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傍晚的爱丁堡下起雨来,夹着雪花,细细碎碎地飘洒。 静静地站在走廊,他眺望落地窗外的灰蓝天色。 离开了这么多年,英国依旧是这阴雨绵绵的天气,苏格兰的风也仍然那样霸道。 白云苍狗,时光匆匆而逝。 那么,究竟什么改变了? “若依,麻烦拿个盘子给我。”冷欢听见身后的脚步声,头也不回地吩咐道。 雪白的瓷盘递到她面前,她有些诧异地看着托在盘子的那只手,立刻转身看向来人。 “李乔?”她眼里闪过惊喜,微笑地望着他,“你回来了。” 即使早就知道在李修然家聚餐是为了给李乔接风,但他真正站在面前时,那种重逢的激动还是很强烈。 从他去了德国之后,不知不觉五年的时间就这样过去了,虽然不清楚他离开的原因,但显然他已从当初那个阳光的大男生变成了成熟稳重的男人。 “好久不见,冷欢。”李乔也微笑,深深凝视眼前的女子。 她--一点也没变。 依旧是记忆中的样子,一双沉静而有些忧伤的眼睛,却总是爱笑,嘴角弯起俏皮的弧度,头发又长了,还是卷发,蓬松慵懒,就像初遇时的她。 想起某一天,也是这样的雨天,她蹲着在马路边,像个迷路的孩子,他开车路过,不经意的一瞥,忽如其来的心疼。而她居然能失神到以为自己搭的是的士,上车就睡了一路。 他从后视镜里看她,好奇为何倔强与脆弱能同时流露在同一张脸上。 现在想来,当时就不该好奇,也不该心动。 因为他在未得到她之前,就已永远失去了她。 “伯父的身体怎么样了?”冷欢没有忘记他回来的原因。 “暂时稳定下来了,”他敛住思绪,凝神望着她,“目前处于住院观察阶段。” “那就好,”冷欢微笑,“伯父毕竟年纪大了,天天这么工作很伤身,你回来就能替他分担了。” “你呢?”他轻轻问。 你过得好不好?有没有一些时候,会想起我? 冷欢一愣,以为他是问自己的身体:“还好,发病次数并不多,平常生活比较注意,听风也看得紧,这不许那不行的。” “哦,”李乔微微一笑,“叶大哥今天来吗,我没看到他。” “他今天有点事,晚一点过来。” 李乔点点头:“那我先出去了。” “好,”冷欢笑着转身目送,手指却不小心碰到汤锅上,顿时烫得轻呼一声。 “怎么了?”李乔立刻冲回她身旁,抓着她的手仔细检视,语气焦灼,“疼吗?” 冷欢的身体僵了一下,有些尴尬地望着他:“没事--” 她想抽回手,李乔却不放。 他的视线似着了魔一样盯着眼前熟悉的容颜--她离他是这样的近,仿佛梦里才有的距离,此刻却存在于现实。 “李乔--”冷欢再唤他的名字,用力挣开他的掌握。 “对不起。”他咬牙致歉,双拳在身侧握紧,随即迅速地离开。 走出室内站到游泳池边,他注视清澈的池水,方才心底的激越情绪才渐渐平复。 唇边不由扯出一丝苦笑--这么多年,原来只是以为能忘。 “Hey,are you ok?”清亮的声音忽然在身后响起。 李乔转过身,一个美少女正望着他甜甜地笑。 白色的宽松绒衣,浅咖的围巾,毛茸茸的卡通手套,她轻巧地跃上遮阳伞下面的桌子,细长的双腿来回晃荡。 “你是--”目光掠过她胸前那根闪亮的蓝蓟项链,他不由微笑,“叶喜欢。” 叶听风和冷欢的宝贝女儿。 叶喜欢。叶听风喜爱冷欢。 其实,他一直不爽这个名字。 才十几岁的孩子,大概是遗传基因太好,一颦一笑间已有倾城之姿。柔顺的棕发,漂亮的琥珀色眼瞳,她很像她的父亲,除了那两弯细致沉静的远山眉,似她。 “刚才在厨房……我都看见了哦,”她狡黠一笑,“李乔。” “你该叫我叔叔,”他故意忽视她说的话,“你还认识我吗?” 他走的时候,她好像才六岁。 “当然记得,”喜欢调皮地撅嘴,“有一次我迷路了你找到我的嘛。” “错,”李乔好笑地看着她,“你是故意避开保镖,结果又发现自己回不了家才假装迷路的,小傻瓜。” 喜欢不满地瞪他:“你要不要记得这么清楚啊?” 李乔忍不住失笑出声。 “你是不是喜欢我妈?”喜欢盯着他开口,一针见血。 李乔凝视她,然后干脆答道:“是。” 喜欢一愣。 虽然比起同龄的孩子她要早熟很多,但刚才看见厨房那一幕,她也只是猜测而已,却未料李乔这么爽快地承认,毫不避讳。 精致的笑脸上悄然绽放笑容--有意思,她开始有点欣赏他了。 李乔看着她,有片刻怔忡。 原来,原来笑容也是像她的,那唇边相似的弧度,轻而易举地勾起他心里那丝温柔。 2 “这趟回来会长住吧?”李修然拿起酒杯和李乔碰了碰,“都三十几的人了,也该稳定下来了。” “你也不是这个年纪才结的婚,现在家庭美满子孝妻贤就开始催我了?”李乔调侃一笑,“不过我接下来应该会待在英国。” 谈笑间有电话进来,他对众人作了个抱歉的手势:“喂?” “Jonathan,”甜得腻人的娇嗔从电话那头传来,“怎么你都不说一声就去英国了?知不知道人家好想你--” “对不起,宝贝,”迷人的声线驾轻就熟地哄骗,“我也想你,不过现在正忙工作,晚点给你打回去,好吗?” 挂断电话,一桌子的人--大的、小的,都望着他,笑得一脸暧昧。 “又是第几号尤物?”柳若依嘲弄地看了他一眼,“从机场接到你开始,就有一堆莺莺燕燕的电话来问候。” “记不得了。”他懒懒一笑,“所以统称‘宝贝’。” 从金发碧眼的西方女郎到黑发黑眼的东方佳丽,环肥燕瘦,野性或温婉,追逐他的人太多。无数个夜里,他拥着不同的女人入眠,醒来时却记不得她们的脸。不管她们喜欢他什么--金钱、英俊的外表还是潇洒不羁的性格,对他而言,他只是无法忍受独处的寂寞。 那种自幼时起就存在的寂寞,是仿佛永远也无法填补的空虚感,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吞噬着他的内心。 “德国的女人太壮,英国的女人太作,”李修然和柳若依的宝贝儿子李依然罔顾父亲的瞪视,不怕死地替他总结,“如果西方女人的话,意大利和西班牙的够味,希腊的身材相对比较匀称,只是这几个国家的女人说英文有点大舌头,听多了烦人,至于东方的话,中国女人性格太复杂,韩国女人不整没法看,找情人还是日本女人适合一些。” 李乔错愕地看着他,随即忍不住大笑:“后生可畏,现在的小孩真是--” “不过记得做好防护措施,小心得艾滋,就算没有艾滋,梅毒什么的也很麻烦,要玩,身体是本钱。但是到最后,找个女人结婚还是很有必要的。” 他还没说话,喜欢已语气轻快地打断他,边说边往嘴里丢了颗葡萄。 “谢谢你的忠告,小丫头,我一定谨记在心,”他又一次受到震撼,好笑地看着她,“不过女孩子不要总把这些话挂在嘴边,小心以后嫁不出去。” “我怎么会嫁不出去?”喜欢顿时觉得自己受到了天大的侮辱,“我长得这么美,人这么聪明,又有一个强大的老爸,找个有钱的男人绝对不成问题。” “喜欢!”冷欢差点被一口饭呛到--这孩子真是越来越不像话了,她和听风都不是那么招摇的人啊。 有人这么明目张胆地夸奖自己的么?