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所学的专业——戏剧,是北大刚刚开设的新专业,于是我们这不到20个人成了理所当然的元老生。 北大每个专业的第一届学生都活得很痛苦,因为系里为了创品牌,往往会给第一届学生施加很多压力,以便产生尽可能多的人才,很虚伪,也很现实。但幸运的是,我们并没有这种如履薄冰的感觉。或许戏剧这个东西和绘画电影音乐一样,终究属于艺术的一种。过于沉重的负担反而会扼杀想象力和创造力吧。 尽管这样或许会娇惯出我们散漫的个性。可是在今天的北大,谁又不是如此呢? 开学第一周,戏剧系召开全体学生大会,这似乎是每一所学校的惯例,让同学和老师迅速熟悉起来的方法。因为是新开设的专业,所以学生人数自然寥寥。除了我们一个年级的本科生,便是若干戴着厚厚眼镜的研究生和博士生了。百无聊赖的我坐在最后一排,耳朵上插着随身听的耳机,等着听那些老朽而着名的教授们说教。 开会时间到了,讲台上竟轻盈走上一位身材曼妙、气质高雅的年轻女人。这出乎在场每个人的意料。老学生曾经语重心长地告诫过我们,在北大不要去希冀所谓的“惊艳”,否则便一定会失望。因为这里是学术的殿堂,而“渊博”和“美貌”是天然的敌人。可眼前的这个女人给我们的感觉,便只有“惊艳”可以形容了。她三十五岁上下,身材高挑,微微卷曲的长发松软的垂在肩膀上,嘴角有颗妖媚般蛊惑的黑痣——一个真正的美丽的女人。 在座的同学们均很不解,以为是哪位院长的女秘书走了上来。可当这个女人朱唇轻启,开始用略微低沉的声音介绍自己的时候,我们才知道,她竟是我们的系主任。 我从来没有想过,北大居然还存在这样年轻漂亮的女教授。 曾经听年长的老学生们介绍过,北大人分为三种性别:男性,女性,女博士。这话对女博士不太尊重,但也颇有道理。试想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孩子,在图书馆阴冷的空调房间内一坐就是十年,那多半也把女人天赋的那点妩媚给磨砺光了。 但显然面前的这位丰姿绰约女博士是个异数。我注意到同宿舍的其他三人也都放下了手中的闲书和漫画,全神贯注地注视着讲台。聚在一处的女生们也在下面用艳羡的口气窃窃私语,让人感叹。原来对美丽的惊艳是跨越性别的。 漂亮的女博士用一口带点江南水乡气息的普通话介绍着戏剧学在北大的传统和历史,并详细讲述了我们这些学生在未来四年里学业上的安排。这些乏味的宣传在招生简章和北大的网站上都很详尽,我们也已耳熟能详。但听着漂亮的系主任娓娓道来,却也是一种享受。 “你猜她有多大年纪?”我在下面偷偷地问楚雄。 楚雄似乎没有听见我的话,而只是用手推了推自己的眼镜,眨了眨他的小眼睛。我知道或许又再思考什么艰深的哲学命题了。这个孩子喜欢为难自己,别人也是没有办法的。 遗憾的是,除了漂亮的系主任,其他“教授”都是名副其实的,花白头发,厚眼镜,浓重的方言口语。但幸运的是,这些老先生们都清高正直,他们中大部分都曾经是北大戏剧学科的泰斗,对于这个专业在北大的复兴和回归显然兴奋而激动。于是我便也心甘情愿地做了他们的学生,开始了在戏剧系四年的学习和生活。 多年之后,我感觉命运的安排真是巧妙,我的大学生活又何尝不是一出蹩脚的戏剧? 戏剧系的课程远比想象中的枯燥。 入学第一年,要学习大量和戏剧无关的基础理论课。我们的方向基本是西洋戏剧,所以光外语就要学习两门,还有大量的诸如政治课、数学课之类的全校必修课程。谈得上有趣的专业课只一门,就是美丽的系主任教授的西洋戏剧史。 如果说开学典礼上让我们见识了这个美丽的女人倾城的风采,那么在课堂上我们则看到了这位女教授博学的一面。这个通晓英文、法文和古希腊文的女人游戏般地给我们讲述她所熟悉的戏剧史,引经据典,令人惊叹。 除了戏剧史,我最热衷的恐怕便是作为第二外语修习的法文课了。 在母亲的影响和熏陶下,从小我就对欧洲的历史和文化很感兴趣。后来我跑去了欧洲生活,也部分地源自这一指引。 