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种文字都是代表有声语言的,这是世界上一切文字的共性。它们都是以语言为基础,依赖于语言的产生而产生,随着语言的发展而发展。我们现在所使用的方块汉字,就是以汉语为基础而产生的记录汉语的符号体系。 汉字的起源和发展,与我们中华民族的文明紧密相连,可以这样说,没有汉字就没有我们中华民族的光辉灿烂的文化。 一、汉字的创造及其特点 汉字是谁创造的?在我国历史上,历代的观点认为汉字是仓颉个人所造。比如在《路史禅通记》中说,仓颉“龙颜侈哆,四目灵光”。在《春秋元命苞》中说,仓颉“生而能书”。简直把仓颉说成一个神通广大、法术无边、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人”。 然而,考古科学的种种发现,却愈来愈多地证明汉字是广大劳动人民的创造成果。我们的祖先在新石器时代就已经创造了汉字,“在社会里,仓颉也不止一个”。(鲁迅:《门外文谈》)是千百万劳动人民在长期的劳动生活中,在生产斗争和阶级斗争中,使汉字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多头尝试到约定俗成,不断地孕育、创造、选炼、发展起来的。 关于汉字的产生年代,历来说法不一。有人说汉字产生于夏代(公元前2100多年),距今4000多年。也有人说汉字产生于商代 (公元前1600多年),距今3000多年。可是1972年以后的最新研究成果,则是以西安半坡村遗址的距今年代为汉字产生的标志。半坡遗址陈列室的那些类似文字的刻画符号,和彩陶上的花纹是根本不同的。“那些刻画记号,可以肯定地说就是中国文字的起源。或者说是中国原始文字的孑遗。”(郭沫若:《古代文字之辩证的发展》)从这些刻画符号看:第一,它们都是单个的独立体;第二,有类似笔画的结构;第三,它们尽管都是草率急就的,但已经具备了汉字的雏形。比如《说文解字》说:“家,居也。”既然是居,那就应该是人居,可是为什么“■”(古代的屋子)内有“豕”(猪)呢?难道“家”是养猪的吗?当我们看了半坡村遗址后就会恍然大悟,原来在母系氏族社会,猪已开始家养了。由此可见,这个“家”字,在6000多年以前就已经开始孕育了,2000年以后发展成为甲骨文和金文中的“家”字【甲骨文(家)和金文(家)】。 1972年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实验室用同位素炭十四测定半坡遗址距今已有6000年左右的历史,这也正是汉字的历史。所以,我们的汉字是世界上最早的文字之一,这是我们中华民族的光荣和骄傲。 世界上的文字是多种多样的,但总的说来可以分为表意和标音两大文字体系,而汉字则属于表意文字。所谓表意文字,就是文字与语言的语音方面不发生直接联系,每一个字只是表示一个音节,不能明确表示读音,但一个字的本身就能表示一个意思。如“旦”字的上部是“日”,下部是地面(或水面),从地面上升起太阳,是表示早晨的意思。也正因为如此,同一个文字符号可以代表两种语言里的同一个词,而读音完全不同,比如方块汉字的“日”字,是画一个圆圈、中间加上一个圆点,很像一个太阳,而古埃及也是用这个文字符号表示太阳,只是读音不同。也正因为表意文字具有和语音不发生直接联系的特点,所以它就有可能用来代表不同民族的语言,如我们的邻邦日本、朝鲜等国家都曾经借用汉字作为他们的书面交际工具。 既然说表意文字与语音没有直接的联系,那么“形声字”中的“声”又应怎样解释呢?汉字是可以分为没有标音成分的象形、指事、会意的纯表意字和有标音成分的形声字这两大类。但即使是“形声字”的“声符”本身原来也是一个象形符号。比如:纹、雲、洋、渔等都是形声字,它们的声符是文、云、羊、鱼。甲骨文中的“文”字就像一个人胸部刻的花纹(即为“祝发文身”的“文”);“云”字就像一朵白云的形状;“羊”字像羊头;“鱼”字像鱼形【甲骨文(文)、(云)、(羊)、(鱼)】。这里的“文”、“云”、“羊”、“鱼”都是象形字,还是与语音不发生直接联系,所以在我们现行的方块字中,即使是有百分之九十的形声字,也不妨碍它属于表意文字体系。 二、汉字的结构 我们知道,汉字是属于表意体系的文字,字形和字义有着密切的关系。倘若我们能对汉字的形体结构作出正确的分析,那么对于我们了解和掌握汉字的本义和引申义,特别是对于我们阅读古代文化典籍有着极大的帮助。 