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中有很多有奇特经历的人,小麦算得上“最”字之一。 儿时的小麦跟很多幸福的姑娘一样,被呵护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妈妈美丽温柔,爸爸有点儿小钱小权,视她为掌上明珠。她爸爸是公安局的领导,有枪,所以小麦对童年时代第一个给他递小纸条表达爱慕的小男孩说的话是:“再欺负我让我爸开枪打你!”从那以后再有男生去她家阳台底下“叫春”的时候,一定要事先踩点儿问清楚她爸爸在不在家。 小姑娘小麦无忧无虑地度过了少女时代,高中毕业之后上了警官学校,平稳安逸的未来基本是看得见的。大二那年她有了正式男友,一个算得上门当户对的男孩子,要模样有模样,要才能有才能,如果没有意外,两个人毕业之后就要结婚。然而,这世界上永远有意外。 有一个风流美艳的女人死了,警方判定那是一起凶杀案。那女人死在自己的家里,警方在她的私人物品当中找到了几本性爱日记,涉及了那个小城市里不少小官僚,其中之一就是小麦的爸爸。 种种不利证据指向他,而且日记里的众多细节流传了出来。他被停职,接受调查审讯。这个平时很有官架子的人万万没有想过会有今天,顿时百口莫辩。这个时候也顾不得什么老脸了,必须把跟那个女人的权色交易老老实实坦白出来──最重要的是洗清杀人罪。单位里那些小同事丝毫没有对这位领导客气,谁都知道这件事之后这位领导再也不可能在他们面前作威作福,所以这简直就是一个有怨报怨有仇报仇的好机会。 审讯期间,小麦的爸爸真的是把那把年纪能受的罪都受了,精神上的摧残和侮辱最要命。尤其是有那样几本日记存在,他和那小情人的种种细节都一览无余地暴露在同事、下属们的面前,是个人都来拿话挤对他,是个人都来想办法刁难他。他甚至想,干脆把杀人罪认了吧,死了就一了百了了,否则后半辈子也没脸见人。 小麦自然也和妈妈一起分享了爸爸的“风光”。往日里被人宠上天的“某长”的宝贝女儿,顿时成了嫌疑犯的女儿。那个时候小麦读的是警官学校,不用说,有她爸爸出的一份力,但是好歹也有她自己努力考上的结果啊。平时大家都会夸奖“小姑娘学习好啊”“小姑娘有出息啊”“真给你爸妈争气呢”。现在小麦家里出了事,所有的人口径都变成了“这下威风不起来了吧”。小麦的所有努力都被否定,无论她怎样努力渴望优秀,都会被人看成“没有你爸撑腰你是不行的”。因为家里出了事,小麦好长时间不去学校在家里陪妈妈,学校里的人就会说“没人撑腰了还这么牛哄哄的”。 比较令人欣慰的是,小麦的男友对她呵护有加。 这个时候才提到小麦的男友貌似有些晚,不过,介于他表现良好,可以返回头多说几句。 那个时候的电脑、网络还没有现在这样普及。学生宿舍里几乎没有私人电脑,警官学校里用的是公共机房,都是那种大脑袋的显示器,移动存储设备还是3.5英寸软盘。小麦虽然学的是理科立志做女警察,但也跟其他女孩一样,在特有的年纪有着特别细腻敏感的心思,喜欢看言情小说,憧憬完美浪漫的爱情,幻想自己的白马王子,甚至自己动手写小说。小麦选了公共机房上的一台机器,在上面一个隐秘的文件夹里建了一个文档,写了一篇长篇小说,大致就是一个学校里的女学生遇到一个英俊威武的男警官,英雄救美之类。 小麦写得很动情,有空就跑去机房“连载”。她自以为这是不可能被人发现的,没想到偏偏就有人发现了。那个人不经意间在公用的电脑上发现了这么一篇小说,还发现隔三岔五就会有人过来接着写。他就一直追文一直追文。他的名字是江军。 江军在机房默默关注了一阵子小说之后,就开始研究小说的作者。他留意了每次文档修改的时间,知道这姑娘大概什么时候会来,然后去等,很快就等到了。接下来的故事发展,就像很多偶像剧里演的,好看的男主角轻轻走到女主角身边,很温柔地一笑,问:“是你在写小说吗?好好看啊,我一直都在追着看。”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女人不只需要爱,更需要懂得。