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办的事在巴尼嘉书店——位于东十一街,介于普雷斯大学和百老汇之间的一家二手书店。帕丁顿酒店和我的店之间有十四个路口,而曼哈顿所有南北向的街道都是每英里二十个路口,这道数学题就留给你吧。我本想在两点开门,那是我在门上的告示牌上写的时间,不过早几分钟晚几分钟也无所谓,何况天气太好了,搭出租车或地铁都太可惜。我乘出租车去酒店时带着行李箱,但回来时完全可以步行。 我穿过麦迪逊广场,向切斯特•爱伦•亚瑟的雕像致敬——此君是美国第二十一任总统,而且姓名里的名比杰弗里•彼得斯还要多①。我一边沿着百老汇往回走,一边试图回忆起我对切斯特•爱伦•亚瑟的所知所闻。等我开了店门,拉出折价桌(“三本五美元”)摆在门外以后,我便翻阅起自己的存货,找到威廉•福特斯丘写的《总统列传》。此书出版于一九二五年,而且只写到沃伦•甘梅利尔•哈定①(一个名,一个姓,还有一个既是名也是姓)。此书显然是为青少年读者写的,虽然我实在想不出有多少青少年会急忙关掉MTV,跑来查阅福特斯丘是如何谈及富兰克林•皮尔斯②和拉瑟福德•博查德•海斯③的(你也看到了,这两个人凑在一起全是姓,一个名都没有)。 福特斯丘的书已经在巴尼嘉书店的架子上驻留了很久,是几年前我从利泽尔先生手里买下这家店时接收过来的原始存货之一。我没指望能很快把它卖出去,这可不表示它注定会上折价桌。这本书有它自己的价值,是那种你愿意摆在书店里的书,而且这也不是我第一次用它查找资料了。几个月前我才跟福特斯丘请教过扎卡里•泰勒④的资料——虽然我已回想不起多少当时读到的东西,也不记得当时查阅的原因了。不过话说回来,当时他可挺有用——我的意思是福特斯丘,并非泰勒——而现在也是。 我把这本书放在柜台上,生意清淡的时候便拿起来翻一翻,而这种时刻在二手书店老板的生命里还真是数不胜数。我那天下午倒是有几个客人,也做了几笔买卖。一位常客找到了几本她没读过的侦探小说,外加一本绝版的弗雷德里克•布朗⑤——她觉得那本书她以前肯定读过,但是再读一次也无妨。我也正有此意,还没再读一次就得眼睁睁地跟它分开让我很难过,不过卖书难免遇到这种事。 一位留着无精打采的八字胡,身材矮壮的绅士花了很多时间翻阅那套欧曼写的六卷装《被诺曼人征服之前的不列颠史》皮面精装版。我标的价格是一百二十五美元,留下了一点儿降价空间,不过不会低太多。 “我会回来的。”他终于扔下了一句,然后就走了。也许他会遵守诺言,不过我可没报太大希望。顾客(或者更准确地说,非顾客)把这句话当作台阶,跟男人对女人说“我会给你打电话”一样,不过是用在卖书人身上。也许他们会的,但多半不会,所以完全没有必要坐在电话旁边痴等。 下一个客人从折价桌上拿了一本书进来,付了两美元,然后问我能否在店里稍稍浏览一下。我跟他说随便看,不过也告诉他这是危险的消遣。谁也说不准你什么时候会碰上非买不可的书。 “我乐于承担这个风险。”他说着便消失在书架之间。过去这个星期他来过几次,打扮还算体面,只是稍稍露出了一点儿落魄的模样,带着一股淡淡的威士忌味,倒不算难闻。他年约六十,和我在帕丁顿看到的那个男人年纪差不多,皮肤晒成了深古铜色,短短的胡子修剪得颇为整齐。胡子修成一个V字,精准地结束于一点,色泽银亮,和他的眉毛、头发的颜色一样——或者说跟露在棕色软呢帽外的头发颜色一样。 这是他第一次在这儿买书,我有一种预感:他觉得这两块钱可以充做入场费。有些人就是喜欢在书店里闲逛——我买下这家店以前就是这样——而银胡子先生一看就是个无所事事、无处可去的家伙。他不是流浪汉,作为流浪汉来说打扮得太体面了,看来是特意到这儿来消磨时间的。 