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是在1908年8月搬进《竞业旬报》社的。虽然他不可能预知他在上海的学生生涯就要结束,他的困顿将会加剧,但是敏锐善感的他,定然可以从周遭所发生的事物中,对茫茫的人生滋生出无所适从之感。他念了两年的中国公学,从那年春天起发生风潮。原来由学生自治管理的学校,由于经费短缺,从1907年开始接受两江总督的专款补助,一年以后,又得到大清银行的贷款建校舍。既然接受了政府的拨款与贷款,中国公学于是成立了董事会,由董事会任命校长以及行政主管。这与中国公学原来不设校长,而由学生公选斋务、教务、庶务等等干事来主持校务的自治传统相违,冲突自难避免。胡适在1908年春天写的一封信里,已经提到冲突的恶化。这封信是写给当时他在绩溪里仁村的思诚学堂教书的朋友程玉樨(字春度)的:“公学近日几起大风潮,苟非监督[即校长]明白事理,则公学已破坏矣。” 到了9月,冲突终于白热化。由于校长和行政人员拒绝承认学生有参与学校行政的权利,并进而禁止学生集会演说。这些举动激起学生全体签名罢课,校方于是开除学生领袖,并威胁将罢课学生集体解散。这种压迫的手段激起了绝大多数学生的公愤,于是决定集体退学,另成立中国新公学。 中国新公学成立后,胡适却没有入学。他当时如果继续上学,第二年就可以毕业,拿到一张毕业证书。然而,由于他二哥事业失败,把他们家在上海的瑞兴泰茶叶店让给了债权人,他们家只剩下了汉口一家无利可图的酒栈,叫两仪栈。他没钱住宿舍,于是搬进了他担任编辑的《竞业旬报》社里去住。 他在1908年12月30日给程春度的信上说:“弟来年以家境之困迫,人事之错迕,遂决计暂且辍学,专为糊口之计,鄙意此为万不获已之举。盖不如此,则弟读一日书,中心一日不安,吾寿或且日促一日。且弟年尚少,一二年后俟境遇稍裕,再来读书,正复不晚。年来以此问题大费踌躇,今决计向此途,此心反觉泰然自得。此时种种留学西洋研究文学之妄想已不再入梦矣。明年啖饭处大约仍在上海,近拟与新公学订约教授戊己两班英文,每日四时,月可得八十元,此外或尚可兼任外事。惟此约尚未订定,故行止尚未大定,大约上海一方面居其多数。盖弟意在上海有三利:人地两熟,一也;可为吾绩旅沪旅淞诸人作一机关部,二也;课余之暇尚可从人受学他国文字,三也。弟来年境况大略如是。足下闻之,千万勿为吾悲。人各有志,吾行吾素而已。” 胡适在〈四十自述〉里也提到他在中国新公学担任低级班的英文老师,但没有写下明确的时间,只是在叙述他在1908年8月搬进《竞业旬报》社的同时,笼统地说:“正在这个时候,李鹤琴君来劝我在新公学作教员。”然而,这封给程春度的信是1909年1月21日写的,他说他当时跟中国新公学已经订了约,但还没有签。看来,他开始在中国新公学教英文恐怕还是1909年初以后的事。 这封信里最值得注意的地方,是胡适说:“此时种种留学西洋研究文学之妄想已不再入梦矣。”换句话说,他当时早就有了留学西洋的念头,只是一旦辍学,他的留学梦想来是更加不可能如愿了。眼看着清廷即将招考第一次庚款留美学生,郁郁不平的胡适在《竞业旬报》第27期的〈时闻〉栏里写着:“学部现在又要考试出洋留学生了,那一班想作‘外国状元’的东西,都一个一个的赶进京去了。听说这一次考试,先要考一考各种普通学,好像考举人的要考一次录遗,才得进场。普通考过了,再考各人专门学。又听说这一次投考的人,有百余人,内中有几十个被部里驳去,不许应考,唉,何苦呢!何苦呢!” 其实,胡适自己也是一个“想作‘外国状元’的东西”,只是时间未到,他自己是在1909年第二次招考庚款留美学生的时候“赶进京去”考上的。 更有意思的是,胡适还在下一期里批评美国退还庚款的动机以及其应该运用的方法。他说:“看官要记得庚子那年的赔款,美国也派着许多万。后来美国的政府怀着诡计,就想把那些赔款一齐退还中国[按:不正确,不是一齐退还中国]……列位中国国民要晓得,这赔款的钱,是谁种下的祸根?这一年一年的赔款,可不是我们国民的血汗钱么?如今美国退还了这么多的赔款回来,政府就应该拣那受害最大、担任最多的几省,摊派了,每年减少几成,使我们国民的担子,轻一些儿;官民的勒索,少一些儿;关卡的厘金,减一些儿;各项的加捐,少一些儿。” 更令人玩味的是,胡适已经有了要出洋留学研究西洋文学的梦,却又在《竞业旬报》里,说中国文学的伟大,是没有一个其它国家所能企及的:“我们中国最擅长的是文学,文哪!诗哪!词哪!歌曲哪!没有一国比得上的,我们应该研求研求,使祖国文学,一天光明一天,不要卑鄙下贱去学几句‘爱皮细低’[a, b, c, d],便稀奇得不得了,那还算是人么?” 这种看见别人去考庚款留学,自己却因为辍学无缘叩门投牒一试,油然心生酸溜溜之处的心情是不难理解的。这并不是胡适第一次吐露出他有出国留学的想法,在这半年以前,他已经在一封家书里提起,也就是我们在下一段会提起的那一封。然而,更令人值得玩味的,是他在这里所批判美国退还庚款的动机,以及他说中国的传统文学没有一个国家可以比得上的论调。这些论调都是留学归国以后的他所深恶痛绝的。就像他1929年10月10日在杭州火车站买了一张庆祝“双十节”的报纸,猛然看见 “中国本来是一个由美德筑成的黄金世界”这句大胆的话,吓得他“连忙揩拭眼镜,仔细研读”,这才发现原来是国民党宣传部长叶楚伧说的话。 他后来每听到这种过度颂扬中国国粹或传统的论调,都会嗤之以鼻,叱其为“夸大狂”、“迷梦”、“反动”。 然而,十七岁时颂扬“祖国文学”最为伟大的胡适,其实可能是言不由衷的。如果〈四十自述〉里的回忆是可靠的,那么在编辑《竞业旬报》的时候,梁启超的〈新民说〉就已经把他从这些夸大狂的迷梦里救醒过来了。他说:“〈新民说〉诸篇给我开辟了一个新世界,使我彻底相信中国之外还有很高等的民族,很高等的文化。” 他在用英文写的〈我的信念及其演化〉(My Credo and Its Evolution)里,说得更为激动和彻底,他说是梁启超的这些文章“的棒喝,把我从我国的古文明是自足的,除了武器与商业机制以外,没有任何东西须要向好战、物质的西方学习的这种迷梦里惊醒过来;它们为我呈现的,是一个彻底不同的新的世界观”。 当然,人的回忆是靠不住的,胡适的〈四十自述〉和〈我的信念及其演化〉都是他四十岁以后写的,他当时的想法与境遇跟十六七岁的他当然大不相同;胡适十六七岁时所说的那些“夸大狂”、“迷梦”、“反动”的话, 也许并不是言不由衷的,而很可能就是他当时的信念。如果所有的回忆都是建构、过滤、筛选之下的产物,则在有意、有心之下所作的回忆更须作如是观。梁启超当时给他的影响只不过是播下了种子,毕竟他出国以前所能看到的西洋文学的书还是有限。梁启超给他开辟的新世界的这颗种子,还必须等他到了美国留学才能生根发芽。无论如何,这个胡适在上海时代所形成的“彻底不同的新的世界观”为何?就是我们在下一章所要分析的一个主题。 胡适当时的问题不止在经济、学业与未来,同时还面临他母亲要他回家成婚的压力。原来他在1904年到上海上学以前,他母亲已经让他跟江冬秀订了婚。他在一年前回家养病的时候,他母亲已经跟他提起要他及早完婚的想法。现在,他母亲以为他会在1908年夏天毕业,于是催促他回家完婚。7月31日,胡适写了洋洋洒洒的一封长信,举出六大理由,斩钉截铁地拒绝了。除了用家里经济困难作为一个主要的借口以外,胡适用的是“以情动之”的妙诀: 今日接得大人训示及近仁叔手札,均为儿婚事致劳大人焦烦。此事男去岁在里时大人亦曾提及,彼时儿仅承认赶早一二年,并未承认于今年举行也。此事今年万不可行。一则男实系今年十二月毕业,大哥及诸人所云均误耳。此言男可誓之鬼神,大人纵不信儿言,乃不信二哥言耶?二则下半年万不能请假。盖本校定章若此学期有一月中请假一小时者,于毕业分数上扣去廿分;有二月中均有请假者扣四十分,馀以次递加。大人素知儿不甘居人下,奈何欲儿以此儿女之私使居人后乎?(一小时且不敢,何况二三礼拜乎?) 三则吾家今年断无力及此。大人在家万不料男有此言,实则二哥所以迟迟不归者,正欲竭力经营,以图恢复旧业。现方办一大事,拮据已甚,此事若成,吾家将有中兴之望(此事亦不必先行禀知,以里中皆非善口,传之反贻人猜疑,贻人啧啧烦言也)。若大人今年先为男办此事,是又以一重担加之二哥之身也。且男完婚,二哥必归,而此间之事将成画饼矣。大人须念儿言句句可以对越上帝,儿断不敢欺吾母。儿今年尤知二哥苦衷,望大人深信儿言,并以此意语二嫂知之。 四则男此次辞婚并非故意忤逆,实则男断不敢不娶妻以慰大人之期望。即儿将来得有机会可以出洋,亦断不敢背吾母私出外洋不来归娶。儿近方以伦理朂人,安敢忤逆如是,大人尽可放心也。儿书至此,儿欲哭矣,嗟夫吾母!儿此举正为吾家计,正为吾二哥计,亦正为吾一身计,不得不如此耳。若此事必行,则吾家四分五裂矣,大人不可不知也。若大人因儿此举而伤心致疾或积忧成痗,则儿万死不足以蔽其辜矣。大人须知儿万不敢忘吾母也。 五则大人所言惟恐江氏处不便,今儿自作一书申说此中情形,大人可请禹臣师或近仁叔读之,不识可能中肯,以弟[儿]思之,除此以外别无良法矣。大人务必请舅父再为男一行,期于必成,期于必达儿之目的而后矣。 六则合婚择日儿所最深恶痛绝者,前此在家曾屡屡为家人申说此义。为人父母者,固不能不依此办法,但儿既极恨此事,大人又何必因此极可杀、极可烹、鸡狗不如之愚人、蠢虫、瞎子之一言,而以极不愿意、极办不到之事,强迫大人所生、所爱之儿子耶?