年纪小小的小麦在那个时候就得到了江军的“懂得”,惊讶之余心里满满的都是欢喜。她从小被众多小男生追求,还是第一次遇到用这种方式、这种语气表达好感的人。怦然心动就是那个瞬间的全部解释。 江军来自南方省份,家庭环境跟小麦差不多,成绩更优秀,表现更出众,很快就在学校里成为校草级人物。校草那么快就名草有主,小麦招来很多嫉妒。不过两个人感情一直很好。江军是学员射击冠军,小麦的业务技能没那么强,但是她自己好强,就加班加点地练。江军陪着她一起练。两个人很多业余时间不是用来逛街看电影,而是去练射击和散打,说来也够奇葩。至于小麦的小说,自然也就没有写完,因为在她看来,自己已经是童话故事里最幸福的女主角,完全没有必要再去幻想什么。 只是那时的小麦还没有意识到,童话里面的女主角永远会被命运这个恶魔刁难。 小麦和江军遇到的阻碍之一是江军的妈妈。因为俩人感情很好,他们都很快跟父母说了恋爱的事,还提出毕业就结婚。小麦的爸妈倒是没有太多反对的意见,但是提出了一个顾虑:那男孩的家在南方,咱家在北方,以后你们真结婚的话安家在哪里呢?而江军的妈妈也想到了这一层,而且想得更远,她发现儿子的心思已经全部都在小麦的身上,每次打电话张口闭口都是女友怎样,几乎不把她这个老娘放在心上。女人的嫉妒来得就是这么不可理喻,当妈的十月怀胎千辛万苦把儿子养大成人,决不允许他被一个女人就这么简单地抢走。当然,江军和小麦只是在恋爱,还没有真到谈婚论嫁的阶段,所以江军的妈妈也就在脑子里PK了一下假想敌而已,并没有对小麦显露出太多敌意。只是在儿子眉飞色舞地夸耀女友多好的时候,当妈的会泼点儿冷水:“小屁孩,你才多大呀,着急娶什么媳妇。那女孩家是北方的,你都不喜欢吃面食,能跟她过到一起吗?日子长着呢,你大学还没毕业,想这些都太早了。” 江军的妈妈还真说着了,日子长着呢,小麦的家里出了那么大的事,谁都想不到。 家里出事之后,小麦的人生就像从天上摔到了地上。她无心去学校上课,请假回家陪妈妈,几乎把所有能够想到的办法都用尽,散尽家财,只想尽快把爸爸的嫌疑洗清。费尽周折,总算洗脱了她爸爸杀人犯的嫌疑,但是他利用职务之便受贿之类的丑事都在死者的日记里被揭发出来,后半辈子怎么都得坐牢了。 江军虽然不能每天陪着小麦,但是电话、短信从来没少过,只要有时间他就跑去家里看她。这让江军的妈妈很生气。原本她就对小麦欠缺好感,得知她家的“丑事”之后雪上加霜,成天追着儿子说:“赶紧跟那女孩分手吧,咱家可不能沾染那个晦气。”江军当然不乐意:“妈,这是落井下石,别说我爱她,就是普通同学关系也不能在这样的时候跟人家撇清关系啊。”母子之间爆发了一场恶战。 那个春节,江军干脆就没有回自己的家,在小麦家里陪着小麦和她妈妈。他以为这是帮了小麦,却没有想到把祸水直接就惹到了小麦家里。 江军的妈妈通过学校打听到了小麦的家,大正月的就杀了过去。她直接找到小麦家里,指桑骂槐数落儿子不懂事,但是话里话外都在敲打小麦母女带坏她儿子。 人在逆境中会变得格外敏感,小麦和妈妈正在家道中落的时期,东奔西走托关系的过程中已经看了太多人情冷暖世态炎凉,江军的妈妈这一闹,她们当然知道人家是在跟自己划清界限,像躲瘟疫一样。墙倒众人推,鼓破众人捶。小麦原本是依赖并感激江军的,经他妈妈上门大吵,她伤心之余就被绝望淹没。如果是之前她还满心感激江军不离不弃地跟她在一起,此刻的她想到的却是无论如何都要跟江军撇清关系,她是罪犯的女儿,再也配不上他。 小麦和妈妈逆来顺受,好言相劝送走了江军和他妈妈。江军先前是不肯走的,小麦骗他说,你先回家过年,开学之后我们学校见。江军这才恋恋不舍地回家去。 寒假结束,学校开学,小麦当然没有再回学校去。她决定退学。她不放心让妈妈一个人在家承受来自各方面的压力,更重要的一方面是,她开始仇恨警察。 可以说,她从小到大生活的氛围都是“警察叔叔”,她最相信、最亲近、最爱慕的就是“警察叔叔”。曾几何时,她每天最幸福的时刻就是早上睁开眼睛,懒懒地赖在被窝里不起床,等爸爸穿好衣服之后用带着胡子楂儿的脸蹭她的脸说“小公主还不起床”。