难,画廊要担的风险不小,而且-- 但他在意的不是抽成。“我得先问清楚。”他说,“免得以后有误会。一旦有误会,大家就难相处了。我们在事前,不用先付什么订金吧?” “订金?” “有一次,有一个画商来找我们,说他可以帮我叔公开个展,要我们先付一笔订金,支付展览的各种费用。但是,我们家的情况不好,拿不出这笔钱来。” “我们的规矩不是这样。”她保证说,“费用是我的问题。事实上,等你签好那些文件,我们会先付你一笔钱,表现我的诚意。” “什么文件?” “我们要独家代理你叔公的全部创作。我们会根据未来可能的收益,预付一笔费用,做为保证金。钱不会很多,大概一千元上下,但总比要先付钱给某些华而不实的画廊好吧,是不是?” 他点点头,若有所思,过了一阵子,他又问道:“你所谓的我们……” “指的是我,”她说,“就跟社论上的我们,或是企业体所谓的我们一样,都没有意义。波玛伦斯画廊是一个人唱的独脚戏,所以--” 电话铃响了,来电显示是莫瑞·温特斯打来的。“我得接这通电话。”她跟雷吉纳德说,然后接起电话,“喂?奇迹发生了没有?” “希望汉普顿那边的天气不坏。” “你帮我摆平了?” “我帮你延期了。”他说,“按照道理,你不应该有这种特权,但是,少了特权,有很多人的日子大概都过不下去了。记得,十月的第二个星期,你一定要出庭,没有任何理由。” “十月,我那个时候--” “忙得要命。”他顺口接过去。“真糟糕啊,苏珊,宝贝,审判最多三天,从星期一开始。你星期一不开店,不是吗?” “是啊,但是--” “星期二跟星期三你会有多忙?这个问题你不用回答了,因为我不在乎你星期二、星期三,或是其他时间有多忙,你非得出庭尽国民义务不可。你不会被选中的,因为这是犯罪法庭,没有人会选你当陪审员的。” “为什么呢?” “因为你经营画廊,很聪明,品味高雅,对艺术品有特殊的鉴赏力。” “那又怎样?” “不是检察官,就是辩方律师,两方必有一方不会希望你担任陪审员。不过,就算是他们想要你,你还是有机会落跑。法官会问你们这些候选的陪审员,有没有把握公平公正,能不能以开放的心胸,面对眼前的案子,就在这个时候,你举手,跟法官说,你没办法心平气和地面对乔·布罗,因为他长得很像你十一岁的时候一天到晚想把手伸进你裤子里的怪叔叔。” “他会相信我吗?” “他会很清楚: 你只想逃避当陪审员的责任而已。但是,你管他在心里想什么?你用得着讨好他吗?他会放你走的,因为他话已经说出口了,你说你有偏见,他能怎样?三天而已啊,苏珊,你还没搞清楚是怎么回事呢,案子就审完了,接下来四年,你都不用当陪审员。” “早知道只要三天的话……” “怎样?” “干脆下个礼拜去就算了--” “省省吧,下个礼拜已经没你什么事了。理由都跟法官说过了,你现在想去也不行。” “我还是等到十月再说吧。”她说,“你真可爱,莫瑞,我很感激你,真的谢谢了。” “你真应该好好谢谢我。你知道吗?这种小事,其实不用麻烦我。你应该抗命,硬是不去陪审团,被逮捕之后,再打电话给我。我可是犯罪辩护律师,而且--” “是全国最棒的。” “你现在用不着巴结我。我已经帮过你了。你每次找我都没好事,总是我不太熟悉的业务。在这城里,你不认识其他律师啦?” “没有像你那么熟的。”她轻咬她的下嘴唇。“我在单键按钮上只设定你的电话。如果,我能做些什么聊表心意的话……” “既然你提起来,听说你擅长吹箫,找个时间,帮我吹一管好吗?” 她故意把沉默拉得很长,然后绷紧声音说,“莫瑞,我在用扩音机跟你说话,我以为你知道。” 他顿时说不出话来,沉默变得有趣极了。 “我吓到你啦?”她说。 “是啊,吓坏了。我帮你解决出庭的麻烦,你却害我差点心脏病发。够意思。” “只是想让你保持警惕罢了。”她说,一记飞吻之后,挂掉电话。 克洛伊迟到了几分钟,但是对一个二十三岁、剪平头、穿鼻环的金发女郎来说,这点小事显然不值一提。她在柜台前,拿起邮件,逐一整理。午餐,苏珊通常叫外卖,但是今天的天气实在太好了,待在室内未免可惜,所以,她决定出去遛一遛。