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谁人故乡不沦陷? “我刚刚离开我的摇篮,世界已经面目全非。” 大约在两百多年前,当夏多布里昂回到湿漉漉的布列塔尼故乡时,曾经这样感慨。因为在那里,作家再也寻找不到“儿时的圣马洛了”,小时候曾在船舶的缆索间玩耍,现在港内看不到船;而自己出生时的公馆也已经变成了旅店。故乡,游子梦里的天堂,和作家远去的岁月一起,一去不返。 作为一个异乡人,我曾经在一个雨水涟涟的季节穿行大西洋边的圣马洛。那几天圣马洛正在举行一场帆船比赛,满街都是敲锣打鼓的人。到了晚上,更是热闹非凡。 孤身一人,远在异国,虽然当时我还没有认真读过夏多布里昂的许多作品,但对他笔下 “望不见故乡,望不见童年”的伤感却一点也不陌生。无论是在那次旅行之前,还是之后,我都体会到了那种因失去故土家园而独有的刻骨铭心的疼痛。 和夏多布里昂不同的是,在我的疼痛里不仅有失去故土的惆怅,更有失去故土的羞耻。一切是那么猝不及防地发生了,而且是在一个风平浪静的年代里,这里没有硝烟蔽日的战争,没有饿断人肠的饥荒,更没有手握刺刀一进村子就牵猪抢鸡的日本兵。 故乡的方尖碑 我在江南乡下生长了17年,和我的农民父亲一样,曾经向往城市没有泥水的生活。然而当我终于提着笔杆子进城,发现这里不过住着一群有房屋没家园的可怜虫。只有乡村,才是游子栖息灵魂与双足的地方。疲惫的时候,我不必像城里人一样去桑拿房或歌舞厅,我只要买张还乡的车票便可以了。回到村子里,就像回到电影《海上钢琴师》里的那艘轮船之上。望着童年的老房子,无论在外面的世界有多少挫折困苦,即使失去一切,都有信心从头再来。又因为,我原本一无所有,或者我并不需要那么多。不幸的是,2000年以后,当老家的房屋被移民建镇的风潮彻底淹没时,我栖居乡村的信心与骄傲已荡然无存。曾经生养我的村庄如今变成一片废墟,我从此成了一个在心灵上既没有城市又失去了村庄的流浪汉。(《寻访罗曼•罗兰》) 在法国克莱蒙西寻访罗曼•罗兰时,我同样暗自感叹。 在我的精神世界里,此后几年间在老家发生的一件事比拆房子还要严重,那就是村子里的一些古树被远道而来的树贩子连根盘走。坦率说,尽管我也时常遭遇人生的挫折,但很少失去内心的安宁。然而,当我通过一个偶然的机会知道老家的古树早在几年前便被人强买一空,其时内心不可不谓翻江倒海,无以诉说。 我曾经看过一部名为《柠檬树》(Lemon Tree)的以色列电影:巴勒斯坦女果园主萨玛,为了保卫自己的果树,毫不犹豫地将自己的新邻居、以色列国防部长告上法庭,因为以色列当局出于安全考虑要砍她的果树。尽管以色列当局表示将给予萨玛足额的补偿,但在她看来,这些柠檬树不仅有自己的记忆和生命,同时也是她与父亲甜蜜生活的见证者与给予者,而这一切是任何钱财都无法补偿的。 每个人的生命里都会有一些难以割舍的人与事。对于我来说,最能牵动我的故乡之物,便是村边晒场上的那棵老树。它有几十米高,不仅在我孩提时代给了我昂扬挺拔的斗志,同样见证了这个村庄的几百年历史;而当我有朝一日离开故土、远足他乡,它又是那样温情满满,成为游子望乡之时的归所。就像《乱世佳人》里陶乐庄园里的大树,总会让离乱中的孩子挂念,梦萦魂牵。 没有树,土地会失去灵魂。在我眼里,晒场边上这棵高大挺拔的古树之于这个村庄的价值,无异于方尖碑之于协和广场,埃菲尔铁塔之于巴黎,即使是出于审美或者某种心理层面的需要,它也应该永远留存。记忆中,这棵大树同时支撑起了这个村庄的公共空间。尤其是在耕作季节,劳累的人们多会在这里休息、闲聊,而那些伸出地面的巨大树根也为大家提供了天然的长条板凳。据村里的老人们说,早在几代以前,曾经有人想卖掉这棵树,一位有公益心的老人便自己掏了钱将这棵树买了下来,目的就是为了让子孙后代忙完农活时有个好地方乘凉。 就是这样一棵古树,被树贩子里应外合,名义上以“2000元”(最初是1000元)的价格在光天化日之下连根刨出,然后运走。回想上世纪八十年代,我曾经在这棵大树旁,边收割水稻,边听崔健的《一无所有》,与父母在田间地头忙着“双抢”。而现在,虽然表面上我在城市里过得意气风发,掸去了泥土,却在不知不觉中失去了心底的家园。 “每个人的家乡都在沦陷”。最近几年,越来越多离开乡村的游子写下了“故乡沦陷”的文字。他们站在中国与世界的不同地方发问——为什么我们曾经“热爱的故乡”,变成了一个自己不愿回去或回不去的地方? 两种“得罪人” 2008年,我先后回了三次老家。第一次是在春天,年少时的一位好朋友开着车将我送回小堡村。然而,在村里我只待了十几分钟,因为这十几分钟已足够我去看那个大坑了。 好在我终于克服了内心的倦怠与艰难。这年夏天,为了给这个村庄做一些见证与记录,我重新回到了乡下,并且在此居住了不短的一段时间,走访了些村民,发现他们也许更需要安慰。