那时候爸爸是她的骄傲,她知道爸爸的工作就是抓坏人,伸张正义,这个世界上正是因为有了爸爸这样的警察才会有和平。她觉得爸爸以及爸爸的同事们是世界上最好的人,无论有多少坏蛋,都会被他们抓进监狱里。她当然还记得,小时候被讨厌的男孩子欺负了,她会说“让我爸爸抓你”“让警察叔叔把你关起来”。她不是仗势欺人,她只是单纯地相信,警察会保护所有好人。 小麦哪里想得到,有朝一日,爸爸竟然变成了她最讨厌的那种人,惹上官司,连累家人。死者的性爱日记早就被传得沸沸扬扬,她和妈妈成了熟人眼中的笑料。即使有些人对她们报以同情,那也无非是倾听祥林嫂讲述阿毛的故事之后掉下几滴无动于衷的眼泪,把她们当成一段时期之内的谈资罢了。而昔日她最相信的那些警察叔叔,竟然成了最凶恶的人。他们折磨爸爸,完全不顾及昔日的情谊。小麦的爸爸不让她去看他,她再三央求妈妈说自己不是小孩子了,是大学生了,爸爸才同意她去见一面。往日意气风发的爸爸变成了一个她完全不认识的小老头,瘦弱,虚弱,苍老,脸上隐隐有伤痕。爸爸说自己是罪有应得,小麦知道爸爸有错,她只是想不通,昔日里那些笑脸相对的叔叔伯伯们,怎么转脸就变成了凶神恶煞,一点点情分都不留。 仇恨的种子在小麦心里生了根,她再也不想见到警察,甚至连那身制服都不想看到。所以她再不可能回到警官学校去上学,再不可能看那些专业教科书。曾经,她那样迷信法律的公平和公正,如今她只相信人性根源处的自私和恶像疯狗,不是法律能够管得住的。 那么,她深爱的江军呢?学可以不上,制服可以脱掉,工作可以不要,她最最割舍不下的,是她认定的那份最美好、最浪漫的爱情。那是她的梦想啊,他们在一起无数次勾勒以后结婚成家的样子,甚至连房子的样子、朝向、格局、装修都想好了,甚至一起计划了养孩子、养狗狗。一切的一切,都如镜花月影,再不可能触及。并且,她还要亲口向他说出分手的话。她如何说得出?他那么优秀,对她那么好,两年多的时间几乎朝夕相处,他们就像长在了一起,现在她要举起一把刀,活生生把连着心尖的一块肉切下来。她的疼,说都说不出。 可是,即使疼,也要做。因为他们不可能再走在一起了。她接受不了他的警察身份,他的家庭也不可能接受她。他妈妈的态度已经很鲜明了,这样的家庭,这样的经历,有辱门楣。她的爸爸犯了罪,但是她决不允许别人把她的家庭视为毒药。爱情固然可贵,但是跟自尊比起来,它是可以被舍弃的。 就这样下定决心之后,小麦去学校办了退学手续。妈妈和老师们都是不同意的,都劝她不要冲动,不要拿自己的前程开玩笑。一向单纯天真的小麦就像脱胎换骨了一样,变成了一个硬冷心肠的人,她说:“天大地大,我有手有脚,我就不相信不披这身皮我就不能幸福!” 小麦的退学突然而又坚决,甚至连江军都是在她办好手续之后才知道这件事的。江军差点儿没疯掉,追到她家去问到底为什么。小麦面对他的态度出奇平静,只是告诉他:“我讨厌警察,从今往后都不想再见到警察。你要是真想跟我在一起,就脱离警察队伍,脱离你那个警察家庭。”江军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然而,也只是答应了。 谁都想得到,他不可能脱离的。他是学校的优等生,射击冠军、散打冠军,老师以及校领导都认定他是警队的好苗子,他爸爸甚至早就打点好了关系,让他回老家的市局工作,他必定是那里重点培养的精英。别说退学,连脱离警察队伍都很难。再说,当警察抓坏人是他从小就立志去做的事,他从小喜欢警匪片,相信自己一定可以做最出色的警察。他万万想不到,在离梦想实现就差一步的时候,小麦对他提出了这样的要求。 头脑冷静下来之后,江军意识到自己面临人生当中最重大的一次抉择。可以说,在他二十来岁的生命里,几乎没有做过什么为难的决定,上什么学校,选什么专业,都是他想得一清二楚的,父母也都全力支持。当初之所以离开家乡选择到北方读书,也是他比较了几所警官学校之后做出的选择──念就念最好的。在感情方面,他更是没遇到过什么纠结的事情,他成绩好,样子帅,从小也有小女孩喜欢他,但是他觉得她们都不足以打动他,既然不喜欢就不拖泥带水,他都很干脆地拒绝了。