高中的时候,语文老师让我们轮流给大家介绍自己喜爱的一首诗,同学们无一例外地讲起了唐诗宋词,只有我介绍的是法国诗人兰波的《奥菲利娅》。显然那喜欢喋喋不休的年轻语文老师并不了解兰波,甚至不知道谁是奥菲利娅,所以在我的发言结束后她只能僵化的点了点头。显然,她并没有预想到在自己的学生会有超越自己所识的本领,所以表情尴尬得很,只是说很好很好。于是便让我有一种戏弄了别人的成就感。 第一堂法语课教的是语音。那些简单的发音规则自己看书便可掌握,所以听起来有些乏味。无聊的时候,我便四处张望,看看有没有让我兴奋的面孔。事实是,命运并没有让我失望,因为我在前排靠窗的位置上看见了一张我熟悉的面孔——是半个月前我在酒吧里邂逅的那个外国女孩。于是原本很沉郁的我立刻兴奋了起来。 我从来不相信缘分,但我认为同样的事情发生两次必然有道理,代表着上帝(或其他神明)给我的启示。于是我迅速地从书包里取出我的钱包,从夹层中翻出了那张她给过我的卡片,寻找她的名字:Samantha。这个名字让我愈发的兴奋。 课间休息的铃声打响,我便三步并作两步地向她走去。我出现在她的面前的时候,显然她也十分惊讶。她把眼睛睁得大大地看着我,眼神中隐隐带着异样的疑惑。 “你好啊,我们又见面了。”我对她说。我竟然感觉到自己有些紧张,因为我原本应该说英文。 Samantha盯着我愣了半晌,一下子恍然大悟似地笑了:“原来是你,我认得你。”她说的也是中文。 我在她旁边的空位上坐下,看着她,又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我一向很善于和女孩子搭讪,但当对象是一个来自不同国度的漂亮女孩时,便又不由自主地紧张起来。 “我记得我给过你电话,但是你从来没有打给我。”Samantha笑着说。她笑起来的样子很好看,就像橱窗里的陶瓷洋娃娃。 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便说:“我知道我一定会再遇见你的,所以不必打电话。” Samantha笑得更开心,说:“你们中国男生说话都这么圆滑么?”听到她懒洋洋的声音,我如同裸身沐浴在深秋晌午的阳光下一般舒服。 很快我又不知道该说什么了。课间休息的时间很快过去。我实在不甘心就这样再次分别。于是我对她说:“晚上可以一起吃个饭吗?我请客。” Samantha微笑点了点头,不过补充了一句:“我们自己请自己。” 我对她笑了笑,离开了。那一整天我的心情都特别好,心里一直在想着她。我第一次感觉到一个来自不同环境和语境的女孩竟可以如此迷人。那种仿佛是蒙特利尔鸦片般的异国风情让我疯狂和陶醉。 那天晚上,我和Samantha在三角地附近的一家西餐厅门外见面。 很出乎我的意料,她竟换了一件衣服,并精心地化了淡淡的妆。我喜欢女孩子化过淡妆的样子。在我看来,无论是不化妆,还是化浓妆,都是对天然美丽的破坏。化淡妆象征着人类对自己样貌的合理诠释。而化过淡妆的 Samantha让我更加爱慕。 我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开始特别容易对女孩子动心的。仿佛只是一个漂亮女孩的微笑,便可以让我的心抽搐、羁动。很多时候,我感觉自己是一个充溢着欲望的机器,无法控制自己泛滥的情感。 晚饭的气氛有些沉郁,但还算愉快。我点了一瓶不知道是什么牌子的红酒,味道尚可。她是一个健谈的女孩,我是一个健谈的男孩,但是文化的障碍让我们之间少了很多应有的交流。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彼此了解了关于对方的重要的信息。她来自加拿大,她的父亲是加拿大使馆的一名外交官。她从小受父亲的影响,学习中文和中国文化,后来又随父亲来到中国,在北大读书,学得也是中文。 晚饭结束后,我们都有些黯然,似乎都不想让这段邂逅就这样结束。在西餐厅幽暗的灯光下,她蓝色的瞳孔显得有些哀怨。 