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世纪人们所持有的对博彩游戏的赞赏,可以让我们了解到那种对道德不在乎的态度是多么的广泛。我们今天将博彩游戏视为可疑的和危险的游戏,游戏所得被认为是最不道德和最没有价值的收入。博彩游戏我们一直还在玩,但总带着一点负罪感。在17世纪可完全不是这样,这种现代的负罪感来自深入发展的道德化,这一道德化的过程将19世纪的社会打造成“思想正统者”的天下。 《论富人与无钱乡绅的财富》(La Fortune des gens de qualité et des gentilshommes particuliers)是一本给年轻绅士谋生提出建议的箴言录。当然,它的作者卡耶尔(Caillère)军官绝不是个冒险家,他虽然说不上是笃信宗教的信徒,但对宗教还是虔诚的,始终没有什么创造性,也没有多少才能。他的评价因此代表了1661年那个时代普遍流行的观点。他不断地提醒年轻人要抵制放荡的生活:如果说放荡是德行的敌人,那它也是财富的敌人,德行和财富对人来说缺一不可。“放荡的年轻人透过妓院和小酒馆的窗户眼睁睁地看着能使上帝感到高兴的机会流失了。”20世纪的读者已经厌倦了这些老生常谈,但他们一定会对那时吹毛求疵、反对光顾那些地方的道学家却大谈博彩游戏的社会有益论倍感惊讶。“如果没钱的绅士(与‘富人’相对)玩博彩游戏,那该如何?”这是书中一章的标题。这并不是天经地义的:这位军官承认,专业的道德说教家——即教会人士,公开反对博彩游戏。这也许会使我们的作者有点不自在,但无论如何,面对需要连篇累牍的解释来消除的拘束,他仍然坚持另外的观点,维持对古代世俗观点的忠诚,而且努力赋予它道德上的正义性:“我们可以证明,如果它是在必要的条件下进行,有益的一面就超过了有害的一面。”“我说,这种游戏对富人来说是危险的,而对无钱绅士却是有益的。前者有太多的风险,因为他太有钱;后者没风险,因为他没钱。然而,没钱的人和大领主在获取博彩游戏的财富上却机会均等。”前者一切皆输,后者一切皆赢——奇怪的道德区别! 根据卡耶尔的观点,博彩游戏除了赢钱以外还有别的好处:“我一直认为,热爱博彩是一种自然天性,我认定这种天性是有利的。”“我们天生热爱博彩这一事实是我立论的基础。”“体力游戏(这是我们今天最想推荐的)看起来很美妙,但不适合赢钱。”他进一步明确道:“我听说过纸牌游戏和掷骰子游戏。”“我从一位从中赢了很大一笔钱的聪明玩家那儿听说,要将博彩游戏转变为手艺,唯一的秘诀就是控制自己的感情,将这种活动看做是赚钱的行当。”玩家似乎用不着太焦虑,厄运也不会让他一无所有:博彩玩家总是比“一位好商人”容易借到钱。“此外,这项活动还让无钱的绅士进入到更好的社交圈,聪明的人如果知道如何把握机会,就可以从中获得巨大好处……我认识一位聪明人,他的收入就来自一副纸牌和三颗骰子,他的生活圈比那些外省领主老爷们还要风光,那些外省领主有大笔财产(但没现钱)。” 这位优秀军官的结论完全出乎我们今天道德的想象:“我建议一位懂玩和爱玩的人,要敢于拿钱去冒险,因为他没有什么可以失去的了,他冒险的金额不大,但却可以赢回很多。”对于昂日神父的传记作家来说,博彩游戏不再是一种消遣,而是一种生活状态,是一种获得财富和维持社会关系的手段,是一种非常体面的手段。 卡耶尔不是唯一持这种观点的人。梅雷(Méré)骑士被人们当做上流社会成员的典型,一位正直的人。根据当时流行的喜好,他在《世界贸易续篇》一书中所表达的也只能是卡耶尔那样的。“我进一步注意到,如果用灵巧优雅的姿态去玩博彩,就可以产生好的效果:人们可以凭此进入所有玩博彩的地方,而王公贵族们感到厌倦时经常就只能去那里消磨时光。”他列举了一些位尊者的事例:路易十三(在孩提时就在银行赢得绿宝石)、黎世留(他只在博彩中才能得到休息)、马扎然、路易十四及其“母后,她只做两件事,赌博和向上帝祈祷”。“不管你有多大功绩,如果你没有进入上流社会,就难以赢得很高的声誉,而博彩游戏就非常容易为你打开大门。这甚至是一种不用说什么话就能经常加入上流社会聚会的有效方式,尤其如果你玩起来就像一个高尚文雅之士的话。”就是说,要避免“怪异行为”、避免“反复多变”和避免过分迷恋。“玩者必须高尚大气,对输赢已了然于胸,无论是输还是赢,均可做到面不改色,行事如常。”但要当心不要使自己的朋友受损:理性的推理是徒劳的,“我们始终保持的姿态是,我们不应该对那些损害过我们的人心存怨恨”。 如果博彩游戏没有遭到任何道德上的谴责,那么也就没有理由禁止儿童参与:由此涌现出无数孩子玩纸牌、玩骰子和玩西洋双六棋那样的场面,艺术作品已经将它们固化,一直保存到我们现在。既作为小学生文明养成读本又作为拉丁词汇课本的学校对话录有时也接纳博彩游戏,虽然不总是热衷于此,但至少把它们当作十分流行的活动。西班牙人比韦斯(Vivès)仅满足于制定一些规定来防止孩子过度游戏。他规定了什么时候玩,和谁玩(避免与坏人玩),玩什么游戏,赌注多少:“赌注不可以没有,否则会显得滑稽,也提不起兴趣,但赌注也不可以太大,否则它会让你心慌意乱。”还规定了“什么姿态”,即要做一个好玩家;还规定了游戏时间的长短。 甚至在学院这一道德管束最有效的地方,玩钱的游戏尽管让教师们反感,却长期存在。在18世纪初法国特鲁瓦(Troyes)的奥拉托利会学院校规做出规定:“不能赌钱,但数目极少并经过批准者除外。”现代大学教师在1880年评论这段文字时,有点儿不满意这种与现代教育原则相去甚远的习俗,他补充道:“这实际上批准了赌博。”或至少,是听之任之。 甚至在1830年左右,在英国公立学校里人们还公开玩彩票,有人下注巨大。《汤姆·布朗的学校生活》的作者回忆当时在德比(Derby)的橄榄球队的孩子中掀起的赌博的狂热:稍后阿诺尔德博士的改革在英国学校中杜绝了这些流行了几个世纪的古老活动,以前人们对此漠然接受,自此以后它们被视为不道德的和邪恶的。 从17世纪至今,有关博彩游戏的道德态度以一种非常复杂的方式演变:一方面,那种将博彩游戏看作危险沉迷和严重罪恶的观念得以传播,另一方面游戏本身也经历了某些变化,它减少了以牺牲玩家算计能力和智力为代价的偶然成分(但一直存在),当这种减少达到一定程度,某些纸牌和棋类的玩法在这种对博彩游戏原则无可挽回的打击下逐渐消失了。
儿童的世纪——博彩与赌博
书名: 儿童的世纪
作者: 菲力浦·阿利埃斯
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
原作名: L'enfant et la vie familiale sous l'Ancien Régime
副标题: 旧制度下的儿童和家庭生活
译者: 沈坚 | 朱晓罕
出版年: 2013-4
页数: 344
定价: 42.00元
装帧: 平装
丛书: 博雅同文馆·历史-人类学译丛
ISBN: 9787301223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