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国,尤其是青年的男女们,对于性交是极其自由的;可以说一切男女都有获得接触的机会。在我们学生区(巴黎的拉丁区)中的某条大街上,都盛行了一种"猎艳"的风俗:即晨街上遇到你中意的女郎,你就可向她问安,并请她食咖啡茶点。她如不愿意么,只说一声:多谢,彼此哈哈一笑离开。她如愿意么那就有机会可乘了。当然不能初相识就发生肉爱,可是经过多次的相识,就不免于"那个"了。你们习惯于"礼教之邦"的,必以为这些是"野鸡"。实则完全不是的,她们都属好人家的闺女呢。当她们有男子做伴时,表示有爱人了,"猎艳者"就不敢去挑拨她。 或者你们习惯于旧礼教者必以这是一种淫乱的风俗吧,但放开眼光去看,这是男女互相认识与求爱的好机会。巴黎男女在青年时(当然是以青年时,若是老年,这个猎艳的行为就变成为野狐狸了),可说是无一个无情人的。这样可长了许多性的智识与社会的人情,也可领略了许多风流的滋味,与两性的快乐(精神的与肉体的快乐吧)。当然女子们如无情趣的,就不肯去玩街。在街上闲玩的,便是有意于求偶,这也是自然天性的表现吧。 或有疑这种的随便性交(我在此说"随便",未免侮辱了她们,她们并不是随便,必须经过许多乐意承受之后,才肯与男子发生肉体的关系。不过她们从少就有性与人情的经验了,所以只要在极短时间内观察,她们就知那个男人是什么人了),必定有许多性病。不错,巴黎患淋病者甚多,但并未如那些旧礼教国家的娼妓制那样多。上海的妓女,无一个不患淋病的(据调查患梅毒的,一百妓女中尚有二人)。据我们一班外国学生的经验,与这些民间妇女性交的极少得到性病。可是巴黎私娼甚多,难免混装为好人家的妇女。但稍有经验的人,一眼即知她们是什么人,极少上她们的当。我敢说有这样易得的机会,青年人极少去嫖娼,那些不成才的男子才有嫖娼的行为。因为与普通女子交,既少费用,又多得乐趣,又可免性病,比较去妓馆好得多呢(巴黎的妓院虽受政府的管制,时常有医生的查验,但据这班医生中告诉我,查验淋病是极难,因为妓女事先准备,阴户洗刷干净,到查验时,常常被她们瞒过。至于私娼法律虽然禁止,但因社会经济制度的恶劣,实在无法禁止的。照旧时一班性学家所说,认为公娼愈加禁止,私娼更加增多。故要禁绝娼妓制度,当从社会经济与教育入手哪)。 罪过是我在当时新从法国归来,难免偏重于这个第三种的动机,即主张情人制与性交自由制的。这个当然与我国人情不相合,遂致《性史》一出版就起了恶劣的反应。虽然有一些人也有得到多少益处。近时尚有多少人向我表示看到这本《性史》后(曾记得是第一集)并未得到恶影响,而且得到多少好处呢。可是一班青年们,因为对于性智识素未得到,所以突然看到《性史》后就发生了许多恶影响,如手淫、同性交等等。甚且有发生色情狂,其中也有因贪看这本书,至于忘餐废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