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障碍,一言以蔽之就是:过激的思维方式与行为方式对家庭生活与社会生活造成了负面影响的状态。 德国精神病理学家库尔特·施奈德(Kurt Schneider)确立了“人格障碍”的前身—“精神病态”这一概念。他将其定义为:“因性格失常使自身与周围人痛苦的状态”。如今的“人格障碍”概念也基本继承了这一定义。在美国精神医学学会(American PsychiatricAssociation)发布的最新版诊断标准(《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第四版)中,人格障碍的定义为“持续性的思维及行为与其个人所处的社会文化明显不同,且至少有两种以上异于常人的表现”(详见“人格障碍的整体诊断标准”)。 看待事物的角度因人而异,每个人的行为模式也各不相同。只要不过分,那就是人的“个性”与“性格”,我们也应该尊重他人的个性。有些人自尊心较强,有些人爱面子,有些人很容易相信他人,有些人不懂得变通,有些人喜欢独处……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倾向,而且这些倾向没有好坏之分。 然而,这类倾向一旦过激,就会引发种种问题。比如,有自尊心固然重要,但自尊心要是太强,就无法接受别人的批评了。就算别人是好心指出他的错误,他也会将其视作贬低与指责,大发雷霆。他们不擅长询问、请教他人,因此他们很容易铸下大错,无法发挥出自己的全部实力。 ---------------------------------------------------------------------------------- 人格障碍的整体诊断标准 A. 持续性的思维及行为与其个人所处的社会文化明显不同,且至少在下列情形中有两种以上异于常人的表现: (1)认知功能:对自己、他人和事件的认知 (2)情感功能:情感的表现方式、强度、变化度和情感表达的合宜性 (3)人际关系功能 (4)对于冲动的控制 B. 表现的情形长期固定不变,涉及个人及社会状况的方方面面。 C. 其表现的状况足以导致临床上的显著痛苦,或影响到其个人、社会、职业等其他重要领域的正常功能。 D. 其表现的状况较为稳定,持续时间长,发病最早可追溯到青年期或成年早期。 E. 其表现的状况无法以其他精神疾病的病症或其结果进行解释说明。 F. 该持续性模式并非物质(例:滥用药物、用药)或普通肉体疾病(例:头部外伤)的直接生理学作用所致。 ——摘自《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修订版)》(医学书院) ---------------------------------------------------------------------------------- 另一种人则恰恰相反。他们没有自信,认定自己特别无能。他们明明有很多优点,却坚信自己比别人逊色。这类人连自身实力的一半都发挥不了。而且他们一看到自信心十足的人就会被震住,甚至崇拜起那些人来。有时,他们还会放弃自己的人生,对那些自信心足的人唯命是从。从客观角度看,他们自己也许比他们崇拜的人更优秀。可他们就是没有自信,误以为自己低人一等。 如果这只是当事人自己的问题,倒也无伤大雅。可在大多数情况下,这类问题都会殃及池鱼。 先看自尊心过强的人:同事们常常需要齐心协力完成一份工作,可团队里要是有一个自尊心特别强的人,周围的人就很难开展业务了。要是公司的上司或领导是这样的人,那部下就更没干劲了。因为领导并不关注部下的意见,而是以自己的心血来潮或喜好为重。再加上领导本人意识不到问题出在自身,于是问题就愈发棘手了。 再看自信心不足的情况:大家也许会觉得这类人不会对周围人造成什么负面影响,但这话可不能说得太死。为了补足自己缺乏的自信,这类人会求助于他人。他们有时会依赖于某个特定的人,或是成为某个人的跟屁虫。有时,好几个缺乏自信的人会“抱团”。他们没有明确的意志,因此也会引发种种问题。 暴走族、犯罪集团及邪教中就有许多“没自信”的人。我将会在之后的章节中详细论述这一点。这类人平时弱不禁风,看似手无缚鸡之力,可他们总是活在自卑之中,一旦突破临界点,他们便会面不改色地做出骇人听闻的暴行。 总而言之,请大家先牢记:人格障碍是“失衡”所导致的问题。坏就坏在某个倾向走了“极端”。判断一个人有没有“人格障碍”的标尺,就是这个人或是他周围的人有没有因为这类偏激的思维方式或行为方式受到负面影响。不过当事人没有自觉也是常有的事,这样也会让周围的人愁上加愁。 “这类偏激的倾向是不是从青年期或成年早期开始的”、“是不是药物或其他精神疾病的影响所致”也是诊断人格障碍的关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