李乔强忍住狂笑的冲动,问她:“为什么要嫁有钱的男人?” “简 奥斯汀说,爱情要门当户对,你知不知道?中国也有句话叫贫贱夫妻百事哀,男人总是会让女人留下伤痕,而钱会留下利息,所以要有完美的爱情,必须要两者结合。” “当然,男人的长相也是很重要的,这会影响下一代的基因,而且我不想我男人和我走在大街上时太过自卑,”她晃着脑袋补充道,悠然地瞅了李乔一眼,“如果你没病够干净的话,可以作我老公的人选。” “谢谢叶小姐如此抬爱,李某实在无福消受。”李乔叹服地看着她--小小年纪就已经让人这么“意外”,他祈祷她未来的老公有一颗无比强大的心脏。 外面传来一阵汽车马达声,过了一会,叶听风出现在餐厅门口。 “不好意思,有点事耽搁了。”他将手中的大衣递给一旁的佣人,淡笑着打招呼。 “好久不见。”他朝李乔伸出手。 李乔同他握手,望着他微笑:“叶大哥。” 眼前这个黑衣的高大男子,一如记忆中那样出色,流逝的岁月似乎未在他身上留下什么痕迹,反而沉淀出他的冷峻深沉。 也好--他在心里微微叹息,这样的男人,是配得上她的。 刚才还神采飞扬的喜欢,这时却偷偷地从椅子上挪开,一副准备潜逃的样子。 “喜欢,你上哪?”李依然大声地唤她,眼里带着捉弄,成功地吸引了众人的注意力。 死李依然!喜欢瞪视他,在心里暗咒。 “是啊,喜欢,”叶听风在妻子旁边坐下,姿势慵懒地看着女儿,“你要去哪?继续吠啊,刚才不是嗓门大到我在外面都听见了?” “老爸--”她硬着头皮唤他。 “今天钢琴老师打电话给我,说你逃了三节课,你还打算考级么?” “她又打电话给你?”喜欢不爽地抗议,“这种小事找我妈不就行了吗?分明是假公济私,觊觎你!” 叶听风瞥见妻子看好戏的目光,眉梢微挑,“行啊叶喜欢,中文程度比我好,‘假公济私’、‘觊觎’--我都不知道这些词什么意思呢。” 这丫头是被宠上天了,连他都敢算计! 喜欢瞧了一眼他的脸色,不由吞了吞口水--完蛋了,老爸的笑容好恐怖。 “缺了钢琴课?”一道温柔的声音适时打断了他们的激烈交锋,“我来帮她补吧。” 喜欢看着声音的主人,李乔则微笑望着她,眼里却带着淡淡的促狭,似乎在说,你也有这个时候? “都忘了李乔是过了皇家八级的,以前还组过乐队,”冷欢出声打圆场,转身看向女儿,“怎么样,让李叔叔指点你一下?” 识时务者为俊杰--喜欢安分地点点头。 3 “先弹一首曲子给我听。”李乔看着身旁粉雕玉琢的小女孩。 “你要听谁的?”喜欢问他。 “肖邦?” “不要,”她不爽地嘟起嘴,“老妈没事在家听Nocturne也就算了,上回我还因为在课上弹肖邦挨骂了。” “为什么?弹得差劲?”李乔好奇地挑眉。 “不是,那个花痴我老爸的老师让我们每人弹一首曲子形容她,我弹了肖邦的《小狗圆舞曲》。” 李乔忍不住大笑。 “真是的,是她没自信好不好--她大可以把自己想象成肖邦的情人而不是那只小狗。” “喜欢,”李乔朝她板起脸,“小小年纪不可以这么刻薄。” 她实在是被宠坏了,做事太随性,很少顾及别人的感受,可看着她调皮可爱的模样,却又让人狠不下心责怪她。 “那你喜欢谁的作品?” “李斯特,德彪西。”喜欢晃着脑袋,漫不经心地回答。 李乔眸光一闪--李斯特的曲子向来是他的最爱,然而她喜欢德彪西却让他觉得有些意外。 真是个奇怪的孩子,德彪西有些古怪偏执的印象主义风格,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的。 独行于夕阳的余晖之中,身后是寂寥的影子。