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站工作还有另一个优势,就是在供应粮食的单位里面,还有市新华书店,我爸和他们很熟,每次有新的连环画,我爸总能买到,我就有一大箱子的连环画。 喜欢看书的习惯就是从那时培养起来的。 这些连环画我很爱惜,不会借给任何人。有次有个叔叔来我家,看见这些书,就想借一本去看。我答应了,让人写了一张借条后才借给人家。那个叔叔刚走,我就不放心我的书了,硬要我爸带着我去叔叔家,找他还我的书。 我爸也希望我学个手艺,我姑父是重庆歌舞团的,来成都演出的时候在重庆买了一把二十五元的小提琴,是一件非常昂贵的乐器。到了成都后姑父教我拉琴,整天就是哆来咪发嗦,枯燥得很,而且不成调,发出很难听的声音。 只要我一拉小提琴,邻居就说:“欧阳又在杀鸡杀鹅了!” 对拉小提琴我没有一点兴趣,但我姑父和我父母希望我学会,会拉小提琴算是一个特长,有了这个特长长大以后就可以不下乡,好找个工作。 每天练琴,我爸虽然不懂,就在旁边监督我。只要我爸不在身边监督,我就拿着小提琴发呆。 练琴一般是在放学之后,我把米饭煮上后就在公共的阳台上开始练琴。不想练,就玩耍,到我爸要下班的时候,就会盯着楼下右边的巷道,那是我爸下班回家的习惯路径。这种把戏玩多了也有穿帮的时候,有次我正在张望,看我爸下班没有,没有想到我爸已经站在了我身后。估计我爸也知道了我的把戏,就绕了一个圈,从左边的巷道回到了家。当时,我脸煞白,异常惊恐地望着我爸,就像耗子看见猫一样恐惧。 看见我这样,我爸心疼得不得了,摸着我的头:“不要怕,娃娃,不喜欢我们不练就是了。” 这个小院子一共住了十几户,我们家在十几户人家里面的生活水平属于中等,所以,我每天都有零食吃——两颗水果糖。 虽然每天有两颗水果糖的零食,可小孩子还是嘴馋。嘴馋又没有钱,又不敢找家里要,我会在放学的路上去偷路边人家自行车的铃铛,拿去当废铁卖;还拣过橘子皮,把家里没有用完的牙膏挤出来,牙膏皮拿去卖,卖了就有钱了,就去买糖、榨菜和虾皮吃。 因为我是儿子,也是家里的长子,我爸对我的管教很严厉,他要我走正道;因为我们家没有任何背景,就是一个普通的市民,走了正道才能找到一个工作,才有一口饭吃。 我爸历来教子的信条是:“黄荆条子出好人!”黄荆条子就是一种植物的枝条,打在人身上很疼,也就是俗话说的棍棒底下出孝子的意思。 到现在我爸还说:“亏得我那时候用黄荆条子打你,不然你哪里有今天的成绩。” 我笑:“如果你不打我,说不定我的成绩更大——因为我胆儿小,你那么一打,把我的聪明才智都打跑了,也把一个人才扼杀在了摇篮里面!” 像很多家庭的老大一样,父母上班、我上学的时候,脖子上会挂一串钥匙,方便回家做家务活。放学回家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揭开蜂窝煤炉子,准备做饭。很多时候是洗完米后,忘了揭开蜂窝煤炉的盖子就开始煮饭,这样等于没有煮;要么就是揭开盖子,忘了给米加水,饭煮糊了,我还闷着头在做作业。 爸妈在单位工作了一天,很累;再加上又是“文革”,每个人的心情都不好,回到家一看我还没把饭煮好,气就不打一处来,我爸就会打我。 做错事情我爸肯定会打我,就是这样也挡不住我淘气。 比如修改考试成绩,把58分改成68分;在学校和同学打架,老师通知家长去学校……这些事情一旦被告发,我爸就会对我一顿暴打。 当然,我爸现在会说:“那时把气撒在你身上是不对的。” 我爸工作的粮站离我们家有五站地,小时候我没有上幼儿园,我妈上班的时候带着我,有时是我爸带着我去上班。 为了节省车费,我爸上班都是步行;如果我跟着去,这一路是我们父子俩的世界。从家到我爸的单位走路要半个小时;这半个小时我爸就给我讲故事,《三国演义》、《水浒》、《西游记》等就是在那个时候讲给我听的。 和我爸一起上班,在路上听我爸讲故事,是我那时最大的精神食粮;而我以后喜欢讲故事也是受了我爸的影响。 位于川西平原的成都是一个不大的省会城市。 城市虽然不大,但在我的眼里它却是一个很大的神奇乐园,处处都充满了无限的诱惑和刺激。 每当我骑自行车穿梭在这个城市的大街小巷的时候,我总是会以新奇的眼光打量着这个美丽的城市:一条贯穿南北的人民路,起 点是火车站,到了市中区的时候,被人民展览馆截断,北面是人民北路,南面是人民南路。 