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 后来的后来,我问坐在饭桌面的冯小唐:"我要老到什么时候才能忘掉这些记忆?我知道即使失去双手双脚,双手双脚的记忆也还是在的。我问过那些截肢的病人,她们一直以为自己的双腿双脚是在的。 那时我们已经很凉了,我不再往返于上海和南京之间,不再给他做饭吃,我们不再和从前一样争吵了以亲吻和做爱作为和解的有力力量,吵得最狠的一次,我快跳楼了,我说,你如果现在说不爱我了,冯小唐,我就从你们中文系的楼跳下去,摔成肉酱。 他就一把抱住我,然后把我放到那张二手双人床上,那张床的床单是我去花布市场上亲自选来的,小碎花,蓝色的,白底,分外的朴素,又分外的好看。 冯小唐说我是那小花,开在他的白底上。 我们之间的情爱纠缠往往还表现在身体上,如果他让我生气了,我就说,你不能亲我,拥抱一次罚五分,亲一次关禁闭,而他根本不在乎,会穿着短裤冲过来。曾经有一次半夜我们吵架,我执意要回上海,他不放开我,我们撕打,我们在床上滚成一团,然后冯小唐看着泪流满面的我,吻了下去。 后来我想,如果我和冯小唐没有这么早有身体的缠绵,也许分手不会这么快,一本书上说,男人是食肉动物,他们对女人的身体早晚会厌倦的,我不应该一冲动就和他在南京租了房子,不应该在高考结束后的第四十天把自己交给了他。 事实上,一切都是毫无征兆的情况下发生的。 冯小唐在北京的女同学忽然来了。来找他了! 之前,他当然不会告诉我,我们俩每天都要在一起,可是,这小子居然有一天没有来找我,也没有短信。 于是我去找他。 我站在他们家楼下,给他发短信:兵临城下。 没有回音。 我再发:我来了! 依然没有。 我想他一定是睡觉了,他在午休,但现在已经下午四点了呀,还在睡吗?再说,我们一般都是这个时候见面,然后骑着自行车游荡全城,有时候我会放下自行车,坐在他的自行车后面,我听得到风吹起我的头发的声音,闻得到他有时刚刚洗过澡的味道,有时候我跟着他去踢一场足球,有时候我们一起再叫上尹瑟瑟或者"面的"阿绿去喝冰镇啤酒吃羊肉串,可大多数时候是我们俩,我们发展到知道这个城市的哪里有个厕所都一清二楚。 并且我们的鬼混得到了我们俩家的认可,他们认为我们也是郎才女貌青梅竹马,以后就指着我们比翼双飞了。 为此周胜利和他爸还喝过一次酒,为此许以宁和李美凤还相互交换了礼物,李美凤给许以宁织过一件毛衣,许以宁把自己最喜欢的一套化妆品给了李美凤,总之,事情明摆着,我们的事情已经得到了大人们的认可,即使不认可也没有什么办法。 我开始给冯小唐打电话。 关机了。 这很出乎我的意料之外。 我打电话给冯小唐的家里,是许以宁接的。 阿姨,冯小唐在不? 他出去了,三点就走了,没找你吗? 呵,我说,可能走差了,没事了,我去找他吧。 怎么会这样呢?到这时候我还没有怀疑什么,我想,一定是手机没电了,他或者是去找人找篮球去了,于是我去找尹瑟瑟,尹瑟瑟居然也没有在。 真是没有意思,我发现离了冯小唐我就是离心离德的人,一点意思没有,我发现自己没有追求不思进取,就想天天和这个叫冯小唐的人混在一起,我又想起了电影《琥珀》里的台词:所有的爱情都是悲哀的,可是尽管悲哀,依旧是我们知道的最美好的事。 我去逛街,给自己买了一件吊带裙,我去吃了一碗凉粉,一边吃一边觉得没劲,自个儿太没劲了。 我想那时候真是年轻,喜欢热闹,后来我渐渐远离了热闹,渐渐离人群越来越远,我更愿意离群索居单独地呆着,五花马千金裘的时候过去了,人就应该这样,应该热闹的时候热闹,应该清静的时候清静,彼与此,都没有错。 天快黑下来了,我接到了尹瑟瑟的电话。 呀,我说,亲爱的,我刚去去找你了,你干什么去了? 