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学界已有共识,查尔斯·罗森的《古典风格:海顿、莫扎特、贝多芬》一书是近五十年以来影响力最大、引用率最高的音乐论著——没有之一(至少在英语世界)。此书于1971年出版,翌年即获得美国国家图书奖[NationalBook Award],迄今仍是获得此项殊荣的唯一音乐书籍。如此看来,不论“民间口碑”,还是“官方认可”,《古典风格》在音乐书中的“塔尖”地位俨然不可撼动。 笔者曾借用钢琴家傅聪先生的话,用“音乐中的钱锺书”这一会让中国知识分子感到亲近的比喻来定位罗森。他自幼习琴,少年时拜著名钢琴家、李斯特的弟子莫里茨·罗森塔尔[Moriz Rosenthal,1862—1946]为师,可算是李斯特显赫谱系的“嫡传”。但不可思议的是,他在1940年代至1950年代入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就读的专业(学士、硕士至博士)居然是法国语言文学!这样一位受过严格大学文科学术训练的职业钢琴家,日后又成为极为著名的音乐著述家和批评家——他出版的第一本书即是《古典风格》。 在著名的《新格罗夫音乐与音乐大辞典》中,杰出的英国音乐学家、莫扎特权威、也是该辞书的总主编萨迪[Stanley Sadie,1930—2005]亲自操刀撰写了查尔斯·罗森的词条,其中他对《古典风格》做出如下总评: 罗森对音乐文献的主要贡献是《古典风格》……罗森为古典大师的音乐建构了语境文脉;他以各位大师最擅长的体裁为依托,通过作曲的视角——尤其是形式、语言和风格的关系——来考察他们各自的音乐:而支撑这一切的是(罗森)对当时音乐理论文献的熟知,对古典时期各种音乐风格的掌握,对音乐本身诸多具有穿透力的洞见,以及对创作过程的深刻理解。 这是几近毫无保留的褒奖。美国音乐学的领袖人物之一约瑟夫·科尔曼[Joseph Kerman,1924—2014] 在他那本被视为英美音乐学学科发展“分水岭”的著作《沉思音乐》中,抨击多年来英美音乐学仅仅关注“硬性事实”[hard facts]的“实证主义倾向”,呼吁音乐学术应该强化针对音乐作品审美意义和艺术价值的“批评性”研究——而查尔斯·罗森正是科尔曼推崇的榜样和理想。 然而,罗森对自己写作的目标设定乍一看却非常低调:他在此书初版前言中甚至说“只是想对该时期的音乐语言进行一番描述”。所谓“音乐语言”,在专业音乐界大家似早有共识——它指的即是旋律、节奏、主题、动机、和声、调性、对位、织体、音色、音域、音区、曲式、结构、比例、布局等音乐的技术语言范畴。的确,翻阅《古典风格》,读者会发现罗森谈论音乐从不脱离上述技术范畴,这也是全书动用了四百余个谱例(有的较短,有的很长)的原因所在——观察和描述音乐的技术语言,必须参照乐谱,否则不仅难以深入细节,甚至根本无法运作。我曾对罗森的学术特点做过如下评论: 音乐的感觉原本是极其微妙和难以言表的,但罗森居然可以将那些似乎不可捉摸的东西用非常清晰和准确的文字从音乐技术肌理的角度予以澄清和剖析,这是他的特别强项和无上光荣。 此书像一件艺术品一样,内部具有良好的起承转合结构,但外表看却似行云流水般随意。八个部分(中译本分“八卷”)的总体布局,前两卷是对18世纪音乐语言和古典风格的概貌总览,为后面更为具体的作品分析和批评提供背景和前提。中间五卷,分别对古典风格最有代表性的体裁和作品进行鞭辟入里的点评和剖析——海顿的弦乐四重奏、交响曲、钢琴三重奏,莫扎特的协奏曲、弦乐五重奏、喜歌剧,贝多芬的代表性钢琴作品和他最突出的风格语言特征,以及古典时期的其他音乐体裁如严肃歌剧和教堂音乐等。最后的“尾语”点明古典风格原则在舒曼创作中的瓦解和在舒伯特作品中短暂的回光返照。可以说,就界定某个时期的音乐语言机制和说明某一乐派的风格要素肌理而论,在我个人看来,尚无人堪比罗森在《古典风格》中所达到的清晰性和深刻性。他针对音乐技术语言肌理的真知灼见,已深刻影响并改变了世人对维也纳古典乐派的整体理解。而在谱面观察的深入地道和联系实际音乐听觉的生动性方面,罗森也为音乐分析与批评树立了新的标尺和典范。 我曾在一篇论文中谈及《古典风格》对于我们自己的学科建设和我国当前音乐学术发展的参照和借鉴意义: 这本论著不仅针对维也纳古典乐派三大师的诸多音乐杰作进行了精辟深刻的专业性剖析与批评,而且对如何观察音乐技术语言的运作, 如何把握作品的独到“立意”与匠心,以及如何用准确、干净而流畅的文字语言来捕捉声音的流动及蕴含其中的意义,都有不可多得的借鉴价值。