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税:收还是不收 在 2013 年 9 月份,流传着一种说法,说是要征收遗产税,说这被写进了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文件草稿里边。这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很多人都说,遗产税呀,我们听了好多年了,西方很多国家都征收遗产税呢,那我们国家适不适合征收遗产税呢?很多人就担心,说遗产税有一个起征点是 80 万元人民币,说超过 80 万元以上的部分就要收税。80万元人民币放在小地方——比如小县城,是一笔挺大资金了,可是在北、上、广、深这一线城市里边,这 80 万元连一套房子都买不到。如果这个是起征点的话,那生活在大城市的绝大多数的人,继承来自上辈的房产时,岂不是都要交遗产税吗?所以一时之间,很多人对这个遗产税讳莫如深。 很多人觉得遗产税给一些中产阶级以上的有钱人带来了很多烦恼。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我们在所有的正式文件当中,没有看到有关遗产税要征收的规定。这个时候很多人就奇怪了,前边说写进了草稿,后来文件里又没有,这说明什么呢?这说明我们现在不具备开征遗产税的条件。那么遗产税将来会不会征收呢?如果征收,我们应该有什么样的理由来接受呢?所以,我要给大家说说有关遗产税的一些法律依据方面的问题。 对于遗产税,南京国民政府 1938 年曾颁布《遗产税暂行条例》,规定征收遗产税;新中国成立后,曾在 1950 年颁发的《全国税收实施要则》中列有遗产税;1997 年中共十五大报告正式提出“开征遗产税”;2004 年更是公布了《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但一直未进入实施阶段;直到2013 年遗产税被写入十八届三中全会文件草稿,遗产税的征收一直处于“试水”阶段。遗产税究竟是怎样一种税?对于它的征收又有哪些合理性呢? 顾名思义,遗产税就是说向遗产开征的税,它指的是根据被继承人死后的遗产数额,向继承人或者受赠人按一定额度收取的税费。不管是哪一种税,不存在说缴这税是道德的,不缴这税就不道德,不存在这情况。现代社会里收税是干什么呢?纳税人纳税,是购买国家和政府给我们提供的服务的。所以说,如果我们购买到了服务,这服务也合格,那么纳税就有正当性,反之就不具备正当性。至于收哪样税,这需要政府和老百姓之间商量,我们要通过立法走程序。 现代社会里征收遗产税,它的合理性在哪儿呢?有两点。 第一,现在社会的有钱人越来越多了,有钱人如果把钱都传给自己的继承人,他子女没有通过努力劳动,就凭空得了这么大一笔财富,尽管是自己爹妈的,但也存在不公平现象。另外一个,如果这样一辈一辈传下去的话,有可能形成财富上的“马太效应”。“马太效应”是指好的愈好、坏的愈坏,多的愈多、少的愈少的一种现象。它被广泛用于教育、金融、科学以及社会心理学等众多领域。社会学用马太效应这一概念,描述社会生活领域中普遍存在的“两极分化”现象,就是穷的人越来越穷,富的人越来越富。所以,这种征税的方式,首先一个作用就是缩小贫富差距,增加一点起点上的公平。 第二,收上来的遗产税可用于社会公益事业。它可以增加政府的财政厚度,使政府更好地为老百姓服务。这是现代征收遗产税的理念。西方有 100 多个国家已经在征收遗产税了,都有过这样的经历。 那么遗产税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古时候征收遗产税,它的目的可不是为人民服务。