如果他继续待到六点的话,我可以请他帮我关门打烊。不过他在那之前就早早溜了。大概五点半的时候,电话响了,是爱丽斯•科特雷尔。“我找到一间房。”我说,没提熊的事儿。 “今晚吗?” “如果一切顺利的话,”我说,“房费我预付了三天。不过我觉得越快越好。” 接下来就不像是两个二手书店店主和顾客之间的对话了。我压低了声音,就连银胡子先生跟我挥手离开以后也没提高嗓门。我们叽叽咕咕地说了很长时间,最后,她道了声再见,我自己动手把折价桌搬进店里。我往拉菲兹的水盆里倒了清水,为他的碟子添上猫粮,确定浴室门开着,以便他用马桶。之后我便打了烊,锁上门,去了饶舌酒鬼。 我和卡洛琳•凯瑟几乎每天晚上都要到饶舌酒鬼来杯“感谢老天下班了特饮”,这是附近的一家酒馆,里面有台点唱机,和一个连调杯琴酒和苏打水都得先参考他那本老波士顿先生手册的酒保。我们有固定的座位,不过就算被人占了,坐到别处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今晚我们的桌子被人占了,两个女人坐在那里。我又看了一眼,发现其中一个女人正是卡洛琳。 另一位是埃丽卡•达比——最近轰轰烈烈地闯入了卡洛琳生命的女人。埃丽卡在一家有线电视台上班。具体做什么我不清楚,不过肯定非常重要,可能还很体面。埃丽卡给人的感觉就是如此。她精明干练长得又漂亮,栗色长发,蓝色眼眸,还有一副我出于理性而不去过分注意的身材。 “嗨,伯尼,”她说,“最近生意怎么样?” “轻松有趣。”我说。 “好极了,”她说,“如果我的生意轻松有趣,也就意味着快混不下去了。”她推开椅子,站起身来。“我得走了,两位。”她俯下身子,吻上卡洛琳的嘴唇。“回头见。” 她像风一样离开了。我坐下来。卡洛琳面前是盛在高脚杯里的红宝石般的液体,我问她那是不是覆盆子果汁。 “金巴利开胃酒加苏打水。想尝尝看吗,伯尼?” “我好像尝过一次,”我说,“而且一次好像就够了。总之,这里头有酒精,对吧?” “他们是这么说的,”她说,“不过我可喝不出来。” “哦,那我就姑且相信了,”我一边说,一边招手跟玛克辛示意。她走过来以后,我点了矿泉水。 “你今晚有活儿要干。”卡洛琳说。 “我今天下午登记入住了。” “房间怎么样?” “挺小,可谁在乎呢?不过是摆小熊的地方罢了。” “什么?” 我解释说酒店提供陪宿的玩具熊,卡洛琳扬起一边的眉毛。“我也搞不懂我为什么要了一只,”我继续说,“也许是不想让它觉得没人要吧。” “不错的理由。” “总之,我退房时可以拿回押金。” “除非你想留下熊。” “留下它干什么?” “免得它觉得没人要啊,”她说,“而且等你们两个的关系更进一步以后,甩掉它的影响可就更严重了。伯尼,我知道你的问题出在哪儿。” “是吗?” “是啊。你的神经紧张过度。得放轻松。我这就让玛克辛给你拿杯威士忌,可你是不会喝的,对吧?” 我摇摇头,“很难说今晚能不能成功,”我说,“不过还有机会。我已经在帕丁顿酒店预付了三天的现金——” “更别提你还为小熊花了钱,伯尼。” “所以就别提了吧。总之,如果可以一晚搞定的话,那就没什么好抱怨的。何况我还知道房间号码,所以应该没问题。” “你订了间房,而且还知道房间号码?你的功力真是不减当年啊,是吧,伯尼?” “我知道安西亚•朗道的房间号码,”我说,“你这是明知故问吧?” “哦,是啊。”她捧起她那杯金巴利,做出通常在喝了一口那种饮料之后才会做出的鬼脸,尝都没尝就放下了杯子。“所以你只喝矿泉水喽?”她说。 “没错。” “我就知道,”她说着,向女招待扬起一只手。“嗨,玛克辛,”她叫道,“帮咱们的伯尼拿杯酒来,黑麦威士忌,干脆双份好了。” “我才说了……” “我听到啦,伯尼。