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得到这些恶反应的消息后,使我惊惶起来了。我眼巴巴地看到这本书被社会认做是一种淫书了。与我所希望的为性学的材料,完全得到相反的结果了。这真是凄惨!使我受了极大的打击!在初版只印出一千本后,我就向书店通知不可重版。至于《性史》第二集稿已发出,书店先给我一千大洋,我也即时退回稿金,收回稿件,不敢再出版了。说到《性史》第一集因好销路之故,各处都盛行翻印,所出本数不知若干,有说可有一二万本呢。但因这书未取得法律上的版权,我是无法禁止翻印的。计我出版那千本书,得到版税二百余元,都把全数分赠那些寄稿者,我自己并无得一分文呢。但在那班反对党的,说我得到数十万大洋哪! 在我当时收到各处寄来《性史》的稿件,约有二百余篇。因为不敢再出第二集(在此集发出的七篇),先前所预定陆续发行若干集的计划,就根本打消了。这个便给予了上海当时的文氓一个好机会。大约在第一集出版没有数个月的时间,上海市就发现了假冒我名的《性史》第二集了。我当然极不喜欢的。经过多方调查得知是某小书店所出版。我向他们交涉,他们初不肯示弱彼此遂闹到法庭。《性史》第一集虽然取不到法律的保证,但假冒我名,确是犯法。他们被法官申斥之后,遂托人向我调解,结果被判罚五百元,并约以后不准再版。谁知他们愤恨之余,继续假我名出到《性史》若干集,但都是极秘密出版的。我虽多方调查,总查不出印行的书店。我迫不得已,只好向报上大登启事,但效果甚微,因为国人在当时看报甚少,在外省看上海报的更少。故社会上误认一切《性史》若干集,都是我出的,我的罪名更加严重了! 究竟《性史》第一集的错误在什么地方呢?第一,在印出单行本。我在上说出我介绍性史,乃是仿效蔼理士的。可是蔼氏所附的性史,乃仅作为参考的材料。他在正文中,专行讨论各种性的问题,遂使读者得到性的真正的智识。在他所附的性史中,虽则离奇古怪,式式俱有,但善读者,看它不过是一种参考的资料罢了,并不正视它的内容为独一的宝贝。况且蔼理士为慎重起见(大概也受英国法律所约束吧),定他的性心理丛书为"私行本",就中国意义说是"秘密本"吧,就是要成年人始许买得,也就是说未成年的儿童是不准买阅的。这个限制可说是大学生始允购买,那些中学生是无权取得的。这个限制虽属外面,因为它在社会上仍然是一种公开书本,在上海大马路那时的英文书店便是公开出卖的。虽然无这个"私行本"的限制,中学生或普通人也多是买不起这部性心理丛书。因为它是六大本(也可分开买),价钱是每本要数个大洋元呢。但因有这个法律上的限制与高价的书钱,所以青年人是极难看到而受到性史那一部分的影响。反观我的《性史》第一集是什么情形呵?价钱不过三毫,人人可以买得起。况且只有性的叙述,并无科学方法的结论,当然使读者只求性史的事实(也可说是天然的史实当然免不了许多淫逸的毛病),而不知道哪种性史是好的,哪种是坏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