我减肥呀,去游泳了,我看你重色轻友,于是就单练了。 没意思。我说。我去找冯小唐了,也不在,不知死哪去了。 我看到他了。 你看到了他了呀,在哪? 我不想说。 干什么不说?他又没去杀人放火。 比那个厉害。 怎么个意思?我的心忽然悬了起来,隐隐地,我感觉到出事了,这件事情和我有关,和我们的感情也有关系。 说呀,你不说,就不是朋友。 你别生气,千万别动火。 我不生气,你说吧,他就是再领个女的站我面前我也不生气。 就是,就是这么回事。 我还是傻了。 尹瑟瑟说,刚才在火车站,她路过那里,去游泳馆,她正好看到冯小唐和一个女的出来,冯小唐给那个女的提着包,那个女的妖精似的,穿个花裙子,但皮肤白,尹瑟瑟说,一看就是城市来的,那皮肤那叫个白呀,透明的呀。 我脑袋嗡嗡的。 然后呢? 然后我就一直犹豫是不是告诉你! 他们去哪了? 我哪里知道,我要知道也会告诉你的! 我切了电话,关了手机,然后骑着自行车游荡在大街上,我和一个疯子一样,骑得飞快,天已经黑了,我想,这个女生一定会住下来,我哪怕挖地三尺也要把这个女的给找出来,也要把冯小唐给找出来! 好小子,骗我,骗我!我会让你死得很难看! 我疯了! 那天我还穿着凉拖,还披散着刚洗的头发,还满脸怒气地一家又一家宾馆去找,我盲目了,先从好宾馆开始找,后来想不对,他没有多少钱,应该是小宾馆,想想吧,我们这个城市大大小小的宾馆也有几百个,我这样做好象是大海捞针! 可就是捞针我也要捞! 一定要捞! 我进去宾馆就问,有一个叫冯小唐登记住宿没有? 当他们摇头后,我立刻骑车赶往另一家宾馆,到晚上八点,我找了七十家宾馆了,还没有找到。 我累得快哭了,可我的愤怒比疲劳更占上风,我要一直找下去,直到找到为止,如果找不到,我宁可找一夜。 找到晚上九点半的时候,我找到了。 是在一家叫同心的宾馆。 好好好,居然还住到同心宾馆。 他们住506,我一步步往上走着,我没力气了,五六个小时了,我不吃不喝,我一直在找。 我快瘫了,我一边走,腿一边发软,我骂着,冯小唐,如果你到九点半还在她的房间,如果你和她真有什么,我就会杀了你。 到了506,我敲着门。 举起手的刹那,我手有些颤抖。 后来冯小唐告诉我,我脸如土灰,披头散发,他说,他真是见到了真正的泼妇什么样了。 但没有人给我开门。 我开始疯狂地敲,我敲的声音极大,最后我嚷着:冯小唐,你给我滚出来! 没有人理我。 我开始用脚踹门,左邻右舍的人全出来看我:有病吧,疯了吧?楼层的服务员终于跑出来了,你干什么呀,再这样我们打110了。 我找人! 找什么人,他们好象出去了。 出去了? 就是说,他带着她去逛我们这个城市的风光了?就是说,他也让她坐在他的单车后面了? 我颓然坐在506门口,挥挥手,别管我,我要等他们。 他们是快十一点才回来的,当他们看到我时,我已经眼露凶光,冯小唐说,我那时的样子,好象要吃人。 我们三个站着,我只对那个女的扫了一眼,就知道,她爱冯小唐,她是为他而来,而且,这是个地道的狐狸精,绝对的,尹瑟瑟说得对,她的确很漂亮,皮肤近乎透明。 我只对冯小唐说了三个字:让她滚。 冯小唐说,周七,你别胡来。 让她,立刻滚。我说。我的声音都发着颤抖。 我掏出打火机,你信吗,你如果不让她滚,我就把这房点了,你信吗?后来冯小唐说,他一开始陶醉于我的暴力爱情,觉得这是爱他,后来他怕了他躲了,他说,爱不起,他躲得起。 冯小唐很尴尬。 这个叫陈陈的女的背起包就往楼下跑,我轻轻地笑着,蔑视地说:不要脸。 那是我和著名美女陈陈的第一次见面,后来,她考到南京找冯小唐,他们之间无限暧昧,这是后来我才知道的,我起初并不知道陈陈也考到了南京大学,当我发现他们在一个学校里时,我和疯子一样闹着。 这次,冯小唐没有让她滚,而是对我说:周七,你给我滚,滚得越远越好。 