我们低着头从餐厅走出来,外面月光皎洁。 “不如我们到未名湖边去散步吧?”她突然转过头来看着我,带着可爱的微笑。 我的心情也突然明朗了起来,笑着点了点头。 时间已经是初秋,夜晚湖边的空气已经凉入骨髓了。未名湖原本只是一个连干净都算不上的池塘,湖边矗立的突兀的博雅塔也不过是座废弃了的水塔。但因为共同处在这座着名的皇家园林里,便被那些无趣的文人墨客赋予了很多强加的涵义。但无论如何,在不大的燕园里,这两个物件算是浪漫的,所以未名湖边也便成了北大的情侣和准情侣们栖息的场所。 “不知为什么,我一看见那座塔,便会感觉有些害怕。”Samantha对我说。 我抬头看了看远处得博雅塔,在黑暗中的确显得张牙舞爪,嚣张至极。 “没什么可害怕的。那只是座水塔。里面根本没有人的。”我对她说。 我知道她说她对某种事物的害怕,实在以一种高明的方式“示弱”,表明她渴望被保护的心境。这是中国女人最常用的示爱的方式,来自美洲的她竟也深谙其道。 我们低着头沿着水岸漫步,谁也没再说话。我看见 Samantha紧紧地把外衣裹在身体上,低垂着头。心里生出无限怜惜之情。我脱下了自己的外套,披在她身上。她抬起头看着我,目光中充满感激。于是我感觉到时间、地点都很正确,便轻轻的抱住了她。 Samantha把头埋在我的怀里,紧闭着眼睛,我可以感受到她的心跳。那一刹那我感觉自己已经爱上了她。一见钟情,曾经被我鄙视的概念,发生在我身上,让我无法抗拒。 我低下头去吻她,她完全没有抗拒,也没有热烈的回应,只是淡淡地配合我,完全没有传闻中西方女子的放纵,但也不似东方女孩的羞涩与矫情。 那天晚上,我和加拿大女子 Samantha 的亲密接触局限在了这个吻上。我们吻过之后,我轻轻地为她扣好外套的扣子,把她送到勺园7号楼留学生公寓门外,便告别了。临走的时候,她看着我,目光中洋溢着整个纽芬兰的温情,让我难以割舍。 送走了 Samantha ,我一个人坐在四十五楼下的长长的石凳上,回味晚上的温存。 已经接近晚上十点,但校园里还是会有行色悠然的行人。对于那些北大的顽主们而言,夜晚才刚刚开始。 我点了一根烟,缓缓地抽了起来。嘴边还存留着来自 Samantha唇膏的余香,让我回味无穷。而此时,口袋里的手机却开始兀自响叫个不停,如同深夜里树桠上栖居的乌鸦。 我看了看蓝色的液晶屏幕,是一个很奇怪的号码。于是我顺手接通,耳朵里却传来了一个熟悉的声音:“枫,是你么?你还好么?” 很熟悉的声音,是琳,是那个我认为我自己爱着,并始终未曾忘怀的初恋。 我感觉自己周身的血液都将凝固。 尽管我们在分别之前曾经有过那段缠绵的历史和刻骨铭心的盟约,然而我们都是聪明人,我从来没有怀疑过或许此生我们便到此为止了。我从来不为业已失去的东西难过,所以尽管我曾经深刻地想念过她,却也早已习惯了没有她的生活。 可当她的声音再度在我耳边响起的时候,我又不由自主地激动起来。我很清楚,那种感觉仍然是爱情。 “我好想你。”琳在电话里说,声音依然乖巧和妩媚。我闭着眼睛,不知道该说什么。显然对于她而言,离别并不意味着分手。而她的声音,又何尝不让我回到那个纯情激荡的年代。 “我也想你。你回来吧,我真的想你。”我感觉到自己的声音开始哽咽,心里也开始难过。 电话那边传来琳无可奈何的轻叹,使我意识到了自己某种程度的言不由衷。我刚刚和一个只见过两面的女孩亲吻,现在又对过去的未分手的女友倾诉起了我的思念。但我坚持认为,那是一句真心话。 和琳在秋风里淡淡地聊了十几分钟,我没有问她在国外生活的景况,她也没问我近几个月的经历,我们只是那样静静地倾听着对方的呼吸和对自己的思念,便已满足。如同中学的时候一样。那个时候少男少女的恋爱是禁忌,我们只能在夜深人静父母熟睡后拨通彼此的电话,哪怕仅仅能够聆听对方的浅浅的呼吸,就心满意足了。那是多么纯真的岁月啊! “我一定会回去,你等我。”琳对我说。 我没有说话,只是说:“你好好照顾自己。想我就给我电话。” 琳浅浅地叹了口气,挂断了电话。