在他年轻的生命里,根本就没有什么选择题。然而,第一次碰到的选择题就是小麦,他深深地困惑了。 他永远忘不了最初相识的时候,他偷偷看她藏在公共机房电脑里的小说,她说她渴望一爱就一辈子的爱情,就像邦尼和克莱德,即便死,也要一致对外,双双死在众人的枪口下,即使周围的世界子弹如雨,恋人也要到死都紧紧相拥。可怜的小麦,那时候还在警官学校,竟然憧憬“雌雄大盗”的爱情,不知道这是不是命运跟她开的一个浪漫的玩笑。 江军没有兑现诺言脱下警服,离开警察家庭,而是坚持到了毕业。但是他并没有按照他老爸的安排回到老家去工作,而是去了南京。 小麦曾经讲过,她喜欢南京,属于那种没由来的、没道理的喜欢。可能是因为有古都风韵,或者是因为她喜欢的一个小说作家在小说里把南京写得特别好?反正,小麦就是喜欢那里。她曾经跟江军约定,有机会一定要一起去南京旅行,买很多漂亮的雨花石。当时江军还笑她说:“傻瓜,要那么多石头干嘛?一点儿用都没有。”小麦就特别动情地说:“小时候听故事讲,雨花石上有烈士的鲜血呢。”她那样子特别傻,把他逗得哈哈大笑。江军总是无可抑制地想起那些哈哈大笑的好日子,那是他心头的一罐蜜,又是心头的一道疤。 退学之后的小麦换了电话号码,还和妈妈搬了家。她家住的算是公房,爸爸出事之后她和妈妈不想再住下去,因为出出进进的都是爸爸的同事,小麦的妈妈觉得面子上很过意不去。虽然出去租房子需要钱,但是她们母女俩都认为,与其被勒令搬出去,还不如自己自觉搬出去的好,她们还有什么脸面继续住公房呢? 江军追问了好多同学,平时跟小麦最要好的同学都不知道她的下落。那样一个大活人,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一句告别的话都没留给他,一点线索都不留给他,绝情得让他心灰意冷。但是他断不了那点儿念想,他知道她是迫不得已,他希望自己的诚心能够打动她。 然后,就是五年。 五年的时间,江军已经成为一名出色的刑警,多次破获大案要案,得到领导的器重,自然也会有很多人给他介绍女友,他在老家的父母也一再张罗这件事。江军只是推脱太忙,没有时间去恋爱。其实,他一直没有放弃打听小麦的消息,跟小麦关系好的同学被他缠得没办法,稍微有个风吹草动,都会让他知道。 最初,江军听说小麦在北京的一家网络公司做编辑,他二话没说就从南京跑过去找她,果然找到了。他告诉她他不会放弃的,一定要和她患难与共。但是第二天小麦就跟老板说要辞职,害得老板拦着江军不让他再进公司的门,还差一点儿打110报警。江军气急了说我就是警察你不用报警,公司老板说你要不要试试看。最后还是小麦说:“你快点儿走,别让我再看见你,我恨警察。”她的语调冰冷,没有一丝情分。 后来还有一次,一个同学有了小麦的消息,第一时间告诉了江军。那时候小麦在一家珠宝公司做销售,就是把一些不太好的珍珠、翡翠、琥珀之类的说成宝贝忽悠有钱的冤大头上钩。江军跑去那家商场,远远地偷看正在接待客户的小麦。她瘦多了,干练多了,穿的是女销售最常穿的黑色职业套装,领口翻着笔挺的白衬衣领子。他还记得当年小麦说过,这身装扮太丑了她一辈子都不想穿。江军问她穿什么,她说当然是警服啊,全世界没有比警服更帅气的衣服了。想到这些,看着她在客户面前带着统一训练出来的职业微笑介绍那些劣质珠宝,江军觉得心酸。那一刻他好恨自己不是天上下来的天兵天将,没有办法带着她逃离苦海,给她公主一样无忧无虑的生活。 五年时间过去,最大的变化就是通信工具发达了,江军和小麦相识那会儿用的还是学校的公共机房,五年之后,淘宝都已经如火如荼了,小麦的公司自然也不例外。江军没有像上次那样冒然去找小麦,而是时不时关注一下她公司的淘宝店,几乎没什么生意,但是他觉得离她很近很近。他还想尽办法从同学那里弄到了小麦的QQ号码,他犹豫了好长时间才鼓起勇气加她好友。紧张的等待过后,小麦竟然同意加他了。 后来小麦回忆说,看到QQ验证消息的那一刻,她哭了,她没有想到他会一直惦记她。