一提起汉字结构,总离不开“六书”之说。所谓“六书”,就是前人分析汉字结构所归纳出来的六种条例。“六书”这个名称,最初见于《周礼·地官·保氏》;“六书”的细目,始见于西汉刘歆的《七略》。用“六书”分析汉字的结构,是从汉代古文经学家发端的。 我国历史上关于“六书”的说法很多,但就其名目和名目的次序而言,主要有三家。 第一家是东汉的班固。他在《汉书·艺文志》里说:“古时八岁入小学,故周官保氏掌教国子,教之以六书。谓象形、象事、象意、象声、转注、假借,造字之本也。” 第二家是东汉的郑众。他在《周礼·地官·保氏》注中说:“六书,象形、会意、转注、处事、假借、谐声也。” 第三家是东汉的许慎。他在《说文解字·叙》里说: “一曰指事、二曰象形、三曰形声、四曰会意、五曰转注、六曰假借。” 过去的学者,通过对这三家说法的比较,大都采用了许慎的名称,这不仅因为他对“六书”的名称都有具体而详细的解释,同时他还有我国分析研究汉字的第一部专著《说文解字》。而在次序上呢?则大都采用班固的说法。因为汉字是起源于图画,象形、指事、会意都和图画有着密切的关系,所以图画在前;而有标音成分的形声字则是在象形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这也是符合由表意到标音的文字发展规律的,所以形声字在后;假借则只是有读音上的联系,与字义毫不相干,所以放在最后。可见,这种次序的排列是很有道理的,于是就很自然地形成了后世大家所公认的“六书”的名称和次序: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 应当说明,“六书”是古人根据汉字结构归纳出来的汉字构造结论,而决不能认为我们的祖先是依照这六条法则来创造汉字的。班固在他的《汉书·艺文志》中说,“六书”是“造字之本”。这种说法显然是不严密的。实际上,象形、指事、会意、形声才是造字之法,而转注和假借是不能产生新字的,它们仅是用字之法,和汉字的结构不发生联系。 下面对“六书”进行具体的分析: (一)象形。顾名思义,“象形”就是像实物之形。也就是把客观事物的形体描绘出来的意思。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说得精湛:“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诘诎,日月是也。”所谓“随体诘诎”,也就是随着物体的自然形状,弯弯曲曲地描绘出来。如“日”、“月”就很像一轮红日和一弯新月高悬太空。再看“山”的甲骨文字形,当中一峰突起,周围群岚环抱,颇有一点“远近高低各不同”的意味【甲骨文(山)】。“州”字也很有意思:甲骨文和金文都是三条曲线,表示波涛汹涌的流水,其中间的小圆圈或小黑点,表示水中的一块陆地【甲骨文(州)和金文(州)】。《诗经》的开卷第一首就是“关关雎鸠,在河之州,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这个“州”,就是“雎鸠”在河中栖息繁衍之地。再比如,我们常说,说话提意见都要“有的放矢”,那么这个“矢”为什么当“箭” 讲呢?请看甲骨文“矢”字的上部为锋利的箭镞,中为箭杆,下为搭弦的尾翎【甲骨文(矢)】。可见“矢”就是“箭”的象形字。 从以上的字例看,象形的定义和例证是不难理解的。但这里还要说明两点:第一,有人认为象形字有“因形知义,因义知音”的优点,其实这是一种误解。我们知道,思维和语言是不可分割的。因此,任何一个象形字,哪怕是最接近于图画的象形字,也必须首先通过语言读出音来,才能表达概念。那种“因形知音”的主张,其实质就是把语言和思维割裂开了。第二,既然象形字要符合“画成其物,随体诘诎”的要求,这种造字法就必然有很大的局限性。不仅书写麻烦,而且形体也往往不统一。所以,在汉字的发展过程中,象形造字法在各种造字法的比较下越来越趋于劣势,最后只能被有标音成分的、产字最多的形声法所代替。 (二)指事。许慎在《说文解字·叙》中说:“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见意,‘上’‘下’是也。”这就是说,初看起来可以认识,再细观察就能了解意义,如“上”、“下”二字就是指事字。但是这个定义是相当含混的。