在这里,没有谁不为卖树之事唉声叹气,没有谁不为曾经与自己朝夕相伴的大树被人谋夺而“心中辣痛”。这年年底,当我又一次回到村里时,人们还在谈论发生在几年前的这桩令人羞耻的事情。一位外出打工的中年男子,甚至和我谈起自己如何试图呵护余下的树根,只希望它有朝一日能发新枝。而当年花钱救下这棵大树的,正是他的爷爷。 其实谁都知道,那些曾经见证了几代人生命的树,自从被挖走后就再也不会回来了。如果在当时,村里奋力配合卖树的人知道此举会招来千夫所指,并且成为其一生的污点;如果村民们能够预想到古树被挖走后自己的内心将从此失去安宁,长痛痛于短痛,相信许多人会重新选择自己当时的态度。而在当时,村长就像“中了邪”,村民都像马铃薯一样散落一地,无依无靠、无人组织,三三两两的抗议,也都方生方死,寂寞如烟花。到最后,可怜这一村老少,只能眼巴巴地看着这棵大树被人削枝去桠,像个巨型弹弓一样装进长车,“运到江浙一带去”。由于车身过长,临出村时还撞坏了一户村民的屋角。而此前刚铺好的一段石子路,似乎也只是为了方便外贼前来偷运东西。 从此往后,当面的质询也都变成了经年累月背后的耳语——村长何来如此动力与坚决,敢冒天下之大不韪,不顾村民或明或暗的反对,以六七百元或一两千元的价格贱卖当地的一棵棵古树? 北京一位在环保组织工作的朋友和我说,她有个亲戚在做这种缺德的生意。这种古树被卖到城里,好的能值一二十万元。当然,村民的反对也并不齐心,在我问及此事时,许多人都说自己当时之所以没有挺身而出,是因为“不愿得罪人”,全然忘了村长无视村民意见与权利,得罪诸位在先。 关于是否“得罪人”这个问题,2009年春节我和一位村民有过交谈,他的逻辑很值得回味:“如果我反对村长卖树,那我就是和村长结了私仇,因为我的反对是针对村长个人的;而村长卖树不会和我结私仇,因为他得罪的是大家,而不是针对我个人。”在他看来,同样是“得罪人”,境界还不一样。但我又不得不承认,这个荒谬的逻辑解释了中国的许多问题。中国人不是公私不分,而是分得太精明了。 这些古树当时之所以能被强行买走,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是随着城市向农村的开放,村里的大多数青壮年农民常年都在外打工,对村里涉及公共利益的事务疏于过问和了解。 二是有恃无恐、内外勾结。据称在卖树之时,先是树贩子“绕村三日”,踏破反对人家的门槛,而后当地若干干部与混混又纷纷到场,名义上是来劝说村民卖树,实为施压,让村民“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据村里主张卖树的人说,自己当时也是给上级做了个顺水人情。 三是村庄小,本不足20户人家,容易分化瓦解,任何反对卖树的声音都会显得很尖锐、很“得罪人”。 除此之外,同姓、杂姓混居也是一个原因。尤其是在近几十年,村里本姓与浊姓家庭各占一半,虽然平时赌起钱来其乐融融,但具体到“卖祖业”这件事上,浊姓人家基本上没有“话事权”。而且,面对这种“得罪人”的事,他们也“乐得不说话”。 高贵的糟粕 树贩子当时看中了三个地方的古树:一是我在上面提到的居于晒场边上的大树,树底是村民集体乘凉与议事的好去处;二是村中旧祠堂后的树;三是村后坟山上的树。最后,尽管遭遇抵抗,前两处的树还是被连根卖掉。当村民们以“前人栽树,后人乘凉”反对卖树时,立即遭到训斥:“现在每家都有电扇了,如何还需要大树乘凉?” 祖坟边上的几棵古树被保留了下来。它们没被卖掉,是因为有留守村中的壮士愿以祖宗之名誓死捍卫。 几处古树的不同命运多少有点耐人寻味。财产集体所有与同宗同族都不足以阻挡权力与资本的合谋,倒是那几座孤零零的、私有的祖坟,那些曾经被视为封建糟粕的思想与观念,为这个村庄守住了一点底线,留得了一点尊严。的确,在今日中国,许多农民仍保留了一点朴素的信念,把关系到家族命运的祖坟看得和生命一样重要。另一方面,也是因为这些祖坟像私有财产一样,直接对应到每户人家的具体权利,对应了具体的“责任人”,如果谁不去捍卫自己的祖坟,任人挖掘,不仅自己觉得在权利上吃亏,受了没顶的侮辱,同时也会被周围的人笑话,在乡间从此抬不起头。 如上所述,我曾经因为自己在乡间自由无拘的生长而骄傲于世,无论漂泊到怎样的天涯水涯、异国他乡,终有一方灯火可以眺望,一片土地可以还乡。然而,因为这些古树的逝去,我不得不承认自己时常无限伤感。2008年夏天乡居期前,我重上庐山,在白鹿洞书院看到一副对联:“傍百年树,读万卷书。”可叹的是,和许多珍爱家园的朋友一样,我们能读破万卷书,却无力护住这百年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