以儿思之,此瞎畜生拣此日子,使儿忤逆吾所最亲爱之母亲,其大不利一;使儿费许多脑力宛转陈词以费去多少光阴,其大不利二;使吾家家人不睦,其大不利三;使母亲伤心,其大不利四;使江氏白忙一场,其不利五;使舅父奔走往来,两面难为情,其不利六;有大不利者六,而犹曰今年大利,吾恨不得火其庐、牛马其人而后甘心也。儿言尽于此矣,大人务必体谅儿子之心,善为调停,万不可待至临时贻无穷之忧。男手颤欲哭,不能再书矣…… 尤有一事,男不敢不告于大人者,男自得此消息至今消瘦甚矣。昨日拍有一照,他日寄归,大人当亦伤心,儿何憔悴至此耶! ……儿以昨日作两书,今日又作致江氏书,天气太热,作字太多,致背脊酸痛,今不能多作书矣。今万言为一句曰:“儿万不归也!” 儿子嗣穈饮泣书 这时,胡适还不满十七岁。 徽州家乡 胡适1891年12月17日(清光绪十七年十一月十七日)出生在上海大东门外。他的本名是洪骍,乳名叫嗣穈(音:门),家乡是安徽绩溪。 在清朝的时候,绩溪属于徽州府。徽州府位在安徽最南部,其治下有六县,绩溪为其一,是徽州府最北的一县。安徽南部多山,有名的黄山就在这里。这里的河水是向东南流,注入钱塘江。徽州是一个高移民的社会。先说移入,避乱是北方人移民迁徙到徽州的第一个原因。徽州多山,“东有大鄣山之固,西有浙岭之塞,南有江滩之险,北有黄山之阨”,“其险阻四塞,几类蜀之剑阁矣,而僻在一隅,用武者莫之顾,中世以来兵燹鲜焉”。 然而,徽州也是一个向外迁徙的高移民社会。由于徽州多山,耕地稀少,一年收成,只够三个月的粮食,因此,粮食得靠外供应。徽州人出外经商的人于是很多。一千年来,徽商闻名全国。他们四出经商,往东去浙江,往东北去江苏,往北则是长江沿岸的城镇。他们到了一个村落,就会开一个小铺子。等小铺子变成一个杂货店以后,这个村落也就成为一个小镇了。所以中国有一句俗话说:“无徽不成镇。” 很多徽商从作小生意起家,刻苦积累,成为大商贾。徽商所从事的买卖,盐是其中之一。几百年来,徽商垄断了盐的贸易。另外一个主要的买卖是当铺。从前当铺所扮演的脚色,相当于现在的银行。“徽州朝奉”指的是当铺的掌柜,但后来成了徽州士绅或徽商的泛称。胡适在一篇〈四十自述〉的增订残稿里说徽商有“徽骆驼”的绰号,他说那是“嘲笑徽州人的笨做省用,实在是很恭维我们的民族的”。注意,也许是无心或笔误,但胡适在这里是用“民族”这个名词来称呼徽州人。可能就因为如此,胡适把徽州人比作中国的犹太人。 这个犹太人的比拟,并没有在〈四十自述〉里出现,更没有在胡适晚年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所作的《口述自传》里出现。当然,在当年美国社会仍然歧视犹太人的脉络下,胡适不用犹太人来比拟徽州人是可以理解的。在《口述自传》里 ,胡适用了另外一个说法来描述徽州人遍布中国各城市的现象,他说:“这就是为什么你在旅行的时候,常会看到姓汪、程的,他们一律都是徽州姓。其它像叶、潘、胡、余、俞、姚等姓,也多半是徽州来的。” 徽州治下辖有六县,即:歙县、黟县、休宁、祁门、绩溪与婺源。其中,胡适的家乡绩溪在经济上是最落后的。绩溪可能是徽州府治下人口最少的一县,而且,不但村庄数低,而且名族聚居的村庄数仅为歙县或休宁的18.54%。这与绩溪的地理条件的限制是分不开的, 乾隆《绩溪县志》说:“绩邑与歙为接壤,而独受多山之累”,“山压水冲,遍绩有难耕之确土。”绩溪人外出经商也比歙县与休宁为迟。前引的乾隆《绩溪县志•风俗》篇中说:“惟绩鲜挟资之游人。” 绩溪人多半在家经商,很少出外闯天下。唯一把绩溪人带出乡里去作买卖的,是茶行的生意。胡适家作的就是茶行的生意。 胡适在〈四十自述〉的增订残稿里说,他出生的绩溪县上庄村叫做上川,“人都叫它做‘上庄’”,在绩溪县城以北五十里。全村都姓胡,“都是我们一族”,属于中国南方所常见的单姓村。根据胡适的说法,在太平天国乱前,上庄男女老小有六千人。种地是他们的本业,出外经商则是他们的副业。上庄人显然很有经商的本领,胡适说,在太平天国乱前的极盛时期,上庄一村在上海有“九鼎十三万”的说法,“就是有九个‘鼎’字的大店,十三个‘万’字的大店。” 胡适家的茶行生意,是由他的高祖开始的,到了胡适这一代已经有了一百五十年的历史。他高祖创业的地方在上海附近的川沙镇,这个茶行开业的资本只有一百银元。他们的经营方式,就是每年春天在家乡附近的山区收购茶农的茶叶,然后再运到川沙的茶行去卖。在胡适的祖父及其伯祖的努力经营之下,他们在川沙镇上又开了第二家茶行,目的是在防止别人跟他们竞争。1843年,他们又在上海开了一家支店。胡适的祖父显然很会作生意,除了茶行以外,他还开了一家酒肆,叫做大酺楼,胡适说是“徽州酒馆(通称‘徽馆’)的创始者” 。太平天国之乱,上海的支店被毁,川沙本店也受损。根据胡适父亲胡传的估计,在1880年的时候,川沙、上海两家店值三千银元。这就是胡适一家四房、二十几口衣食的来源。因此,胡适先世的背景是在商业方面。他们家第一个在科举功名上下功夫的,是胡适父亲胡传的大伯。只可惜他在科场上并不顺遂,只拿了秀才,是他们家破天荒的第一个秀才,胡传则是第二个。这好像是上庄的宿命,胡适说:“科举一途好像瞧不起我们的村子,开族以来,村子里只不过□个举人。” 胡适写这篇改订稿的时候想不出上庄出过几个举人,只好留白了。 在汽车运输、高速公路发达的今天,我们很难想象从前徽州人出外经商是徒步的。就以跟胡适的故乡上庄村接壤的宅坦村为例。宅坦村,古名龙井,自古以来村民外出都要靠步行,翻过崇山峻岭才能抵达歙县和旌德的水码头。然后至新安江去杭州,再转水路至金华、衢州及江西的玉山、铅山,或是沿徽水(青弋江主要支流)北溯至芜湖,再经由长江去南京、苏州、上海和武汉等地。这也是宅坦的徽商外出经商的主要路线。一直要到1933年芜屯公路通车,宅坦人外出方可免去艰难的跋山涉水,不过从村落到绩溪县城还得靠步行。 宅坦村如此,上庄当亦如是。胡适1904年到上海去念书的时候,就用了七天的时间,多半是走路的。1928年,他接受苏雪林的一篇访问里,就有一段很生动的描述。当时胡适住在上海英租界的极司非而路(今万航渡路)49A号。胡适在这篇访问里,是从请苏雪林吃的徽州面饼谈起的: 仆人送上一杯咖啡调的牛乳和一盘切开的烤面饼,先生说我今天起身迟了,所以到此刻才用早点。我是徽州人,用的也是徽州点心,请你们不要见笑,我还愿意将这东西介绍给你们呢;这烤面饼是面做的,馅子是香桩、萝卜干,不易霉坏的材料,这是我们徽州人的“国宝”。我们徽州人在商业上的成功,都要归功于这“国宝”。 …… 先生拈起一片面饼对我们说道:我们徽州是多山的地方,大凡山国的出产都是微薄的,不足供居民生活的需要,于是居民不得不冒险到外边求谋生之道了。我们徽州人的习惯,一家若有两个或三个以上的男孩,把一个留在家里耕种田地。其余的孩子,到了十三岁,便打发出门学生意。出门时不要带多少川资,只用几尺蓝老布做成一个袋,两端缝合,中间开一个口,每袋一端,装进五个这样的“国宝”,就算是孩子长途的粮食了。[这个蓝布做的褡裢,胡适在那篇〈四十自述〉的残稿里说叫做“信马”,显然是徽州话 。 ]好在这“国宝”的馅子都是干材料,过上十天八天也是不要紧的。到了宿店的时候,一点火,袋里掏出一个“国宝”,在火上烘烤一会,吃下去就算一顿饭。至于宿费,每夜只需大钱二十一文,由徽州走到杭州,二百文川资,绰有余裕。徽州人穷得不能聊生的时候,有句安慰自己的口号,说是“不要慌,十天到余杭”! 胡适认为徽州人因为耕地少养不活人口,而必须冒险出外经商的传统,对徽州人在思想上产生了正面的影响。由于在城镇经商,他们就有机会接触到最新的思想和教育上的潮流。他们又常把孩子带到城镇里去受教育。因此,徽州人的思想视野一般说来是比较宽广的。他接着推论说,这也是为什么中国思想界里的几个重要人物都是徽州人。例如:十二世纪的朱熹、十八世纪的江永和戴震以及十九世纪的凌廷堪和俞正燮。 胡适的父母 胡适的父亲胡传1841年出生在上庄村。由于他从小就长得很健壮,胡适说每年春天他祖父回乡采购茶叶的时候,他的父亲就已经是一个得力的帮手了。十六岁的时候,胡传就被带到川沙店里。由于胡传的伯祖,也就是他们家族里第一个从事举业的人,看出胡传天资聪颖,认为他不应该被埋没在茶行里,于是就请了塾师教授他诗文。1850年,胡传九岁的时候,太平天国起。其后,胡传可能是被带回家乡避难。1860年,太平天国已近尾声,胡传在那年结婚,娶了冯姓女士为妻。不料,从1860年到1862年,太平军三度侵入绩溪境内。胡传和邻居避难山巅,情势危急,甚至还在1862年的时候,到邻县休宁避难。然而,由于休宁也不安靖,他们又在年底回到上庄村。没想到就在翌年年初和夏天,太平军又两次进犯。最不幸的是,胡传的妻子就在这1863年夏天太平军第二次进犯时死难,是他们家族二十几口里唯一的死难者,没有生下任何儿女。 1865年,太平天国已经灭亡,胡传考上秀才。接下去的一关,胡传试了好几次,可惜就是中不了举。他在1868年进了上海的龙门书院,一共三年,到1871年。 胡传再接再厉去考举人,却始终不能如愿。他在自撰年谱里,说他一生“五次入场,皆不中式” 。1873年,胡传父亲过世,他扶柩返回绩溪。从1873年到1881年,胡传在家乡从事重建宗祠以及重修族谱这两件大事。胡传很显然在第一任妻子死了不久以后就再婚。胡适没有说他父亲是什么时候再婚的,但从他大女儿是1866年生的这个时间来推算,他最迟是在1865年再婚的。他的第二任妻子姓曹,跟他生了三男三女。胡适在《口述自传》里说,胡传的第二任妻子,“由于生育过多而体弱,其中,有一对双胞胎[即胡适的二哥和三哥, 1877年生 ],死于1878年”。至于是什么病,胡适并没说。