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道与意识形态 现代中国知识人喜言中西之分,却罕言甚至忘却古今之别。在路易斯看来,与古今之别相比,中西之分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古今之别之一就是,古人念兹在兹的是“道”,在今人眼中沦为意识形态(Ideology)。 道与意识形态之别,大矣哉。试想,把古人的“铁肩担道义”、“先师有遗训忧道不忧贫”里面的“道义”或“道”字,换成意识形态,会是个什么味儿?再试想,孔子杏坛讲道,你走过去说,你所说的那个道只不过是意识形态,又会是什么效果?相对于此效果,目下极为时髦的“解构”,则像是太过复杂的小儿科。 说得更理论一点,在价值论论域,“道”意味着善是客观的,即便世上所有人都成了坏蛋,善依然是善,故而意味着价值客观论;而“意识形态”一词则意味着,所谓的“善”只不过是出于某时某地某个阶级或某种统治力量之要求,是制造出来的一套话语,是一种建构,是人或某些人的主观愿望之表达,故而意味着价值主观论。在形而上学论域,前者意味着“道”乃原生(original),我们人乃派生(derivative):“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后者则意味着我们人乃原生,“道”乃派生。在宗教论域,前者意味着人乃神造,故而人需接受神之审判;后者则意味着神乃人造,神要接受人之审判: 古人接近上帝(或诸神),恰如被告接近法官。对于现代人而言,这一角色反了过来。他是法官:上帝则在被告席。他是个相当仁厚的法官:要是上帝对其身为神却容许战争、贫穷和疾病,能做出合理辩护,他倒情愿听取。案件甚至会以上帝之无罪开释作结。然而重要的是,人在法官席,上帝在被告席。(路易斯《古今之争》) 问题是,现代人凭什么审判上帝?假如古人所谓的亘古不变之“道”,只不过是意识形态,那么,现代人审判上帝,就只不过是反映了其一时好恶。常听些论者说,人类政治的最高境界就是审美政治,法律道德都遵循审美法则,人间秩序臻及艺术境界。这些天真的知识人忘了,假如我就喜欢杀人越货喜欢变态,我在其中能体会到快乐也能感受到自由,你怎么说?你不会去说“趣味无争辩”吧。要是趣味有争辩,凭什么争辩? 罗素曾说:“尽管我不知道如何去拒斥对于伦理价值主观性的论证,但我发现自己不能相信,荒淫残暴的所有错处就是我不喜爱它。”罗素的忧心,不是他个人的多愁善感,而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大问题。要是我们秉持价值主观论,要是我们认为并无所谓“道”只有意识形态,请问,我们如何反对荒淫残暴。路易斯则问,我们凭什么宣判纳粹德国为恶: 听到德国把正义(justice)界定为符合第三帝国之利益,每个人都义愤填膺。然而我们常常忘记,假如我们自己认为道德只是主观情操(subjective sentiment),可以随意变更,那么,我们的义愤填膺就毫无根据。除非有一些关于善的客观标尺(objective standard of good),无论我们服从与否,它也君临(overarching)德国人、日本人以及我们这类人,否则的话,德国人完全有资格去创造他们的意识形态,就像我们要创造我们自己的意识形态一样。(《人之废》附录《主观论之毒害》第5段) 假如“道”只是意识形态,善之为善只是建构出来的价值观,我们凭什么指责无道邦国,凭什么说恶人是恶人?千万不要以为这是危言耸听,这恰好是人类的现代处境,恰好是“上帝死了”之后的人类处境。 二 上帝之死,与你我有关 尼采在《快乐的知识》第125章,写了这样一个著名故事。一个疯子或狂人,大白天挑着灯笼,在市场上一个劲喊“我找上帝!我找上帝”。无神论者哄笑,一阵接一阵。