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担任的第一个官职叫做“大理评事、签书凤翔府(治所在今陕西凤翔)判官”。宋代的官制分官、职、差遣三种,前两种代表名誉、品级,差遣才是实际的职务。“大理评事”是司法机关的属官,但这只是代表苏轼名誉品级的“官”,他的实际职务是“签书凤翔府判官”,是凤翔知府的助理官员。 按照北宋官府惯例,只有相当资历的官员才能担任“签书判官厅公事”这样知府、知州的助理官,而苏轼这个二十六岁的年轻小伙子刚走上工作岗位,就担任这个比较重要的职务,主要是由于他在进士、制举考试以及文章写作方面出类拔萃的表现。 苏轼决心在这里埋头苦干,做出成绩,实现自己用世报国的理想。但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的脚底板刚走进凤翔府衙门没几天,就遭遇到一连串的不顺心。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苏轼年少而才高,深受仁宗皇帝以及朝中大臣的器重,难道还会有人欺负他,给他小鞋穿不成?还会有人小看他,给他找不痛快?还真有。这个人就是苏轼的顶头上司、凤翔知府陈公弼。 陈公弼也是眉山人,是苏轼同乡,论起辈分来算是苏洵的长辈。在苏轼为陈公弼所作的传记中,我们能够看到,陈公弼这个人身材不高,又黑又瘦,目光冰冷如霜,语言犀利,平时脸上少有笑容,有时更是当面给人下不来台。他疾恶如仇,秉公办事,从来不会考虑自身的祸福得失。对于那些贪官污吏,他严加惩办,决不留情,但对于那些贫寒人家,却又轻财好施,有恩多义。士大夫们在一起游乐玩赏,听说知府来了,就都不说也不笑,连吃的喝的似乎都没有味道了,纷纷散去。他就是这么一个严肃的令人望而生畏的老头儿。 苏轼是什么性格?开朗豁达,口无遮拦,想说啥就说啥;加上少年成名,以才气自负,性格上就难免与这位陈知府发生矛盾。而陈公弼呢?才不管你是科举考试的第一名还是第二名,来到官府就是个普普通通的公务员,少在这儿摆“少年成名”的架子!苏轼刚到凤翔府,陈知府顺手就给了他几个下马威。 第一,苏轼在制举考试中是以“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的科目被皇帝点为最上等,有一个同事就尊称苏轼为“苏贤良”。有一次让陈公弼听到了,他很不高兴地说:“一个小小的判官有什么贤良的?”二话不说将那个同事打了好几板子,弄得苏轼非常难堪。 第二,宋朝规定每年的七月十五日为中元节,官府按照惯例聚会,苏轼赌气没有去,结果被罚了八斤铜。宋朝每一千文铜钱的标准重量通常是五斤,八斤铜等于罚款一千六百文。钱多钱少倒是次要的,关键是太伤情面! 第三,苏轼以文章得名天下,可陈公弼经常对他起草的文章圈圈点点,反复修改,往往要几易其稿,才得交差,这简直就是对苏轼的极大侮辱。想想看,我苏轼的文章,连当朝文坛宗主欧阳修、当今皇上都说好,你一个区区的知府却乱点笔墨,真是倚老卖老! 所以苏轼在诗中不无郁闷地写道:“虽无性命忧,且复忍须臾。”(《客位假寐》)什么意思?呆在这个糟老头儿的手下,倒也不用担心丢掉性命,只是经常不得不咬紧牙关,忍受“人在屋檐下不能不低头”的窝囊气(事载宋?邵博《邵氏闻见后录》)! 此时的苏轼只有二十多岁,年轻气盛,由于才华出众、科场得意,就连仁宗皇帝都对他备加赏识,这更加使得他对前程充满自信。可是,初涉官场,苏轼偏偏遇上了陈公弼这样严厉倔强的上司,陈公弼的百般挑剔让他实在难以忍受。那么,面对苛刻严厉的上司,他是逆来顺受还是针锋相对呢? 按照苏轼的性格,他当然咽不下这口气,他在等待一个合适的时机,报复一下这个小老头儿。机会终于来了! 陈公弼在官府后园建了一座楼台,取名“凌虚台”,供官员们休闲时使用。楼台建好了,陈公弼请苏轼为这座凌虚台写一篇文章,留个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