工作这么多年,她不过是个大学肄业生,找份像样的工作实在不容易,吃的苦头多得数不清,各种恶心奇葩的老板也都见过。每每受了委屈,总是会情不自禁地想,如果江军在,他会不会奋不顾身地帮她解围?他一定会的。可惜,这世上没有如果。从她决定跟警察队伍决裂那天起,她和他就是两个世界的人了,他保护谁,或是抓捕谁,跟她都没有关系。人心难测,谁能保证他不会像她爸爸那样,成为一个被权力美色冲昏头脑,忘记自己初心的人呢?谁能保证若干年过去,他还是那个单纯只喜欢她的愣头青呢? 一切的猜测似乎都在那个QQ认证消息中被推翻了,他说:“只要你过得比我好。”也许这只是简单的一句话,但是看到消息的那一刻,小麦忍不住哭了。她听同学提起过,他毕业后自己去了南京,从一个小刑警做起,吃了不少苦,经历过很多危险,一直没有女朋友,身边也没个人照顾。她想起那次在网络公司匆匆见的一面,他比印象中成熟干练了很多,却也清瘦了很多,她怕自己心软会忘记对警察的恨,所以说狠话说再也不见他。可是看到QQ消息的那一刻,小麦觉得自己欠他的太多了。 原以为加上QQ之后会有很多话说,江军却发现自己嘴很笨,不知道说什么,只是傻乎乎地问“你好吗”。话问出去了,又觉得自己太蠢,她怎么可能好呢,一个习惯了父母照料的女孩子,短时间内什么都没有了,要跟妈妈一起付房租、承担生活的重担,还要承受父亲坐牢的心理煎熬,她不会好过的。 小麦只是在QQ上淡淡地说,还好。她和妈妈一起租房子住,是简易的平房,价格便宜一些。她妈妈在一个饭店里帮忙,很累,但是好歹有收入。她起初做销售很不适应,有些客户不好应付,老板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小麦原以为跟他说这些的时候自己会委屈得哭出来,却没有。生活就是这么现实,容不得你软弱,容不得你娇气,哭有什么用,怨天怨地不如让自己强大起来。当初是她自己选择离开警校的,如果不那么做,好歹她可以有一个公务员的饭碗……不想那么多,自己选择的路,再苦也要走下去。 江军很忙,几乎没时间聊QQ,而且工作性质的原因,他工作时间也不能上QQ。他大着胆子跟小麦要了电话,说方便的时候电话联系,小麦同意了。就这样,两人的联系逐渐密切起来。 联系了一段时间之后,江军试着问小麦:“我去看你吧?”小麦犹豫了一下说:“我去南京看你吧,我还没去过南京呢。”江军激动得不知道怎么好,就说:“太好了,你要是来了,我去买套房子给你住!” 江军真的去买了房子。赶巧他那段时间一直在准备买房子,小麦说要去南京,他一激动,把一直犹豫的一套房子果断入手了。 每次聊到这件事,小麦就很哭笑不得,她觉得是老天故意开玩笑,让她一时的心软换来一辈子都还不清的债。 江军带着小麦去吃小吃。笑话百出的是,他本想好好表现,带她吃好玩好,但是开车去吃的时候他才发现,在南京待了五年多,自己对吃喝玩乐的地方竟然是一窍不通,平时都在忙着办案,破案之后庆祝也都是去大家伙儿常去的饭店、KTV,真想去个特别一点儿的有南京特色的地方,他竟说不出。也好,这样的窘态化解了两个人久别重逢的尴尬,小麦忙着嘲笑他不懂得生活,笑容好像又恢复了当年在学校里无忧无虑的日子。 终于找到了地方,落座,两个人开始吃吃喝喝,距离近了不少。聊起这几年的经历,聊起他办案中遇到的离奇的事儿,有笑声,也有眼泪。小麦似乎放下了所有戒备,不再那样冷冰冰地拒他于千里之外。有那么一瞬间,江军竟然有些恍惚,以为小麦是来跟他复合的。他甚至迫不及待地想,吃完饭两个人就去民政局办理结婚证好了。 情况是在一个电话打进来之后改变的。江军的一个同事打电话给他,说有重要的事。江军就急了,说:“我不是说了吗,今天就算天塌下来也别打扰我!”电话那头儿就说:“可是,你那线人有新发现,过了这村可就没这店了!”江军这时才意识到,自己是个身不由己的警察。 江军挂上电话脸色就不对,他不想浪费掉这个五年才等来的重逢机会,可是职业操守又令他坐立不安,听到命令就行动这是他的职业准则,何况这个案子他已经追了很久,线人冒着生命危险来报信,他怎么能置之不理? 