我知道。今晚有工作,你上班之前不喝酒,只喝苏打水、果汁、咖啡和其他根本算不上饮料的东西,这我全都知道。” “那你还……” “我了解你的禁酒政策,”她继续说,“虽然依我看是稍稍有点儿过头。当然,我可不想破坏你的好事。” “可你才帮我点了一杯酒。” “没错,”她说,“而且点的是黑麦威士忌,因为前几天晚上你好像很喜欢喝。怎么,这么快就端来了。谢谢,玛克辛,你可以把这杯拿回去倒进漱口水瓶子里了。”她把没喝完的金巴利递给玛克辛。“那我就不客气了,伯尼。” 然后她便捧起我的酒一口灌了下去。“因为我跟埃丽卡说好了,”她解释说,“她不太喝酒,所以不懂酒,你知道,她帮我点了金巴利,是因为喝一杯就不想继续喝了。” “多棒的推荐词。‘点杯金巴利——保你下不为例。’” “重点是,她很在乎我喝多少。” “你平常也喝不了多少啊。” “我知道,”她说,“而且,如果我点了杯女孩喜欢的饮料,外加水果沙拉和几把小雨伞,或者灌下几瓶霞多丽白葡萄酒配晚餐的话,她是绝不会反对的。可就因为我喝酒像个男人一样,她总想着冲到匿名戒酒协会去跟会员们报告我灌起酒来有多可怕。” “你偶尔是会喝醉,”我同意道,“不过很少酗酒。” “我就是这个意思。总之,我每熬过一天洗狗的日子,就来个稍稍过火的庆祝,她对此忧心忡忡。她要我干脆就别来饶舌酒鬼了。我跟她说这事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我全世界最好的朋友就是伯尼,我可不打算让他不得不独自喝闷酒,所以你漂亮的小脑袋就别再有这种念头了。’说起来,她可真漂亮。伯尼,你说对吧?” “非常漂亮。” “更妙的是,”她甩了一下头说道,“她觉得我很漂亮。简直是妙不可言吧?” 我也同意——虽然对这事我不打算多想。卡洛琳•凯瑟的身高比她自称的五英尺二英寸还要矮两英寸,所以和街头方向(或者街尾方向,取决于你面朝哪儿)两个店面之外的贵宾狗工厂里那些她经手美容的狗比起来,她也高不了多少。我们每周一到周五在她的店里或我的店里一起吃午餐,下班后则一起到饶舌酒鬼放松,她是我的至交好友,偶尔充当智囊。若不是她偏偏是个女同性恋(或者,依此类推,若不是我偏偏是个男人),我们或许会像普通人一样谈场恋爱,而且像普通的恋爱一样,这场恋爱早晚也会结束,然后我们就彻底玩儿完了。不过照目前情况来看,我们可以永远都做至交好友,对于这一点我深信不疑。(有一回我们俩跟同一个女孩上床,当时是搞得有点儿复杂,不过我们安然度过了那一关,没对我们的友谊造成任何伤害。) 所以没错,她是挺漂亮,深色头发,圆脸上有双大眼睛。偶尔我会赞美她的打扮,就像我有可能夸奖男性友人的领带一样。不过这种事发生的几率不高,因为我很难闲出一只眼睛去注意她穿了什么。 “她说得没错,”我说,“事实上,你看起来是有哪里不一样。你的头发长了,对吧?” “大家都是如此,伯尼。不剪头发的话就会长啊。这跟刮胡子可不一样。不用天天剪。” “看起来比往常要长。”我说。自从认识卡洛琳以后,我只看她剪过荷兰男孩头,或许是潜意识里在向那位把指头堵进堤坝而救了荷兰的机灵男孩致敬吧。“刘海的长度没变,后面的头发比过去长了。” “我想尝试一下新鲜感,”她说,“只是想知道看起来会是什么样。” “哦,看上去很好。” “埃丽卡就是这么说的。其实是她出的主意。” “挺适合你,”我说,“感觉好像,呃……” “别吞吞吐吐的,伯尼。” “看起来不一样了,就这样。” “‘比较柔和,多了女人味。’你是想说这个吧,伯尼,对不对?” “呃……” “用不了多久,男人就会在我进出的时候为我拉门,我喝的酒会从尊尼获加变成茴香甜酒,然后失去自我,变成秀兰•邓波儿那样的小甜妞。