我一个人握着微微发烫的手机,傻瓜一样的站在秋风里,心潮翻沉。 2 “你就像希腊神话中的西西弗斯一样,不停地从山脚向山上推石头,之后石头滚下来,你再继续推,永远没有尽头,像一个没有起点没有终点的轮回。” 丁磊在去听讲座的路上对我说了这样一番话。正是深秋最美丽的时候,燕园内纷纷飘落的彩叶妖艳之至。 丁磊是我高中时的好朋友,同班同学,理科的高材生,健康,优秀。高考的时候只填了一个志愿:北京大学物理系,却被阴差阳错地调到了大热的金融学专业。现在谈起这个来,他还一脸苦笑,跟我慨叹命运是个多么混蛋的杂种。 丁磊是在听我讲述了Samantha和琳的故事之后,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来的。他是一个气量并不宽厚的人,所以对于他的那些煞有介事的比喻,我一贯当作笑话来听。这次也是一样。我不知道自己此刻的心境和西西弗斯的传说有什么关联,但我习惯于有什么事情都和他讲一讲,毕竟我们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始终彼此信任。 “那你究竟怎么打算?”丁磊问我。 “没什么打算,事情如何发展我就如何打算。”我懒洋洋的回答。我刚刚进入大学,最初的兴奋尚未彻底消退,实在不想考虑这样麻烦的问题。无论如何,这都不是我一个人的责任。 我和丁磊一同去听的讲座是乐黛云教授的“比较中的东西方文学”。对这个老太太慕名已久,不光因为她是汤一介的老婆,还因为曾经读过她的几本专着,很为之折服。讲座的题目很大,多半是“世纪之交的比较文学”云云之类,但乐女士讲得津津有味,口才超群。这是上了北大后听的第一个讲座,总体来说是颇为满意的。讲座结束后,已经是傍晚九点半了。我和丁磊在教室门外告别,便径直回了宿舍。 “少在乱七八糟的事情上浪费时间吧。”分别的时候丁磊对我说。 我笑了笑,在他胸口捶了一拳,没有说话。 宿舍里只有阿超一个人,在百无聊赖地看着漫画书。 “他们俩呢?”我问他。 阿超摇了摇头,没有说话。基本没有表情。我知道这是他表达“不知道”的方式。他是一个被家庭娇惯得有些过分的孩子,待人接物的基本礼节他从不在意,或根本不懂。我们对此习惯了,也便无所谓。他半靠在床头,懒散地看着手中的《机器猫》,仿佛对周围的一切都漠不关心。即使是在寝室内,他也总是穿着雪白的袜子,并把头发梳得纹丝不乱。 其实我并不是很喜欢这个室友。他总是涂抹太多的香水,尽管不是廉价的那种,但那浓郁的香气也经常让住他对面的我呼吸困难。而且他话很多,喜爱对身边的人和事恣意发飙评论,我又是比较喜欢安静的人。 我看了看窗外,夜幕刚刚降临,华灯初上的街道很旖旎。我实在不愿意这样的夜晚就浪费在格子间般的集体宿舍里。 “想一起出去玩吗?”我沉吟了很久,转过头问阿超。 阿超抬起大脑袋,疑惑地看着我。 “我想去酒吧坐一会,你一起去吗?”我问。 “好啊,我也正无聊呢。”阿超对我说。他迅速地从床上跳起来,穿上了他的锃亮的黑皮鞋。 “走吧!”我对他笑了笑,拍了拍他的肩膀。 那一刻起,我发现了我和阿超都会讲的语言。 我们两人在大街上溜达了半天,直到夜晚的秋风吹得我们有些不舒服,才钻进北大东门外的一家灯光昏暗的酒吧。那是一片很混乱的地方,凌乱地散落着很多幽暗的文化娱乐场所和一些名人故居。两年之后,被夷为平整的柏油路。 进去后才发现,那那里竟安静得有些乏味。灯光幽暗,某个隐蔽的墙角有一架大钢琴,一个穿着黑色衣服的绅士模样的男人在煞有介事地弹奏着莫扎特的G大调弦乐小夜曲,仿佛他真理解那乐曲的涵义。 不大的屋子里坐着一对对窃窃私语的情侣,使得我们两个大男孩的出现显得诡异而不协调。 因为外面实在有些冷,我们也懒得再找其他地方,只好硬着头皮坐了下来。脸孔白净的服务生很有礼貌地询问我们想点什么。 “一打嘉士伯。”我头也没抬地对他说。 “大学附近的酒吧,不会都是这副样子吧。”我对阿超说。 阿超笑了笑,没有说话。 