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头发是哪里染的?”这是我的开场白,“我太喜欢你头发的颜色了。”“我没有染过头发,天生就是这样的,所以中学里面为此烦恼过很多次呢,老是被教导主任逮住说是违反校规了,得叫妈妈到学校里去证明才行。”小夕穿着蓝色的吊带衫和长裙子,她的皮肤是真正的小麦色,好像涂了一层蜂蜜似的,瞳孔透明,鼻子上有浅褐色的小雀斑,她简直就是为了那些绿色植物而生的,不着一丝妆饰。下雨的时候,她坐在窗台上涂脚指甲,整条大腿从睡衣里面滑出来,却丝毫不忸怩作态,神态自若,从不知道旁人在打量她似的。而她对物质的要求亦是极低,一顿麦当劳就可以叫她憧憬很久,常常是欢呼着晚上又可以去吃麦当劳。出去打工,一天赚回来六十块钱换来的透明指甲油,她一定要把涂过的脚指甲举起来给我看,一颗颗都好像贝壳一样。在南方,我们根本意识不到口袋瘪瘪的又有什么困窘。小夕跟人说话的时候喜欢把面孔凑上来,近到可以看得见她睫毛的扇动,她很快就搬了一盆芦荟进来,每天睡觉前用肥皂洗完脸就拗一截芦荟下来,用胶质涂满脸,芦荟在走廊这阴暗潮湿的环境里很快就疯长起来,长成一大盆杂草,像是忡忡的头发。小夕带着我去露天市场,她是在南方长大的,身体里充满这里带着潮气的活力,她每天晚上就着路灯看书看到凌晨,早上六点钟就爬起来喝速溶咖啡,根本不需要睡眠似的。我们在某一天下午的古典文学课上从教室后面宽大的窗户里跳了出去,跳出了睡意绵绵的地方,往山坡底下飞奔而去,每次沿着这条路飞奔而下,身体处于惯性滑翔,我总得咬紧嘴唇才能够忍住尖叫。露天市场,红底圆点的雪纺裙,印着牡丹花和仙鹤的绸缎裙子,桃红和柳绿,针脚都做得很差,却叫我的眼睛发亮,我在布匹里钻进钻出,欣喜地抚摩着那些图案,那些柔软的布片,那些繁复的蕾丝,几乎什么都喜欢。我没有一个富有的家庭,在东面城市里面我从不曾拥有一件漂亮的衣裳,所以面前的一切都叫人惊喜,那些廉价的裙子也叫人激动。我拉着小夕的手在露天市场铺子与铺子间的小路上走着,最后在一个卖墨鱼丸子的铺子前停了下来,两个人花两块钱买了两串丸子。我从来没有自己给自己买过衣服,过去买衣服是一件特别大特别隆重的事情。十三岁那年过年,没有新衣服穿,妈妈因为要在家里做年夜饭,所以叫我自己坐公共汽车去爸爸上班的地方找他,结果爸爸陪着我在百货公司里逛了一个下午。那是冰冷的冬天,我身上还穿着一件丝毫不合时宜的灰色羽绒服,是过大的童装,绣着古怪的花纹。那个下午我一直看不到喜欢的衣服,那些好看的衣服又因为过于昂贵而不敢开口,于是爸爸带着焦灼的我在百货公司里逛了好几圈,越到后来越是沮丧,直到外面的天色已经彻底地暗了下去。爸爸说:“怎么办,实在是买不到你喜欢的。”而他还要回去继续上班。于是我捏着他塞进我口袋里面的车钱,坐上回家去的公交车,整个车厢里都挤着回家去吃年夜饭的人,充满了喜气,我想着第二天没有新衣服穿了,望着车窗外毫无意义的灰色楼群和树木,委屈得小声哭起来。我对小夕讲着这件事,咬着墨鱼丸,她便成了我到南方后的第一个朋友。后来我买了一条牡丹花图案的假绸缎裙子,那条裙子最后却是落得一个无疾而终的下场,我把它泡在洗衣粉里遗忘在水房里了,三天之后那些桃红色的牡丹花褪尽颜色,把整盆水都染成深红色,而那些假丝绸干脆全部缩水,皱成一团,我把它从水盆里捞起来,就直接扔进了走廊的垃圾桶里,不心疼,只是从此,买衣服再不是什么隆重的事情。小夕习惯晚上熄灯后靠路灯的光在床上写信,她整个人趴在床上,在枕头上垫着一本厚厚的英文书,有的时候光着上半身,胳膊挡住了乳房的形状,在腰上盖一条毯子。“你也可以写信。”她见我在床上翻来覆去,就把笔咬在嘴唇里跟我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