清代的著名文字学家王筠说:“‘视而可识’,则近于象形,‘察而见意’则近于会意。”(《说文释例》)对“指事字”的理解历来分歧很大,不过多数人认为,指事字就是在象形的基础上再加上个指事符号作标记的一种字。 我们知道,牛马之类都可以用象形体表现出来。可是“甜”的意思又怎样象形呢?于是我们的祖先创造了一个“甘”字,在甲骨文里就写成口中加一点,表示在舌头上感到甜味的地方,甜字就是从这里演化而来的【甲骨文(甘)】。 再比如,在上古要表示树的根,就在“木”(树)的下部口一个“点儿”,这个“点儿”就表明根部所在处成为“本”字。要表示树的梢部,就在“木”的上部加一个“点儿”,这个“点儿”就表示树梢所在处成为“末”字【甲骨文(本)和(末)】。可见“本”与“末”的含意正好相反,成语“本末倒置”也正由此而来。 综上所述,“甘”、“本”、“末”等字都是在象形基础上再加指事符号的指事字。另外还有纯符号指事字,比如“上”、“下”在甲骨文中都先画一横线,再在线上或线下加一个点,横线以上的“点儿”就表示这是上面,横线以下的“点儿”就表示这是下面【甲骨文(上)和(下)】。指事字在 “六书”中是绝对少数。这是因为绝大部分字都不需要用指事的方式来表示。要说明客观物体,可以用象形来表示;要说明抽象的概念,就可以用会意来代替。 (三)会意。许慎给会意下了这样的定义:“比类合谊,以见指,武、信,是也。”意思就是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象形字组合在一起,表示一个新的意思,像“武”、“信”二字就是会意字。再比如“步”字,在甲骨文中是脚趾朝上的两只脚一前一后走路的形象。假若两脚要从水中通过则怎样表现呢?那就再把“水”加在两脚之间,这就是徒步过水的“涉”字。如果两脚要登高呢?则又把“涉”字的水旁换成“阜”(左,即土坡),就成为两脚登山的样子,这又组成了新的会意字“陟”(zhì志)。如果两脚要从高山上下来又怎么办呢?则又可以把“步”倒过来,脚趾朝下,甲骨文的“降”字就像右面的两只脚从左面的山坡上下来的样子,这又组成一个新的会意字“降”。由此可见,步、涉、陟、降等都是与脚(止)有关的会意字【甲骨文(步)、(涉)、(陟)、(降) 】。 会意字的类型各家说法不一,我认为主要的不过五种: 1.同体会意。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同样的象形字所组成的会意字。比如“众”字,“三人为众”,表示人多的意思。“森”字,“木多貌”。(音琐)字,“心疑也”,三心二意怎能不疑?“淼”字,“水大也”,表示水多的意思。 2.异体会意。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象形字所组成的会意字。这种会意字在整个会意字中占绝对的多数。比如“莫”字,就是“暮” 字的本字,表示太阳落进草丛之中,天快黑了。再比如“休”字,甲骨文的结构左边是“人”,右边是“木”(树),就是会“人依树而息”之意【甲骨文(莫、暮)和(休) 】。 3.改变形体会意。这就是说,一个字可以通过它本身的增加笔画、减少笔画或改变形体来表示新的意思。如,“家”中空了一半,就是“寂静”的“寂”字的异体字。根据这种减笔的会意方法,广东人就造了一个方言字“■”(mǎo冒),把“有”字里面的两笔挖掉了,表示“没有”的意思。 4.组合解释会意。也就是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非象形字,以象形方式组合来会意的方法。比如不“上”不“下”为“卡”;上“小”下“大”为“尖”;四、方、木为“楞”;山、高为“嵩”等。 5.反文倒文会意。是把一个字或反写或倒写而产生新的意义。比如反“从”为“比”,反“后”为“司”。再如,甲骨文中画一个人站着即为“大”,而倒过来即为“■”,也就是“逆”字的本字,是“不顺”的意思【甲骨文(大)和■(逆)】。 “人”的头朝下当然不顺了 (四)形声。“形声”又叫“谐声”。《说文解字》是这样下定义的:“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清朝著名文字学家段玉裁注解说:“‘以事力名’,为半义也;‘取譬相成’,谓半声也。‘江’、‘河,二字以‘水’为名,譬其声为‘工 ’、‘可’,因取‘工’‘可’之声而成其名。