于是我们谁都不说话,只是那么默默地喝着自己的啤酒。毕竟我们还不熟悉,仅仅几天的共同生活还不足以让我们有很多话题可谈。 可是当我们每个人都喝下两瓶啤酒后,话便多了起来。 “你注意到咱们班那个漂亮的女孩没有?就是那个叫施羽的。”阿超一脸坏笑地问我。 我仔细回忆班里女生的那些乏善可陈的面孔,半天才反应过来他说的是谁。 我点点头:“注意到了,怎么了?你认识她?” 阿超摇摇头:“不认识。不过她真漂亮,身材也棒。她大概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女孩了。” 我对阿超的评述颇不以为然。那个叫施羽的女孩的确很漂亮,但是绝对属于那种看久了会腻的类型。而且我感觉她的面孔有几分象高中时期那个差点害我失学的女朋友,所以凭空对她有几分厌恶。 但是我不想破坏阿超无罪的幻想,于是便说:“她是不错。咱们班还有好多其他女孩子也很漂亮的啊,你都没有兴趣?” 阿超撇撇嘴:“我这个人,无论什么都要追求最好的。次好的和最差的在我看来都毫无分别。” 阿超的这个观点很新颖,在一定程度上吸引了我。我是一个很温和的人,甚少有极端的想法和癖好,显然在这点上阿超和我不同。但对于别人的有创意的观点,我都会很感兴趣,且心怀尊敬。 “你说,如果我想追施羽,应该从哪里入手?”阿超面颊绯红,声音兴奋,显然嘉士伯里的酒精起了作用。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笑着打趣他:“像你这种大帅哥,对她微笑一下就足以让她喜欢上你了。” 话说出了口,我便有些后悔了,因为这句恭维使我显得有些像个同性恋者。但听了我的夸赞,阿超却哈哈大笑,声音爽朗,毫无滞碍。而我对他最初的那点反感也在这心无旁骛的笑声中烟消云散了。 看来,对于彼此不熟悉的男人而言,了解彼此的最好的方式就谈论女人。只是可怜了那些无辜的女孩,成了我们这些无聊的男人们无谓的谈资。 我们喝光那一打啤酒后,已经是午夜时分了。我头脑还比较清醒,阿超却连走路都不稳。他口中嘟嘟囔囔地阐述着自己对女人的种种看法,我却无法听得清楚了。于是我把他送到宿舍楼下,看着他自己摇摇晃晃的走了上去,我便转身离开了。同伴酣醉而自己却保持着清醒,一种莫可名状的孤独感刹那间涌上我的心头。 莫名之间,我竟心血来潮,孤身一人慢慢踱到勺园外国留学生公寓楼下,对着一排排漆黑的窗子嘶声大喊Samantha的名字,喊了十几声,直到值夜班的保安揉着惺忪的睡眼,从值班室内跑出来喝停我为止,却始终没有一个窗子的灯光点亮。 我从外套的口袋里掏出手机,拨通了Samantha留给我的电话。在10秒钟漫长的等待后,我终于听到了她的声音。 “Hello?”电话里她的声音微弱疲惫,让人怜惜。 “是我。”我低声说。她虚弱的声音让我开始为自己刚才的粗鲁的叫喊而惭愧。不过此刻的我是一个醉鬼,即使道德感淡漠一些,也是无所谓的。 “这么晚了,有事吗?”Samantha问。 “我想你。特别特别想你。我想见你。”我对她说。不知为何,我感觉我的眼泪都快流下来了,仿佛我自己都被自己这种痴情感动着。 “这么晚了,你喝醉了吗?”Samantha说,语气中有些不快的迹象。 “我很冷,可以让我上去坐一坐吗?”我问。 电话里Samantha轻轻地叹了口气,说:“你等我一会吧。” 于是我挂断电话,扑腾一下坐在楼下的草坪上。深夜的草地上积满露水,屁股下面一片湿凉。10分钟之后,我看见头发蓬乱,睡眼惺忪,裹着厚外套的Samantha从公寓的大门走了出来,四下张望,寻找我的踪迹。我心里涌出莫名的喜悦,从草地上跳了起来,向她跑过去。 她看着我,目光中交织着嗔怪和疼惜。我笑嘻嘻地看着她,像个厚脸皮的“大少”。夜晚的Samantha并不如白天美丽光鲜,未施妆的面颊上有白种人特有的淡淡的雀斑,但是却显得慵懒妩媚,让人有急切的拥有的欲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