于是: 疯子跃入他们之中,瞪着两眼,死死盯着他们看,嚷道:“上帝哪儿去了?让我们告诉你们吧!是我们把他杀了!是你们和我杀的!咱们大伙儿全是凶手!……上帝死了!永远死了!是咱们把他杀死的!我们,最残忍的凶手,如何自慰呢?……”(《快乐的知识》) 绝大多数中国学者常常提及这段往事,大抵不出两种语调。要么是一副解放论者或进步论者腔调,断章取义,全然不顾此故事背后之精神伤痛,更不顾那个疯子说凶手就是我们:“是我们把他杀了!是你们和我杀的!咱们大伙儿全是凶手!”要么则是一副中国文化优位论腔调,以为这只是西方世界之家务事,与中国人无关。我们可以偶尔隔岸观火,甚至不妨幸幸灾乐乐祸,说说西方不亮东方亮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之类的得意话。 无论是哪副语调,都活像故事里哄笑不已的人。 乐谈上帝之死的学者,似乎很少有人想过陀思妥耶夫斯基的问题:“既然你心中没有了上帝,那还有什么罪行呢?”假如没有上帝,“那不是‘为所欲为’吗?”这个为所欲为包括杀人越货。换言之,即便是阅读陀思妥耶夫斯基之时,似乎很少有人想到,伴随上帝之死而来的道德沦丧和价值真空,以及随后的精神迷乱与痛苦。 知识人解读上帝之死的这丝轻薄,并非中国专利,倒像是许多现代思想的通病。因为,艾伦•布鲁姆(Allan Bloom)的提醒,起初并非专对中国学者: “上帝死了”,尼采宣称。但他在这样说时,不是以胜利的口气,不是以早期无神论的风格——暴君已被打倒,人民获得了自由。相反,他在这样说时带着强烈的痛楚,因为人类最强烈而脆弱的虔诚信仰失去了恰当的目标。人热爱上帝,需要上帝,却失去了他的圣父和救世主,再无恢复的可能。人们在马克思那里发现的解放的欢愉,最终变成了失去保护的恐惧。(《美国精神的封闭》) 要是我们真的想过陀思妥耶夫斯基的问题,也许就不难推测,上帝之死,乃人类精神史上的一个大事件,是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 进言之,上帝之死并非西方的家务事,也是中国的家务事。假如我们承认中国已经现代化了的话。 从海德格尔的解读,似乎也不难推断这一点。他说,尼采的“上帝死了”一语,虽然说的是基督教之上帝,但是我们千万不要忘记:“在尼采思想中‘上帝’和‘基督教上帝’这两个名称根本上是被用来表示超感性世界的。上帝乃是表示理念和理想领域的名称。”这一超感性世界,包括柏拉图的理式,亦应包括中国古人念兹在兹的天道: “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荀子•天论》) “人穷则反本,故劳苦倦极,未尝不呼天也。”(《史记•屈原贾生列传》) “地也,你不分好歹何为地?天也,你错勘贤愚枉做天!”(《窦娥冤》) 古人心目中的“天”,似乎和今人心目中的“天空”是两码事。换句话说,因上帝之死,现代人真不知道天高地厚,天之“高”与地之“厚”。古人心目中的“天”(Heaven),早已成了天空(sky)或太空(space),古人心目中的“地”(Earth),则似乎成了地段(place)和地产(estate)。在此现代宇宙中,劳苦倦极之时,又如何“呼天”?不会只是觉得自己点背吧。 所以,在海德格尔看来,“上帝死了”一语,其实意味着形而上学的终结,意味着虚无主义的来临: “上帝死了”这句话包含着以下断言:这种虚无展开自身。“虚无”在此意味着:一个超感性的、约束性的世界的不在场。虚无主义,“一切客人中最可怕的客人”,就要来了。(《林中路》) 借用艾伦•布鲁姆的话来说,上帝之死意味着现代人沦为“虚无主义深渊中的自由落体”: 对尼采来说,这是一场空前的浩劫;它意味着文化的解体与人类志向的丧失。像苏格拉底那样“检省”生活既不可能,也不可取了。……简言之,尼采向现代人郑重宣布,他们是虚无主义深渊的自由落体。