这最早得追溯到古埃及。有的人去埃及旅游知道,埃及最大的金字塔叫胡夫金字塔。古埃及有个法老叫胡夫,3000 多年前,从他那时候开始征遗产税。当时埃及要发动对周边地区的战争,没有军费,这时候胡夫法老想到征收遗产税。一打仗,他开始向富人征收遗产税,从往下传的遗产里抽走 10%。后来很多国家征收遗产税也走这条道,像 1598 年荷兰开始征收遗产税。为什么呢?因为荷兰当时刚刚摆脱了西班牙的殖民统治,它也成为一个强大的国家了,它也要搞殖民统治,所以要开始对外战争。没军费了,向一些富人征收遗产税。到后来,英国、日本、美国、法国都是由于战争原因开始征遗产税。也就是说,开始打仗了就收,打仗结束了就不收了。所以过去开征遗产税,是国家的一种现实的需要。这和我们现在的征收遗产税的理念完全不一样。 有人说现在征收遗产税,具备了一定的合理性,那是不是中国现在就应该征收遗产税呢?我的看法是中国现在不宜开征遗产税,因为很多条件都不具备。我给大家简单说几条听听。 第一,在中国推行遗产税非常困难。因为我们国家跟西方国家还不大一样,我们历来是讲究父一辈子一辈,也就是“子承父业”,父亲的家产由儿孙这儿接掌。过去中国管这种继承制度叫宗法制度。什么叫宗法制度 ? 上到皇上那,下到贵族、地主,如果这个人死了,他的家业包括他的权力由他的长子,嫡长子来继承,这就叫宗法制度。它保证的是什么呢?家产不分散,所以,过去历史上的法律,像唐代的法律就规定,如果你的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在,你挑头儿说分家,这是违法的,可能判你三四年流放徒刑。它保证财产聚集到一块,不会轻易分开。有这个实力占有这么大宗财产的,往往是剥削阶级。他愿意把这个钱拿出来,分出一份上缴国库当遗产税吗?他肯定不干。所以,尽管封建王朝里边苛捐杂税很多,但没有任何跟遗产税有关的税种。 到我们现在呢?我们说封建社会的影响依然挺大,老百姓觉得我挣钱给谁挣啊?给儿孙挣呗,你说我这钱不给儿子花给谁呀?不就是让儿孙过上好日子吗?在中国,家长无比疼孩子,我拼了命的攒下这些家业让我儿孙继承,政府还要收走一部分,这上哪儿说理去?从中国人内心深处来讲,对于父子之间这种继承关系,是完全认可的。认为自己努力,就是给儿孙创造好的基业和发展前途。所以大家对遗产税在心理上本能的是抵触的。 第二,它涉及一个广泛意义上的公平问题。什么叫公平问题?比方说遗产税对什么征税呢?对上辈子人挣下的家业,传给下辈子人作为遗产征税。这个征税为什么涉及一个公平问题呢?人家获得的这个财产其实都是缴过税的,不管是营业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契税,都交过税了。到这儿传下一辈,还要再收一遍税,这是不是重复征税呢?既然在广泛意义上重复征税涉及公平问题,那么从狭义的个人角度出发,公平问题又是什么呢? 很多人说,富人的孩子一出生就有的是钱,人与人起点不一样,这不公平。其实这种说法是不对的。我们说的公平是相对公平,这世上没有绝对公平。你一出生就有钱,将来能上好大学,能有好工作,我没钱就不公平,这钱是给你的一种资本,那你的天赋呢?比如有的人天生记忆力就好,有的人一出生个儿就高,有的将来就能打篮球,有的长得漂亮当演员。照你这么说,要做到起点的公平就要把这些都去掉吗?姚明那么高给他截肢吧,范冰冰那么漂亮给她毁容吧,那公平吗?当然不公平。同样,父母给你钱也是这样的道理。所以我们对公平的理解,不能一看到富人就来气,就认为他为富不仁,穷人就应该瓜分他的财产。这是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暴力,不值得提倡。 