其别于指事、象形独体,形声合体。”这段话,不仅准确地解释了什么是形声字,而且还说明了形声字和象形字、指事字在结构上的不同。 我们知道,象形法或者会意法是有很大的局限性的,世界上许多事物和抽象概念是很难用象形或会意来表示的。比如,“鱼”是整个鱼类的总称,但是鱼的种类却是成千上万,显然不能为每一种鱼造一个字。再说各种鱼的样子又很相似,文字毕竟不是图画,就是用象形字来表示的话,也是难以从字形上一一加以区别的。于是,就出现了“形声”法。用“鱼”字边表示鱼的总类,再借用原有的字作为读音来表示鱼的种类,如“鲤”、“鲫”、“缮”、“鳗”等。有“形”有“声”,这就产生了大量的形声字。 形声字的形符本来是象形符号,可是由于汉字的不断发展,不仅看不出象形的样子,就连表类属的意义也有不少的改变。比如“豹”是兽类,它与昆虫没有一点相似之处,但它的形符却是“豸”(zhì志,是没有脚的虫子)。“蝙蝠”是老鼠一类的动物,可是又写成“虫”字旁。“蛟”和龙是同类,可是也加上了“虫”字边。这是同古人对自然界的认识和理解受到一定局限分不开的。 形声字越到后世发展越快,据统计,汉代的《说文解字》共收字9353个,其中形声字7679个,约占总数的80%;宋代的《通志 ·六书略》,共收字24235个,其中形声字21343个,约占总数的88%;清代的《康熙字典》,共收字47035个,其中形声字42300个,约占总数的90%。在现在通用的新简化字中,形声字也占绝对多数。 (五)转注。许慎在《说文解字·叙》里说:“转注者,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这个定义不好理解,所以后人各有各的解释。笔者的看法是:所谓“建类一首”,就是指的同一个部首;“同意相受”,就是指几个部首相同的同义字可以互相解释。比如在《说文解字》里, “老”与“考”就是一对转注字,它们都属八卷上的“老部”。这就是“建类一首”的意思。再从意义上看,许慎的训释是“老,考也”,“考,老也”。这种互相注解就叫“同意相受”。再比如,“绩”与“缉”属于同一部首“”,读音相近,意义也相通,可以互相解释,所以这也是一对转注字。 (六)假借。许慎给假借字下的定义是:“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令’‘长’是也。”也就是说,当某个新事物出现之后,在口语里已经有了这个词,但在笔下却没有代表它的字,需要借用和它的名称声音相同的字来代表(托事),这就是假借。比如“令”字的本义是“命令”、“号令”等,但因其读音与“县令”之“令”相同,所以这就可以假借“命令”之“令”为“县令”之“令”。而“长”字的本义是“年长”,但因其读音与“县长”之“长”相同,所以这就可以假借“年长”之“长”为“县长”之“长”。假借,全取声音相同或相近,与字义毫不相干。以下略举几例: 比如“汝”字,在《说文解字》中说:“水出弘农卢氏,还归山东入淮,从水,女声。”可见“汝”字的本义是水名。可是后来这个 “汝”字就被假借为第二人称代词用了,相当于现在的“你”字。如《愚公移山》云:“汝之不惠。”这个第二人称代词的“汝”与原来当水名讲的“汝”在词义上毫无联系,仅仅是读音相同而已。所以,第二人称代词“汝”,就是个假借字。 “亦”字甲骨文的写法是在“大”字中间的两边各加一个点【甲骨文(亦)】,《说文解字》说:“人之臂‘亦’也,从大,像肋腋之形。”从字形上看也很清楚,是站着的一个人,张开两臂,两臂下各有一个点,表示这里就是腋下,所以“亦”字的本义就是“腋”。但后来“亦”字因为读音关系,被假借为副词用了(当“也”讲),所以只好另外造个“腋”字取代了“亦”字的本义。而当“也”讲的“亦”也就永借不还了。 “自”字在甲骨文里像个鼻子【甲骨文(鼻)】,所以《说文解字》说:“鼻也。像鼻形。”这话是对的。“自”字本义就是鼻子,后来被假借为“自己”的“自”。于是另造了一个从“自”声“畀”的形声字“鼻”。而“自”字以后再不当“鼻子”讲了,也就只用其假借义了。 “骄”字是从“马”声“乔”的形声字。在《说文》里说:“马高六尺为骄。”这就是“骄”字的本义。后来因为读音相同,就把“骄”字借过来,当“骄傲”的“骄”用了,所以现在就只用其假借义了。此后,也很少有人知道六尺高的马才叫“骄”了。 假借法的出现,完全废掉了汉字的表意性,这对后世用同音以代替压缩汉字的字数有很大的启示。