(《美国精神的封闭》) 现代之所以是“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就“道义”问题而言,就是这一虚无主义深渊。压垮这一自由落体的,将是生命不能承受之轻。 这一虚无主义的最大表征,并非价值之虚无,而是人类制造新价值之兴致勃勃。上帝死了,现代思想纷纷把许多俗物推上神坛,以取代上帝。艺术、爱情、革命、个人成功、民族富强、人类未来、现代化、自我实现、审美人生,等等等等,自现代以来,纷纷登上神坛,受知识人之顶礼膜拜。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好不热闹。 假如这一虚无主义诊断,并非吃饱了撑的,并非出于某种意识形态图谋,那么也许我们保险地说,上帝之死与你我有关。我们既是凶手,也是受害者;既是agent也是patient。 雪莱曾说:“倘若古代世界的宗教诗随同古代世界的宗教信仰一起被消灭掉,……那么我们就无法设想世界的道德状况了。”现代人,也许真的需要忧天之杞人。 《人之废》这本小书,就是一部杞人忧天之作,只不过更忧心忡忡。路易斯忧心的是,假如“道”沦为意识形态,或者说根本没有所谓天道,只有意识形态,那么,人类的命运将不只是道德沦丧,而且是“人之废除”(abolition of man)。也许遵照现代规划师或意识形态建构者所创造的新道德,道德可能不大沦丧,但还是人之废除。 质言之,上帝之死的结果,终将是人之死。 历史不幸被路易斯所言中。近年又有当红的后现代派高呼“人死了”。只不过口号背后,似无尼采式的悲怆,倒更多的是胜利欢呼。仿佛又是一次解放,一次自觉,又是一种主体性之高扬。 我一直纳闷,为什么知识人,也即以有知识自命且凭知识谋生的人,谈起死亡总那么轻巧,甚至兴高采烈。约翰•邓恩(John Donne)有诗云: 无论谁死了, 我却觉得是我自己的一部分在死亡, 因为我包含在人类这个概念里。 因此我从不问丧钟为谁而鸣, 它为我,也为你。 我们什么时候才会感觉到“上帝之死”的丧钟,也是为你我而鸣呢? 三 作为卫道士的路易斯 在现代中国,卫道士一词是个十足的骂人话;恰如在现代英国,古老诫命总会被贴上“清教主义”(Puritanism)标签。现代知识人之所以有勇气拿“卫道士”一词来骂人,是因为他们坚信,古人所谓的“道”,只不过是意识形态。既然“道”只不过是意识形态,那么“卫道”就是抱残守缺,就是顽固不化,就是阻挡时代前进步伐,螳臂当车徒增笑柄。 路易斯说,这正中魔鬼之下怀。他在《魔鬼家书》藉大鬼之口说,清教主义这个标签背后的价值取向,是魔鬼近一百年来的最大胜利之一。正是因为这个字眼,每年有“成千上万的人脱离节制、贞洁、简朴生活”等美德。 从某种层面上讲,路易斯恰好就是绝大多数中国现代知识人所厌弃的卫道士。因为《人之废》一书,就是一部卫道之作。更是因为,他对现代以来的形形色色的“重估一切价值”的尝试,他都斥之为虚妄。他坚信:“人类心灵无力发明新价值,恰如人无力想象一种新原色,或创造一个新太阳及日月行焉之天空。”(《人之废》第二章第16段) 之所以坚信人类无力发明新价值,是因为坚信,天不变道亦不变,无论人类社会如何变迁,总有不变者在。现代人生怕落后于时代步伐,喜欢与时俱进,喜欢充当进步青年或开明老年。路易斯则要问,“进步到哪里”?“永久之道德标尺,是否妨碍进步”?他的答案是: 除非假定了一种不变的标尺,否则进步就不可能。假如善是个定准,那么至少可能的是,我们应当不断接近它。然而,假如车站像列车一样变动不居,那么,列车如何向它开进。我们关于善的观念是会变迁,然而假如并无绝对而又恒常之善以供回返,那么它们既不会变好也不会变坏。只有在一个完全正确(perfectly right)是“停滞”的条件下,我们才能一点点地接近正确。(《人之废》附录《主观论之毒害》第14段) 这个像车站一样客观而又不变的善,乃古代之通见。