他在〈四十自述〉小说化了的〈序幕〉里虽然说得有点轻佻,但却点出了病名:肺结核。在这一段叙述里,胡传的伯母要替胡传作媒,娶他的第三任妻子冯顺弟,也就是胡适的母亲。她对冯顺弟的爸爸说: “三哥今年四十七,前头讨的七都的玉环,死了十多年了。玉环生下了儿女一大堆,三个儿子,三个女,现在都长大了。” “我们种田人家的女儿哪配做官太太?这件事不用提。” “我家三哥有点怪脾气。他今年写信回来,说,一定要讨一个做庄稼人家的女儿。” “什么道理呢?” “他说,做庄稼人家的人身体好,不会像玉环那样痨病鬼。” 无论如何,胡传在第二任妻子曹玉环过世以后并没有马上续娶。他在1881年离开家乡,到北京找出路。也许因为北京没有机会,他就带着两封在北京拿到的介绍信,到吉林的宁古塔去找钦差吴大澂,当了他的幕僚。胡传在中国的东北追随着吴大澂六年,一直到1886年他母亲过世,才返里奔丧。翌年,他到广州去追随当时已经转任广东巡抚的吴大澂。1888年,黄河在郑州决口,吴大澂被调任河道总督,胡传又随吴大澂到了郑州。由于胡传襄理治河有功,吴大澂就保举他以直隶州候补知州分发各省侯缺任用。1889年,胡传利用返乡探亲的机会跟住在离上庄村十里的中屯的冯顺弟结了婚。新婚后,不到两个月的时光,胡传又单身赶回郑州继续他治河的工作。次年,胡传到北京抽候补缺的签。幸运的他,抽到了江苏的缺。于是,从1890到1891年,甫新婚即别离的胡传,终于把妻子带到苏州,共享了一段新婚燕尔。随后,胡传被派到上海,担任淞沪厘卡总巡。这就是胡适为什么是绩溪上庄人,却在上海出生的原因。 胡适在〈四十自述〉的〈序幕〉里,用小说的写法写他母亲的订婚。他用很生动的笔调,描写了他母亲的家庭。他母亲冯顺弟的父亲除了种地以外,也出村帮人作裁缝。他跟他妻子先生了大女儿顺弟,而“顺弟”也果真天从人愿地帮她的父母在又生了一个女儿以后,带来了个弟弟。他们夫妻一共生了三女一男。胡适用上庄村的“太子会”庙会作引子,让顺弟和胡传在庙会上打了个照面。庙会散的时候,顺弟听得有人低声说:“三先生来了!”只见路人纷纷让出一条路,顺弟抬起头看,见到的是“一个高大的中年人,面容紫黑,有点短须,两眼有威光,令人不敢正眼看他;他穿着苎布大袖短衫,苎布大脚管的裤子,脚下穿着麻布鞋子,手里拿着一杆旱烟管”。错身而过的胡传没说话,继续大步向前行,但是跟他同行的月吉先生则停下来跟顺弟的姑妈说了话,他看着顺弟说:“你看这姑娘的头发一直拖到地!这是贵相!是贵相!许了人家没有?”羞得顺弟满脸绯红,牵着弟弟的手,就往前飞跑。胡适的表亲石原皋说胡适这段描述是小说化了的,不免有些虚构。他说事实上是胡传听说顺弟贤惠,“一天,趁着风和日暖,他邀友人胡月吉陪往中屯村看人。恰巧顺弟牵着一头黄牛,在村边放牧。胡父看着了她,她也看到他。她有觉,而处之泰然。胡父甚为满意,请人去说媒。” 胡传跟顺弟在“太子会”上不期而遇的故事,是很戏剧化的,胡适自己说是用小说式的文字来写的。他说这个写法不但很得到徐志摩的赞许,自己也很喜欢,因为这种写法“是自传文学上的一条新路子,并且可以让我(遇必要时)用假的人名地名描写一些太亲切的情绪方面的生活”。这篇〈序幕〉显然是太小说化了,所以胡适自己承认:“因为第一章[即〈序幕〉]只是用小说体追写一个传说,其中写那‘太子会’颇有用想象补充的部分,虽经堇人叔[胡适的叔叔兼童年成长的挚友,胡近仁]来信指出,我也不去更动了。但因为传闻究竟与我自己的亲见亲闻有别,所以我把这一章提出,称为〈序幕〉。” 胡传跟顺弟结婚的故事,最可能的,就是传统的媒妁之言。事实上,胡适在描写“太子会上巧遇”这一段以后,写胡传的伯母替胡传作媒,去顺弟家提亲那一段对话,可能是最近真实的。我们已经在上文引了胡传的伯母说的话:“我家三哥有点怪脾气。他今年写信回来,说,一定要讨一个做庄稼人家的女儿。”胡适在〈四十自述〉改订残稿有一句划掉的话,跟这个说法一致,他说:“我父亲写信回家,说要娶一个农家女儿,因为农家女子的身体最健,不像[以下缺。亦即:不像第二任妻子曹氏死于肺病 ]”。 其实,胡传自己也留下了纪录。胡传在日记里的叙述,一方面可能是因为传统日记体例的限制,另一方面也许是因为它如实地反映了当时的社会习俗,则完全没有在婚前打量过对方的痕迹: [光绪十五年(1889)二月]十六日[农历],行五十里,抵家…… 二十一日,遣媒人订约于冯姓,择定三月十二日迎娶。 …… 三月十一日,遣舆诣七都中屯迎娶冯氏。 十二日,冯氏至。行合卺礼。谒庙。 十三日、十四日,宴客…… 四月初六日,往中屯,叩见岳丈岳母。 初七日,由中屯归…… 五月初九日,起程赴沪,天雨,行五十五里,宿旌之新桥。 冯顺弟是1873年农历四月生的。她跟胡传1889年3月结婚的时候,才快满十六岁,胡传那年四十八岁。胡适透过月吉先生,这样描述他母亲的长相:“圆圆面孔,有一点雀斑,头发很长”,“面貌并不美,倒稳重的很,不像个庄稼人家的孩子。”有关顺弟那一头落地的长发,胡颂平作了这样的描述:“冯太夫人身高五尺三寸,但发长五尺八寸。每次梳头时,都要站在矮凳上,分三节来梳。第一节梳好了,用头绳扎住,再梳第二节、第三节。一次梳头要费三点多钟。”他声明这是胡适和江冬秀亲口跟他说的。 胡传和顺弟的新婚生活显然是很美满的。1891年,胡传被派为淞沪厘卡总巡以后,他们从苏州搬到上海。胡适就在这年12月17日出生。那年,顺弟才十八岁。只可惜好景不长,胡传被调往台湾。他在1892年3月启程赴台,把妻子和才几个月大的儿子留在上海川沙,大概就住在他们家在川沙的茶行里,在那里一住就是一年。一直要等胡传被任命为台南盐务总局提调以后,顺弟才带着胡适,在四叔、二哥、三哥的照应下,于1893年4月到台南和胡传团聚。没想到一家人好不容易团聚,胡传又在第二年六月被调任为台东直隶州知州。由于台东是新设的州,一切草创,胡传便把顺弟和胡适留在台南。顺弟和胡适一直要到1894年1月初,才到台东和胡传团聚。他们一家人在台东住了整一年。 胡传、顺弟的燕尔,以及他们一家三口在这几年间的快乐生活,胡适在〈四十自述〉里有一段非常生动的想象的描述:“我父又很爱她,每日在百忙中教她认字读书,这几年的生活是很快乐的。我小时也很得我父亲钟爱,不满三岁时,他就把教我母亲的红纸方字教我认。父亲作教师,母亲便在旁作助教。我认的是生字,她便借此温她的熟字。他太忙时,她就是代理教师。我们离开台湾时,她认得了近千字,我也认了七百多字。这些方字都是我父亲亲手写的楷字,我母亲终身保存着,因为这些方块红笺上都是我们三个人的最神圣的团居生活的纪念。” 俗话说,天不从人愿。胡传夫妇的恩爱以及一家三口的天伦之乐,也就只有这短短五年不到的时光,其中还不包括他们因为胡传一再被调任而分别的时间。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爆发。2月,胡传请他的四叔把顺弟和胡适送回家乡上庄村,只留他二哥在台东。那年四月,中日签订马关条约。胡传一直要到6月25日才离开台东。那时,电报已不通,饷源也已断绝。胡传的脚气病已经很严重,双脚浮肿,已经不能动了。他8月18日到厦门,四天以后就死在当地。胡传死的时侯五十四岁,顺弟则才刚满二十二岁又三个月。胡适在〈四十自述〉里说:“这时候我只有三岁零八个月。我仿佛记得我父死信到家时,我母亲正在家中老屋的前堂,她坐在房门口的椅子上。她听见读信人读到我父亲的死信,身子往后一倒,连椅子倒在房门槛上。东边房门口坐的珍伯母也放声大哭起来。一时满屋都是哭声,我只觉得天地都翻覆了!” 顺弟作为胡传的第三任妻子,结婚才不到六年半,二十二岁就成了寡妇。前妻留下来的三男三女,一半比她还大。胡传的大女儿比顺弟大七岁,顺弟过门的时候,这个大女儿已经出嫁了,而且已经生了一个儿子。二女儿比顺弟大五岁,从小就抱给人家了。大儿子比顺弟大两岁,在顺弟过门后三天,他也娶亲了。三女儿比顺弟小三岁,二哥、三哥这对双胞胎,比顺弟小四岁。胡适在〈四十自述〉里最为感人的描述,可能就是他描写他母亲作为一个寡妇、后母在大家庭里容忍的功夫。例如,说到同父异母的大哥: 大哥从小就是败子,吸鸦片烟、赌博,钱到手就光,光了就回家打主意。见了香炉就拿出去卖,捞着锡茶壶就拿出去押。我母亲几次邀了本家长辈来,给他订下每月用费的数目。但他总不够用,到处都欠下烟债赌债。每年除夕我家总有一大群讨债的,每人一盏灯笼,坐在大厅上不肯去。大哥早已避出去了。我母亲走进走出,料理年夜饭、谢灶神、压岁钱等事,只当做不曾看见这群人。到了近半夜,快要“封门”了,我母亲才走后门出去,央一位邻居本家到我家来,每一家债户开发一点钱。作好作歹的,这一群讨债的才一个一个提着灯笼走出去。一会儿,大哥敲门回来了。我母亲从不骂他一句。并且因为是新年,她脸上从不露出一点怒色。这样的过年,我过了六七次。 顺弟对她儿媳的“忍”功,更是人上人的榜样: 大嫂是个最无能而又最不懂事的人,二嫂是个很能干而气量很窄小的人。她们常常闹意见,只因为我母亲的和气榜样,她们还不曾有公然相骂相打的事。她们闹气时,只是不说话,不答话,把脸放下来,叫人难看;二嫂生气时,脸色变青,更是怕人。他们对我母亲闹气时也是如此。我起初全不懂得这一套,后来也渐渐懂得看别人的脸色了,我渐渐明白,世间最可厌恶的事,莫如一张生气的脸,世间最下流的事,莫如把生气的脸摆给人看。这比打骂还难受。 我母亲的气量大,性子好,又因为做了后母后婆,她更事事留心,事事格外容忍。大哥的女儿比我只小一岁,她的饮食衣料总是和我的一样。我和她有小争执,总是我吃亏,母亲总是责备我,要我事事让她。