第三,这种征税的后果,有的时候会造成大量的移民。不说征遗产税,就说别的税种,像个人所得税、营业税,有的国内的公司就跑到海外的地方注册,像什么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说那儿可以搞离岸公司贸易。那个地方收税收的少,甚至不收。那我们把公司办到那儿,可以避税。那么,这个遗产税如果开征了的话,国内有相当多的富人就会考虑,我得把钱挪到国外去,哪儿不收遗产税上哪儿,为了完整地传给后代。一但遗产税开征,就会有相当数量的富人把财产转移到国外。这对中国经济的发展是不利的。 所以,移民会使我们流失掉大量的人才,流失掉大量的金钱。而且说实在的,一个国家社会进步的动力和科技的创新,一大部分掌握在富人手里,如果你对富人的钱财太过苛刻的话,有可能导致社会最终没有动力了,穷人也挣不着钱了。我们过去观念是富人为富不仁,穷人越穷越光荣。实际上,只要是合理致富,那是人家的能耐,你不应该用这样的方式来对付富人。所以,征收遗产税的话,大量的富人就要流失了,那这个国家进步的动力就有可能出现问题。而且据我们所知,现在富人已经移民出去很多了,这对我们国家的建设和发展应该是不利的。 第四,我们暂时还没有征收遗产税的土壤。这表现在几个重要的层面。 首先一个,你要征收遗产税的话,你得弄清个人的财产有多少。现在国内整个财务监管漏洞是很多的,偷税漏税有许多途径。比方说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迟迟推行不了,一个很重要的层面在于你不知道官员有多少钱。为什么房产早就说要联网一直联不了?有些人抵触,一联网,有多少套房子大家就都知道了。 据不完全统计,历年来中国已有 27 个市县进行官员财产公示试点,但这些试点热闹一阵后就改弦更张,退回到从前的不公开状态了。官员财产公示难的原因,不仅仅是贪污腐败者的有意隐瞒,更多的是好官员也担心晒出家底,自己和家属的隐私权会受到侵犯。所以说,连人家财产都没摸清楚,怎么收这个遗产税呢? 再一个,起征点定到哪儿,多少钱以上才征收遗产税?我觉得在小城市至少要 200 万以上。80 万起征其实就像征个人所得税一样,起点太低了。中国大城市房价这么高,应该是在 1000 万以上,或者是 1500 万以上起征。因为,80 万在小城市是一笔财产,在大城市连买一套房子都不够,要按这个起征点来征的话,那大城市大多数人都得缴,这公平吗?有的人除了这一套房子,收入仅仅够吃够喝,养个孩子都费劲儿,所以这样征税会造成更大的不公平。 遗产税是“富人税”,主要目的是为了缩小贫富差距,起征点如果过低,就会把手伸向中产阶级,变成所谓的“大众税”,从而违背了征税的出发点。基于这些点来讲,在中国征收遗产税不是那么理直气壮的,所以现在征收遗产税的土壤还没有完全形成。 有人说,国外怎么那么多地方征收遗产税?我们可以看看国外征收遗产税的状况。 在美国,遗产税税率一般为 35%,对达到 2500 万美元以上的纳税人,其征收税率可高达 55%。目前美国遗产税起征点为 500 万美元,约合 3100 万元人民币。英国公民在世界各地的所有资产都需要征收遗产税,目前英国遗产税起征点是 25.5 万英镑,约合 250 万人民币,英国目前的遗产税率是 40%。日本采取的是继承税制,即根据遗产税产数额的多少进行收税。早在 1796 年,英国就开始征收遗产税了。英国的遗产税开始征收的比例是非常高的,很多富人觉得都承受不了,后来英国把税率一点点下调。目前,英国单个人继承超出 32.5 万英镑就收遗产税,两口子继承 65 万英镑可以不用缴税,65 万英镑以上的要交 40% 的税。日本遗产税税率共分 13 个档次,从 10 到 70%。有人说这个税太高了,还有比它更高的。