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也不是真有必要先回家一趟,就穿着那天早上的衣服也没问题。乘地铁没有服装规定,而在河谷区也应该不会有,但你总是希望避免引起注意,而我身上穿的咔叽裤和马球衫唯一可能会引人注意的,就是衣着品位不太高明。 现在是春天——我可能没提过——如果傍晚气温降几度,我穿短袖衬衫可能会觉得冷。就算不冷,反正我在“饶舌酒鬼”喝了两杯苏格兰威士忌,多耗点时间让酒力消退也没坏处。我预定的工作表中,不需要有清醒的头脑和迅速的反应,尽管这任务本身完全合法,却是另一个犯罪计划的一部分。我从“饶舌酒鬼”到地铁站的路上吃了片比萨,觉得应该有醒酒效果,但双重保险有什么坏处呢?为什么不回一趟家,甚至在家里弄杯咖啡喝呢? 结果,醒酒效果没那么好,不过我回公寓拿防风运动夹克时也没预料到会是这样。那件夹克是黄褐色的,比我裤子的颜色要暗一些,穿上之后,我就成了个标准的寻常百姓、路人甲,看起来无可挑剔,而且奉公守法。 我的公寓是位于西端大道和西七十一街交会口的一幢战前建筑。我的生活大半都在格林尼治村——当然,我的书店就在那里,位于东十一街,从我们的店往南、再往西走不到一英里,就是卡洛琳位于阿伯巷的公寓。她每天步行去店里工作,我常想着如果自己也能走路去工作一定很棒。我猜想我可以步行,但这样的话就得花上两小时,目前看来这似乎不是个好主意。 搬到格林尼治村也似乎不是个好主意,因为根本不可行。我的公寓有房租上限管制,这表示我只要花普通价格三分之一的租金。如果我放弃这里去下城租一户类似的公寓,得花至少三到四倍的钱。或者,如果我的夜间活动真让我赚了一大笔,我就可以在下城买一套合作公寓或共管公寓——然后每个月付的管理维修费就等于我现在的房租。 何况,我已经习惯这个地方了。这里也没什么不好,一套简朴的一室一厅公寓,从窗户望出去可以看到巷子另一头的公寓,我也从没费事去改善公寓里的陈设和装潢。 呃,慢着。事实上并不是完全如此。我搬进来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在壁炉两旁做了一个嵌入式书柜——偶尔有人来访时,她必然会问起那个壁炉真能用吗。不,我解释,壁炉退休了。几年后,我做了第二个改动——在卧室壁橱后面做了个隐藏式小夹层。我偷来的东西就先放在那里,再设法慢慢处理掉。我紧急救命的钱也放在里头,有五千到一万美元现金,还有两本护照,其中一本是真的,另一本则伪造得相当高明。 此外,当然,我还收藏了一些凿子、探针和某些物品,还有随便你怎么称呼的东西,人们通常称之为盗窃工具。除非你有锁匠执照,否则仅仅持有这些工具,就足以让你去纽约州北部的监狱去当州长的客人。偶尔我也会想着该去取得一份锁匠执照,只为了避免因持有盗窃工具而被捕,但受理证照的人如果在申请书上看到我的名字,可能会暗自偷笑,说这根本不可能,或至少我认为他们会这样;或许发执照的部门不会去比对一份曾被定罪的大师级窃贼的名单,而如果他们这样做,那我就得说这个制度有瑕疵,这不是太令人震惊了吗? 我冲了杯咖啡喝掉,然后走到壁橱去拿防风运动夹克,八点左右我下了楼,走到西七十二街和百老汇大道口去搭乘IRT西城线地铁。我两手插在夹克口袋里,裤子口袋里则装着我的盗窃工具。 我以性命发誓,我真的没法解释为什么。 我猜一定是习惯成自然。我正要去工作,即使我知道工作内容完全只限于事先勘查。但人们去工作时会随身带着吃饭家伙,而我恰恰就是如此。 