她走到帝国餐室,点了一大杯柳橙汁跟一份鲑鱼沙拉,然后晃到第九大道,逛了两家古董店,买些小玩意儿,回到画廊的时候,已经两点多了。 稍早的时候,她让雷吉纳德·贝伦把文件带回家,跟他叔公研究一下,还签了一张五百块的支票给他,当做保证金。现在,她有时间好好欣赏安莫里·欧古德卓越的作品。她留下那张光碟--雷吉纳德没有把光碟讨回去,要是他讨的话,她也会说服他把光碟留下的。这张其实没用,因为她已经把所有的照片都下载到电脑里去了。她只是不希望这张光碟在外面流传,至少在波玛伦斯画廊稳稳当当地拿到独家代理权之前。 倒不是怕有人会跟她一样,产生如此强烈的共鸣。但谁知道呢?为什么要冒这个险呢?她知道这个人真的不简单,不妨信任回荡在她胸中的震撼、信任自己因为兴奋而隐隐作痛的指尖。她又重新审视这批作品,花更多时间,盘算应该把邀请函寄给哪些熟客,谁最有可能跟她一样,见到这批作品,就会有莫可名状的感动。 在个展揭幕之前,她要邀请一批最可能掏钱的主顾参加预展。(展览最好安排在十月底或是十一月初,这样的话,十月初开庭,耽搁个两三天,就没那么严重了,她大可从容地处理展览的那些杂事。)如果情况好的话,个展揭幕前,就可以预售三分之一的作品。现在,她只要叫醒这些早起的鸟儿,搞定价格。 当然,有一大部分的因素取决于艺术家本身,看他究竟能不能继续保持量产。一般来说,大多数艺术家还是可以照旧创作,但也有一部分,会突然停止创作,其原因同他们当初突然开始创作一样不可思议。如果安莫里·欧古德就此断电,为了他好,也为了她好,她一定要想办法把价格拉到最高才行。 但是如果欧古德的创作源源不绝,她就必须重新拟定策略,牟取他们两个的最大利益。这时,她的目标就是尽快销售欧古德的作品,在展览的第一个星期,就要全部卖出去。一年之后,她就可以展出欧古德的新作品,第一波向隅的买家,一定按捺不住购买的冲动,抢着下单;这样,她就可以顺势拉抬价格,皆大欢喜。 她又把注意力拉回电脑屏幕上的雕塑,觉得有些挫折,痛恨用平面的照片,感受立体的创作。她想立刻赶赴作品所在的现场,想要它们“轰”的一声,出现在她眼前,品尝它们的原汁原味。她想在这个作品前,走来走去,用各种角度去领略,伸手去触摸,贴近感受作者狂放不羁的能量。 总有一天,她要出门亲自看看。原本她以为这家人住在哈林区,但是,雷吉纳德留给她的地址却在布鲁克林,只是不知道昆西街在哪里。大概在贝尔福德-史杜威森附近吧,要不就是在布朗斯维尔,反正那边对她来说,一片陌生。她曾经在布鲁克林高地跟可波丘待过很短的时间,也去过卡萝花园几次。她当然逛过布鲁克林的画廊,去过威廉斯堡的阁楼舞会,但是,布鲁克林的绝大部分,对她来说,跟月球另外一面没有什么两样--从未亲眼目睹。 整点新闻又来了。耶路撒冷咖啡座,自杀炸弹,十一人死亡。(谢天谢地,那个炸弹客也炸死了。)乌克兰矿坑灾变,四十几个人受困,生机渺茫。她注意到一件小事: 这个矿坑距离切尔诺贝利只有八十几英里。 播到玛丽琳·费雪谋杀案的时候,她把音量调大了一些。就是她,她没有听错,这次消息确实多了,新闻中提到她是房地产中介,三十八岁。 播别的新闻了,她把音量关小了一点,克洛伊用内线通知她--要不要接温特斯先生的电话? 她接起电话说,“我正在想你。” “你得到一张罚单,要我帮你搞定。” “拜托,我又没有车。” “乱穿马路。” “我刚刚听到玛丽琳·费雪的死讯。我认识她,莫瑞。” “那个演员吗?不,你说的是另外一个。” “摩根。” “对了,摩根·费雪。有两个姓的女人,什么都不用做,感觉起来就好性感。艾希兰·班菲尔德,我在MSNBC看到她的时候,会硬起来。她长得好正,但她的名字更诱人。对了,谁是玛丽琳·费雪?” “前天被谋杀的一个女的。” “喔,对了,原先名字还没有查出来。住在格林威治村,在床上被勒毙。你说你认识她?” “不怎么熟。她带我看过五六间公寓,包括我现在买下的这一间。” “你还住在伦敦塔吗?” “直到我咽气才会离开。我爱死我家了。” “你在那里住多久了?