你就是打算说这个,对吧?” “事实上,我是想谈谈切斯特•爱伦•亚瑟。” “为什么?看在老天的分上。” “为了换个话题,”我说,“还因为我在麦迪逊广场看到了他的雕像,花了一个下午阅读有关他的资料。一八八○年,他因为纽约州共和党主席罗斯科•康克林的大力举荐,赢得副总统提名。他是加菲尔德的竞选搭档,而且——” “你指的不是约翰•加菲尔德吧?” “不,也不是布莱恩。是詹姆斯•艾布拉姆•加菲尔德①,而且他们赢得了选举胜利,加菲尔德三月就职,然后——” “不是一月吗?” “那个时代的选举耗时较久。加菲尔德三月就职,六月和查尔斯•吉托会面。‘我叫查尔斯•吉托,我永远不会否认这个名字。’记得这首歌吧?” “不,伯尼,一八八一年的歌我能记得的不多。” “有个民谣歌手几年前翻唱过这首歌。本以为你可能听过。” “我八成是忙着听安妮塔•奥德②跟比莉•哈乐黛③才会漏了。宝拉公爵夫人店里不放查尔斯•吉托的歌。查尔斯•吉托是谁?为什么会有人把他写进歌里?” “他申请公职失败。由于过度失望,以及找不到工作而向加菲尔德开枪,一个月之后,加菲尔德死了。” “看来以前的人连死也是耗时较久。” “吉托的死可没花多长时间。他们把他吊死了,然后切斯特•爱伦•亚瑟成了美利坚合众国的总统。罗斯科•康克林以为他从此就可以为所欲为了,不过事与愿违。亚瑟开始推行公务员任用制度,废除了联邦政府一大半的任命权,所以当权者能分发的官职自然就减少了。” “我看这也不失为一个减少申请公职失败而失望过度的人数的好办法,”她说,“可你赢不了他们,对吧?这一来,光是应付不满的邮局雇员就够受的了。结果呢?大家把亚瑟当成了英雄吗?” 我摇摇头。“康克林气得要命,所以他没能得到八四年的党内提名,他们选了詹姆斯•布莱恩参加竞选,结果被格罗弗•克利夫兰①击败了,而切斯特•爱伦•亚瑟便恢复了众人认为他更适合的无名小卒身份。” “不过他至少为自己赚到了公园里的一座雕像。” “康克林的命运也一样,”我说,“同一座公园,不过在另一边。两人隔着麦迪逊广场遥遥互瞪,看起来都挺失望的。” “真是个悲惨的故事,”她说,“由此可知,追求正义的人是什么下场。”她挥起一只手。“玛克辛,”她叫道,“伯尼才给我讲了一个悲惨的故事。你最好再给这个可怜虫拿杯双份威士忌过来。” 她灌下我的酒,我又陪她喝了杯矿泉水。我们举杯共敬切斯特•爱伦•亚瑟身体健康,我真纳闷到底有多久没人举杯敬祝此人健康了。大概很久了,可能有几百年了。 “这样好些了,”卡洛琳放下她的空杯子说道,“跟你说实话吧,只要有你跟我坐在同一张桌子旁,我就算只喝刚才那杯漱口水也无所谓。待会儿我要跟埃丽卡见面,她也许不会说什么,不过就算她问起来,我只要跟她说实话就行。‘我陪伯尼聊天的时候,’我会说,‘只喝了那杯金巴利。” “我觉得,有些人可能会认为这是省略性说谎。” “我认为你是对的,伯尼,但是管他们呢,去死吧。”她瞥了我一眼。“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你想在出发之前再点一杯,不过我可不允许。我打算表现出一点儿自制力——就算你不想。” “太感谢了,没有你的话,”我说,“我现在八成正在阴沟里打滚。” “而不会跑去作案。”她做了个手势,要来账单,挥手打断我伸手拿皮夹的动作。“省省吧你,”她说,“你只喝了氧化氢和二氧化碳。我来付账是应该的。” “要是我能把东西拿到手,”我说,“这可以算成公务消费。让头脑在工作的晚上保持清醒,这个价钱算是很低了。” “你觉得今晚可以行动吗,伯尼?” “越快越好。” “欲速则不达,”她睿智地说,“而且凡事应该三思而后行。”她皱起眉头。