远处的钟声响起,如悠远绵长的吟唱。从前的日子如流水一样在心底淌过,当我想起关于你的一切,依然会面带微笑,但我却已渐行渐远。 当李乔凝望着她沉思时,跳跃的音符已从喜欢的手指间流泻出来。 李斯特的《钟》,作于1834年,根据帕格尼尼的小提琴曲《第二号小提琴协奏曲》的终乐章改编,是弹奏难度很高的一首曲子,要求左右手轮奏,快速变八度,最难的段落则是以单手快速跳跃四个八度模仿钟声。 果然到那一段时,她应付得有些局促。 琴声嘎然而止,喜欢沮丧地停手:“还是不行!” 李乔微笑,以她的年纪,弹到这个水平其实已经十分不易。 “不要急,”他耐心地示范,“你的指法有些问题,你看,应该这样。” 流畅的琴音轻松地在空气里响起,喜欢看着他的眼神多了一些折服,跟着他重新练习。 “现在是不是好多了?”李乔满意地一笑--她的悟性相当高,在这方面似乎独具天赋,不但学得很快,很多地方都有自己的风格。 他的手有时轻轻地覆着她的,带着她一起敲击琴键。他的手掌大而温暖,十指修长,骨节分明,弹得有力时会有淡淡的青筋突起,可抓着她手时却又格外温柔。 喜欢看得微微出神。 “小丫头,你傻笑什么?”李乔蹙眉,不解地看着她有些游离的神情。 “你的手,很性感。”她张口,冒出的话差点没让他吐血。 被年纪这么小的女性调戏,对他而言还是头一回。 “叶喜欢,你脑袋里哪来这么多稀奇古怪的想法?”他无可奈何地望着她,放在琴键上的手却不由姿势僵硬。 喜欢笑嘻嘻地回他一个鬼脸。 “妈妈说你以前有组乐队,”她望着李乔,小脸上写满兴趣,“是什么样的?” “Punk.”李乔淡淡地回答,对他而言,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喜欢吹了声口哨,眯着眼睛打量着他--真是看不出来啊,看他现在这身优雅矜贵的打扮,哪里像玩过Punk的人? “唱首歌来听吧。”喜欢期待地建议。 --唱首歌来听吧。 忽然想起那一年,他也是这么建议冷欢,然后先斩后奏地邀她上台,她羞恼地瞪着他,他却笑得格外得意。可是后来才知道,她唱的歌,也是为了另一个人而唱。 已经决定不再想起,却始终耿耿于怀,就像扎进肉里的一根刺,不动则已,一动痛彻心扉。 And I love you so The people ask me how How I''ve lived till now I tell them I don''t know 窗外夜色渐深,而室内是清幽的琴声和他低柔的嗓音,水晶灯的光淡淡地投射在他身上,俊逸的侧脸有藏得深刻的忧伤。 And yes I know how lonely life can be The shadows follow me And the night won''t set me free 喜欢看着他,听得有些痴了。 “这不是punk.”她低喃。 “嗯,不是,”李乔微笑,声音轻轻的,“是一首很老的歌。” “有多老?” “在你来到这个世界之前就有了。” 就像你对我母亲的爱? 这一句话,藏在喜欢的心头,没有问出来。 生平第一次,她开始学会考虑别人的感受。 “啊--” 一声尖叫打破清晨的宁静。 李乔困难地睁开眼,几秒后才清醒。 “喜欢?”他错愕地看着趴在地毯上的人儿,“你怎么跑地上去了?” “拜托,是你把我挤下去的好不好?”喜欢臭着脸,哀怨地控诉,“我长这么大还没睡过沙发耶!” 