在去地铁站的路上,我才明白过来。我考虑过要回家把那些工具放回原处,然后又觉得为此专门跑一趟也太蠢了。没有人会把手伸进我口袋里,唯一可能的就是我自己。我不会做任何非法的事情,所以也不会让警察有理由搜我的身。我又不是在后裤口袋里插着一把装满子弹的枪满街乱跑。我身上带的是盗窃工具,仅此而已。 河谷区属于布朗克斯,但如果你不知道也不必觉得羞愧。他们用尽一切办法守住这个秘密。在报纸分类广告的售屋信息里,河谷区的求售房屋清单自成一区,就跟在曼哈顿后头。 地铁驶到了曼哈顿北端,轨道开始升上地面,因此如果你望向窗外,可以看着列车穿越哈林河,辗过国王桥,进入河谷区。如果你真的望向窗外,绝不会看见一个广告板宣布“河谷区——布朗克斯的一部分,且引以为荣”!这么个句子可真是绝妙的广告用词,但目前为止,还没有人急着要加以利用。 当你在最后一站西二四二街下了车,迂回着往南再往西,沿曼哈顿学院道——街名的由来是因为这条路就环绕着曼哈顿学院那个爬满常春藤的校园——前进,你简直以为自己身在曼哈顿。“曼哈顿社区学院”位于曼哈顿岛的特里贝卡区,而“玛丽蒙特曼哈顿学院”则在东七十一街,另外你会发现“曼哈顿音乐学校”是在百老汇大道和西一二二街交会口。这些学校的校名中都有“曼哈顿”,也都的确位于曼哈顿,但奇怪的是,“曼哈顿学院”位于河谷区,而河谷区明明在布朗克斯。 啊,对了。奥格登•纳什①曾在七八十年前写过:搬去布朗克斯吧?/不,谢了!即使在七八十年前,布朗克斯就没有受到尊重,而且多年来这里的形象并未有所改善。河谷区拥有美好的古老粗石屋及知名的大学预科“河谷区地区日校”,可想而知,它自然不愿意与布朗克斯的某些其他地带相提并论,比如阿帕契堡②。 ①奥格登•纳什(Ogden Nash,1902—1971),美国诗人,以其韵律怪异、结构奇特、含有淡淡讽刺意味的诗歌而成名。 ②阿帕契堡(Fort Apache),是纽约市警局第四十一分局的绰号,该局辖区位于布朗克斯南边地带,一九六○年至一九七○年间,这个地区充斥着犯罪、毒品、纵火等治安问题。 我一边想着这些,一边寻找梅普斯家的房子,然后暗暗后悔身上没带地图。我家里有一本海格斯托姆地图公司所出版的纽约五个行政区地图集,我也研究过上面河谷区的地图,规划过自己的路线,不过这会儿手上如果有那张地图的话会更方便。那本地图集号称是“口袋本”,但我看除非你是袋鼠,才有那么大的口袋。我考虑过把那页撕下来,但我实在是个爱书人,不能只凭一时冲动就把一本有用的书给分尸。我有一张曼哈顿的折叠地图可以随身带着,但带了又有什么用呢?尽管河谷区的居民可能会希望被划入曼哈顿,但其实河谷区根本不在那张地图上,地图公司可清楚得很,河谷区在布朗克斯。 地铁站所在的百老汇大道上有两家便利商店,或许其中一家会很乐于卖给我一张布朗克斯的地图,只要我答应不声张自己的购买地点。但我开始根本没想到要买,等想到时又已经在漫长曲折的曼哈顿学院道上走得很远,远得都迷失了方向。如果回头买张地图从头再来,那就太可悲了,于是我继续走下去,在德拉菲大道右转,然后在二四六街左转,于是来到了亨利•哈得逊道,这里离哈得逊河不远。我继续朝河边走,经过了几条我记得在地图上看到过的街道,不时转错个弯,不过这是熟悉这个区必需的代价,这不就是我此行的主要目的吗? 然后我从名称颇具诱惑力的犁人树丛巷再往北走一个街区,来到德文郡小巷。河谷区属于丘陵地带,而德文郡小巷就位于上坡处,街道东边有许多独幢房子——梅普斯家就是其中之一,位于坡顶。