这里需要再说明两点:第一,假借字在上古时代普遍使用,这与当时的字少有关。在甲骨契文和钟鼎铭文中很多都是假借字,这对后世的阅读和理解带来很大困难。第二,“本无其字”就能出现假借,但有时在“本有其字”的情况下也出现假借。当然我们不能因为古有假借现象,我们现在就去随便假借。要知道文字有广泛的社会性,如果我们任意乱借(实为写别字),只能损害文字的健康,造成使用上的混乱。 通过以上对“六书”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六书”是后世人对文字进行分析而归纳出来的六种条例,并不是先有“六书”,然后再根据“六书”来造字的。 三、汉字的形体演变 从成体系的汉字算起,汉字的形体演变已有三千多年的历史了。这个演变大体上可以分为七个阶段。 (一)甲骨文。我们今天所能看到最早的成体系的汉字材料就是甲骨文。所谓“甲骨文”,就是殷商时代刻在龟甲和兽骨上的文字。 公元1899年(清·光绪二十五年),在河南省安阳县城西北五里路的小屯村发现了甲骨文。根据考古证明,小屯村附近就是殷王朝的首都。经过八十年的不断挖掘,获得有文字的甲骨大约有十六七万片。在考古学家的长期研究中,积累了不少的研究成果,据不完全统计,对三千五百多甲骨文字,已经考释出两千个左右。不认识的字多是人名、地名、族名等。 奴隶时代的殷王朝是非常崇拜神的,每逢一事,总要问卜。比如出外田猎,设祭祈年,操戈征伐,风雨晦冥等都要问卜。从已发现的甲骨文可知,甲骨文主要是殷代王室刻在卜用过的龟甲和兽骨上的记录,所以人们通常称它为“卜辞”。郭沫若同志的《殷契萃编》和《卜辞通纂》,就是研究甲骨卜辞的专著。 甲骨卜辞中所用的字是很有限的,有一些字可以肯定地说在甲骨文时期就已经有了的。可是因为在卜辞中没有用到它,所以它就至今没有问世。比如“民”这个字,在周朝初年的青铜器上曾多次见到,都是用一把锥子刺瞎一只眼睛的意思,所以“民”就代表上古的奴隶【青铜器上的“民”字: ■ (《盂鼎》)■(《克鼎》)■(《秦公簋》)】。但“民”字在甲骨文中却至今还没有发现。 甲骨文的特点,主要有三: (1)形体不固定,笔画有多有少,写法有反有正。 “止”:■、■、■ (是脚的象形) “牢”:■、■、■(是圈牛羊的地方) “车”:■,■、■(是战车的象形) (2)行文的程式不统一。从左到右的,从右到左的都有,所以读起来也相当困难。 (3)因为文字是用钢刀和石刀刻在龟甲和兽骨上的,所以笔画细而硬,而且多用方笔,圆笔很少。 另外,根据考古分析,在殷商之时除了甲骨文之外,一定还有竹书和帛书。因为在甲骨文中已经有“册”字了,很像韦编的竹简的样子【甲骨文■(册)】,另外也还有“典”字了,很像两手捧着“册”的样子,所以后世称重要著作为“经典” 【甲骨文■(典)】。那么为什么至今尚未见到殷朝的竹木简书呢?这是因为竹木在地下埋藏三千多年很可能早就腐朽了。 (二)金文。金文是指铸刻在铜器上的文字。古代人称铜为“吉金”,故称铜器上的文字为“金文”。铜器中又以钟和鼎较著名,因此金文也叫“钟鼎文”。另外还有“铜器铭文”、“吉金文字”、“彝器款识”等名称。 周代的文化比殷代的文化繁荣得多,典籍文物极为丰富。周人也不像殷人那样相信鬼神,所以甲骨卜辞也就让位于金文了。 金文,当然殷代末期也有,但毕竟很少,所以金文主要还是指周朝青铜铭文。周代不仅铭器的数量多,而且铭器上的字数也多。比如西周第二个帝王成王诵时的《令彝》有187个字;西周第三个帝王康王钊时的《大盂鼎》有291个字;西周第十二个帝王宣王靖时的《毛公鼎》有499个字。这样的洋洋大现在殷代是根本没有的。 在西周的时代,铜器主要是王室的器皿,而对这种器皿,不容许诸侯大臣有铸造权。可是到了东周,诸侯称霸力政,青铜器物可以任意铸造,而王室之器倒是几乎绝迹了。从字的形体上看,也有很大的发展。特别到了战国的时候,南方吴、越、楚等国的文字还增加了不少类似鸟虫的装饰成分,这就是所谓“鸟虫书”、“缪篆”,比如“楚”字“王”字就是【缪篆■(楚)、■(王)】。 从内容上看,铜器上的文字主要是记载这件器物为谁所有,有的记载战功、祭祀以及受王的赏赐等。 从形体上看,金文是承甲骨文而发展起来的。在笔画和结构上比甲骨文简单些,其特点主要有三: (1)曲笔较多,线条粗而自然,字形趋向工整。 (2)金文一般都是先在模子上刻字,刻不好还可以修改,所以字形显得浑厚质朴,不过到周朝末年便趋向流利秀拔。 (3)字体多不固定,一个字往往有多种写法。比如“射”字像弓箭形,第三种写法的后面还有一只手【“射”的各种写法:■ ■■】“虫”字像虫子弯曲形,第三种写法的上面还有两只眼【“虫”的各种写法:■■■】。 另外,在解放前的长沙地区还出土过帛书,是楚国墓葬品。令人气愤的是这件国宝在1946年被中华民族的败类卖给了美国人,后来藏在美国的耶鲁大学的图书馆,至于简书、印玺文、陶文、货币文、兵器刻款等,解放后在长沙、信阳等地曾多次发现,不过多属于草率急就的文字,远不如钟鼎文那样工整。 (三)篆书。对于“篆书”这个名称,历来就有争论。郭沫若同志说:“篆者,掾也;掾者,官也。”(掾,音院,古代官署属员的统称。)这就是说,所谓“篆书”,其实就是“椽书”,也就是“官书”。 在秦始皇时代,官事颇多,官书浩繁。在《史记·秦始皇本纪》中有这样的记载:“天下之事无大小皆决于上,上至以衡石量书。”“石” (dàn担)是一百二十斤,可见秦始皇一天要亲自过目一百二十斤用竹木简写成的官文书。这些“官书”就是“篆书”。但当时还没有这个名称,直到汉代的“隶书”出现以后,才把以前施于官掾的“文书”叫做“篆书”。所以“篆书”是对“隶书”而言的。篆书可分为“大篆”和“小篆”两种: (1)大篆——许慎说:“宣王太史籀(音宙)作大篆十五篇,与古文或异。”(《说文解字·叙》)班固也说:“周宣王太史作大篆十五篇。建武时亡其六篇矣。”(《汉书·艺文志》)这些说法比较可靠,因为宣王是周朝的中兴之主,他在位的四十六年,作到了“内修政事,外攘夷狄”。所以当时有对文字进行整理和统一的良好条件。 大篆的真迹就是“石鼓文”。唐初在陈仓(今陕西宝鸡)发现了十个像鼓子一样的石墩子,上面刻有文字,人们称之为“石鼓文”。其内容是记载田猎之事,并且是用韵文写成的。从字形上看与殷周古文不同,而与小篆倒是很接近。比如是、庶、吾三个字,石鼓文的写法与小篆的写法相类似【石鼓文 ■(是)、■(庶)、■(吾)】。 大篆的特点:1.线条化达到了完成的程度,线条均匀而柔婉。2.结构比较整齐,打下了方块汉字的基础。3.同一个器物上的异体字几乎没有。4.笔画较繁,书写不够方便。 《说文解字》根据残存的九篇大篆,收进了223个“籀文”(即大篆),这也是我们现在研究大篆的重要材料。 (2)小篆——春秋战国时,各国的文字形体大不一样,这与“诸侯力政,不统于王”有关,形成了“言语异声,文字异形”的局面。许慎说:“秦始皇帝初兼天下,丞相李斯乃奏同之,罢其不与秦文合者。斯作《仓颉篇》,中车府令赵高作《爱历篇》,太史令胡母敬作《博学篇》,皆取史籀大篆,或颇省改,所谓小篆者也。”(《说文解字·叙》)这段话是说,秦统一了中国后也统一了文字。小篆是由大篆“省改”而成的。这些看法很有道理。但决不能说小篆是出于李斯一人之手,他很可能主持过文字的统一工作。大篆变为小篆主要通过三种方式: (1)形变:(2)伪变:(3)省变: 在以上这三种变化方式中以省变为主,这是符合汉字由繁到简的发展规律的。 《说文解字》是典型的小篆体,线条规整,书写美 观。如《泰山刻石》、《琅邪台刻石》、《之罘(fú浮)刻石》、《峰山刻石》等,相传都是李斯的手笔。 (四)隶书。在秦朝初年,官书都是用小篆书写,而在民间通行的却是所谓不能登大雅之堂的“草篆”。这种草篆的特点是:笔势趋直,笔画趋简,书写方便,当时的帝王秦始皇却是鼓励人们写隶书的初成字——“草篆”。 隶书是由草篆演变而成,那是肯定无疑的。但晋卫恒在《四体书势》中说,隶书为下杜人程邈所作,郦道元在《水经注》中也肯定地说隶书是程邈所创,其实这都是一种传说,不可置信。程邈很可能是最初用草篆呈文而受到秦始皇奖励的“徒隶”(管狱讼主事的小官),他决不可能是隶书的创造者。因为字的一种形体,决不是一个人一时所能造出来的,这与文字“决非仓颉一人所造”是一个道 理。 隶书始于秦朝而盛于汉朝,所以隶书也称为“汉隶”。经过西汉二百多年到东汉时隶书才算完成了。象形的面貌、消失,使文字完全失去了图画色彩,变成了纯符号性的交际辅助工具。 我们可以看出,从小篆变到隶书:在字形上,变圆形为方形,在线条上,变弧线为直线;在笔画上,删繁就简。这种变化就称为“隶变”。 “隶变”是汉字发展史上一大进步,是了不起的一大飞跃。如果要把汉字的形体分为古今两大类的话,那么隶书以前叫做“古”,隶书开始而后就叫做“今”。所以 “隶变”是古今汉字的分水岭。 (五)草书。《说文解字·叙》说:“汉兴有草书。”