后来大嫂、二嫂都生了儿子了,她们生气时便打骂孩子来出气,一面打,一面用尖刻有刺的话骂给别人听。我母亲只装做不听见。有时侯,她实在忍不住了,便悄悄走出门去,或到左邻立大嫂家去坐一会,或走后门到后邻度嫂家去闲谈。她从不和两个嫂子吵一句嘴。 每个嫂子一生气,往往十天半个月不歇,天天走进走出,板着脸,咬着嘴,打骂小孩出气。我母亲只忍耐着,忍到实在不可再忍的一天,她也有她的法子。这一天的天明时,她就不起床,轻轻的哭一场。她不骂一个人,只哭她的丈夫,哭她自己命苦,留不住她丈夫来照管她。她先哭时,声音很低,渐渐哭出声来。我醒了起来劝她,她不肯住。这时候,我总听得见前堂(二嫂住前堂东房)或后堂(大嫂住后堂西房)有一扇房门开了,一个嫂子走出房向厨房走去。不多一会,那位嫂子来敲我们的房门了。我开了房门,她走进来,捧着一碗热茶,送到我母亲床前,劝她止哭,请她喝口热茶。我母亲慢慢停住哭声,伸手接了茶碗。那位嫂子站着劝一会,才退出去。没有一句话提到什么人,也没有一个字提到这十天半个月来的气脸,然而各人心里明白,泡茶进来的嫂子总是那十天半个月来闹气的人。奇怪的很,这一哭之后,至少有一两个月的太平清静日子。 顺弟在大家庭里对儿媳的百般容忍,恐还不止于此。胡适晚年曾说他写〈四十自述〉时“是很客气的,还有许多都没有写出来”。比如他说:“我在〈四十自述〉里没有写我的三嫂呢!我三哥出继出去,后来穷得什么都没有了,我母亲又接他回来,从此我母亲受的气更大。” 这个三嫂叫曹细娟,她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妹妹,就是后来跟胡适在杭州烟霞洞一起过了三个月“神仙生活”的曹诚英。 其实大家庭里的问题何只是婆媳妯娌之间的不和与争吵。胡适虽然由于母亲能大忍,在自己的家里只看到妯娌之间的勃谿,但是左邻右舍的例子就够他触目惊心了。他说:“我天天听见隔壁立大熳家里的婆媳争吵和姑嫂不和,我常常听见邻舍人家的妇人到我家来诉说冤苦。”他也“听见我母亲的大妹子在家如何受丈夫和婆婆的虐待”。婆媳妯娌姑嫂之间的勃谿至少还多半是冷战,顶多是拉扯扭打,兄弟之间阋墙就真可怕了。胡适亲眼看到他那个不肖的大哥,为了分产,用刀刺伤了他的二哥。 慈母兼严父 胡适的母亲不只是一个好后母、好婆婆,她更是一个好母亲。胡适在他母亲过世回家奔丧时写的一首诗里有一句:“一世的深恩未报。”他也曾经对他的美国女朋友韦莲司说:“我有一个很好、很好的母亲,我的一切都是她所赐予的。” 胡适的母亲确实是一个了不起的母亲。胡适在〈四十自述〉里,有几段非常感人的描述: 每天天刚亮时,我母亲就把我喊醒。叫我披衣坐起。我从不知道她醒来坐了多久了。她看我清醒了,才对我说昨天我做错了什么事,说错了什么话,要我认错,要我用功读书。有时侯她对我说父亲的种种好处,她说:“你总要踏上你老子的脚步。我一生只晓得这一个完全的人,你要学他,不要跌他的股。”(跌股便是丢脸、出丑。)她说到伤心处,往往掉下泪来。到天大明时,她才把我的衣服穿好,催我去上早学。学堂门上的锁匙放在先生家里;我先到学堂门口一望,便跑到先生家里去敲门。先生家里有人把锁匙从门缝里递出来,我拿了跑回去,开了门,坐下念生书。十天之中,总有八九天我是第一个去开学堂门的。等到先生来了,我背了生书,才回家吃早饭。 我母亲管束我最严,她是慈母兼任严父。但她从来不在别人面前骂我一句,打我一下。我做错了事,她只对我望一眼,我看见了她的严厉目光,就吓住了。犯的事小,她等第二天早晨我睡醒时才教训我。犯的事大,她等到晚上人静时,关了房门,先责备我,然后行罚,或罚跪,或拧我的肉。无论怎样重罚,总不许我哭出声音来。她教训儿子不是借此出气叫别人听的。 有一个初秋的傍晚,我吃了晚饭,在门口玩,身上只穿着一件单背心。这时候我母亲的妹子玉英姨母在我家住,她怕我冷了,拿了一件小衫出来叫我穿上。我不肯穿,她说:“穿上吧,凉了。”我随口回答:“娘(凉)什么[按:安徽方言“娘”、“凉”不分]!老子都不老子呀。”我刚说了这句话,一抬头,看见母亲从家里走出来,我赶快把小衫穿上。但她已听见这句轻薄的话了。晚上人静后,她罚我跪下,重重责罚了一顿。她说:“你没了老子,是多么得意的事!好用来说嘴!”她气得坐着发抖,也不许我上床去睡。我跪着哭,用手擦眼泪,不知擦进了什么细菌,后来足足害了一年多的眼翳病。医来医去,总医不好。我母亲心里又悔又急,听说眼翳可以用舌头舔去,有一夜她把我叫醒,真用舌头舔我的病眼。这是我的严师,我的慈母。 所有仰赖男人养家的家庭,最怕的就是失去那个男人。胡适的父亲过世,对一家的打击是无可名状的。情感精神等方面不用提,家计是最现实的。由于他祖父的店业都分给几位叔叔家了,全家的生计就靠胡适父亲所遗留下来的几千两银子。这几千两银子,就寄存在同乡的店里生息。换句话说,把本金保住不动用,就靠这些利息钱的收入来维持家里的生计。怎奈存款的店家后来倒了帐,作为赔偿,胡适家分摊到一点小店业。这些分摊到的店业,就由胡适兄弟里最有干才的二哥掌理。胡适有三个同父异母的哥哥,老大既然不成材,顺位下来就是老二、老三这对孪生兄弟。胡传死的那年,他们才十八岁。三哥从小过继给没生儿子的伯父家,于是刚好又有干才的二哥自然就得扛下责任来经营家里在上海和汉口的两个店了。胡适说这就是他们一家经济的来源。换句话说,由于家里在上海和汉口的店是他二哥经营,他二哥也就掌有了他家的财政权。 我们不知道胡传所留下来的几千两银子是什么时候被倒了帐的,但我们可以推测应该不会是在胡传过世几年内就发生的。胡适描述他在家乡念私塾的经验有一句名言,他说他不属于“两元阶级”。他说他家乡蒙馆的学费太低了,每个学生每年只送两块银元。由于学费太低了,先生自然不会认真教书,每天只教学生念死书。胡适就不同了,他的母亲望子成龙心切,要先生依照胡传的叮嘱,为胡适“每读一字,须讲一字的意思;每读一句,须讲一句的意思”。为了这个要求,她为胡适付的学费特别优厚,第一年就送了六块钱,这已经是其它“两元阶级”的三倍。而他母亲为他付的学费以后还每年递增,最后一年加到了十二元,是其他学生的六倍。我们很难想象如果他母亲完全没有财政支配权的话,她能如此大方地付超额的学费。她能这样作,一定是胡传那几千两银子还在生息的时候。胡传过世时,虽然他的大儿子已经成年,但这是一个公认的败家子,孪生的老二、老三又才十八岁。胡适是顺弟和胡传所生唯一的孩子,当时还不满四岁。在这种情况下,传统的宗法社会对胡适的母亲还是有一定的保障的。六年以后,胡适十一岁,胡母想送他去上海念新学堂,情况显然就不同了。那时,胡传那几千两银子可能已经被倒了。胡适的二哥,当时二十四岁,已经在经营同乡倒了帐以后赔给他们家的两家店。在宗法社会“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的规矩之下,胡适的母亲自然失去了她的财产支配权。这也就是为什么胡适在〈四十自述〉里安排以下这一段的场景: 我十一岁的时候,二哥和三哥都在家,有一天我母亲问他们道: “穈今年十一岁了。你老子叫他念书。你们看看他念书念得出吗?” 二哥不曾开口,三哥冷笑道:“哼,念书!” 二哥始终没有说什么。我母亲忍气坐了一会,回到了房里才敢掉眼泪。她不敢得罪他们,因为一家的财政权全在二哥的手里,我若出门求学是要靠他供给学费的。所以她只能掉眼泪,终不敢哭。 “穈先生”上学记 好在胡适没有辜负他母亲对他的期望,从小就是一个好学生。胡适跟他母亲在1895年3月中旬从台湾经上海回到绩溪以后,他母亲就让他入塾读书了。当时他才满三岁四个月,连七八寸的门槛都跨不过。被抱上学堂的高凳子上面,自己就爬不下来,还得要人家抱他下来。可是,胡适的程度并不低,因为他从台湾回来的时候,已经在父亲的教导、母亲的助教之下,认得七八百字了。所以胡适入塾的时候,并没有像一般普通的学生一样,念《三字经》、《千字文》、《百家姓》、《神童诗》等书。他念的头两本书都是他父亲自己编的四言韵文,第一本书是《学为人诗》,说的是做人的道理,开头几句是:“为人之道,在率其性。子臣弟友,循理之正;谨乎庸言,勉乎庸行;以学为人,以期作圣。”第二本叫《原学》,胡适说是一本讲哲理的书,先生讲不了,他也懂不了。他念的第三部书叫做《律诗六钞》,胡适不记得是谁选的,全是律诗,他虽然读得不甚了解,却背的很熟。从第四本书开始,胡适说除了《诗经》以外,他后来在私塾里所念的书就都是散文的了。它们依次是:《孝经》、朱子的《小学》、《论语》、《孟子》、《大学》、《中庸》、《诗经》、《书经》、《易经》与《礼记》。 胡适跟其他学生一起进学堂念书,别人背书,他也背书。不同的是,他有先生帮他讲解古文的意思。他说,有一天,因为在学堂里的一件事,终于让他了解他母亲比别人多付几倍学费的好处。那天,有一个同学的母亲请塾师用孩子的名义代写家信给在异乡的丈夫。塾师把信写好了就交给那个学生,让他放学后带回去。等塾师出去时,那个学生就把信抽出来偷看。忽然,他走过来问胡适说:“穈,这信上第一句‘父亲大人膝下’是什么意思?”胡适说那个学生只比他小一岁,已经念过《四书》了,却居然不懂“父亲大人膝下”是什么意思!胡适说:“这时候,我才明白我是一个受特别待遇的人,因为别人每年出两块钱,我去年却送十块钱。”他因而感叹说,念古文而不讲解,就等于跟念“揭谛揭谛、波罗揭谛”一些佛语,却不知其义的人一样,一点用处都没有。他后来总结他自己在家乡九年的私塾教育所得的成绩,其中之一,就是:“讲书和看书,也使我了解书中的内容。我虽然不能完全了解‘天命之谓性’一类的话,然而有一些话是一个十几岁的聪明孩子也能懂的。”