这些房子都很大,矗立在占地甚广的庭院里,草坪往下斜向人行道。那些草坪看起来很陡,无法用割草机修整,约三分之一的业主解决这个问题的方式,便是以常春藤或富贵草取代一般的草皮。不过梅普斯家有草皮,而且看起来照料得很好,他家的灌木也修剪得很齐整。呃,他是个整容医生,对吧,本来就该把事物改造得更具美感,不是吗?他自己可能没有修剪树篱的大剪刀,但他一定会确保它们都被修剪得很好。 从我站的地方看不见哈得逊河,即使沿着车道往上坡走,来到屋子旁,也只能看到一条细细的河流。从房子一楼的窗户可以看到更多,而在二楼或三楼就可以看个清楚了。人类灵魂中有一种莫名的想看到水的渴望,我想这就是为什么这么多人家里都有水族箱。不是因为鱼,而是因为水。我知道德文郡小巷这里的住户不必瞪着装满孔雀鱼的鱼缸,因为他们可以看得见哈得逊河。 我回到房子前方的车道,在那里我只能看到科兰多•朗特里•梅普斯的豪宅,一时之间也足够我看的了。那是一幢大房子,不过整个街区的房子都很大。有几幢是红砖造的,有两幢是都铎式的半木制灰泥建筑,其他都是岩石材质的,让你想到城堡也是用这种材料建的。德文郡小巷的房子不是城堡——我没看到任何护城河或可以拉起的吊桥,连一道升降闸门也没有——但仍感觉得到某种明显的城堡气氛。那些房子让人感觉内容充足,这一点对我而言当然很完美;但它们似乎又是无法攻破的,这对我就不是好事了。没有人进得去,那扇庞大的橡木门中央的狮头黄铜门环咆哮着。想都不要想,一扇扇巧妙镶着金属带的窗子则似乎在低吼着。 那些金属带表明这幢房子装了防盗警报系统,前门的雷布森锁下加装的一个盾形牌子告诉我这个防盗系统是凯尔格保安系统。我对凯尔格很熟悉,还买了一套以提高自己的熟悉度,而这种熟悉并未让我因而鄙视这套保安系统,只不过是吝于尊敬。我无法绕过这个系统,除非带一把电钻去,但那会比警报本身引来更多注意。一旦我进到屋里,就可以关掉警报系统,我知道怎么关,但我得进去才行,而凯尔格系统这会儿正得意地坐在那里,告诉我这比进入诺克斯堡①要容易些。 ①诺克斯堡(Fort Knox),位于肯塔基州北部的军事用地,为美国联邦政府储存黄金。 话说回来,没有什么地方是进不去的。我从没去过诺克斯堡,也想不出有什么理由要去——我甚至不确定里面真的有黄金,你能确定吗?——不过我确定要进去是有可能的。当然不会容易,不过要从“容易”驶向“不可能”,两岸间可是隔着一片汪洋。 梅普斯家不是诺克斯堡。可能有点棘手,但还是能进去。办法总是有的,我就是打算先来看看,找出方法,这样星期五我就知道该怎么动手了。 不过我首先走回犁人树丛巷,绕过这个街区。之前我已经站在梅普斯家前面好几分钟了,可不希望引起任何注意。如果有人看到我,那我就给他们一个机会看到我离开,而且绕上一圈后,我可以对这一带有个完整的概念。 我花了五到十分钟,回到那幢有着修整过的草坪和灌木的庞大岩石住宅时,一切看起来和之前一样,同样的窗子里亮着同样的灯。我无法分辨是否有人在家,因为几乎每一个住独幢房子的人离开时都会习惯性地把灯打开,免得一片黑暗的屋子会招来小偷。(对这类小偷来说,完全没开灯的独幢房子就表示屋主在家睡觉,不过不可否认,这招在三更半夜就不适用了。) 住公寓的人出门时就通常会把灯关掉,他们很合理地推测:在门外无从知道灯有没有亮,所以小偷如果想进去,也不会受到灯是否亮着的影响。住公寓难免要承担偶尔被偷的风险,不过高额电费账单可是实实在在的损失,而且每个月都会来一张。 