路易斯征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征引基督教、印度教,征引斯多葛学派,征引孔子,就是为了向现代人说明,古人世界无论文化差异有多大,都不会认为善只是主观情操(sentiment),只是特定好恶,而是相信宇宙之中一以贯之之道,相信善是客观价值: 林林总总的这种理解,柏拉图的,亚里士多德的,斯多葛的,基督教的以及东方的等等——为求简洁,我将称之为“道”。我所引用的对于道的一些阐说,可能对你们多数人来说,只是显得离奇甚至古怪。然而这些阐说的一以贯之之处,我们切不可忽视。它是关于客观价值的教义,是一种信念,即,就宇宙之所是及我们之所是而言,某些态度着实是对的,另一些则着实是错的。那些知“道”之人认定,称儿童可爱老人可敬,并非只是记录一个心理学事实(a psychological fact),即我们自己“父慈”或“子孝”的一时情感;而是体认一种品质(quality),这种品质要求(demands)我们作出特定应答,不管我们是否实际作出。(《人之废》第一章第16段) 套用我们前面说过的一句话,这种天道观要说的是,即便世上所有人都成了坏蛋,善依然是善;即便所有人都不忠不孝不仁不义,父慈子孝依然是我等之义务。以时代变迁、文化差异、性别身份或社会环境为名,把天道说成是意识形态,就相当于先把自己眼睛戳瞎,然后说世界真黑。 假如不嫌虚妄,非要用一个词或一句话来概括《人之废》主题,那就是“卫道”,卫此亘古不变之道。路易斯说得很明白: 关于非终极问题,一颗开放心灵是有益的(useful);关于理论理性或实践理性之根基(unltimate foundation),一颗开放的心灵就是白痴。假如一个人在这些事情上心灵开放,那就至少请他闭嘴。他对终极目的无缘置喙。立身“道”外,既没有资格(ground)批评道,也没有资格批评其他事情。(《人之废》第2章第20段) 路易斯之所以说得这么决绝,原因可能很简单:假如你我怀疑“道”,那么他会问,凭什么? 《人之废》原著扉页是《论语•为政第二》中的“攻乎异端,斯害也已”,本书第二章题辞则是《论语•学而第一》里的“君子务本”。这或许也能约略说明,我说路易斯是个卫道士,不算胡说。我们再看看路易斯的这段文字: 中国古人也谈论“大”(great things),谈论太极(the greatest thing),他们称之为“道”(Tao)。这是一种不可言说的实在,是造物主之前的渊冲(abyss)。它是“天”(Nature),是“路”(Way),是“由”(Road)。在此“道”中,天地位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每个人,亦应遵道而行,效法天地之化生万物,使自己的一切活动都顺应这伟大典范。(《人之废》第1章第15段) 这与文天祥的“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何其相近。与路易斯的这段阐说相比,我们把文天祥的诗歌解释成爱国主义,又何其相远。 四 现代人也许更需要卫道士 经常有学人悲叹世风日下人心淆乱,却又习惯性地拿卫道士一词来骂人。也经常有知识人忧心,现代教育总被形形色色的主义甚至宣传所席卷,却又本能地认为,古人所谓的“道”,不过只是意识形态。 而在路易斯看来,假如我们还坚持这么认为,那么,我们有可能就是助纣为虐,无论我们怎么憎恨纣。因为,把善之为善理解为“道”还是理解为意识形态,本身就意味着两种截然不同的教育: 老教育是启发(initiate),新教育只是配制(conditions):老教育对待学生,像老鸟教小鸟习飞;新教育对待学生,则像养禽者对待幼禽——使得它们如此这般,对其目的幼禽一无所知。概言之,老教育是一种传承(propagation)——人之为人(manhood)代代相传;新教育则只是宣传(propaganda)。