换句话说,就是打下了古文基础,他说:“我在那几年之中,竟把古文的文理弄通了。” 当然,这并不表示胡适都懂得他在私塾所念的古文,就像他在回忆里所说的: 学堂里念的书,越到后来,越不好懂了。《诗经》起初还好懂,读到〈大雅〉,就难懂了;读到〈周颂〉,更不可懂了。《书经》有几篇,如〈五子之歌〉,我读的很起劲;但〈盘庚〉三篇,我总读不熟。我在学堂九年,只有〈盘庚〉害我挨了一次打。 留学以后念过弗洛伊德,读过心理学的胡适,就用这个例子来幽默一下他后来为什么从事疑古的考证: 后来隔了十多年,我才知道《尚书》有今文和古文两大类,向来学者都说 古文诸篇是假的,今文是真的;〈盘庚〉属于今文一类,应该是真的。但我研究〈盘庚〉用的代名词最杂乱不成条理,故我总疑心这三篇书是后人假造的。有时候,我自己想,我的怀疑〈盘庚〉,也许暗中含有报那一个“作瘤栗”[塾师处罚学生的时候,钩起五指,打在学生头上,常打起瘤子,故叫做“作瘤栗”]的仇恨的意味罢? 毫无疑问,胡适的天才,在他小的时候就展现出来了。但也正因为他是一个天才,他从小就跟其他的孩子不一样。试想,三岁几个月就坐在高脚凳上念书,上凳、下凳都需要人抱,却已经认得七八百个字了,别的学生一定觉得他是一个神童,但恐怕也把他当成一个怪胎来看呢!胡适在〈四十自述〉里说:“我小时身体弱,不能跟着野蛮的孩子们一块儿玩。我母亲也不准我和他们乱跑乱跳。小时不曾养成活泼游戏的习惯,无论在什么地方,我总是文绉绉的。所以家乡老辈都说我‘像个先生样子’,遂叫我做‘穈先生’。”写〈四十自述〉的胡适当然知道弗洛伊德“超我”(superego)、“自我”(ego)、“本我”(id)的说法,所以,他说当“穈先生”“这个绰号叫出去之后,人都知道三先生的小儿子叫做糜先生了。既有‘先生’之名,我不能不装出点‘先生’样子,更不能跟着顽童们‘野’了。有一天,我在我家八字门口和一班孩子‘掷铜钱’,一位老辈走过,见了我,笑道:‘糜先生也掷铜钱吗?’我听了羞愧的面红耳热,觉得大失了‘先生’的身份!” 胡适敬爱、孝顺他的母亲是毋庸置疑的。他对韦莲司说:“我有一个很好、很好的母亲,我的一切都是她所赐予的”;他在他母亲过世回家奔丧时所写的诗句:“一世的深恩未报。”这些都是刻骨铭心的真心话。然而,胡适的〈四十自述〉也有不同的版本。在增订版的残稿里,胡适因为没有过“乱跑乱跳”的童年生活,还是对他的母亲有些许怨言的。他说:“三岁就坐在高脚凳上读书的我,可说是不曾享受过小孩子的游戏生活。一来呢,我母亲不许我和那些顽皮孩子一块玩。二来呢,我的身体文弱,也加不进他们的队伍。” 值得注意的是,他在这篇增订稿里,是把他在〈四十自述〉里说为什么他“不能跟着野蛮的孩子们一块儿玩”的两个理由的顺序颠倒过来了。在增订版里,“母亲不许”是排在第一顺位的理由;在〈四十自述〉里,“我小时身体弱”则排在第一位: 我小时身体弱,不能跟着野蛮的孩子们一块儿玩。我母亲也不准我和他们乱跑乱跳……大人们鼓励我装先生样子,我也没有嬉戏的能力和习惯,又因为我确是喜欢看书,所以我一生可算是不曾享过儿童游戏的生活。每年秋天,我的庶祖母同我到田里去“监割”(顶好的田,水旱无扰,收成最好,佃户每约田主来监割,打下谷子,两家平分),我总是坐在小树下看小说。十一二岁时,我稍活泼一点,居然和一群同学组织了一个戏剧班,做了一些木刀竹枪,借得了几副假胡须,就在村田里做戏。我做的往往是诸葛亮、刘备一类的文角儿;只有一次我做史文恭,被花荣一箭从椅子上射倒下去,这算是我最活泼的玩艺儿了。 显然胡适在十一二岁的时候,不只是“稍活泼一点”而已,也不只是“和一群同学组织了一个戏剧班”而已,他实际上是发起人和导演。他在〈四十自述〉增订版的残稿里回味无穷般地说得更为生动: 有一年,我邀了一班孩子学“做戏”(演剧),置备了一些刀枪、胡子、马鞭子;戏场有时在我家门口的空坦上,有时在祝封叔家门口的稻田里。做戏总在有月亮的夜里。小孩子们都不喜欢做文戏,又没有人肯做女角,所以我们多做武戏。我懂得戏的故事最多,故我自然成了一种“导演者”。我记得有一次我做[《水浒传》]“擒史文恭”里面的史文恭,仰面跌倒在稻草垫的田里。别的戏我记不得了。 问题是,胡适的母亲不喜欢他有“儿童游戏的生活”:“她从不当众人前面责备我。有时她知道我跟一班小孩子去顽了,她只叫人去喊我回家。夜静上床时,或第二天睡醒时,她才教训我,教我不要跟着那些孩子‘嬉野了心’(我们土话叫游戏为‘嬉’)。” 小说“罗生门” 然而,有趣的是,胡适说他母亲有她的盲点。他说:“有一种游戏,比月下稻田里做武戏要有害得多多,她却不知道禁止我,这就是看小说。”乍看之下,这好像跟胡适在〈四十自述〉里所说的话两相矛盾。这就是为什么如果我们要描述胡适的早年生活,我们一定不能被胡适牵着鼻子走,照本宣科地跟着〈四十自述〉依样画葫芦。所有的自述和自传都有它写作的时代背景,都有作者写作时的考虑,除非作者存心作伪,它当然是反映了作者的心路历程。然而,这个心路历程毕竟是作者建构出来的。所有的怀旧忆往,不管是有心还是无意,都经过了渲染、淡出的筛选过程,都是对自己过往人生的重新诠释。事实上,胡适看小说这个看似再单纯不过的故事,居然像黑泽明导演的“罗生门”一样,有多重版本,而且每个版本的作者都是胡适自己。第一个版本就是〈四十自述〉,他全面肯定了小时候读传统白话小说的好处。 胡适在〈四十自述〉里惟妙惟肖地描写他如何在意外中发现小说的经过: 当我九岁时,有一天我在四叔家东边小屋里玩耍。这小屋前面是我们的学堂,后边有一间卧房,有客便住在这里。这一天没有课,我偶然走进那卧房里去,偶然看见桌子下一只美孚煤油[美国洛克斐勒家族的企业,原来叫Standard Oil,即现在的ExxonMobil]板箱里的废纸堆中露出一本破书。我偶然捡起了这本书,两头都被老鼠咬坏 了,书面也扯破了。但这一本破书忽然为我开辟了一个新天地,忽然在我的儿童生活史上打开了一个新鲜的世界! 这本破书原来是一本小字木板的《第五才子》,我记得很清楚,开始便是“李逵打死殷天锡”一回。我在戏台上早已认得李逵是谁了,便站在那只美孚破板箱边,把这本《水浒传》残本一口气看完了。不看尚可,看了之后,我的心里很不好过:这一本的前面是些什么?后面是些什么?这两个问题,我都不能回答,却最急要一个回答。 皇天不负苦心人,后来终于让胡适找到了《水浒传》的全部。此后,他到处去借小说来看。借他小说,帮他找小说的好几个人,像他不长进的大哥、五叔、宋焕哥、三姊夫都是吸鸦片烟的,这是因为小说是烟榻上最好的伴侣。连他的大嫂都是帮他搜小说的人,因为他的大嫂认得一些字,嫁妆里带来了好几种弹词小说,如《双珠凤》之类。“这些书不久都成了我的藏书的一部分。”二哥、三哥在这方面给他的帮助不大。他的三哥因为得了肺病,在家乡时多,但由于“他同二哥都进过梅溪书院,都做过南洋公学的师范生,旧学都有根柢,故三哥看小说很有选择。我在他书架上只寻得三部小说:一部《红楼梦》,一部《儒林外史》,一部《聊斋志异》”。他二哥在这方面的帮助,则在于把外国小说引介给胡适:“二哥有一次回家,带了一部新译出的《经国美谈》,讲的是希腊的爱国志士的故事,是日本人做的。这是我读外国小说的第一步。”胡适说在所有的人里,帮他借小说最出力的是他的族叔胡近仁,他只比胡适大五岁,是胡适成长阶段最好的朋友。胡适说胡近仁家中颇有藏书。他看过的小说,常借给胡适看;胡适借到的小说,也常借给胡近仁看。“我们两人各有一个小手折,把看过的小说都记在上面,时时交换比较,看谁看的书多。”可惜这两个折子后来都不见了,但胡适记得在1904年他十二岁离开家乡到上海读书时,他的折子上好像已有三十多部小说了。 胡适说他小时侯所看的这三十多部小说,包括弹词、传奇及笔记小说在内。有《双珠凤》、《琵琶记》;也有《聊斋》、《夜雨秋灯录》、《夜谭随笔》、《兰苕馆外史》、《寄园寄所寄》、《虞初新志》等等,种类不同,品味也天差地别。有“《薛仁贵征东》、《薛丁山征西》、《五虎平西》、《粉妆楼》一类最无意义的小说”,也有“《红楼梦》和《儒林外史》一类的第一流作品”。胡适在〈四十自述〉里只提了他小时读旧小说的好处,他说由于这些小说都是白话小说,“我在不知不觉之中得了不少的白话散文的训练,在十几年后于我很有用处。”他又说:“看小说还有一桩绝大的好处,就是帮助我把文字弄通顺了。”读白话的旧小说不但帮他把文字弄通顺了,也回过头来帮他更了解古文的文理。这是因为他变成了他那些堂姐妹、侄女们巴结说故事的对象。从前是胡适跟这些本家姐妹们请五叔讲故事,巴结他,替他点火、装旱烟、替他捶背。到了胡适十二三岁的时候,他自己成了气候,已经能够对本家姊妹们讲说《聊斋》的故事了。于是,轮到胡适受人巴结了。他说:“我不用人装烟捶背,她们听我说完故事,总去泡炒米,或做蛋炒饭来请我吃。她们绣花做鞋,我讲《凤仙》,《莲香》,《张鸿渐》,《江城》。这样的讲书,逼我把古文的故事翻译成绩溪土话,使我更了解古文的文理。所以我到十四岁来上海开始作古文时,就能做很像样的文字了。” 胡适看小说这个“罗生门”故事的第二个版本,是他〈四十自述〉的增订版。在这个增订版里,胡适说看小说“比月下稻田里做武戏要有害的多多。”他说他母亲所以没有禁止他看旧小说,有两个原因。第一,是因为她根本不知道胡适在看什么。虽然他母亲在父亲在世的时候,教了她认得了将近一千个字。然而,“我父亲死后很少温习的机会,有时候她晚上督责我温习那几匣方字,她借此温习她认过的字。但她从不曾有机会读书,又从不敢让别人知道她认得字,故她认得的字渐渐荒疏了。”其次,望子成龙的她,总以为看书就是好事。