日本历史上的遗产税就非常非常高,高到什么程度呢?有些有钱人继承遗产的时候都缴不起遗产税了。怎么缴不起呢?日本历史上有一个皇后叫美智子,美智子皇后的父亲叫正田英三郎,是日本一个大公司的老板。他死了之后留下大概 33亿日元的财产,由美智子兄弟姐妹四个人继承了,每个人大致分了 8 亿多日元。要继承这 33 亿日元的总遗产要缴 17 亿日元的遗产税,结果这几个缴不起了。最后美智子放弃继承权。有人说,这不对,33 亿减去 17个亿这还剩 16 个亿,怎么缴不起呢?那遗产不光是钱,还有股票、不动产、房地产什么的。他们缴现金真缴不上那么多了。没办法,几个人用房产抵押,把遗产税缴了。这就是说,富人也扛不住这遗产税。 美国为此做了大幅度调整。在美国 20 世纪二三十年代,遗产税份额高达 70% 以上,这是最高比例。1937 年,美国石油大王洛克菲勒死了之后,他把 70% 的财产交给美国政府了,当时这令很多美国富人觉得没意思。他们说,我们挣钱有什么用?我们一死政府收走一多半,我们给谁挣钱?我们不是给儿孙挣钱,甚至不是给社会挣钱,我们是给政府挣钱,政府给收走了。这不也是我们国家现在有的富人提出来的吗?我辛辛苦苦打拼,最后我一死我儿子落不着多少,都交给国家了,那我还拼命使劲儿干什么呀?所以这么做也不利于财富的积累。美国后来一点一点把遗产税额度往下调。在小布什执政的时候,2010 年年度还取消遗产税了。所以,有人戏称 2010 年是“富人快乐的死亡年”。 再看澳大利亚这些国家,它们压根儿不收遗产税。一个国家想要富强就得富人多,富人多就投资多。投资多怎么办?要是外边的富人到你国家投资,你不就更富了吗?所以澳大利亚不收遗产税,很多欧美的富人都把财产转移到那儿,到那儿之后不用缴遗产税了。给儿孙这钱,不能都存在银行吧,就算存到银行那不也给这国家的银行业带来好处吗?如果拿出来投资那对这个国家产业发展更好。所以说很多国家不收遗产税,原来收遗产税的国家也在一点点取消。这是世界的一个潮流。西方很多发达国家,都在逐步降低遗产税税额,乃至取消遗产税。当然我说这些国家不全是西方国家,这是出于国家发展的功利目的。 还有很重要一点,他们找到了一条能取代遗产税的方式——这遗产税收了为了什么? 从政府的功能来讲,是为了更好地投入社会公益事业,为更广泛的人群服务,说白了均衡贫富差距。现在西方很多国家找到了超脱遗产税以上的一种方式——捐赠。 可能很多朋友知道,曾经的世界首富比尔·盖茨跟巴菲特都大量地捐赠过,巴菲特曾经一次捐出 375 亿美元。巴菲特说,带着巨额财富死去是耻辱,我要把它捐赠给社会。比尔·盖茨也说,我死之后就给我几个孩子留几百万美元的遗产,剩下的我全捐。美国做过一个统计,一年收入超过 5 万美元以上的,大概会捐出4.7%。有一年,美国个人的捐赠达到 1350 亿美元,占着整个捐赠的比例一半以上。捐赠是心甘情愿的,对社会风气净化有好处,而遗产税是政府的一种行为,往往会遭到大家抵抗。你说这两个政策哪个效果好? 所以,中国要开征遗产税,恐怕在短时间之内这个条件是不具备的。这也是为什么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文件草稿里写了遗产税,后来正式公布的文件里又没有的原因。收税不是先天正义的或者先天邪恶的。西方国家把它叫“拔毛的艺术”,就是在天鹅身上拔毛,怎么能拔更多的毛,还不让天鹅感到疼?这就是收税的艺术。眼下中国开征遗产税,也如拔毛一般。如果这天鹅没反应可以,一拔,它疼了,就说明现在来征这个税可能是有问题的。通过这些分析,我个人得出一个结论:眼下的中国尚不适宜开征遗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