三年?” “差不多五年了。” “那么久了?买卖做成之后,你还常常跟她联络?” “没有。”她皱起眉头。“那时我们还蛮要好的。新闻报道说,她三十八岁,我们只差一岁,所以--” “你三十九了?” “干!” 他乐了,笑得很开心。“好好好,你三十七,不过差两年,用得着干我一次?” “我们差一岁。”她继续说她的,“她是住在格林威治村的成功、单身、职业女性,我是住在切尔西区的成功、单身、职业女性。呃,我不知道该怎么说……” “你不是都说了?你俩特征相符。” “我比她高一两英寸。她的身材比较丰满,头发红彤彤的,但是,如果没有美容师帮她打理的话,我跟你赌,她的头发一定跟我一样是深褐色的。我不抽烟,但她抽,所以她的声音很低沉、沙哑,而且她也喜欢来一杯。” “谁不喜欢?” “你知道我在说什么吗?” “这种事会发生在她身上……” “就可能发生在我身上。”她的眉头又皱了起来。“莫瑞,你打电话给我,应该不是因为我正好想到你吧。” “这很难说,你的想念是很有力量的。” “你想要干什么?” “好久没聚过了,我想,我们应该一起吃个晚饭。” “你没有离婚吧。莫瑞?” “就跟你和你那间公寓一样。”他说,“至死方休。” “很好,我也很想跟你一起吃晚餐。今天不行,因为--” “今天晚上我也不行。我原本希望后天晚上。” “我查查看……星期五晚上。非常高兴接受你的邀请。” “等我想出合适的地方跟时间,再打电话给你。我一定找间上好的餐厅。” “我相信你的品味。希望星期五早点来,免得我在那之前就被人勒死在床上。希望警察早点抓到那个王八蛋。” “说不定有这个可能。” “赶快把他毙了。” “一样的道理,有这种可能。”他说,“可得防着他找到好律师。”3 14 拍卖时间。 他不知道为什么觉得焦躁。他记得有人问高尔夫冠亚军锦标赛李·崔维诺,把小白球轻轻推进洞中,得背负多少压力?这位高尔夫名将说: 压力?赢了是一百万,输了还有五十万,这会有什么压力?真正的压力是你玩两元拿萨,兜里却只有五块钱,才是真正的压力。 压力到底是从哪里来的呢?皇冠出版社的伊瑟·布林克夫出的底标,已经远远超过他的期望。他从来没有想过这种合约上面,会出现他的名字。最坏、最坏,天都塌下来那么坏的情况,也不过是其他四家竞标者一听到皇冠的大手笔,立刻耸耸肩,鸣金收兵,即便是这样,他还是可以收到一百一十万美元。 昨天晚上他睡得很晚,在电脑前面鬼混,在网站之间游走。AMC上演《北非谍影》,他跟自己说,看几分钟就好,可是在电影演完之前,他根本舍不得关掉电视,下次一定不会看完,他每次都跟自己保证说,可每次都关不掉。当电影里传出《马赛曲》的歌声时,他甚至有些恍惚,总是这样,好一会儿,他才定过神来,全神贯注地听鲍嘉跟克劳德·蓝斯说,看来这是美好友谊的开始。 快到三点的时候,他才上床,不到八点,他又起来了。九点十分,他正在喝第二杯咖啡的同时,电话响了,罗姿打来的。职业高球选手。这是一种把十八洞的比赛切割成前九、后九、全部十八等三段的一种赌博。 “选手各就各位。”她说,“不过还没有鸣枪起跑,因为我十点整才会个别通知。这是你第一次拍卖吗?约翰,你知道拍卖是怎么回事吗?” “出价最高的人得标。” “我指的是运作的逻辑与过程。他们先就位,然后,我打给其中一家,告诉他们拍卖开始,他们会商之后,把结果告诉我,我再打给下一家。这可不是在游乐场里射娃娃,乒乒乓乓的就完了,可能会拖很久,一整天,或者耗上几天都有可能。” “会拖到下个星期一吗?” “那倒不会。”她说,“我跟大家讲得很清楚,今天非决标不可。五点之前,你就会找到新的出版商,或者是跟老伙伴再度重逢,如果我们还是跟伊瑟一起工作的话。” “一点一百万。” “或者是X点X百万,假设大家出的价码比底标高的话,她就得动用最终加码的权利了。” “其他人知道有底标吗?” “当然,”她说,“全美国人都知道,因为这则新闻已经上了《出版人午餐》,相信我,四个玩家都知道,想标到你起码得花上七位数。” 