不过,感觉上住独幢房子比较容易遭小偷,所以屋主会觉得自己该有点对策。以前你看到独幢房子灯亮着一整夜,清晨四点都还亮着,就知道屋里肯定没人,但现在有了电灯定时器,可以设定开关的时间。 这是个永无止境的游戏的一部分,一个家庭版的军备竞赛。更好的锁和更复杂的警报系统不断出现,而像我这样的坏蛋就不断设法破解那些锁和警报系统。同样的技术可以用来加固一道门,也可以促使我这种人找出新方法去破解。 梅普斯家里有人吗?无论他们如何聪明地设定家里的电灯,要弄清这一点还是有办法的。我可以打电话过去,看他们会不会接。语音信箱和电话答录机会混淆答案,如果转到答录机也不表示没人在家。下一步就是去按门铃。即使他们不来应门——如果是半夜的话,他们当然不会来开门——你也几乎可以得到一些屋里有人的迹象。他们会打开一盏灯,四处走动,制造出声音,然后花了力气的小偷就会暗自溜走,改天再来。 最后,还有另一招,就是你逐渐锻炼出来的直觉,只要站在一扇门前,你就能感觉到门的那头是不是有个活人。这种直觉不是万无一失,而且会受某些力量左右,比如不耐烦或满怀希望的思绪,但那种直觉是存在的,你慢慢就能学会掌握它。 直觉告诉我什么呢? 它告诉我,眼前这幢房子是空的。没有任何证据告诉我这个结论,也没有合理的论据指出屋里没人。我只是有这种感觉。 但这能有什么不同呢?我来这里不是要闯空门的。星期五会有大把时间可以利用,届时我不需要直觉告诉我房子是空的,因为歌剧《唐•乔凡尼》可以确保这一点。而且到时我有个助手随行,还有辆车载着我和助手,以及我们稳稳到手的战利品迅速而安全地脱身。现在我唯一要做的,就是琢磨出星期五该怎么进入这个该死的地方。 我首先做的事就是检查窗户。我已经看到一楼(来自英国或欧陆的小偷会称之为“地面楼层”,因为他们的文化是从一道楼梯的顶端开始计算楼层的,而不是从楼梯的底部开始算)窗户上头的金属带。不过,有时某些屋主为了节省时间和金钱,会在比较容易进出的窗户上安装防盗系统,而忽略那些他觉得对小偷来说太偏僻的地方。毕竟,他真会在设定警铃前逐一关上房子里的每一扇窗吗?他可能会希望楼上某扇偏僻的窗就不用关了,以保持通风。高一点的窗子就不装防盗金属带了,这样轻松点,不是吗?而且也同样安全,对吧? 轻松点,或许吧;安全,那可不见得。如果二楼的窗子没有凯尔格保安系统把关,弄一把够长、能让我爬进去的折叠型铝梯来不会太难。而如果这把铝梯能让梅普斯家为我芝麻开门,我今天晚上就可以潜入车库看看有没有可以借用的梯子。我用完了就会放回去,一切保持原状。 我仔细看了一遍,知道自己不必进车库了,因为梯子也帮不了我。二楼的每扇窗户都有金属带。(还有一个可能——虽然这可能性很小——就是那些金属带只是做做样子的,就像打击率零点零一还能拿到三冠王①的可能性一样大。当然,这是有可能的,不过你不会拿钱去赌这个。) ①三冠王是指击打王、打点王和全垒打王。 那地下室的窗子呢?那些窗子很小,上头的玻璃常常破了之后又没马上换新的,何况地下室又脏又乱令人讨厌,里头有一大堆蜘蛛、蜈蚣和夜间爬行的动物,平常除非不得已,你是不会去地下室的,所以谁会想得到地下室的某扇窗子会成为小偷进门的路径呢?就算小偷想爬进来,能钻得过那么小的窗子吗?他为什么想钻进地下室呢? 地下室的窗子边缘全都装上了同样的金属带。我很失望,但不意外,至少我不必伸长脖子卡在那里,才发现自己钻不过去。 那三楼的窗子呢?从我站的地方看不清楚,不过好像没有什么不同。我没有恐高症,不过也没疯狂到爬那么高去闯空门。