可是,可是,好不容易等来的跟小麦面对面一起吃好吃的、大笑不止的机会怎么能轻易错过呢? 小麦很快就看出了江军不对,就问他出了什么事,是不是局里有要紧的事。江军吭哧了半天才答:“一个线人现在急着见我……” “你快去!”小麦斩钉截铁地答,然后说:“我等你。” 后来的事就是,江军去办案,留下小麦一个人在陌生城市的陌生餐厅里,吃完已经开始变冷的饭菜。但是小麦说,很难说清当时的心情,饭菜是冷的,心里却是暖的。她知道江军没有变,还是当年那个很实诚很努力很公事公办的傻小子。在学校念书的时候他最用功,各种专业课他从来都是认认真真学习,他从小到大的愿望就是当一个除暴安良的警察──就像她小时候最膜拜的那种人。 小麦坐在饭店的落地窗旁边,看着江军发动车子远去,心里前所未有地纠结,这个男人就是她最想等的人,可是,他偏偏是她依旧耿耿于怀的警察。 江军离开了就没再回餐厅,因为临时有了特殊任务,所有相关的办案人员都集中到一起,不能随便跟外界联系。江军跟小麦解释的时候几乎是带了哭腔的哀求,问她能不能在南京多待几天,他实在走不开,等他忙完这阵子就好好陪她在南京玩。小麦听得心酸。因为公事不能回家,这个情况太熟悉了,小的时候她爸爸也经常这样,家里很多时候都是妈妈和她在一起,焦急地等着爸爸回家。可是,后来的爸爸,变成了什么人?思前想后,小麦在电话里对江军说:“你安心办事,不用管我。”放心,这是她所能给他的唯一承诺,如果这算承诺的话。 江军忙了好几天,和同事一起破获了一起大案。小麦原本要悄悄走掉的,可是江军负伤了。他的大半个脑袋都被包了起来,就像重伤了似的。小麦吓个半死,抱着他哇哇大哭。 其实不是什么大伤,只是额头擦破了一块皮,但是江军用了个障眼法,夸张地包扎了一下。小麦当然不知道实情,江军原本想说实话的,但是忍住了,他知道,这个姑娘没有变,是爱他的,这就够了。 回去之后,小麦发现自己已经放不下江军了,她曾下定决心极力想忘掉的人真真切切再次出现在生活里,而且是那样一个状态,让她心疼、挂念。如果说早年在一起的时候仅仅是因为单纯的喜欢、吸引,这再次的相见很有失散的亲人重新团聚的温馨感。她本来已经忘记了他是怎样吃饭的,一次重逢把那些漏掉的细节都呼唤回来了。他拿筷子拿得远,比她还远,她说筷子拿得远的人以后会离家很远,他说没关系,只要咱俩在一起,离家多远都不怕。她不喜欢吃葱花,但是像蛋炒饭之类的当然有葱花最好吃,他会把一盘蛋炒饭里的葱花挑得干干净净然后让她吃。他是南方人,很会剥虾壳,每次吃虾他总是把一只一只剥得很完整的虾肉放到她的碗里,然后笑眯眯地看着她吃完。他的眼睛生得好看,睫毛浓密,眼尾稍长,斜斜指向太阳穴的方向。很多时候一起吃饭,她都会停下筷子看他带笑的眼睛。 直到这一次,他受了伤,脑袋包得像个棉花包,眼睛都遮住了一半,她前所未有地恐惧,如果说在过去的几年里她对警察都是抱着仇恨敌对的心态,那么见到江军之后,她忽然又想到了警察的那些本质,高危作业,维护社会治安……虽然爸爸做过错事,虽然爸爸被警察折磨过,但是看到江军英武的样子,她忽然很想关心他。 那时候小麦的爸爸已经刑满释放,牢狱生活使他变成了一个沉默寡言的干瘦老头儿,他觉得没脸面对妻子,更是对不住曾经宝贝似的捧在掌心的女儿,他曾经试图在监狱里自杀,被及时发现。终于从监狱出来,小麦的妈妈和小麦商量了一下,她陪着小麦的爸爸回了乡下老家。虽然老家的人也知道他犯了罪,但是好歹那里没有城里人那么势利眼,小麦的爸爸就想找个地方种种地,安度晚年。多说一句,小麦的妈妈真是个值得称赞的女人,曾经生活优渥,突然就从天上摔到了地上,物质生活窘迫无比,还要跟着丢人,很多女人会想到离婚改嫁远离是非,但是她没有。虽然柔弱,却不软弱。她对小麦说:“闺女,你好好工作,我陪你爸回乡下,你爷爷奶奶还有一亩口粮地,够我们几个老人吃了。” 送走爸爸妈妈,小麦准备把自己荒废的几年青春补回来。好歹她是上过大学的,她也知道学历在这个社会上有多重要。只有自己挽救自己,才不会被社会抛弃。 小麦对江军说:“我想继续读书。” 江军全力支持,说:“你选个自己喜欢的专业吧。” 