“可话说回来,打铁总得趁热,而且犹疑又是失败之母。” “这话对我很有帮助。” “希望如此,”她说,“因为我自己都他妈的讲糊涂了。刚才最后那一杯你真不该点,现在我晕头转向。” “下次我一定节制一点儿。” “总之,”她说,“这回由我付账。你已经把大笔的钱用作这个案子的投资了,对吧?” “六百美元,外加一点儿零头。” “就为了方便进入酒店。” “进出自由,”我说,“跟合法的房客一样——而我正是个合法房客。想万无一失地通过酒店安全系统,这是唯一的办法。订个房间,付清房费,这里就是你的天下了。当然,你无权乱闯其他客人的房间,问题是,他们没有办法防范。” “看呐,你讲着讲着脸上都放光了,伯尼。你自己真该看看。” “呃,刺激嘛,”我说,“对于小偷而言,酒店就像自助餐厅一样,或是供应节日盛宴的餐厅。只不过食物都没摆上桌——全塞在关着的门后面。而且你永远也不知道会找到什么。”我对着一个记忆微笑起来。“有一回,”我说,“我住进了阿斯特酒店。那时是我事业的初期,酒店生命的末期,不过我们有过那么短短一刻的交会。” “你说得像是在讲罗曼史。” “我拿到了钥匙,”我说,“不过我花了近两个小时,又磨又刮,才让它变成可以打开酒店里每一道锁的万用钥匙。其实我对撬锁得心应手,不过有钥匙的话可以更快一点儿。那个晚上我应该闯进了五十个房间,其中大多都没斩获,不过全加起来,还算是个丰收夜。” “你该不会也要在帕丁顿酒店闯五十个房间吧,伯尼?” “一间就绰绰有余了。” “你真觉得你会找到想要的?” “不知道。” “能找到的话,六百美元的投资是很合算。找不到的话,那六百美元就只能白白冲进了下水道。” “退还小熊的时候,”我说,“可以拿回五十。我还付了电话押金,但没打算打电话,所以这笔钱也能拿回来。” “你真觉得你可以把小熊的押金要回来吗,伯尼?” “除非我不得不匆匆离开。要不然的话,当然可以,他们会把钱如数退给我。只要我把帕丁顿完好如初地还回去。” “我不是这个意思。” “不是吗?” “不完全是。我的意思是,你能舍得和它分别吗?我小时候就有一只帕丁顿熊,不管给我五十还是五百美元我都不会舍弃它。它是我的小哥们儿。” “我那只称得上完美,”我说,“不过我可不认为会有多少离别的苦楚。我们还没有足够的时间建立感情,而且如果一切顺利的话,在我们还没有难舍难分之前我就逃之夭夭了。” “也许吧。” “你好像不信。” “我只用了不到十秒钟就爱上了我那只帕丁顿小熊,伯尼。当然,那时我的年纪比较小。现在我可没那么快跟谁定下来。” “你年纪大了。” “没错。” “经过历练,比较成熟。” “当然。” “你用了多久被埃丽卡迷得神魂颠倒的?” “不到十秒钟,”她说,“不过那可不一样。爱上她只需一眼。她真美,对吧,伯尼?” “她非常漂亮。” “其实你都会爱上她,对吧?” “不会,”我说,“原因不用我说你也知道。不过,把这当作假设性问题的话,当然,她是个很有魅力的女人。” “美丽是件肤浅的东西,”她说,“不过除非你是放射科医生,否则光有美丽也就足够了。伯尼,你瞪着我看什么呢。整个晚上你总是偷偷地看我,这会儿你又来了。” “抱歉。” “也许你应该再来一杯。不过我可不敢说这是个好主意。” “我也不敢说。卡洛琳,你看起来不太一样。所以我才会一直盯着你。” “我想是头发的原因。” “原本我也以为是,不过还有别的什么地方,到底是什么呢?” “别疑神疑鬼了,伯尼。” “是口红,”我说,“卡洛琳,你擦了口红。” “别嚷嚷!你是怎么回事啊,伯尼?” “抱歉,可是——” “你想让我怎么样?‘嗨,伯尼,我的胭脂和睫毛膏涂得怎么样?’然后让整个酒馆里的人瞠目结舌地看着我吗?” “我说了抱歉。我没做好心理准备,仅此而已。” “是啊,真抱歉给了你一个惊吓。