这个说法是正确的。草书是跟汉隶并行的一种字体,是汉隶的潦草写法。这种字体求快求速,笔势连绵,能够初具汉字的轮廓也就够了。在卫恒的《四体书势》中说,草书是汉“章帝时(公元76年—公元 88年)齐相杜度,号善作之。”这种观点显然是荒谬的,草书的形体也决非一人所造。所谓“章草”,可能是在章帝时开始使用。但是它的创造者仍然是劳动人民,最初的流行也仍然是起于民间。 草书到了后来,简直越草越凶,龙飞凤舞,信笔所之。有些字除了书写者外,谁都不认识。石梁的《草字汇》,收集了晋朝大书法家王羲之的草书,单一个“书”字就有五种写法。到了唐朝,书法家张旭的“狂草”,简直有点像道士画符的样子,确实是一般人所难以欣赏的。 (六)楷书。楷书是代隶书而通行的一种字体。它是由隶书演变而来的。笔画平直,结构方正,书写方便。从笔形上看,基本上就是唐朝张怀■所提出来的所谓“永字八法”。 一个“永”字,大体上包括了汉字的八种笔形,用现在的名称说:“侧”就是点,“勒”就是横,“努”就是竖,“■” 就是勾(■,tì惕), “策”就是挑,“掠”就是长撇,“啄”就是短撇,“磔”就是捺,从“勒”到“■”的弯儿就是折。现在汉字的笔形也不过有这八种。 楷书也叫“真书”或“正书”,也有人叫它“今隶”。从东汉开始使用,一直沿用到现在,有一千八百多年的历史了。 (七)行书。行书是“楷书的流动”,它形成于魏晋。《宣和书谱》说:“自隶法扫地,而真(楷)几于拘,草几于放,介乎两者行书有焉;于是兼真则谓之‘真行’,兼草则谓之‘行草’。”这话说得比较确切。它说明行书是间于楷书和草书当中的一种形体,虽然笔画连绵,但各字又是独立的,写起来比楷书快,但又比草书好认。因而从魏晋起直到现在,行书用得最为普遍,最有群众基础。 四、 古今字、异体字、繁简字 在我国古代的书籍中,一个方块字往往有好几种写法,这就绐我们造成了阅读和理解上的困难。为了有效地解决这些困难,我们就必须掌握有关古今字、异体字、繁简字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实践技能。 (一)古今字。《墨子·公输盘》中记述:当墨子斗败了公输盘后,“公输盘不说”。“不说”,这好像是说公输盘斗输后不说话了。这样理解就错了。这里的“不说”就是“不悦”,是不高兴的意思。可是人们往往认为“悦”字是本来就有的,而只是古人在书写时经常写为“说”罢了。其实这是一种误解。须知上古是没有“悦”字的,《说文解字》中也只收了一个“说”字,没有“悦”字,其释义是:“说,释也。”可见“说”才是本字,“悦”是个后起字。所以“说”就是古字,“悦”就是今字。 为什么会产生古今字的现象呢?这是因为古代的字少,而后世又不断地发展增多。例如《大学》《中庸》《论语》《孟子》这四部书不重样的字共用了4466个,东汉《说文解字》也不过9353个字。可是,到了1915年,中华书局编印的《中华大字典》共收字48000多个,相当于《说文解字》的5倍多。古代的字少,一个字要代表几个意义,真可谓“一身兼多职”。比如上古的一个“辟”字就兼有多种职责,它能代表“避”、“嬖”、“僻”、 “譬”、“辟”这五个字用。后世人为了减少字的“兼职”现象,才在“辟”字的身上加了各种表意的形符,以示意义的区别。因此,上古的“辟”字就是古字,而后世新产生的“避”、“嬖”、“僻”、“譬”、“辟”就是今字。 在古书中,古今字的现象很多。如果我们没有这方面的基本知识,那就很难读懂古文。以下略举几例: (1)“此世俗之所谓知也。”(《庄子·■箧》) ——这就是人们所说的智慧啊。 (2)“大叔出奔共。”(《左传·隐公元年》) ——太叔跑到共那个地方去了。 (3)“夫晋何厌之有?”(《左传·僖公三十年》) ——那个晋国有什么赝(满足)呢? (4)“布帛长短同,则贾相若。”(《孟子·滕文公上》) ——布帛长短一样,价钱也相似。 (5)“千乘之国,摄于大国之■。”(《论语·先进》) ——千乘的小国,夹在大国之中。 以上这些例句中的“知”、“大”、“厌”,“贾”、“闲” 等,都是古字,而“智”、“太”、“餍”、“价”、“间”等都是今字。如果有人认为今字才是“本字”,那就错了;如果有人拿今字去更正古字,那就更错了。 从古字变为今字,有的是用古本字作声符,再加上一个形符。如“知”、“厌”、“贾”变为 “智”、“餍”、“价”;也有的是改变古本字的形符,如“闲”变为“间”。 