“因此,他见我看书,总是欢喜的,不管我看的是什么书,她从不干涉我。”胡适接着说:“可怜她从不知道我看的小说。”可惜这句话没写完就被他用笔删掉了。 胡适虽然没有解释为什么看小说那么有害,但我们不难推测其原因何在。小说有好有坏,并不是所有的小说都会对读者有益。就像他在〈四十自述〉里所说的,他自己小时候所看的小说里,有像《薛仁贵征东》、《薛丁山征西》、《五虎平西》、《粉妆楼》那一类最无意义的小说,也有像《红楼梦》和《儒林外史》那一类第一流的作品。然而小说不管好坏,它之所以会让人入迷,常常就因为在情节取胜,让读者不由自已地随之起舞,可以为了想知道下文如何而废寝忘食。胡适在上海读书的时候,就发现他自己中毒太深,好几次立志要改掉这个恶习,但就是作不到。最有意思的,是他1906年春天在澄衷学堂的两篇日记。4月21日的日记说:“连日考试,惫甚。予最嗜小说,近已五日未看矣。考毕,阅《战血余腥记》一帙,竟之,使稍愈。”从“使稍愈”这个词的使用,可以知道他是用病态,或者说,像毒瘾一样,来形容他对小说着迷的程度。十天以后,5月1日的日记说得更为沉痛:“予幼嗜小说,惟家居未得新小说,惟看中国旧小说,故受害滋深,今日脑神经中种种劣根性皆此之由,虽竭力以新智识、新学术相挹注,不能泯尽也。且看浅易文言,久成习惯,今日看高等之艰深国文,辄不能卒读。缘恶果以溯恶因,吾痛恨,吾切齿而痛恨。因立誓,此后除星期日及假期外,不得看小说。惟此等日,亦有限制:看小说之时限,不得逾三小时;而所看除新智识之小说,亦不得看也。” 他在这篇日记里,是以全称的方式来批判所有的旧小说,说旧小说与新智识、新学术相抵触,把旧小说当成是他自己脑神经中种种劣根性的由来。不但如此,他甚至把旧小说的浅易文言——白话,也就是他在提倡新文化运动以后所称道的“活文字”——归罪为因为他常“看浅易文言,久成习惯”,而使他“看高等之艰深国文,辄不能卒读”的罪魁祸首。三年以后,也就是1909年9月13日,当时他已辍学,在新中国公学教英文。他在家信里说他听二哥说他的长子思聪已能勉强看小说,他就特别提醒他母亲和二嫂:“此大好事,惟小说中有一种淫书,切不可看。又有石印字太小之书,亦切不可看。聪儿眼目已有毛病,千万不可令以小说之故,又受损伤,望大人及二嫂时时留意。” 胡适看小说这个“罗生门”故事的第三个版本是第一、第二版的混和版,既肯定他看小说的好处,也指出旧小说里有淫书的害处。更有意思的是,在这个版本里,胡适小时候看小说,并不是自由自在的,而是被塾师和家人处处禁止、摧残他在这方面的兴趣。这个版本写作的时间是在1916年3月6日,已经到了他在美国留学的后期。我们必须注意这个版本形成的时代背景。他早在一年前,也就是1915年的夏天,就已经下了结论,说白话是活文字,古文是半死的文字。1916年,已经到了他跟他在美国的几个朋友为了白话、古文争得最白热化的时候。他在〈逼上梁山〉里说:“从二月到三月,我的思想上起了一个根本的新觉悟。我曾彻底想过:一部中国文学史只是一部文字形式(工具)新陈代谢的历史,只是‘活文学’随时起来替代了‘死文学’的历史。” 了解了这个背景,我们就可以了解为什么第三版是第一、第二版的混和版了。他在当天的札记里说: 余幼时酷嗜小说,家人禁抑甚力,然所读小说尚不少。后来之文学观念未必非小说之功。此种兴趣所以未为家人塾师之阻力所摧残者,盖有二因:一以小说易得。余以一童子处于穷乡,乃能得读四五十种小说[注意:胡适在第一个版本里说是三十多部],其易求可见。二则以有近仁之助力。近仁与余每以所得小说互传观之,又各作一手折记所读小说,每相见,辄互稽所读多寡以相夸焉。 然以家人干涉之故,所读小说皆偷读者也。其流毒所及盖有二害,终身不能挽救也。一则所得小说良莠不齐,中多淫书,如《肉蒲团》之类,害余不浅。傥家人不以小说为禁物而善为选择,则此害可免矣。二则余常于夜深人静后偷读小说,其石印小字之书伤目力最深,至今受其影响。 我们把这三个版本拿来对比,〈四十自述〉是最晚出的,他在〈四十自述〉里写他小时候看小说的这篇是在1930年底写的。当时,新文学运动已经成功,白话文及传统白话文学的地位已经奠定。胡适在这第一个版本里,强调他小时候看小说的“绝大的好处”、说那是帮助他“把文字弄通”。同时,又由于他为本家姐妹们讲故事,必须要把小说里的古文故事翻成徽州土话来讲,这又回过头来帮忙他“更能了解古文的文理”。这是白话文运动收功、功成名满的胡适要人相信的“故事”,这也几乎可以说是所有读过〈四十自述〉的读者,都会拿来当作胡适小时候因为看小说而得益的定论。然而,在第二个版本,也就是〈四十自述〉增订稿以及他在上海写的日记里,胡适却说看小说,比他母亲禁止他在月下的稻田里演戏的害处要大得多。更鲜明对比的,是成长阶段的胡适对自己耽于小说的罪恶感,以及他害怕看惯了旧小说的白话,会使他进不了古文的堂奥的疑惧。留学日记里的第三个版本夹在中间,正是他在美国独排众议、被逼上梁山,就在他要揭起白话文运动大旗的前夕。 这三个版本的对比,可以提醒我们:自传与自述都是建构的结晶。胡适在〈四十自述〉里并没有说谎。为了不影响白话文运动的气势,为了不削弱他把白话文学缔造成为中国文学正宗的努力,他只是在画布上,渲染了用传统小说来学习白话文的好处,而淡出了旧小说良莠不齐的事实;他只是一笔带过地说:传统文学里,也“有像《薛仁贵征东》、《薛丁山征西》、《五虎平西》、《粉妆楼》那一类最无意义的小说”。他在〈四十自述〉增订稿里也没说谎,只不过他所渲染的,是看坏小说的害处。他在上海读书时,在日记里写下来的对看小说的罪恶感及疑惧,当然是最真实的,因为那是他当下的感受。然而,一个人当下的感受也不一定是对的。西方俗谚说:“事后看问题,秋毫躲不过”(Hindsight is 20/20)。胡适青少年时候的感受当然是真实的,但不一定是正确的。它所反映的,不过是当时文言为正宗、小说属末流的传统心态,以及一个一心上进、为前途焦虑的年轻人的自省自励。 谁怕牛头马面? 胡适在〈四十自述〉里,还有另一个同样具有典范意义的“渲染”与“淡出”的例子,那就是〈从拜神到无神〉那一节。这一节名称里的“拜神”这个词是具有深意的,但他的写作策略,就有意让人把他“拜神”的这个阶段给忽略过去了。胡适在这一节一开头,就引了他父亲胡传在河南郑州办河工时嘲讽传统河工祀典的诗句,来说明他父亲反迷信的思想。这四句诗是:“纷纷歌舞赛蛇虫,酒醴牲牢告洁丰。果有神灵来护佑,天寒何故不临工?”胡传自己有注说:“霜雪既降,凡俗所谓‘大王’、‘将军’化身临工者,皆绝迹不复见矣。”这些所谓的“大王”、“将军”也者,就是河工区域内的水蛇虾蟆。它们被认为是大王或将军的化身,是传统进行河工时被礼拜的河神。胡传这四句诗,就在嘲讽这些河神怎么霜雪一降,就失去踪迹?既然是河神,怎么天一冷,就怕冷不来保护河工的进行了?接着,胡适说他父亲深受宋朝理学家程颐、朱熹的自然主义宇宙观的影响。比如说,胡传所作的〈原学〉的启始说:“天地氲氤,万物化生。”胡适说这种自然主义的宇宙观与近世科学的态度若合符节。最后,他引了胡传〈学为人诗〉的结论:“为人之道,非有他术:穷理致知,反躬践实,黾勉于学,守道勿失。”他说这是程朱“格物穷理”的态度。 胡适紧接着说,虽然父亲早逝,但他四五岁的时候就已经熟读他父亲的〈原学〉与〈学为人诗〉了。他又说虽然当时先生怎么解释,他已经不记得了;虽然他当时大概也不完全懂得这些话的意思,但他仍然强调,说他父亲对他的影响有两方面:“一方面是遗传,因为我是‘我父亲的儿子’。一方面是他留下了一点程朱理学的遗风;我小时跟着四叔念朱子的《小学》,就是理学的遗风;四叔家和我家的大门上都贴着“僧道无缘”的条子,也就是理学家庭的一个招牌。”胡适在这里说:“我是我父亲的儿子”,这句话乍读起来有点不通,虽然意思明白。几经寻思,发现是从英文翻译过来的。原来胡适在写〈四十自述〉以前,已经用英文写了一篇〈四十自述〉的前身,那就是他在1931年美国一家出版社所出版的《当代名人哲理》(Living Philosophies)〈胡适篇〉里的文章。这篇英文自述,胡适自己在同一年,以〈我的信念及其演化〉为题印了单行本,分送给朋友。胡适在这篇文章里用了“I am my father’s son”这句话,他后来写〈四十自述〉的时候,就把它直译成“我是我父亲的儿子”了。这句话比较顺口而且达意的中文翻译应该是:“我是我父亲的种。” 大多数读者在读了这么一长段自然主义的宇宙观、程朱“格物穷理”的态度、“僧道无缘”的论述以后,大概那“无神论”的结论已经都到了嘴边了。在这一长段的渲染策略的运用以后,下一段的描述虽然可能更为生动,因为它描述的,是胡适大家族中,由“女眷”所带领的迷信的大反扑。但由于前一段已经先入为主地在读者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下一段的描述基本上等于是淡出,等于是背景。它所要衬托的,是等待“我毕竟是我父亲的种”的胡适,来力挽那被家里的“女眷”所卷起的迷信的狂澜,来重振家风,来重现乃父自然主义的宇宙观的遗风: 我记得我家新屋大门上的“僧道无缘”条子,从大红色褪到粉红,又渐渐变成了淡白色,后来竟完全剥落了。我家中的女眷都是深信神佛的。我父亲 死后,四叔又上任做学官去了,家中的女眷就自由拜神佛了。女眷的宗教领袖是星五伯娘,她到了晚年,吃了长斋,拜佛念经,四叔和三哥(是她过继的孙子)都不能劝阻她,后来又添上了二哥的丈母,也是吃长斋念佛的,她常来我家中住。这两位老太婆做了好朋友,常劝诱家中的几房女眷信佛。家中人有病痛,往往请她们念经许愿还愿。 