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罗森善于针对某部作品在音乐语言上最突出的个性方面——可以是和声-调性的、动机-主题的、对位-复调的、织体的、曲体的、体裁的、音响的、材料的……以及所有上述范畴的自由组合或叠加, 不一而足——进行“有话则长、无话则短”的鞭辟入里、专业内行的分析评论,从而打开了极其多样和多元的音乐分析批评空间,并从中体现出深厚的音乐学养与知识储备。 进而,在我看来,罗森的《古典风格》一书对于中国音乐学界最重要的启示,不仅在于如何看待、观察、剖析和评判音乐这个层面,还在于他在如何用文字语言触及音乐这个重大命题上有新的突破。关于罗森的音乐文字的特点和美感,我曾有过如下评价,或许对中国读者有一定的提示作用: 这是带有某种音乐美感的音乐论述,我甚至觉得全书那种看似随意、但新见迭出而又绝无强迫感的叙述文风,会令人联想起莫扎特音乐自如而放松的韵味。实际上这是罗森行文的一贯风范——切中要害但并不妨碍生气盎然,学富五车但绝不“掉书袋”,文笔犀利而又不失优雅。 这当然不是每位音乐学人都能达到的境界,但不妨作为某种榜样,值得所有音乐文字写作者参考、对照乃至效仿。我们已经见过太多味同嚼蜡、毫无音乐感、根本没能触及音乐实质的音乐描述文字(中西文中均很常见),也曾读到过不少自我陶醉、辞藻花哨、但却完全回避音乐技术肌理的“文学性”音乐叙述(中文较西文远为常见),考虑到这种状况,罗森的音乐文字对于我们的意义和价值便不言自明。 应该指出,罗森的《古典风格》诞生于四十余年之前,此书在看待音乐和观察音乐的美学理念上,几乎是不折不扣的“形式主义”立场和路线。从罗森自始至终高度关注“音乐语言”这一事实即可看出,他的音乐观和美学观是什么,而他心目中的音乐意涵指的又是什么。他承认音乐意义“总是难以言传”,因此就转而去关注“音乐作品的语言表述”。所以,在《古典风格》中,罗森更多是在说明音乐如何表达——他在这方面是无与伦比的高手。但音乐中表达的究竟是什么,罗森的笔墨却非常吝啬,甚至基本避而不谈——读者看到,罗森针对音乐“内容”和“意义”的文字表述极为谨慎,点到为止,从不逾越雷池半步。近二十余年来,西方兴起所谓“新音乐学”[new musicology]的思潮,开始反思并反击仅在音乐内部“画地为牢”的狭隘形式主义理念,致力于打通音乐与社会、历史和文化的联系通道,并着力于解释音乐中所蕴含的广阔而复杂的音乐之外的意涵。在这种情势下,罗森在《古典风格》一书中所持的美学立场不免显得保守。他在触及(尤其是)纯器乐作品时很少谈及音乐之外的意义,这种思维定式也会让人感到不够满足。 屈指算来,笔者接触罗森的《古典风格》至今已近三十年。1987年,我有幸在硕士毕业之后很快获得公派机会赴英国伦敦大学国王学院的音乐系进修访学。当时,西方音乐学界正在热议科尔曼的那本《沉思音乐》——此书对英美音乐学的整体学科导向的影响正在持续发酵。而谈到科尔曼,又必然涉及他所推崇的《古典音乐》一书。这即是我开始认知此书的由来。回国后,我曾在1990年花了整整一个暑假攻读此书。天气炎热,又没有空调,我在“挥汗如雨”中“赤膊上阵”。但那时候年轻,不觉其苦,反而感到非常愉悦:我阅读此书的强烈感受是,它既让人改变头脑——针对思考和看待音乐的方式,也让人改变耳朵——针对聆听和体察音乐的路数。每日端坐在钢琴前,一边仔细阅读罗森的高见,一边摸弹书中的谱例,果真是令人耳目一新的“头脑风暴”,也堪称理性和感性的双重刺激和享受。 其实,读完此书后我就积极向各出版社推荐此书,认为应该早日推出中译本,以便让中国读者了解,西方最高水平的音乐分析批评究竟处于什么状态。进入新世纪后,《古典风格》的汉译出版终于被纳入上音学科建设和“六点音乐译丛”的项目规划之中。然而,由于公务、教务和其他事务极为繁忙,《古典风格》的翻译居然拖拖拉拉、断断续续达八年之久。很多同行、老师、学生、还有乐迷都很关心这部名著的汉译出版。希望这个译本没有辜负大家的期盼。罗森享有盛名的音乐描述精确性和文字美感是否在汉译本中得到保持?这是对我作为译者的考验,在此也请各位读者提出批评指正。 2014年7月修订于沪上书乐斋
古典风格——中译者序(简缩版)
书名: 古典风格
作者: Charles Rosen
出版社: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原作名: The Classical Style
副标题: 海顿、莫扎特、贝多芬
译者: 杨燕迪
出版年: 2014-8
页数: 620
定价: 138
装帧: 精装
ISBN: 9787567523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