小麦说:“还是想学法律。” 江军说:“学法律好啊,以前在学校你法理学就学得好,学出来考个资格证,当律师吧。” 小麦说:“我要是当了律师,就把你抓起来的坏人全都做无罪辩护!” 江军就笑嘻嘻地说:“没关系啊,我抓你放,咱们都是各司其职的大英雄。” 小麦说:“其实我不想做律师,我要当法官,学历没用,权力才有用,当了法官,有了权力,让那些曾经欺负过我的人都来舔我的脚!” 小麦说这话的时候没笑,江军就笑不出来了,过了一会儿才说:“我相信你不会的,你始终都是我爱的那个善良的姑娘。” 小麦没有说,你始终都是那个懂我的傻小子。 小麦要去上学,江军雷厉风行就用最老旧的方法──邮政电汇给她打了一大笔钱。因为他只知道她的公司地址,不可能知道她的银行账户,他若问,她是不会给的。那时候他买了房子,付了首付,家里给了些钱,他自己还要月供,以他当警察的工资攒钱实在是不容易,但他还是给了她一大笔钱,让她辞掉工作,专心读书。小麦自然是把钱退了回去,说心意领了,班还是要上的,她要付房租,还要交各种学费书本费,还要每个月给爸爸妈妈一些钱,让他们放心,她过得很好。 白天做销售,看客户和老板的白眼;晚上挑灯夜战,在小平房里看一本本艰深晦涩的法律理论书籍。她是本科肄业,需要先自考考来本科文凭,下一步的目标是法学硕士,然后考公务员做法官。她浪费了太多时间,这时候需要加倍补回来。 神奇的小麦用了一年多的时间拿到本科文凭,然后联系以前的同学帮忙,找到南方的一所高校读硕士。那时候“法硕”刚刚开始兴起,很多非法律专业的学生也都一窝蜂跑来考法律系的研究生,小麦的竞争对手多出好几倍。小麦那个同学已经研究生毕业了,在一所高校任教,她知道小麦的遭遇,当然也是同情的,所以全力以赴帮她。同学帮小麦联系了以前读研时研究所的导师,拿到一些研究生一年级的课堂笔记、参考书目。小麦的英语底子不差,虽然扔了一段时间,捡起来也比较容易。 那个冬天是小麦破釜沉舟的冬天,她正式辞了工作,带着不多的存款,到学校附近租了一个筒子楼里的小单间,只有七八平方米的样子,一张单人床,一张书桌,一把椅子,一个简易衣柜。再有就是铺天盖地的复习资料。南方的冬天阴冷潮湿,屋子里没有暖气,近零摄氏度的室温还不及户外暖和。天气晴好的时候她就抱着书本到外面晒太阳背书,天气不好的时候就缩在屋子里抱着暖水袋穿着大羽绒服看“马政经”。每次回忆那些日子,她都说:“不堪回首,不堪回首。”但是当时的她是幸福的,因为她有梦想,她想当法官。 写故事很简单,几分钟就把那段经历敲出来了,经历的人才知道那分分秒秒的时间有多难熬。那时候小麦几乎没什么消遣,实在累得不行就去网吧玩一个小时游戏,玩连连看,或者祖玛。时间不多,一个小时,绝对不超过一个小时。江军说要送她一台笔记本电脑,小麦说:“当上法官之前我不要你一分钱。”江军就笑了:“那是不是说你当了法官之后就要我的钱愿意嫁给我了呢?”小麦就被气笑了,她渐渐分不清是自己的本意暴露了,还是掉进了他的圈套。 吃下的所有的苦都是值得的,小麦的故事让我分外相信耕耘就有收获这件事。她如愿以偿地以总分第三名的成绩考上了那个导师的研究生,公费名额只有两个,她需要自费,但她也满足了。学费嘛,入学之后做兼职就可以挣了。 然后就是轻松愉快的两年学生时光。小麦觉得,自己又年轻了,自己又做回了曾经的那个快乐的小女孩,她凭自己的本事考上了研究生,自己交学杂费,自己挣得美好未来。她坚信没有什么可以摧垮她。她现在唯一要做的就是尽情享受校园里的美好时光。看过江湖险恶,经历过职场的尔虞我诈,单纯的校园生活真是太轻松了。看书,做兼职,参加舞会,交新朋友,这里没有人认识她,没有人知道她曾经经历过什么,只是单纯地把她当成一个“一年级菜鸟”,那种感觉太爽,就像整个人重新活了一次。 最后一个学期她参加了公务员考试,顺利地过了笔试和面试,考到了南京。法官当然是做不了的,那是玩笑,但是她进了检察院,先做检察官。 后来我问她,当时是不是特激动。她说,那种感觉很奇怪,尘埃落定那天,她站在太阳底下呆了半晌,好像完全没有想象的那种欢呼雀跃,只是想,哦,这就完了吗,终于可以踏踏实实睡个懒觉,痛痛快快去网吧玩一整天连连看。