星五伯娘这位宗教领袖,加上二哥的丈母娘,等于是如虎添翼。更糟糕的是,二哥丈母娘的加入,意外地给胡适稚嫩的心灵带来了严重的创伤与惊骇: 二哥的丈母颇认得字,带来了《玉历钞传》、《妙庄王经》一类的善书,常给我们讲说目莲救母游地府、妙庄王的公主(观音)出家修行等等故事。我把她带来的书都看了,又在戏台上看了《观音娘娘出家》全本连台戏,所以脑子里装满了地狱的惨酷景象。 这些地狱里的惨酷景象,就是那十八层地狱,牛头马面用钢叉把罪人叉上刀山、叉入油锅、抛下奈何桥去喂饿狗毒蛇的种种惨象。此外,还让当时的胡适畏惧万分的,是他从小就听惯了的佛家因果报应的轮回观念。他说他那时最怕的就是来世变成一只猪或一只狗。 在女眷狂热的宗教信仰之下,稚嫩不懂事的胡适害怕死后被打入十八层地狱,也害怕来世变猪变狗。于是虔诚地跟着这些女眷的宗教领袖依样画葫芦,人家烧香,他就跟着烧香;人家拜跪,他就跟着拜跪: 后来三哥得了肺痨病,生了几个孩子都不曾养大。星五伯娘常为三哥拜神佛许愿,甚至于招集和尚在家中放焰口超度冤魂。三哥自己不肯参加行礼, 伯娘常叫我去代替三哥跪拜行礼。我自己幼年身体也很虚弱,多病痛,所以我母亲也常请伯娘带我去烧香拜佛。依家乡的风俗,我母亲也曾把我许在观音菩萨座下做弟子,还给我取了一个佛名,上一字是个“观”字,下一字我忘了。我母亲爱我心切,时时教我拜佛拜神总须诚心敬礼。每年她同我上外婆家去,十里路上所过庙宇路亭,凡有神佛之处,她总教我拜揖。有一年我害肚痛,眼睛里又起翳,她代我许愿:病好之后亲自到古塘山观音菩萨座前烧香还愿。后来我病好了,她亲自跟伯娘带了我去朝拜古塘山。山路很难走,她的脚是终年疼的,但她为了儿子,步行朝山,上山时走几步便须坐下歇息,却总不说一声苦痛。我这时候自然也是很诚心的跟着她们礼拜。 胡适不但礼拜神佛,他也听母亲的话,祭拜孔子,还为孔子做了一座小圣庙: 我母亲盼望我读书成名,所以常常叮嘱我每天要拜孔夫子。禹臣先生学堂壁上挂着一幅朱印石刻的吴道子画的孔子像,我们每晚放学时总得对他拜一 个揖。我到大姊家去拜年,看见了外甥章砚香(比我大几岁)供着一个孔夫子神龛,是用大纸匣子做的,用红纸剪的神位,用火柴盒子做的祭桌,桌子上贴着金纸剪的香炉烛台和供献,神龛外边贴着许多红纸金纸的圣庙匾额对联,写着“德配天地,道冠古今”一类的句子。我看了这神龛,心里好生羡慕,回到家里,也造了一座小圣庙。我在家中寻到了一只燕窝匣子,做了圣庙大庭;又把匣子中间挖空一方块,用一只午时茶小匣子糊上去,做了圣庙的内堂,堂上也设了祭桌、神位、香炉、烛台等等。我在两厢又添设了颜渊、子路一班圣门弟子的神位,也都有小祭桌。我借得了一部《联语类编》,钞出了许多圣庙联匾句子,都用金银锡箔做成匾对,请近仁叔写了贴上。这一座孔庙很费了我不少的心思。我母亲见我这样敬礼孔夫子,她十分高兴,给我一张小桌子专供这神龛,并且给我一个铜香炉;每逢初一和十五,她总教我焚香敬礼。这座小圣庙,因为我母亲的加意保存,到我二十七岁从外国回家时,还不曾毁坏。 毫无意外地,把胡适从这些女眷的宗教统治之下解救出来的,是男性的传统自然主义、理想主义的理学家。营救少年胡适,是〈四十自述〉里一个脍炙人口的故事。这件事,胡适说他不记得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但大概是在他十一岁的时候: 有一天,我正在温习朱子的《小学》,念到了一段司马温公的家训,其中有论地狱的话,说: 形既朽灭,神亦飘散,虽有锉烧舂磨,亦无所施…… 我重读了这几句话,忽然高兴得直跳起来。《目莲救母》、《玉历钞传》等书里的地狱惨状,都呈现在我眼前,但我觉得都不怕了。放焰口的和尚陈设 在祭坛上的十殿阎王的画像,和十八层地狱的种种牛头马面用钢叉把罪人叉上刀山,叉下油锅,抛下奈何桥去喂饿狗毒蛇——这种种惨状也都呈现在我眼前,但我现在觉得都不怕了。我再三念这句话:“形既朽灭,神亦飘散,虽有锉烧舂磨,亦无所施。”我心里很高兴,真像地藏王菩萨把锡杖一指,打开地狱门了。 从胡适的这段叙述看来,〈从拜神到无神〉这个〈四十自述〉里脍炙人口的故事,其真正的意义并不在于胡适用他的写作策略把读者导入的“思想上的解放”,而是在让他“高兴得直跳起来”的心灵上的解放。如果司马光的那几句话救了胡适,他所营救成功的,并不是写〈四十自述〉时功成名就的胡适回首去诠释的胡适无神论的发端,而是一个十一岁幼小稚嫩的胡适敏感的心灵创伤的愈合;司马光的话,把十一岁的“穈先生”从十八层地狱、阎罗王、牛头马面、刀山油锅、轮回成猪狗这些可怕的梦魇里解放出来。这种挣脱了梦魇的释然与喜悦,胡适自己说得最为生动:“我心里很高兴,真像地藏王菩萨把锡杖一指,打开地狱门了。” 胡适说他不记得是什么时候读到司马光家训里的这一段话。根据他在1920年代初期所写的一首诗来看,那是在他肚痛、眼翳医好以后,他跟他母亲跟星五伯娘去古塘山观音菩萨座前烧香还愿的那一年。我们记得胡适有一年初秋傍晚,吃完晚饭,在门口玩,身上只穿着一件单背心,他姨母怕他着凉,拿了一件小衫要他穿上,他不肯穿,回嘴说:“娘(凉)什么!老子都不老子呀。”当晚他母亲把他罚跪,重重责罚他,他跪着哭,用手擦眼泪,擦进了细菌,足足害了一年多的眼翳病,医来医去,总医不好的那个故事。他跟母亲、伯娘去古塘还愿是他眼翳病好了以后的事。这首诗说: 二十年前, 我跟我母亲上古塘去烧香, 回家时,我偶然读到一个古人的两句话, 这两句话狠打动了我的思想。 这两句话使我不信鬼, 也不信什么天帝—— 我这二十年的宗教观, 都是从这两句话做起。 这首二十年以后所写的诗,它行文的口气,自然跟〈四十自述〉 的是一致的,这是功成名就以后的胡适为自己成长的轨迹所建构出来的定案版本。它在经过一再地演练以后,就会作者连同读者,一起都认为它确是作者成长的真实纪录。同样的这段故事,胡适在他的英文自述里作了描述。他在《当代名人哲理:〈胡适篇〉》、〈我的信念及其演化〉里说:那是“我的宗教生命里一个奇特的转捩点”(a curious crisis)。他在这篇英文的自述里说,他在朱子的《小学》念到了司马光的那几句话过后不久,就又读到了更为详尽、更为雄辩的无神论,那就是范缜反佛教的言论。用〈四十自述〉的话来说: 有一天,我读到《资治通鉴》第一百三十六卷,有一段记范缜(齐梁时代人,死时约在西历五一〇年)反对佛教的故事,说: 缜著《神灭论》,以为“形者神之质,神者形之用也。神之于形,犹利之于刀。未闻刀没而利存,岂容形亡而神在哉?”此论出,朝野喧哗,难之,终不能屈。 胡适说他先前读司马光的话已经觉得很有道理了。现在读范缜的议论,觉得更明白,更有道理。胡适在《当代名人哲理:〈胡适篇〉》以及〈我的信念及其演化〉里解释了为什么范缜说的话更有道理。他说:司马光虽然说“形既朽灭,神亦飘散”,这个说法仍然承认灵魂的存在。相对的,范缜则连灵魂的存在都否认掉了,所以他说:“形者神之质,神者形之用也。” 因此,“司马光的话教我不信地狱,范缜的话使我更进一步,就走上了无鬼神的路。”他说: 大概司马光也受了范缜的影响,所以有“形既朽灭,神亦飘散”的议论;大概他感谢范缜,故他编《通鉴》时,硬把《神灭论》摘了最精彩的一段,插入他的不朽的历史里。他决想不到,八百年后,这三十五个字竟感悟了一个十二岁的小孩子,竟影响了他一生的思想。 范缜给胡适的影响不只是无神论,还有他的非因果论。胡适说《通鉴》引述范缜的无神论那一段,也记述了范缜和竟陵王肖子良讨论“因果”的事: 子良笃好释氏,招致名僧,讲论佛法。道俗之盛,江左未有。或亲为众僧赋食行水,世颇以为失宰相体。 范缜盛称无佛。子良曰:“君不信因果,何得有富贵贫贱?”缜曰:“人生如树花同发,随风而散,或拂帘幌,坠茵席之上;或关篱墙,落粪溷之中。坠茵席者,殿下是也。落粪溷者,下官是也。贵贱虽复殊途,因果竟在何处?”子良无以难。 我们可以很合理的怀疑,这种哲理的讨论是不是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孩子所能真正了解的。胡适说范缜的三十五个字的无神论“感悟了”他,影响了他一生的思想。然而,这更有可能是他写〈四十自述〉时为自己所回溯建构出来的心路历程。其所反映的,与其说是十一二岁时的他,不如说是四十岁的他所回顾、建构的十一二岁时的自我。他在《当代名人哲理:〈胡适篇〉》及〈我的信念及其演化〉里就说得比较像一个小孩子会说的话,他说范缜的那三十五个字,“简单明了,连小孩子都能懂,而更让我刮目相看的是,朝野群起攻之,但就是辩不倒他。” 至于范缜的非因果论,胡适在〈四十自述〉里,至少还说得比较近情理,他说:“这一段议论也只是一个譬喻,但我当时读了只觉得他说的明白有理,就熟读了记在心里。我当时实在还不能了解范缜议论的哲学意义。他主张一种‘偶然论’,用来破坏佛教的果报轮回说。” 他在《当代名人哲理:〈胡适篇〉》及〈我的信念及其演化〉里说得更像一个孩子会有的反应:“范缜的比喻[用同一树上被风吹落下来的花,有的落在席垫上,有的却落在粪坑里,来形容人的际遇与运命的偶然性],吸引了童稚的我,也把我从轮回那种叫天不应、叫地不理的梦魇里唤醒过来。那是偶然论跟命定论的对决。十一岁的我,选择了偶然,拒绝了命定。对童稚的我而言,那并不是成熟推论的结果,而是一种来自于我性情深处的好恶感,我毕竟是我父亲的种,我就是喜欢司马光和范缜,原因就是那么简单。” 这段话说得真实多了,既没有让一个十一二岁的孩子说大人话,也没有硬把他后来才形成的信念溯源到童稚的岁月,即使它的种子在那时侯已经种下了。