《出版人午餐》是每日出刊的电子新闻信,里面全都是出版界的新闻与传闻,免费索取。他订过一阵子,在发现他一天没有多少时间可以浪费之后,就停订了。原来,这份刊物还会刊登底标价格,看来里面的新闻还有点可信度。 “约翰。”她说了,“我想知道我要不要把进度告诉你。我可以把最新的标价,或者是谁退出的消息告诉你,不过,你正在写书,可能不想被打扰,这样的话,除非有什么必须跟你商量的大事,要不就是拍卖结束,否则的话,我是不会打电话过来的。” 他说,不要吵他好像比较好。她也同意,双方互道好运。挂掉电话之后,他才发觉她的语气中有淡淡的失望。这有什么好意外的呢?她坐在办公室里,拿着电话,独自跟各家出版商周旋,打一场会拖很久的硬仗,可是他却一口回绝了她,不,我不要跟你分享艰苦与喜悦。 想到这里,他才发现罗姿不是第一个对他失望的人。 他打了通电话给罗姿。“我改变主意了。”他说,“请你随时把进度告诉我。” “会不会打扰你写作--” “开什么玩笑?不管电话响没响,我今天都写不下去了。我想通一件事情: 我们这种行业,按照道理来说,应该是很迷人的,也许吧;如果你坐在伊利诺伊州莫林的车库楼上,发愤写书,梦想有一天作品能被印出来,那个时候的你,可能还有几分无知的神采。真当上了作家,你才会发现作家不过是白日梦与文字处理机的组合而已。” “这话怎么说?” “作家盼到了有生以来最刺激的一刻,马匹从马厩中拉了出来,准备开跑,我手上满满一把马票,然后,我跟你说,我不想看赛马,比赛有了结果再告诉我,天底下可有这种事情?所以,我改变主意了。” 他知道接着往下写是不可能的了,但他觉得修改这个礼拜完成的段落,应该不是问题。他印了出来,仔细看一遍,找出几处有点不太通顺的句子,略略修改一下。看到电脑上的句子依照他的想法重新出现,他觉得很开心。十点十五分,电话响了。 “我用抽签的。”她说,“先拨电话给普曼出版社,他们不用开会讨论,因为他们知道底价,公司高层已经商量好了。他们的价码是一百二十万。” “多了十万。” “有没有人跟你说,你应该去当会计师?重要的是: 他们也加入角逐的行列了。我还希望他们一点一点地加,不要一下子就跳上去。” “这是什么道理?” “从心理战的角度来说,我觉得现阶段慢慢加比较好。我本来就不认为葛萝丽雅会先叫牌,如果你不介意在竞标中听到桥牌术语的话,因为她那个人就是有些温吞,所以,我特别先打电话给她。” “你刚刚不是说抽签决定的?” “不,我干嘛抽签?该按什么顺序来,我一清二楚。我刚刚说抽签,只是希望听起来公平些罢了。其实,我在搞什么鬼,他们心里也有数,干这行的,谁是善男信女?” “尔虞我诈。” “我现在等圣马丁的消息,好玩吗?” “还不错,你呢?” “这辈子最快乐的时光。”她说,“别离电话太远,好吗?” 最开始的时候,一张上面写着“抱歉”的退稿小纸条,对他来说也是一种鼓励,有的纸条上面还会说,他们非常喜欢他的故事(但没喜欢到把它印出来的地步),甚至会让他小小地庆祝一番。好不容易,他的小说终于刊登在一家小杂志上。这家杂志是按照售出册数计酬给他的。天啊,这可是他的小说第一次化为铅字啊,对方付不付钱给他,有什么差别呢? 这不是钱的问题。他进这行,本来就不是为了钱--真的,他还是文坛菜鸟的时候,就不认为创作是为了混饱肚子。他想要创作,有没有饭吃,还真没有把握。 好歹他也撑过来了。有人(他非常确定是詹姆士·麦真纳)说,在美国,作家可以赚大钱,却未必能过上好日子。这句话说得好,有几分真理,因为登上畅销书排行榜的作者,是能赚上一笔,但绝大部分还是得孜孜不倦地写,能一本接着一本出,就算不错的了,还有些人要靠教职、兼差,或是信托基金,才过得下去。 但也有像他这样的作家,从来没登上排行榜,但也用不着领食物救济券,每年都有一两本新作问世,同时发表一些短篇故事、书评,或是无伤大雅的小品。在作家研习营上上课,评论手稿、协助新手早日上路,捞点零零碎碎的小钱。有的时候,出版社也会搭热门电影或是电视影集的顺风车,找他趁热写本原着小说;也有人会找他这样的快手帮忙,幕后操刀,写一些有的没的东西。 