她是想到连连看的时候才激动起来的,然后就给江军打了个电话,说:“警察叔叔,我考上了。”她听到江军在电话那头儿冲同事大喊:“我老婆要当法官了啊!今天晚上我请客!”小麦的眼泪是在那一刻掉下来的。 后来小麦就去了南京,和江军在一起了。 很多人并不了解他们这些年的分分合合,他们也很少对外人细说。一般同事或朋友问起来,他们就说是大学谈恋爱,后来分开了一段时间,然后再复合。很多人都会说些冠冕堂皇的话,真好啊好幸福啊有情人终成眷属啊什么的。对于这些祝福,小麦从来都是一笑了之。她说,这样的祝福都是应时应景的,就像你穿了礼服裙一定要配高跟鞋一样自然,不会有人多问一句你们当年为什么分开呀为了复合吃了多少苦呀,而她也实在是没有勇气一一向别人解释。她觉得祥林嫂最大的悲哀不是被人无视,而是轻易就向别人展示她的伤口。 事实上,即便是小麦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公务员,穿上了检察官的制服,她和江军在一起还是历经了很多波折,最大的难关还是江军的妈妈。不要忘记,那位准婆婆是曾经大过年的找上小麦的家去落井下石吵架的。小麦想到后半生要向这样一个人喊妈妈,就觉得嫁给江军真的不是一件快乐的事。可是,纠结那么久,她还是选择了江军,因为那份感情真的不只是小儿女的你情我愿,而是这么多年来贯穿在她生命中的一口气,气没有散,她才没有倒下。 求婚那天江军说:“我们认识这么多年了,我都没有对你说过甜蜜的话。今天,我喊你一声宝贝。宝贝,无论怎样,咱们都是在一起的,请你一定相信我。就算这个世界上有再多困难,你都要相信我,我会跟你共渡难关,我再也不能让你一个人受苦。” 很多渣男说妈妈不同意这门婚事就要跟女友分手,请相信这一定是一个狗屁借口。当年江军的妈妈那样强烈地反对小麦嫁给他,江军还是坚定不移地跟小麦领了结婚证。这个过程几乎可以写成一篇长篇小说。江军的妈妈甚至搬出道德这张王牌来指责小麦,说她一个人在社会上流浪了那么久不知道跟过什么人鬼混。江军还是挡住了他妈妈的恶意,选择了跟小麦在一起。 其实我最好奇的小麦是怎样改变想法决定嫁过去的,有那样一个难缠的婆婆,以后的日子可怎么过?况且,成天跟一个警察以及他的警察同事们打交道,她心里没有阴影了吗? 小麦小孩周岁的时候她来北京玩,我们见了面,那天我们在后海一家小咖啡馆里猫了一下午,听一个很帅的小男孩弹吉他唱歌。她笑眯眯地不断花痴地说:“这小孩儿真帅啊我要去调戏一下!”我说:“拜托!身为国家公职人员不要这么践踏我们纳税人的尊严好吗?人家是卖艺不卖身的。”她就哈哈地笑,眼角有了细微的纹路,但是眼睛弯弯的很好看。 我提出了我的问题,她说:“我觉得现在自己特幸福,虽然麻烦接连不断,但是我相信自己能够解决任何麻烦,这个信心真难得,换做十年前的我简直无法想象。那时候我特恨警察,恨法律,恨社会,恨一切。我花了那么多年才想通,与其恨那些我改变不了的东西,不如让自己变得更强大。警察我不怕,我懂法,我执法,我什么都不怕。恶婆婆我更不怕,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我曾经诅咒这个世界对我太不公平,现在我相信,只要我够强悍,公平就在我的手里。”
当我们变理智,如何谈爱情——前路艰险,我们要在一起
书名: 当我们变理智,如何谈爱情
作者: 张躲躲
出版社: 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
副标题: 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他的故事,你的人生。
出版年: 2015-6
页数: 256
定价: 35.00
装帧: 平装
ISBN: 9787539982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