如果胡适在英文写的自述里,说出了像小孩子会说的话,如果他在〈四十自述〉里倾向于把思想成熟后的他投射到他神童但毕竟还是孩子的自我身上,至少他在〈四十自述〉总结范缜和司马光对他的影响的时候,他还是说得比较中肯,把他们对他的影响放在消弭他对地狱和轮回的恐惧上:“我小时听惯了佛家果报轮回的教训,最怕来世变猪变狗,忽然看见了范缜不信因果的譬喻,我心里非常高兴,胆子就大的多了。他和司马光的神灭论教我不怕地狱;他的无因果论教我不怕轮回。我喜欢他们的话,因为他们教我不怕。我信服他们的话,因为他们教我不怕。” 胡适在〈四十自述〉里说,自从“我的思想经过了这回解放之后,就不能虔诚拜神拜佛了。但我在我母亲面前,还不敢公然说出不信鬼神的议论。她叫我上分祠里去拜祖宗,或去烧香还愿,我总不敢不去,满心里的不愿意,我终不敢让她知道”。接着发生的他想把泥菩萨打烂,丢到茅厕里的想法,就是〈四十自述〉里的另一个高潮了。他自己的描述是再生动也不过了: 我十三岁的正月里,到大姊家去拜年,住了几天,到十五日早晨,才和外甥砚香回我家去看灯。他家的一个长工挑着新年糕饼等物事,跟着我们走。 半路上到了中屯外婆家,我们进去歇脚,吃了点心,又继续前进。中屯村口有个三门亭,供着几个神像。我们走进亭子,我指着神像对砚香说,“这里没有人看见,我们来把这几个烂泥菩萨拆下来抛到茅厕里去,好吗?” 这样突然主张毁坏神像,把我的外甥吓住了。他虽然听我说过无鬼无神的话,却不曾想到我会在这路亭里提议实行捣毁神像。他的长工忙劝阻我道:“穈舅,菩萨是不好得罪的。”我听了这话,更不高兴,偏要拾石子去掷神像。恰好村子里有人下来了,砚香和那长工就把我劝走了。 这个没有完成的打倒偶像的行动,完全像是一个早熟、有个性的小孩子觉得长期以来受骗,愤恨而想出气的反应。有趣的是,这个没有完成的“壮举”居然有一个令人意想不到的续篇: 我们到了我家中,我母亲煮面给我们吃,我刚吃了几筷子,听见门外锣鼓响,便放下面,跑出去看舞狮子了。这一天来看灯的客多,家中人都忙着照料客人,谁也不来管我吃了多少面。我陪着客人出去玩,也就忘了肚子饿了。 晚上陪客人吃饭,我也喝了一两杯烧酒。酒到了饿肚子里,有点作怪。晚饭后,我跑出大门外,被风一吹,我有点醉了,便喊道:“月亮,月亮,下来看灯!”别人家的孩子也跟着喊,“月亮,月亮,下来看灯!” 门外的喊声被屋里人听见了,我母亲叫人来唤我回去。我怕她责怪,就跑出去了。来人追上去,我跑的更快。有人对我母亲说,我今晚上喝了烧酒,怕 是醉了。我母亲自己出来唤我,这时候我已被人追回来了。但跑多了,我真有点醉了,就和他们抵抗,不肯回家。母亲抱住我,我仍喊着要月亮下来看灯。许多人围拢来看,我仗着人多,嘴里仍旧乱喊。母亲把我拖进房里,一群人拥进房来看。 这时候,那位跟我们来的章家长工走到我母亲身边,低低的说:“外婆(他跟着我的外甥称呼),穈舅今夜怕不是吃醉了吧?今天我们从中屯出来,路过三门亭,穈舅要把那几个菩萨拖下来丢到茅厕里去。他今夜嘴里乱说话,怕是得罪了神道,神道怪下来了。” 这几句话,他低低的说,我靠在母亲怀里,全听见了。我心里正怕喝醉了酒,母亲要责罚我;现在我听了长工的话,忽然想出了一条妙计。我想:“我胡闹,母亲要打我;菩萨胡闹,她不会责怪菩萨。”于是我就闹的更凶,说了许多疯话,好像真有鬼神附在我身上一样! 我母亲着急了,叫砚香来问,砚香也说我日里的确得罪了神道。母亲就叫别人来抱住我,她自己去洗手焚香,向空中祷告三门亭的神道,说我年小无知,触犯了神道,但求神道宽宏大量,不计较小孩子的罪过,宽恕了我。我们将来一定亲到三门亭去烧香还愿。 这时候,邻舍都来看我,挤满了一屋子的人,有些妇女提着“火筒”(徽州人冬天用瓦炉装炭火,外面用篾丝作篮子,可以随身携带,名为火筒),房间里闷热的很。我热的脸都红了,真有点像醉人。 忽然门外有人来报信,说,“龙灯来了,龙灯来了!”男男女女都往外跑,都想赶到十字街口去等候看灯。一会儿,一屋子的人都散完了,只剩下我和母亲两个人。房里的闷热也消除了,我也疲倦了,就不知不觉的睡着了。 母亲许的愿好像是灵应了。第二天,她教训了我一场,说我不应该瞎说,更不应该在神道面前瞎说。但她不曾责罚我,我心里高兴,万想不到我的责罚却在一个月之后。 过了一个月,母亲同我上中屯外婆家去。她拿出钱来,在外婆家办了猪头供献,备了香烛纸钱,她请我母舅领我到三门亭里去谢神还愿。我母舅是个虔 诚的人,她恭恭敬敬的摆好供献,点起香烛,陪着我跪拜谢神。我忍住笑,恭恭敬敬的行了礼——心里只怪我自己当日扯谎时不曾想到这样比挨打还更难为情的责罚! 直到我二十七岁回家时,我才敢对母亲说那一年元宵节附在我身上胡闹的不是三门亭的神道,只是我自己。母亲也笑了。 胡适说他在三门亭跟着母舅跪拜谢神的时候,“心里只怪我自己当日扯谎时不曾想到这样比挨打还更难为情的责罚”,这句话就又是大人说的话了。其所反映的,是胡适留美时期最爱说的“一致”的观念,那就是说,他如果相信无神论,他就应该坚守无神论的原则,既不信神,却又去向它拜跪,岂不是“比挨打还更难为情的责罚”吗!胡适诚然早熟、聪明过人,然而,十三岁的他不一定会有这种在大学念哲学时的他对一致的执着。 胡适说这三门亭事件发生在他十三岁时的正月十五日元宵,应该就是1903年,那天是阳历2月12日。用现在的算法,他那时侯还差五天才满十二岁。一年以后,胡适就到上海去进新学堂了。就在他要离开家乡的前夕,他的母亲帮他订了婚。胡适的妻子江冬秀是旌德县江村人,江村离胡适所住的上庄约四十里。 江冬秀生于1890年12月19日(农历11月8日),比胡适大一岁。江冬秀的父母家都是望族,而且是书香门第。胡适跟江冬秀家有远亲的关系,江冬秀的舅母是胡适的姑婆。说起胡适和江冬秀的婚事,据说又跟“太子会”有关。胡适在〈四十自述〉的〈序幕〉里描写他母亲的订婚,他是把他父母首次不期而遇的场景放在“太子会”上。这个“太子会”是徽州的庙会,据说也是可以用来证明徽州人祖先来自北方的一个证据。我们在本章启始的时候说,徽州治下辖有六县:歙县、黟县、休宁、祁门、绩溪与婺源。据说,这个“太子会”的庙会是只有徽州所属的这六县有,其它县都没有。这个“太子会”所纪念的是唐朝安史之乱死守睢阳(今河南商丘)的张巡。避难来徽州的北方人,塑造了一个“太子老爷”来纪念张巡。这个“太子会”是每逢闰年所举行的迎神赛会。如果胡适在〈四十自述〉里,安排让他的父母在这里不期而遇,江冬秀的母亲看上了胡适,要选他作女婿,据说也是在这个“太子会”的庙会上。 胡适姑婆住在旺川村。有一年轮到旺川作庙会,胡适跟母亲到旺川的姑婆家去看庙会。江冬秀的父亲早逝。可是,这一年旺川的庙会,江冬秀的母亲也去了。据说江冬秀的母亲看见胡适眉清目秀,又聪明伶俐,就请了胡适的叔叔胡祥鉴做媒。胡祥鉴在江村教私塾,也教过江冬秀念书。然而,胡适的母亲有几层顾忌:第一、江冬秀比胡适大一岁,绩溪有一句俗谚:“宁可男大十岁,不可女大一年”;第二、江冬秀属虎,八字硬;第三、江家兴旺,胡家中落,有门不当、户不对的顾虑。在胡祥鉴锲而不舍的努力之下,胡适的母亲于是答应让他先把江冬秀的八字开来。八字开来以后,命也算过,两人的生肖很合,不犯冲。接着,胡适的母亲就把江冬秀红纸写的八字叠好,放在竹升(量器)里,摆在灶神老爷面前。这竹升里,同时还放了别人送来提亲的几个八字。过了一段时日,家中平安无事,既没有丢一只筷子,也没打碎一个汤匙,六畜平安,人丁无事。于是,胡适的母亲就虔诚地把竹升拿下来,用筷子夹出其中的一个八字,打开一看,就是江冬秀的。显然是缘中注定,于是就决定了这桩亲事。 可惜胡适在为他自己所拟的自述的第十一章〈我的订婚与结婚〉, 他从来就没有时间去写。更可惜的,是唐德刚所看过的江冬秀所写的“一篇最纯真、最可爱的朴素文学”的自传,现在可能已经不存。 胡适在1917年12月30日跟江冬秀结婚以后,写了几首〈新婚杂诗〉,其中两首是他结婚几天后,跟江冬秀“回门”到江村以后写的。这两首中,有一首专门是纪念他已过世的丈母娘: 回首十四年前,初春冷雨,中邨箫鼓,有个人来看女婿。 匆匆别后便轻将爱女相许。只恨我十年作客,归来迟暮。 到如今,待双双登堂拜母,只剩得荒草新坟,斜阳凄楚! 最伤心,不堪重听,灯前人诉,阿母临终语! 胡适这首诗跟他父亲日记里记他结婚的写法有异曲同工之处,同样简洁扼要,不带痕迹。写这首诗是在1918年1月,往前推十四年,就是1904年。在那年初春一个下雨天里,有个人来看女婿,匆匆别后,便轻将爱女相许。当然,胡适在这首诗里没有提到媒妁之言、算命、八字等等传统提婚必经的手续,但我们可以想象所有这些种种,两家都按照礼俗作去了。我们永远不会知道的是究竟传闻是否属实?真的是江冬秀的母亲先选中了准女婿,再请胡祥鉴做媒?还是这件亲事,实际上是胡家主动的呢?无论如何,我们所能确知的,是江冬秀的母亲在1904年初去“相”了胡适。满意的她,匆匆别后,便轻将爱女相许给他了。这时,胡适才刚满十二岁,江冬秀也才刚满十三岁。 1904年农历二月,也就是阳历三月,胡适订婚不久以后,他三哥的肺病已经到了末期,决定到上海去医病。胡适陪着他三哥上路,顺道到上海去上新学堂。
舍我其谁:胡适(第一部)——第一章 “穈先生”初长成
书名: 舍我其谁:胡适(第一部)
作者: 江勇振
出版社: 新星出版社
副标题: 璞玉成璧,1891-1917
出版年: 2011-4
页数: 652
定价: 88.00元
装帧: 平装
丛书: 舍我其谁:胡适
ISBN: 9787513302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