(《人之废》第一章第19段) 教育的这一古今之别,说得更直截一点,就是古之教育有道,今之教育无道。古之教育,“传道授业解惑”;今之教育,则无道可传,只有特定条件下的特定价值观。 这一古今之别,艾伦•布卢姆亦有深刻体认。他指出,由于古老权威式微或饱受质疑,那么,家庭理应承当的道德教育就变得不再可能。即便可能,也只会蜕变成为“向儿童提供‘价值’的尝试”。原因在于: 事实上父母也不知道自己信什么,所以他们缺少自信,除了希望自己的孩子更幸福,能够发挥他们的潜力之外,不知道能否教给他们更多的东西。(《美国精神的封闭》) 说得更通俗一点,假如善也是与时迁移,那么,父将何以教子? 你给孩子教老理,教古圣先贤,孩子则说,现在是新时代了,你那一套已经过时了。你给孩子讲天不变道亦不变,孩子说,道不过是意识形态,所谓天道,不过是人的发明。你给孩子讲,人应当有所敬畏,孩子说,那是因为你处于家长地位。怎么办? 至于学校教育,也无道可传。在布鲁姆那个时代,美国“突然冒出来‘澄清价值观’的课程”以充道德教育,鼓励孩子们谈论堕胎、性别歧视和军备竞赛。布鲁姆说,这看似开放,实为宣传: 这样的教育无异于宣传,而且是毫无用处的宣传,因为塞给孩子的各种意见或价值是飘忽不定、不着边际的,缺少作为道德推理依据的经验或情感基础。舆论一变,这种“价值”也难免随之而变。这种新的道德教育完全不具备塑造道德本能或曰第二天性——它不但是性格也是思想的先决条件——的资格。(《美国精神的封闭》) 千万不要以为布鲁姆所说的开放中的封闭,只是所谓西方的事,与我们无干。也许,我们中国更严重。 据说,在这块古老土地上的很多地方,“老实”已经成了傻子的代名词。 也许这只不过是传言,可以铁定的事实则是,我们的生活中,其实已经不大见上文所说的那种家长了。更常见的家长倒是,孩子三岁时,教孩子诚实,孩子不诚实,就义正词严一番;孩子十三岁时,孩子诚实了,则又反问,你咋这么老实?至于学校,似乎就不用再说了。 凡斯种种,都是意识形态僭居“道”位的必然结果。路易斯说: 当我们相信,善就是发明之物,我们就会要求我们的统治者有这类品质,诸如“远见”(vision)、“活力”(dynamism)及“创造性”(creativity)等等。假如我们回归客观论,我们则会要求统治者具备更稀有也更有益的品质——德性(virtue),知识(knowledge)、勤勉(diligence)及才干(skill)。(《人之废》附录《主观论之毒害》第23段) 换言之,在现代人的眼睛里,似乎已无有道之君和无道之君,只有能干与不能干之别了。难怪,如今还有那么多知识人崇拜拿破仑希特勒。同理,今天似乎也很少有知识人期望孩子或学生,“笃信好学守死善道”了。我们似乎更多关心的是成功或适应社会。当然,每个时代总有卓尔不群之人,总有人嫌成功学和幸福学太过俗气。可这些卓尔之人,似乎不再“先师有遗训,忧道不忧贫”,更多的则是:活出个性活出自我,自我实现之类理论即是;或者活出情调活出趣味,审美人生之类理论即是。 也许,相对于自我实现者或审美人生者,卫道士可能更靠谱一些。假如我们不满于教育沦为宣传,不满于人心淆乱的话。或者说得更直白一点,假如我们想找个牢靠人,那么是卫道士牢靠呢还是自我实现者或审美人生者牢靠? 五 路易斯为何厚古薄今 路易斯研究者Bruce L. Edwards指出,路易斯最不应当被人忘记的一点就是,“他对过去的尊重”(his respect for the past)。 有人曾问路易斯,“由海明威、萨缪尔•贝克特及让保罗•萨特之类作家所垂范的现代文学趋势,您会如何评价?”路易斯回答说: 在这一领域,我所读甚少。我并非一个当代学者(a contemporary scholar)。我甚至不是一个研究往古的学者(a scholar of the past),我是一个爱往古的人(a lover of the past)。 