就算我能找到梯子上三楼,还能把梯子固定好,以免爬到一半梯子倒了,我也不愿意在梯子上花那么多时间,让附近任何刚好朝这里看的人发现。有很多非法的事情你可以做,因为旁人不经意瞥见时也看不出来;不过这类事情可不包括爬上一扇三楼的窗户。 好吧,放弃那些窗户了。也放弃那些门了。剩下还有什么? 这幢房子就像同街区的其他房子,至少是四分之三个世纪前建造的,那显然是二战前。(Prewar,这个词若指纽约的房地产,指的向来就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前,不论那次决战后又发生了多少次战争;就像antebellum这个词永远就是指南北战争之后,而大洪水后〔antediluvian〕指的洪水就是《圣经》里的挪亚洪水,除非你刚好住在约翰斯城①。)我猜这幢房子建于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我有办法查清楚,不过反正无所谓。那个年代所建的房屋几乎都会有煤炉,这表示房子里有专门放煤炭的地窖,也就表示得有个滑道,让运煤车能把煤倒进去。 ①约翰斯城(Johnstown),位于美国宾州西南方,一八八九年一场大洪水将此城几乎全毁,死亡逾两千人。 于是,这就表示滑道口会有一扇木头小门,可能在屋子的后墙上,角度在四十五到六十度之间。还记得《玩伴》的那首歌吗?哦,当然,而且这首歌跟杂志折页一点关系也没有。玩伴,出来跟我玩/带着你的三个娃娃来/爬上我的苹果树/对着我的雨水桶喊/滑下我的地窖门/我们一起开心玩/永永远远。 现在都没有这种儿歌了,也没有地窖门可以让你滑下去了。不过梅普斯的房子建造时是有的。现在一般人都会把那道门长期锁上,通常都是用挂锁,可是一扇装着挂锁的小木门,要怎么跟防盗保安系统连线呢? 总有办法的,不过当我绕到房子后头想找通往煤窑的入口时,就发现不必妄想了。这房子的确曾经有个地窖入口,非常确定,不过早就被废弃了,地窖口用砖头和水泥填了起来。没错,我还是可以进去,不过得用上凿地电钻,而且这玩意儿很容易惊动邻居。 见鬼。 总有办法进去的,我告诉自己。这话当祷告词不错,不过细想之下,我怀疑这话并不是宇宙真理。如果不是次次都有办法进去呢? 可是一定要找出办法。这是一幢很大的老房子,一定充满了裂缝和角落,还有窗台和楼梯下的橱柜,以及从没有人进去过的房间。这样很好,只不过这些都在屋里,屋外什么都没有,只有石头,还有门,以及多得我都懒得数的窗子,而且窗子上都装了保安设备,我没法破窗而入,除非我设法让这一带停电。 我正在思索该怎么制造停电事件——这更像是在呆呆想着而不是真在寻找可能性,然后我睁大眼睛,看着一直在我眼前的某样东西。我之前怎么会没看到?当然,答案是我当然看到了,却不知怎的没认出来。我看到了它,知道它是什么,没认出来的是它所代表的意义。 它表示我曾轻易成功过,这就是它的意义。
伺机下手的贼——4
书名: 伺机下手的贼
作者: [美] 劳伦斯·布洛克
出版社: 新星出版社
原作名: The Burglar on the Prowl
译者: 尤传莉
出版年: 2012-11-25
页数: 336
定价: 32.00元
装帧: 平装
丛书: 午夜文库·大师系列:劳伦斯·布洛克作品之雅贼系列
ISBN: 9787513309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