咱们在这儿坐了将近一个小时,可我到现在才吓着你了是吗?” “口红。”我说。 “省省吧,伯尼。没什么大不了的。” “长发和口红。” “不是长发。只是长了一点儿。而且口红只是为了添点儿颜色。” “涂口红还有别的目的吗?口红也只能这样,增添颜色。” “没错。所以你犯不着小题大做,行吗?” “口红,”我瞠目结舌地说,“我最好的朋友成了个口红蕾丝边①。” “伯尼……” “再见了,宾永男装,”我说,“欢迎,维多利亚的秘密②。” “什么见鬼的秘密啊。你知道他们每个月寄出多少份目录吗?他们可没赚到我的钱,伯尼。我只喜欢看图片。” “原来如此。” “喂喂,我家里可没有整整一柜子的法兰绒衬衫,你知道。我的打扮从来都不是非常男性化,对吧?夹克配衬衫可算不上男性化。” “差远了。” “而且我只是稍稍抹了点儿口红。你在我对面坐了整整一个小时都没注意到。” “我注意到了,”我说,“只是不知道到底哪里不对劲。” “就是这个意思。不抢眼,只是稍稍一笔带过。” “女人味儿。” “年轻的感觉,”她说,“如果我是少女的话,就不用擦了,不过我已经老得需要借助一点儿外力来润色了。不要这样看我,伯尼。” “怎样看?” “那样看啊。好吧,去死吧。是埃丽卡的主意。这下子你高兴了吧?” “我原本已经很高兴了啊。” “她是如假包换的口红蕾丝边,”她说,“而且这一点我从来都没反对过,伯尼,不管就价值观或者美学层面来讲。我喜欢口红蕾丝边。我觉得她们很性感。”她耸耸肩。“只是从来没想到我自己也会成为她们中的一员。我以前从不觉得自己是这块料。” “不过现在你已经改变主意了。” “埃丽卡觉得我太自卑了,对自己的外表没有信心。她觉得温柔点儿的发型再加上口红可以改变我对自己的感觉,我必须承认,我觉得她的话有道理。总之,她喜欢我现在这个样子。” “事实胜于雄辩。” “我就是这么想的。” “而且你看上去很不错,”我说,“老实说,我可等不及要看你穿晚装的模样了。” “少来了,伯尼。” “低胸,有蕾丝花边的,一向错不了。要不就穿那种露肩雪纺衫好了,有吉卜赛风情,可能很适合你。” 她翻了个白眼。 “要不就穿酒娘装①,”我继续说,“酒娘装倒是什么玩意儿啊?长什么样?” “这个词对我来说,”她说,“每次看起来都像是拼写错了,除此以外,我可不知道那是什么奇装异服,也不打算弄明白。咱们能换个话题吗,伯尼?” “耳环,”我建议道,“金色大耳环配搭配雪纺衫应该很合适,不过配上酒娘装会是什么效果呢?” “继续说呀,伯尼。咱们接下去该谈什么了?裤袜?高跟鞋?” “还有香水,”我说,然后坐直身子闻了闻,“你擦了香水!” “是古龙水,”她说,“有一瓶已经在贵宾狗工厂摆了好几年了。下班以后我偶尔会洒一点儿,遮住狗味。” “哦。” “不要摆出一副大失所望的表情。听着,今天谈得简直是难以形容的愉快,而且我也很高兴你愿意让我请你喝了那几杯酒。看来你的确放松了不少——虽然喝的人是我。” “呃……” “不过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她继续说,“包括这场引人入胜的谈话。咱们该走了。我跟某个美女有个深夜之约。先生您则跟小熊有约。”
麦田贼手——2
书名: 麦田贼手
作者: [美] 劳伦斯·布洛克
出版社: 新星出版社
原作名: The Burglar in the Rye
译者: 易萃雯
出版年: 2012-9-20
页数: 311
定价: 28.00元
丛书: 午夜文库·大师系列:劳伦斯·布洛克作品之雅贼系列
ISBN: 9787513308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