我们了解了这些古今字之间的关系,对准确地理解文言的语义很有帮助。值得注意的是:我们承认文字古今发展的事实,但决不应该厚古薄今,不能认为只有古字才是正字,而今字是“俗体”或“破体”。有的人常常以所谓写“正字”为借口,偏偏要把“返回”写为“反回”,把“嗜好”写为“耆好”,把“环境”写为“环竟”,这是很不应该的。 (二)异体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字在音义上相同,在任何语言环境里都能互相代替,而只是写法不同,这种音、义相同而仅写法不同的几个字在文字学上就叫做“异体字”。比如:“炤”与“照”、“并”与“竝”、“睹”与“观”、“咏”与“谕”与“喻”等都是异体字。 文字是劳动人民创造的,“仓颉也不止一个,有的在刀柄上刻一点图,有的在门户上画一些画,心心相印,口口相传,文字就多起来了。”(鲁迅:《门外文谈》)这一多,就很难作到形体划一。同一个概念,由于时间或地区的差异,就可能造出好几个字来。而且这种异体字,越古就越多。例如一个“兄”字,在甲骨文中就有35种写法,一个“贝”字,在金文中就有60种写法。就连一个“窗。字,后世就产生了六个异体字,写作窗、牕等。这些异体字根本没有必要同时存在,但是如果我们不熟悉,它就会成为阅读古书的障碍。所以我们必须对异体字加以研究和整理。 从前有不少人认为只要《说文》中有的,就是正体,《说文》中所没有的就是“俗体”或“变体”,其实这是一种偏见。因为许慎本人也往往把应该收进《说文》的形体遗漏了。所以宋人徐铉又增加了不少原有的形体。 异体字的类型,大体上有以下五种: (1)形符不同: 遍徧、猫■、堤■、粘黏、糕餻、唇■等。 (2)声符不同: 筒■、秸稭、捣■、线■、笋■、验騐等。 (3)改换意义相近的形符: 辉■、睹覩、径迳、侄■、铲■等。 (4)形符和声符的位置不同: 略■、够■、群■、鹅鵞、案桉、惭慙等。 (5)形声字与会意字的异体: 泪■、岩■、奸■、渺淼等。 异体字多了,自然造成学习上的额外负担和用字上的混乱。1955年12月22日文字改革委员会公布了《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决定精简1055个异体字,确定了810个字为使用正字。比如在以上所举的这些异体字中,每一小组的第一个字均为留用字,第二个字均为废除的异体字。比如 “遍”、“猫”等均为留用字;“■”、“■”等均为已经废除的异体字。废除异体字是我国文字改革中的一项重要工作,精简了字数,便于掌握和使用,它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热烈拥护。 (三)繁简字。简体字古已有之,向上可以追溯到甲骨文时代。比如《诗经》中的“於”皆写作“于”,汉《吴仲山碑》中的“■”就写作“余”,《正字通》中的“■”、“■”俗作“坟”、“听”。凡是所谓“俗体”,都是早在民间流行的简化字。这些“俗体”字尽管曾遭到过扼制,但汉字由繁趋简的潮流是阻挡不住的。今天,在我们正式使用的简化字中,有很多就是古代简体字的借用。比如: “准”(■)《广韵》 “庙”(■)《字汇》 “双”(■)《集韵》 “恋”(■)《字汇》 “声”(■)《正字通》 “怜”(■)隋《董美人碑志铭》 “夹”(■)汉《曹全碑》 “扑”(■)《集韵》 “宝”(■)《宝应碑文》 “齐”(■)《正字通》 “尽”(■)《正字通》 “朴”(■)汉《孔庙碑》 “干”(■)汉《郑季宣碑》 “晒”(■)《字汇补》 “灶”(■)《五音集韵》 “痒”(■)《集韵》 “烛”(■)《字汇》 “笔”(■)北齐《■敬碑》 “画”(■)《字汇》 “籴”(■)《干禄字书》 “类”(■)《五音篇海》 “粜”(■)《干禄字书》 “纵”(■)《集韵》 “阴”(■)《字汇补》 “肤”(■);《广韵》 “麦”(■)汉《西狭颂》 我们学习古代汉语和研究古代文献,不仅需要掌握简化字,而且需要掌握繁体字,掌握简化字与繁体字之间的关系。只有掌握了这种关系,才不至于产生误解。比如《后汉书·丁鸿传》有“干云蔽日”的话。如果把“干”理解为“乾湿”之“乾”的简化字“干”那就错了,因为天上的云不可能有干、湿之分。这里的“干”字,是“树木参天”的意思,与“干”字繁体字毫无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