爬格子,换钱。没赚过大钱,也没饿死。 这几年日子特别难过,不只是他。上面的人放下身段,下面的人自我提升,全部挤到他这个中间阶层来了。麦真纳那句话,越想越有道理: 当作家能赚大钱,却未必能过上好日子。 看来,他也即将成为一个赚大钱的作家了。虽然,他究竟能花多少,还是一个很大的问号。 “圣马丁刚刚出价一百三十万。” “开价模式慢慢出来了。” “接下来是赛门与苏斯特,再是利脱布朗。” “看来今天还有的耗。” “希望如此。” 崔维诺谈压力,真是过来人才讲得出来的话,但是,压力跟兴奋还是有差别的。他现在并没有压力,没事可做,无能为力。拍卖结束之后,他得坐下来,写一本值一百一十、二十、三十或是四十万的小说,这时压力才会出来。 现在只有刺激。他没法写书,连润饰先前的段落都不行。他只觉得烦躁,必须找点别的事情来做,免得情况更加恶化。 他站起来,走到专放他的作品的书架前面,顺手抽出《锋刃》来。他开始读前言,包括了献词、致谢辞跟一段引用自罗伯特·佛瑞斯特《雇员之死》里面的诗句。为了引用这几句话,他还花了百来块取得版权;即使是文艺界人士,还是不能免俗,他很失望地发现这点--如今重读,他觉得这钱白花了。他钟爱这首诗,不久以前,还又读了一次,只是他引用的那几句,跟他的故事好像没什么关系。 也许他只想在自己的书上看到罗伯特·佛瑞斯特的名字吧。所以,他决定多花百来块钱,实现自己的心愿。 “约翰,你还好吧?” “还好。我正在读我最心爱的作家。” “约翰·奥哈拉,如果我没记错的话。” 他大笑。“你说得对,”他说,“但我在读一个叫做布莱尔·克雷顿的人写的小说。” “啊,他也是我最喜欢的作家。赛门与苏斯特决定退出了,抱歉。” “喔?” “我并不意外。克莱儿很想把你签下来,但上面的人不支持。不要失望。” “不会的。” “我打电话给利脱布朗的吉欧弗雷,上面授权给他直接下标。想知道他出多少吗?” “我为什么要知道?我一点也不想知道。” “两百万,约翰,你还坐得住吗?” “差点摔倒。” “这就是我为什么最后打电话给他的原因,我早就知道他一定会把价格拉到新高,我估计我们差不多就这个价,现在就看伊瑟要不要动用她的加码特权了。你还好吧,怎么不说话?” “我无话可说。” “你现在根本用不着说话。接下来,我本来要打电话给普曼的,但他们都去吃午饭了。” “现在已经到了吃午饭的时间?” “一点了。帮自己弄个三明治吧,要不打通电话叫外卖。” “我吃不下。” “哈,我也是。如果你要出去的话--” “我不想出去。” “如果你要出去的话,记得在两点半以前回来,好吗?电话要接。” 《锋刃》的致谢辞曾经刊登这些短篇小说的杂志。他早忘了各家杂志社付给他多少钱,只记得《花花公子》曾经看上其中一篇,稿费五千元,大概占了总数的一半。(《花花公子》只买过这一篇,但是,这个故事非但没有什么性的成分,他私底下想,甚至也不怎么出色,只能说,主编的品味有些奇特。) 选集出版之后,他又赚了五千元,在精装本跟平装大众版发行之间,又拿了几千块,海外版权也卖掉了。比较稀罕的是: 偶尔会有人想要重新刊行其中的某几篇故事,这样的话,他还可以再拿一两百块的支票。 当然,有人会针对他的作品写些评论,几篇作品也引起了一部分人的注意。其中一篇描述年轻人性别认同的小说,还让他收到几封书迷来信,他们在同性、异性恋间挣扎,彷徨无依,写信来向他倾吐心声。他没有回信,也没有把他们的信留下来,但是,他很高兴能收到读者来信。 “普曼已经加到两百二十万了。” “没开玩笑?” “出乎我的意料之外。吉欧弗雷这样一搞,我想葛萝丽雅要出局了。现在已经不是赛马、桥牌,注意到没有?现在已经是梭哈对决了。” “接下来轮到谁了?” “圣马丁出版社,说还要想一想,刚才他们以为一百三十万够强了,没有想到还不到一轮,就落后了九十万。”进到内容,他开始担心编排。他还记得他苦思良久,反复再三,先后顺序一换再换,务求完美。