他对我说出这句话后,我和冯小唐就分手了。 我想,两次结果,完全不一样,一次是她滚,一次是我滚。 陈陈走了,我感觉浑身忽然软了,我不吃不喝找了五六个小时了,我一点力气没有了,我低血糖了,在我眼前一黑时,冯小唐抱住了我。 迷蒙中,他把我抱进了屋,然后往我脸上喷了一口水,我一个激凌醒了,之后,我开始和兽一样挣扎,我抓他咬他,骂他臭流氓,骂他花心,吃着锅里占着碗里,我发了疯,他一声不吭,死死地抱住我,我继续折腾,想窜出去,但我一次也没有得逞,我没有他有力气,我被抱得极紧,我没有力气了。 我哽咽地哭着:我从下午三点就找你,我找了你一下午,我一家宾馆又一家宾馆地找你,如果找不到你,我会死,我会疯的! 我还要说下去,他已经吻住我。 蛇一样的舌头伸到我嘴里,那么蛮不讲理,那样请求原谅,他吻得我很缠绵,让我无法呼吸,我要骂他,可是张不开嘴,我想打他,可是,被他的手紧紧的住,他用一只手搂住我,另一只手,一下撕开了我的裙子! 不,不要--我轻唤着。 他不管,他仍然坚持,仍然以退为进,好象疯了一样,他咬住我耳朵:求你了! 这三个字要了我命! 我们的手纠缠在一起,眼神纠缠在一起,他很固执很坚定很一意孤行说:给我! 我的裙子被扔到了床上,我的小吊带被撕开了,我和冯小唐,在挣与扎之间,在撕打,在暴力与反暴力之中,忽然找到出路和解决,好象一切,水到渠成,好象一切无比的应该。 在他再一次卷土重来亲我时,我放弃了挣扎,好象洪水绝了堤了,好象春天来了,好象最冷的天进了一个温暖的屋子,我软成一滩水,不停地流着,流着,万千柔情,姹紫嫣红,都,还,嫌,不够。 但他找不到去路。 一切是这样慌张而茫乱,青涩少年的无奈和紧张,他的汗水落下来,帮帮我! 我帮了他。 我们在一起了。我们融为一起了。 疼……我轻轻地嚷着。 是的,疼,异样的疼,持续的疼,然后中止,然后是铺天盖地的喜悦和颤粟,我们都发着抖,叫着彼此的名字。 此情绵绵。此情绵绵。 天都快亮了。 真快呀。 我们几乎一夜没有睡,这个叫同心的小旅馆是我一辈子记得的地方,后来我回国后发现它拆了建了一个四星级宾馆,叫做国际花园,我气愤地问那些大堂里的工作人员:谁让你们拆的这个旅馆?谁让你们拆的?那时我和冯小唐已经分手,那时我准备忘掉所有记忆,但我路过这里时,仍然泪湿春衫。 将来我有了钱,我就把这个旅馆买下来,建成咱俩的爱情纪念馆。冯小唐在那天快天亮时说。 嗯,我来写诗,然后贴在上。 上到处是咱俩的恩爱照,还有曾经的情书和纪念品,让咱们子子孙孙来看这个纪念馆,当年,我们就是在这突破防线的! 我紧紧地抱着他,闻着他好闻的味道,那是男人的味道,陌生,亲切,莽撞,带着异样的温暖。 你会爱我吧?我傻里傻气地问。 当然。 会一直爱我吗? 当然。 也许所有女人在恋爱时都会发昏发傻,他即使答了有什么用,初恋啊,不过是一块酸酸的话梅糖,又酸又甜,如果初恋失败了,会是一辈子最好的纪念日,如果初恋就嫁了这个人,并且一辈子永远是这个人,也会觉得寂寞无聊,这是多年后我总结的经验,所以,我再也不会抱怨冯小唐,每个人,都会喜新厌旧。每个人! 他累了,沉沉睡去了。 而我不困,我很精神,这一场情事刺激了我的神经,我走到窗前,看着黑夜中偶尔亮起的灯,眼泪顺着脸流了下来,先是流到脸上,然后是脖子里,又到胸上,刚刚,我的乳房还被他亲过,他说,啊,香,真香。他贪婪地亲着它们,他说,多么像两个桃子。 现在,眼泪在它们之间驰骋,现在,眼泪泛滥了,我用手去抹,却发现越抹越多,我的手上,到处是眼泪了,擦不干净了,我不是一个道德卫士,我却知道,有什么东西彻底失去了,是什么呢,是什么呢? 它留下那么大的一个洞,无比的空,好象我随时可以掉下去,好象再也不会上来。 我丢了什么呢? 