听我父母和周围的大人说,人民展览馆所在的地方是蜀国的皇宫,也叫皇城坝。“文革”的时候为了革命,修成了一座巨大的展览馆,以展示革命的成果,命名为万水展览馆。 这座巨大的建筑,坐北朝南,风格有些像北京人民大会堂。我去北京之前,只在报纸、画报还有电影之前加映的新闻记录片里看到过人民大会堂。万水展览馆就是成都的人民大会堂,我一直这样认为。 展览馆的前面,有个高高的大理石台子,上面矗立着毛主席的大理石雕像,毛主席左手背在身后,右手高高舞动,眼神慈爱,注视着面前南来北往的人民,这个塑像自落成以来就成为成都的一个著名标志——毛主席挥手,这座塑像现在还屹立在成都的中心位置。这样的地理位置相当于北京的天安门广场。 每次经过这里,我都以一种敬畏的心情和仰慕的眼光注视着这个巨大的建筑和英武的毛主席。 十二岁的时候,我学会了骑自行车,骑的是我妈的自行车,26凤凰女式车。 说是骑自行车,其实是手握车把侧身跨骑在自行车中杠下面的三角区,不是像大人那样坐在上面很洒脱、很自在地骑车。就是这样别扭的骑车姿势,我也会和小伙伴们快乐地骑着一路飞奔到展览馆前,在那里玩耍,在毛主席的关怀和注视下骑车,觉得自己是天下最幸福的孩子。 有次幸福得过头了,和旁边的大人撞上了。我个头小,又是那种骑车的姿势,就摔倒在路边。 那个大人不但不扶我起来,还扔下一句:“你个瓜娃子,咋个骑车的?” 抚摸着疼痛的膝盖和腿,我龇牙咧嘴在心里发誓:“年纪小就该受欺负?以后我长大了,一定要骑车撞翻你!” 小孩子都是没有记性,爬起来就忘了疼,继续高高兴兴往前骑。 路上会经过红照壁的四川剧场和四川人民艺术剧院,偶尔看到一些虽然穿着和我父母一样普通衣服但气质不凡的男女进出,就会多看两眼,很羡慕。 因为省人艺的人都说普通话,实在是太好听了,当时觉得会说普通话的人太了不起了。 记得最清楚的是第一次去四川剧场看的折子戏专场,刚刚粉碎“四人帮”,老剧目都拿出来演,那晚真的是名家荟萃,有陈书舫的《秋江》、周企何的《迎贤店》、唐云丰的《柜中缘》等,也不知道他们唱的是什么,就觉得好听、好笑,还好看。 看电影是跟着我爸蹭的,到四川剧场看戏是和伙伴们,也知道怎么不买票就能看到演出——我们几个孩子骑着自行车从省人艺的大门进去,进去后把车停好,由院子里面通向后台的门进入剧场。进去之后肯定是没有座位的,没有关系,后面几排总是有空位的。 看话剧,让我觉得非常新奇和不可思议,他们的演出就像磁铁一样牢牢吸引住了我,深深地打动了我。 也就从那时开始,话剧在我心目中的地位变得高大起来。地位高,所以没敢想过考省人艺,只是一个梦想而已。 一路再往前就是锦江宾馆,锦江宾馆是当时成都最大、最高级的地方,外形方头方脑的不是那么起眼,可怎么看都那么漂亮;宾馆还那么戒备森严,进出的人基本都穿着中山装,手里提着黑皮包,表情很严肃,也很了不起!想来,那个地方应该不是一般人可以去的吧。 没有想到,我竟然就在这个地方和北京来的导演见了面,进而改变了我的人生。 骑着自行车到处玩耍是我们那时的最大乐趣,也是第一位的;读书对于我们来说是次要的。 特别羡慕、特别佩服我们班的班长周建,因为他是少年宫故事队的队员;他可以经常不上课到刚成立的革命大院讲故事,风光不说,还总是被人夸。 羡慕、佩服他,就会巴结他,在学校就像一个影子一样整天跟着他,拿现在流行的话就是给班长做马仔,想跟着他学讲故事,那样的话我也可以去东城区少年宫了。 不久机会来了,东城区少年宫要演出一个小歌舞节目,需要招收合唱队的队员,老师见我长得乖,和周建的关系又好,就把我招进了合唱队。 说是合唱队,其实连台都不能上,就是在幕后帮腔的。但在我看来已经很不错了,合唱队的队员好歹也是少年宫的人了。 排练的时候,合唱队的唐老师一边指挥,一边皱起眉头。 “哪个同学是左撇子(跑调)?” 大家谁都不承认自己是左撇子,都认为自己是唱准了的,就静静地看着唐老师。 唐老师也不知道这个跑调的声音是从谁的嘴里发出来的,就来了一个测验,把所有人逐个叫出来独唱。 这一招真灵,一唱我就现眼了,跑调的是我。唱歌不是我的特长,在合唱队真的是滥竽充数。 当场唐老师就把我开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