最初,他想要用时间顺序来排,但是,用创作时间还是出版时间,又有些拿捏不定。再想一想,谁会在乎这些小说的时间顺序呢?应该有更顺畅的排法才对。他把这批贫弱的小说,像牌一样地颠来倒去,好不容易才让自己看得顺眼,可是,他已经不记得最后的顺序究竟是怎么决定的。 如果是现在,他就用字母顺序,简单明了、独断独行,没有什么好争辩的。 那么第一篇就会是《一个落脚的好地方》,从A开始。这样的安排方式,其实是个陷阱,就等着批评者往下跳。他可以想象笔下缺德的人会怎么写: 克雷顿第一篇小说叫《一个落脚的好地方》,相信我,读完全书,你就会发现,你真该在此落脚…… 他当然想要重读这个故事,但是,他克制住自己的冲动;他动笔写手上这本书之后,不再看这一篇了,现在没有理由破戒。他决定看看被《花花公子》挑上的那一篇,接下来再读选集中唯一没有在杂志上发表的那个短篇。也许有些先入为主的偏见吧,他觉得没有发表过的那一篇写得比较好。 “两百四十万。” “圣马丁出版社?” “圣马丁出版社。不过,利脱布朗退出了。” “真的?” “意料之中,约翰。一开始,吉欧弗雷已经尽可能地抬高价钱了,他一向喜欢你的作品。他要我向你道贺: 你终于拿到与你才气相称的稿酬了。他只是觉得超过两百万,出版社很难赚到钱,原本以为他开出的价码十拿九稳……坦白说,我也这么想。” “我真觉得……” “我知道。他热爱你的作品,配合度也不错。但付这样的价钱把你签下来的出版社,难道不该全力配合吗?这是他们本来该做的事情啊。这些出版社都爱死你的作品了,他们参加竞标,就是想要卖他们喜欢的小说,让这本小说大卖特卖。我想,大概就是圣马丁出版社得标了。两百四十万,你能接受吗?” 他说,他会强迫自己接受。 他又读一篇早期的作品,看完之后,他觉得他早期作品还不差。他现在不这么写了,因为他经历丰富了,技巧熟练了,更善于压缩旧的素材,更善于延伸新的感受。有些元素看起来太单纯,不过这是中年人评价自己年轻的时候一定会出现的态度。 大致来说,不差。但要说能不能从这些故事里看出一些线索,预言这个作者有一天能拿到七位数的版税--如果按照美国小数点后两位一并附上的传统,那就是九位数了--坦白说,还真看不出来。 “普曼不玩了。” “你不是早就知道他们会收手?” “我真的不觉得最后得标的会是这家出版社,不过,他们一出手,数字就不小,我还以为我会猜错呢。他们出局了,希望你不在意。” “所以最后得标的是圣马丁?” “除非皇冠觉得你值那么多,再加百分之十五。当初跟他们谈优先权,就是这个条件,至少得再加一成五,才能把你带回家。” “换句话说,你的佣金算是他们付的就对了。” “嘿,我倒没有这样想过。这个想法不错,现在来看看伊瑟喜不喜欢。” 等待的空档,他打电话叫外卖。香烟没了,这是当然的,拍卖从早上一直搞到下午,够折腾的了。他叫他们送一条来,外带三明治跟半打啤酒。 东西送来之前,他开始琢磨该给多少小费。通常是两块钱,就一般的情况来说,这笔小费不算少了。但是,今天很特别,他可以给他五块、十块,天啊,干脆给个二十算了。他负担得起。 万一他真给送货小弟二十块钱呢?在这种住宅区,给二十,叫的一定不是啤酒跟香烟。但是,他下次来只得到一般的小费,会作何感想?疑惑?沮丧?愤怒? 送货小弟出现的时候,他的善行冲动已经消逝。这是给你的,他说,递出两块钱。 “听好,”罗姿说,“我们非好好地庆祝一下不可。希望你今天晚上没有安排别的节目。” “开什么玩笑?在审判日之前,我哪会有闲情逸致?” “现在有了。我要带你出去吃晚饭。” “这个嘛……” “不许争辩,宝贝。就是今天晚上,我请客。要找个好地方,价钱贵得要命的那种高级餐厅。” “竞标结束了?” “喔?”她说,故作矜持冷漠,“我没告诉你啊?没错,竞标结束了。” “赢家是圣马丁,两百四十万。” “又错了。”她说,“赢家是皇冠,价钱是……等一等,我把它记到哪去了呢……” “他们又加码了?” “是啊,我想伊瑟·布林克夫已经被你迷得七荤八素的了。