是我丢了东西。是我把自己的什么东西搞丢了。 我哭着,波涛汹涌地哭着。 天色微光中,我看到了自己,在旅馆的镜子里,我看到了自己,没有穿衣服,光滑的身体,不太饱满的乳房,修长的腿,白而透明的皮肤,泛着瓷一样的光泽,我看到我的黑发头下来,搭在肩上,我抚摸着自己的身体,它们这样羞涩这样生动这样和春天一样抽条发芽,我看着镜子中的自己,眼泪一层层地落出来,我这样在乎这个夜晚的失去。 这不是一般的失去。 是我身体里、精神里一些东西走失了。 它们变了,变成了另一种样子,它们和冯小唐有了关系,它们不再单独地成立,它们在我身体里游走了。 此后我们在南京或上海又有很多次身体的缠绵,但我记忆模糊,只有这一次,如此深刻,因为疼,因为喜悦,因为,第一次。 我还记得第一次分手时的天崩地裂,我好象要死了一样,我坐在南京到上海的火车上,哭了一路,我到了不到一个小时,冯小唐也到了。 我简直不相信是他。 但真的是他。 他站在我宿舍门前,所有人都去上课了,只有我在宿舍里发呆,面如土灰,我们是第一次分手,我觉得活不下去了。 但他追了来,他站在我面前,只问了我一句话:周七,你还要我吗? 我扑到他怀里疯狂地打着他。 最后一次分手,也是从南京回上海的火车上,我没有流泪,我看着窗外,我点了一支烟,站在火车两个车箱的接口处,我吸着烟,火车有颤抖,我的烟就跟着颤抖,我一滴眼泪也没有流。 中途,我感觉到饿了,我叫了一个盒饭。 那盒饭里,有西红柿炒鸡蛋,有青椒炒肉,我大口地吞着,吞着。 生活还要继续。 所有的生活,必须要继续。 即使我怀了冯小唐的孩子,但是,没必要告诉他了,没必要了,我知道我这次是永远的走了。全世界的爱情都是如此,即便是最伤感的结局,也要用红来做一个点缀和修饰,好象是在告诉自己,曾经如此灿烂地爱过。 我肚子里这粒种子就是纪念。 不,我不要它。 因为,爱已凉。 奢侈的爱情奢侈的代价,平庸的爱情平庸的代价,一无所有是一无所有的代价。所有爱情必然要有代价,必然要自己给这份爱情埋单。 我们来来回回地分手,已经分得倦了,所谓生生死死的爱情,到最后不过是落花流水,"有人说,爱情这件事就像下饭的小菜,人活着靠的是米饭,有没有小菜其实是无所谓的。"也许人生本是没有意义的,无非是活着,有意义,没有意义,都得活着,有爱情,没有爱情,都得继续。 我又想到了我的初夜,想到第一次,我也曾经那么自恋地看着我自己的身体,它那么不完美,但又那么完美! 我颤抖着,在镜子前,我抚摸着我自己,感觉到一种失去,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失去。 我蒙住了我的脸。 眼泪,顺着指缝流下来,没完没了,没完没了。 天要亮了,我的少年啊,我的少年时光终于结束了。 天要亮了,身边的恋人在熟睡,他没有我的思绪万千,没有我对少年的贪恋,没有我对少年时光的一往情深,刻骨铭心,荡气回肠。 少年是我自己和自己的恋人,是心头一块青,是我永远无法停止的梦,此后经年,我多少年次梦到自己的少年,白衣白裙,骑着单车,穿行于那些合欢树下,只有我自己,只有我自己。 我一直以为会有人与我同行,但梦里,总是我一个人,在天光睛朗的黄昏,我穿过那些我青春中经过的那些合欢树,每一次都泪流满面,每一次如清新如昨。 多年之后,我在香港听到黄霪做词的一首歌: 悠悠记得当年笑 仿佛入迷,又带一点惘 种种喜悦,令人为你鼓掌 眉飞色舞千千样 你是个妙人 你是一个少年狂 我走在香港灯红酒绿的大街上,一边走一边泪湿,一边走一边跟着唱,我唱得声音很大,几乎走了调。 少年啊,少年啊。 少年啊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