这何止是尊重过去,简直就是以“述而不作信而好古”夫子自道了。 也许有人会担心,这样爱往古,是否会自织罗网固步自封?这个问题,路易斯想过。得出的答案截然相反,恰巧是与时俱进不知往古的人,才最有可能自织罗网固步自封: 正如心理学家们教导我们的那样,在个人生活中,控制束缚我们的不是记忆中的过去,而是被遗忘了的过去。对社会说来,情况也是一样。研究过去确实能使我们从现在中解脱出来,从我们自己市场上的偶像中解脱出来。不过我以为它同样使我们从过去中解脱出来。我看在各色各样的人中间,最不受过去制约的要算历史学家了。那些历史上的无知者常常在不知不觉中被离得相当近的过去所束缚。 换句话说,也许只有藉助古人,我们才有可能反观现代之固陋(provincialism),才能反思现代性。 中国学界近年也反思现代,现代性一词也经常挂在知识人口边。然而遗憾的是,大多数人反思现代,要么是跟着后现代跳舞,很前卫很时髦;要么则是陷入中西文化家数,把古今之别置换成中西之争。后者是转换论题或偷换论题。前者则是举着红旗反红旗。因为拿后现代反思现代,其实不过是以“最”新反思“次”新,用新时髦反思老时髦。因为modern之为modern,原本就是“新”、“今”之意。如此反思,与其说是反思,不如说是强化。因为此等反思所遵循者,乃现代思潮之内在理路(inner logic),重复并强化的恰好是现代以来的“时代势利病”(chronological snobbery)。概而言之,反思现代性,避开现代化可能会有的一些陷阱,最可靠的途径应是以古视今,而非以今视今,更非以今视古。 记得在五四时期,曾经有个很热闹的争论,争论现代青年应不应该读古书的问题。这样的争论仿佛在英国也有过,而且答案也似乎和中国差不多。因为路易斯在《论古书阅读》(On the Reading of Old Books)一文中,批评了这一流布甚广的观点,即阅读古书,乃专家之事;业余爱好者,读今人所著关于古书的书,足矣。准此,英国文学系的导师,学生可能读数十遍关于柏拉图主义的文字,而不去读柏拉图。 读书,路易斯显然是厚古薄今。他说,假如古书今著二择一,选古书。假如必须读今著,那么,他建议读一本今著之后,必须要读一本古书。若还做不到,至少应当是三比一。 对于书,路易斯之所以厚古薄今,并非因为古人定比今人高明,而是因为每一时代都有其独特识见,故而古书可正今人之失。他说: 每一时代有其识见(outlook)。它善于看到特定真理,亦易于犯特定错误。因此,我们所有人,都需要那些可以纠正我们自身时代标志性错误的书籍。这意味着古书。在一定程度上,所有当代作家都共享当代识见——即便是那些像我一样与之敌对的人,也不例外。阅读往古书籍,最震撼我的莫过于这一事实,即许多事争论双方许多视为理所当然,我们则绝对否认。他们以为针锋相对,然而事实上,他们在一大堆共同假定上却始终团结一致——彼此团结一致,对立于先前及后来时代。我们可以确定,20世纪特有盲点(characteristic blindness)正在于我们从未置疑之处。 套用基督教术语来说,阅读古书,可以防止现代人自以为义,防止现代人以己见为天理。用艾伦•布鲁姆(Allan Bloom)的话来说,假如忘掉古人,思想“就会成为现代观念的俘虏”。《巨人与侏儒:布鲁姆文集》
人之废——中译导言:道与意识形态
书名: 人之废
作者: [英] C·S·路易斯
出版社: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译者: 邓军海 | 叶达 校
出版年: 2015-3
页数: 166
定价: 32.00
装帧: 平装
丛书: C.S.路易斯作品集(精装新版)
ISBN: 9787567530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