找到了,三点一五,呵呵呵……” “三百……” “三百,外加一十五万。” “你知道吗?在你告诉我底价已经超过六位数的时候,这些数字对我来说,早就不真实了,你知道我的意思吗?” “知道。” “这笔钱……这笔钱已经多到我的心思都转不过来了。我只知道两百万比一百万多,三百万又比两百万多。” “你的数学真好。” “我讲的都是废话,是不是?三百一十五万。等一等,不对啊--” “我觉得对得不能再对了。” “圣马丁出两百四十万,是吧?再加百分之十五--我一时算不出来,但怎么样也不会超过三百万啊。” “你的算法没错,等会儿到餐桌上我再解释。就把今天当成你的生日吧,想上哪去?” “只要出去吃就行了。这阵子,我还没出过远门呢。” “没有?你是说真的吗?” “我昨天出去散步,走到街角那儿就回来了。前两天,我去喝了杯啤酒,鱼壶,你还记得吧。” “不就是……” “就是那里。走到那里感觉有些奇怪,但是,这是我该面对的事情。结果,根本没有人注意我。老朋友还说有阵子没看到我了呢。” “我知道我可以带你去哪里了。原本我想带你到马戏团或是鲁岱斯,后来想想联合广场餐馆也不错--” “这些地方都很棒。” “--但是,今天要的不只是美食,不只是花大钱,搞排场。今天出门是要昭告世界,我们胜利了!” “意思是--” “丝蒂莉。” “天啊,我几百年没到那里去了。” “可以吧?如果你有顾虑--” “不,正合我意。几点?” “九点,那个时候比较容易有位子,你能撑到那么晚吗?” “冰箱里还有份三明治,还饿的话,也找得到东西填肚子。丝蒂莉是吧?我想我得先搭一号地铁,到八十六街,然后搭东西向的公车,要不,就得……” “搭计程车吧,开什么玩笑,你现在是有钱人了。”15 到过丝蒂莉餐厅的客人,没有不认识丝蒂莉·沙芙兰的。她总是坐在最靠近前门的吧台角落。那里有一张她的专属坐椅,说专属,一点也不夸张,这张椅子是专门为她设计、制造的,闲杂人等,不得接近,比一般的椅子宽,好让个头不小的她坐得舒舒服服的,还有一个她很少用的电动装置,可以让椅子上升、下降个几英寸。 她的体重,嗯……关你什么事?身高?穿平底鞋的话(她通常是穿这种鞋子),大概是五英尺三英寸。宝贝,如果我穿高跟鞋,非得把人行道踩出几个窟窿不可。她是满月脸,搭配超级夸张的大鬈金发,抢眼至极;眼珠是无邪的蓝色,还有几分神韵,可惜她总是把睫毛膏涂得太浓。 她从小就胖,十几岁的时候,更是一发不可收拾。她母亲的朋友总说:‘长得真好,’这句话在接下来的几年里,一天到晚都有意无意地钻进她的耳朵,‘只可惜,太胖了……’ 节食没用,减肥营去了也是白去,音乐艺术高中毕业之后,她放了句狠话,去他妈的。念康奈尔的时候,她一天到晚跟作家还有主修戏剧的学生混在一起,大家说她直率坦白、厨艺精湛。在这段期间里,她写了十个短篇,三分之二本小说,还在学生剧团担纲的《凭桥远眺》中饰演托尼太太。没多久,她确定她不是写作或是演戏的料,更重要的是: 她根本不想当作家或是演员,只想跟这些人混在一起--也许为了激起她自己的一点想象。 她终于碰到一个真心爱她的人,不嫌弃她的胖。她在毕业之后没多久遇上他,四个月后,就结婚了。很不幸的,婚后,这家伙的本性暴露出来了,原来他是一个被宠坏的大小孩,心思卑鄙、精神残障,故意挑一个胖女孩,好展现自己的优越感。他自信满满,觉得这个胖女孩一辈子也离不开他。她还能到哪去?一年没到,她就跟这王八蛋离婚了,公寓她留着,星期天,广邀亲友,开派对。 她的朋友以及朋友的朋友,下午四点钟,陆续出现,带几瓶葡萄酒,或是威士忌。她早就备好各式干果与点心,让他们在嗑牙之际助兴。七点左右,她进厨房,捧出一大盘意大利面与沙拉。大伙儿吃、喝、聊,午夜时分,她把意犹未尽的闲杂人等赶走,上床睡觉。 星期一早上,她去上班,回家之后,公寓清清爽爽,杯子、盘子洗得干干净净,放得整整齐齐,地板被吸得一尘不染,厨房闪闪发光。这是她小小的奢侈,每个星期一,都有专人来公寓打扫,非常值得。在她接连抱怨十或十二次,说她多讨厌收拾善后,她的心理医生建议她: 不想收?