李乔抚了把脸,不由失笑--昨晚先是陪她练琴,后来一起窝在沙发上看电影,不知怎么就都睡着了。 “睡得好不好?”他笑着问,把坐在地上的她拉起来。 “还好。”她扁嘴--虽然腿有些麻,但挂在他身上睡的感觉还不错。 “我先去洗澡,你浴袍借给我,然后再送我去上乐理课。”喜欢站起身,抬着下巴向他命令,跟个女王似的。 “小丫头,还从来没女的敢跟我这么拽。”李乔慢悠悠地瞥了她一眼,他是欠她的还是怎么了?快成职业保姆了。 “我可以考虑给你一个吻。”喜欢贼贼一笑,凑近他。 李乔一掌按在她脸上:“谢谢,李某惶恐。” 死李乔! 喜欢对着镜子咬牙切齿,难得她主动献吻,他居然拒绝,还差点把她鼻子都按扁了,秀色可餐他知不知道?怜香惜玉他知不知道? 虽然他没有老爸那么高大,但也是修长挺拔的衣架子,所以他的浴袍对她而言实在大了一些。 卷起袖子,喜欢打量镜中的自己,忽然诡异地一笑。 把领子扯开一些,把下摆提起来,她大摇大摆地走出门,拖鞋在地板上发出啪嗒啪嗒的声音。 李乔看着报纸,完全无视她在眼前走来走去。 在喜欢耐性尽失的时候,他终于抬眼看了她一下,慢条斯理地喝了一口咖啡:“我说你露这么多,不怕着凉吗?” 4 “过来吃早餐。”李乔笑望着被自己成功打击到的喜欢。 她郁闷地挪到他身旁,抢过他的咖啡喝了一口,随即瞪大眼:“怎么是甜的,还加奶了?” “Latte啊,”李乔有些不解,“有什么奇怪的?” “成熟男人不都是只喝黑咖啡的吗?”喜欢惊诧地看着他,“言情小说上的男主角,一定要不吃早餐只喝黑咖啡,我爸虽然会吃早餐,但也是不喝其他咖啡的。” “小丫头,你见识过多少男人?”李乔失笑地看着她,“再说,我是否成熟还用不着你来判断。” “少看那些乱七八糟的小说,会教坏小孩子。”他捏捏她的鼻子。 “痛啊!”喜欢拍掉他的手,注意力转到餐盘上,“这又是什么早餐?” “红酒煎蛋吐司,”李乔继续看他的报纸,淡淡答道,“我好心给你留了一份。” 这个人,喜欢偷偷瞪了他一眼,连吃的东西也和人家不一样。 拿起刀叉切了一块放到嘴里--煎蛋不老不嫩,吐司香脆,还有一股清爽的酒香,怪好吃的。 可是--酒香? “喂,我还未成年,你怎么可以用红酒!” “我只是用了一点,”李乔不紧不慢地答,“再说你妈煎牛排的时候不用吗?” “我爸妈都是烹饪白痴,我长这么大都没怎么吃过他们做的饭。”她迅速反应。 “真可怜,”李乔瞥了她一眼,“你现在又跟我装模范小孩了?要不要我帮你回忆你五岁那年偷喝了你爸的一口酒结果睡了一整天?” 他干嘛老把她的糗事记得那么清楚! 喜欢一脸挫败地解决盘中的食物,不时以抗议的目光射向用报纸挡住脸完全无视她的李乔。 “喂,”过了半晌,她忽然无比灿烂地朝他一笑,“你做饭很厉害哦?” “还行吧。”李乔挑眉,德国留学几年,同住的那帮哥们伙食基本靠他解决。 “那我以后跟你混。” 李乔放下报纸。 “给你十分钟换衣服,我去取车。”漂亮的凤眸里闪过狡猾的笑意,他把她的建议当耳边风。 车子在医院门口停下。 李乔转头看向喜欢:“你在车里等我,我先进去一下,回来就送你去上课。” 喜欢看着他忽然变得有些严肃的脸色,点点头。 “爸。” 李乔看着病床的父亲,淡淡地唤道。 李荣生抬眼看着他,冷哼一声:“你改性了?现在三天两头地往我这跑,我以为我死了你才会从德国回来呢。” “你身体不好,这阵子不要太操劳,公司的事我会帮着处理。”李乔看着他手中的文件夹,神情镇定。 “你处理?”李荣生嗤笑,“怎么生性不羁的李少终于决定良心发现,浪子回头了?” 李乔沉默不语。 “行了,你走吧,免得我看见你就来气。”李荣生摆摆手。 李乔站在原地没动。 “还有事?” “我前阵子遇见林叔了,他告诉我,”平静的眸里涌出一丝激越,“妈没死。” 李荣生的神情突然凌厉起来,拿起手上的文件夹就砸向他:“我跟你说过多少遍,她死了,早死了!” 坚硬的纸板甩上李乔的脸,他闭上眼,颊边一阵刺痛。 “我警告你,不要在我面前再提起那个贱人。”森冷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 双拳骤然握紧,他咬牙,一字一句地:“她是我妈。” 记忆里抱住他的那双手,是那样温柔,他无法将那么难听的字眼和她联系在一起。 他的话彻底激怒了李荣生,他抓起床头柜上的杯子就砸了出去,李乔头一偏,杯子撞上墙碎裂的那一刻,有惊叫声响起。 “喜欢,”李乔看着门边的小女孩,她的脚边是碎裂的瓷杯,“你怎么来了,有没有吓到?” 喜欢摇摇头,有些窘迫地看向病房里的两人。 其实,李乔下车后她就跟着他进了医院,原本只是想趁机吓唬他,却听见他和他爸的交谈,更没料到会遇见这样的情景,而那只杯子就那样险险地擦过李乔的脸,然后撞在她眼前的墙壁上。 她有些不解,为什么李乔的爸爸要对他这么凶?甚至不允许提到他妈妈? “她是谁?”李荣生脸色稍霁。 “伯伯好,”喜欢甜甜一笑,“我是叶喜欢,叶听风是我爸。” “哦,原来是叶听风的宝贝女儿,你怎么在这里?”得知她的身份,李荣生冲她微笑。 “我在等他送我上课啊,”她指指李乔,语气乖巧,“伯伯你生病了,要多休息,不能生气,我改天来看你好不好?” “好,”李荣生转头看向儿子,“那你先送她去上课吧。” 李乔点头,将地上的文件一一捡起放到床上,然后牵着喜欢的手离开。 医院的长廊上,清晨的风悠悠吹过,有点冷。 喜欢抬头看着身侧沉默的李乔,阳光洒在他身上,却照不亮他眉间的那一抹阴郁。 他的步伐有些快,而他握着她的手又是那样的紧,她不得不小跑才跟得上他。 “慢一点。”她轻轻央求。 他怔住,停了一下脚步,仿佛在思索她说了什么,然后才继续往前走,步子微缓。 “对不起。”他仿佛叹了口气,可脸上的表情却显示着他的思绪依然不知游荡在何处。 她不喜欢这样的他。 那样的安静,孤僻,深沉。 “坐好。”李乔侧身替她系安全带。 “你流血了。”他的脸近在咫尺,嘴角泛着血丝,左颊微肿,破了点皮。 “没事,”他淡淡地回答,抬起手准备随意地一擦。 喜欢拉住他的手臂,从包包里掏出面纸,轻轻地按在他的伤口处。 “痛不痛?”那么帅的脸,却多了这么难看的伤,可他却依然无所谓的样子。 “不痛。”李乔轻声一笑。 “那么这里呢?”一只小手按上他的心口,“这里痛不痛?” 李乔僵住。 那里吗? 痛,很痛。 可是当他看着眼前这双清亮的棕眸,为何心底除了痛之外,还有一种难以言喻的酸楚? “喜欢,你该去上课了。”他笑道,声音却有些颤抖。 喜欢安静地靠回自己的座位。 不必他回答,她能感觉到。 而她的心里,竟也会那么难受。 “到了。”喜欢指指眼前的白楼。 下车走了几步,她突然回头。 李乔朝她摆摆手,示意她快走,她却又一蹦一跳地跑回来。 “让你猜个脑筋急转弯。”她笑得神秘兮兮的,“这是多少?” 她伸出四指。 “Four.”李乔答道。 “那么这个呢?”她四指弯曲。 李乔愣了半晌,最后放弃地摇头。 “笨蛋,是wonderful(弯的four)!”喜欢阴谋得逞地大笑。 “叶喜欢,你无聊!”李乔忍不住笑骂,“快滚,上课要迟到了!” 喜欢转身跑开,得意的笑声洒遍一路。 迟到又如何? --只要他笑了就好。 5 夕阳西下。 琴房左侧是一幢两百多年的老楼,紫红色的晚霞映在斑驳的墙上,有种哀伤的绮丽。 她其实不喜欢这种古老的建筑,哥特式的尖顶,颜色发暗但依旧清晰的雕刻,无论多么壮观威严,总有点阴森沉重的感觉。 刚收回视线,就有冰冷的液体迎面扑来。 带着粘腻甜味的水珠顺着她的发际滑下脸颊,滴湿了V字领毛衣里的衬衫,顿时有一阵凉意涌进胸口。 “嗨,感觉爽吗?”怀着恶意的笑声在面前响起,几个描着极深眼线,戴着唇环的白人少女围向她。 “干什么?”喜欢望着她们,漂亮的棕眸染上明亮的怒焰。 十二月的冷风吹过,寒意从湿透的发间和胸口传进身体,冻得刺骨。 “以后离William远一点,”涂着鲜红指甲油的手指只差一点就戳上喜欢的鼻尖,“听见没有?” William? 喜欢微微皱眉--脑中大概想起那个比她大几岁的金发男生,有时会在窗外安静地听她弹琴,偶尔和她说话时脸会有些红。 “我不认识他。”她冷冷地答道,绕开她们继续往前走。 挎在肩上的包包被一股蛮劲拽住,她耐性尽失,回过头看着为首的那个女孩,“你应该找他,不是我,孬种。” 喜欢眼里的嘲讽激怒了那女孩,后者咒骂了一句伸手就要抓她的头发,喜欢利落地格住她的手,下一秒一拳揍在对方的下巴上。此时其他女孩也围了上来,与喜欢缠斗在一起,可只是几分钟的工夫,就被全部解决,在地上坐的坐,躺的躺。 喜欢帅气地拍拍手,拣起地上的包,看也不看她们,转身往路口走去。 没走多远,就听见有低沉悦耳的笑声。 喜欢抬起头,看见李乔抱肩靠在车上,姿态悠闲,一副刚看完好戏的样子。 “这样还比较像是叶听风的女儿,”他啧啧称赞,“身手不错,宝刀未老。” 喜欢瞪他:“你提前老年痴呆哦,什么‘宝刀未老’,乱用成语。” “你不是从五岁就开始练空手道么,我以为以你的偷懒程度,现在早就不行了。”李乔戏谑一笑。 他还记得有一回在叶家花园里看见她,被叶听风专聘的教练盯着训练,小小的人穿着宽松的训练服,嘿嘿哈哈的踢腿挥拳,一张苦不拉叽的小脸皱得跟什么似的,她那个表情,让他如今想来都觉得好笑。 “切,小看我。”喜欢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 虽然明显地占上风,但一场混战下来,她绑得好好的头发松开了,乱蓬蓬的,呢料的校服外套和衬衫则狼狈地染上一片桔色的水渍,此时的她,像一头暴躁的小狮子。 冷风吹来,她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上车吧。”李乔好笑地看着她,拉开车门。 “说来听听,”他依然体贴地为她系好安全带,“人家为什么找你麻烦?” “因为我美。”简短地扔出一句,喜欢面不红心不跳。 李乔抑制不住地笑出声--他还真是服了她了。 “我是越来越发现,红颜祸水并不一定指给男人带来麻烦,”喜欢郑重其事地叹了口气,“其实更多的是给自己找事。就说中国历史上那个冲冠一怒为红颜的吴三桂,他要怒是他自己定力不够嘛,关女人什么事。所以诗上才说,千忧惹是非,皆因尘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