雇个人帮你收拾不就好了?几年过去了,她始终觉得这帖药方很有价值,虽然医生只是叫她雇个清洁工而已。 这只是心理医生的五成功力,因为他还有一个建议,改变了她的一生。为了付房租,她只得工作,不知道是第五个还是第六个工作,是帮东城一家花店处理订单,她又忍不住抱怨了,当然,这不是头一回。“我要替自己规划未来的生涯,”她说,“不是找个工作。但我能干什么呢?不能写、不会演,学位是英文学士,我他妈的到底能干什么?” “你喜欢做什么?” “我喜欢做什么?找朋友过来,听他们侃,看他们吃喝。如果,能靠他们离开之后剩下的半瓶酒过日子,就好了。我有两架子开过瓶的剩酒,我的工作让我想吐。” “你这是在开沙龙呢。” “如果二年代在巴黎,说不定还有搞头,可能还有人会写本关于我的书呢。” “加个O。” “什么?” “不要搞沙龙(salon),”他说,“搞个酒吧(saloon)吧。” 她当下就知道他的建议是对的,称赞他睿智至极,近似天才,恨不得自己能瘦些,脱光衣服,以身相许。她一离开心理医生办公室,立刻打电话给老板辞职,然后花些时间找店面,纠集支持者。 两件事情都难不倒她。她的公寓在约克维尔,东八十六街一栋大战前兴建的公寓,这个地方既然在星期天能够办热热闹闹的派对,为什么不能做生意?更何况,她希望能走路上班,每天进出出租车的后座,实在不是一件愉快的事情。 她找到一个理想的地点,原先就是开餐厅的,老板退休之后,由侄子接手,结果搞得一塌糊涂。她的律师帮她谈合约,多加了一条条款,在承租期间,她随时可以将店面买下来。约一签,她立刻找人投资,才打第一通电话,对方就说他正想搞餐厅,当场拿出五万块。 但是,她不想跟人合伙,不想别人占太多股份。五千块,她很酷地跟对方说,这是个人投资上限。餐厅里面的事情,不必他们费心,她要一手打理。如果她成功了,双倍奉还;如果餐厅经营不善,那么,五千块的损失,他还承受得起吧? 她很快就筹足资金,大家都听从她的规矩,百依百顺。她又去找心理医生,除了称赞他是天才之外,又多问了一个问题。这餐厅到底要叫什么名字? “大家现在叫它什么名字?” “还没开张呢。”她说,“哪里会有什么名字?” “星期天,”他说,“大家到你公寓里去开派对,也就是你的沙龙,大家怎么说?” “他们怎么说?他们自己约的,我怎么知道他们怎么说?”她想了好一会儿,“他们说,他们要到丝蒂莉 丝蒂莉那儿去。” “如何?” “天才。” 丝蒂莉从开幕那晚开始,生意就好得不得了。星期天到她家吃白食的人,大部分都投资了五百到五千不等的金额,不只开幕当天来捧场,每个星期都会来好几次,流连忘返。她从来不花钱搞宣传,但报纸上一天到晚都看得到免费的美食家推荐。这当然是有道理的。纽约最有趣的人,都是丝蒂莉的常客,都喜欢在这家餐厅的吧台上高谈阔论,消磨一个晚上。 当然也有作家闻风而来。这种人是她星期天派对的主干,也是她的最爱,不只是因为她重视他们的作品,更是因为这种人多半谈笑风生,讨人喜欢。缺了原创性,就不可能是第一流的作家。演员一部戏可以吃一辈子,一遍一遍地诠释,一点一点地进步。演员的笑话也不错,听一次也就差不多了;但是,作家,天生就被迫要不断创新。 演员上门来,她也很高兴,因为大家都欢迎这种人;他们是装饰品,容易吸引大家的目光。她也会招徕政客,地方的,全国的,还有联合国里面的一些小代表。但是,华尔街、麦迪逊大道的人,就不怎么来了。到这里的正经女性以及抽高级雪茄的老烟枪,也很罕见。高阶警官跟黑道大哥,不时来这里打打牙祭;大都会或者是洋基队的球员,偶尔造访。还有律师。律师,哪都去。
小城——《小城》
书名: 小城
作者: [美] 劳伦斯·布洛克
出版社: 上海译文出版社
译者: 刘丽真
出版年: 2010-2
页数: 501
定价: 32.00元
装帧: 平装
丛书: 现当代外国文学系列
ISBN: 9787532749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