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特根斯坦接下来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哲学研究》2语言中的“板!”的意义,是不是和我们的“板”这个词或者“板!”这个省略句的意义一样?他指出,它不可能与我们的“板”一词的意义相同,因为《哲学研究》2语言中的“板!”是一个完整的呼叫。但是,如果“板!”必须被看作一个完整句,它肯定不可能等价于我们的省略句“板!”,因为后者乃是我们的句子“递给我一块板”的缩略,而《哲学研究》2语言,并不包含任何与这个较长句子对等的东西。于是便出现了这样的问题:既然“递给我一块板”这个句子从未被涉及,而且在“板!”作为其一部分的语言游戏中根本就不存在,我们又有什么理由把《哲学研究》2中的“板!”看作它的缩略呢?他反问道:我们为什么不应当把“递给我一块板”看作“板!”这个句子的扩长呢? 此间,诉求于某种固有的内在结构,亦即真正由“板!”表达出的思想的诱惑是非常强的。因为我们想说,《哲学研究》2语言的使用者在发出“板!”这样的呼叫时,真正要表达的意义是:“递给我一块板。”我们觉得,隐藏在说话者的话语背后的思想或意义或意图,只有用更完整的句子,才能适当地或者合乎标准地表达出来。正是出于这种考虑,我们才会说“板!”乃是“递给我一块板”的缩略,即便这个较长的句子在《哲学研究》2语言中并不存在。“板!”这种表达绝对是经过缩略的,因为,存在于说话者心灵中的意义本身具有某种只能由较长句子表达出的复杂性。这种思想肯定包含着对《逻辑哲学论》的仿效,在那部著作中,命题的逻辑形式是某种必须经过分析揭示出的东西,而分析则被视为:揭示由一个句子表达的命题(思想)的固有逻辑形式。但是,更一般地说,上述思想透露出的是这样一种诱惑,即把心灵看作是具备一种内在结构的,这种结构可以只是松散地与人类行为的外显形式相关联,它构成像意指和意向这样的心理状态的本质。 维特根斯坦现在着手对这种关于隐藏在行为背后的绝对内在结构的观念提出质疑。于是,当对话者声称“如果你喊‘板!’,你的真实意思是‘递给我一块板’”时,维特根斯坦问道:“可是你是怎样做到这一点的呢?你是怎么在说‘板!’时意指那种东西的?”“递给我一块板”,在什么意义上,揭示出了一名说话者说“板!”时所意指的东西的真实形式呢?说话者在说出一个简单的句子时,何以能意指更复杂的句子呢?他所具有的思想,或者他说“板!”时所意指的东西,怎么就具备了这种额外的复杂性呢?维特根斯坦问道:“你对自己说那个未经缩略的句子吗?”答案很明显:并非如此。那么,我们为什么会觉得,必须把“板!”翻译成另一个句子,以说出某人用它表达的意义呢?为什么说某人在说“递给我一块板”时,实际意指的是“板!”,不可能是同样正确的呢?对话者回应道:“可是,我在呼叫‘板!’时,我想要的就是,他应递给我一块板!” 维特根斯坦回答说:“当然,但是,‘想要这个’就在于,以这种或别种形式思考一个不同于你说出的句子吗?”(《哲学研究》19) 维特根斯坦又提出这样的问题:是什么让“递给我一块板”这个句子比“板!”这个句子更复杂?难道不能把“递给我一块板”这个句子,作为一个长单词说出来吗?是什么东西表明了这个句子(“Bring me a slab”)由四个词而不是一个词组成?他指出,我们把这个句子当成是由四个词组成,只在于我们把它同我们语言的其他可能的句子相比照来使用,例如,“递给他一块板”(“Bring him a slab”),或者“递给我两块板”(“Bring me two slabs”),等等。他接着问,把这个句子同这些句子“相比照”使用是什么意思。在我呼叫“递给我一块板”时,这些句子肯定并没有盘旋于我的心灵中。他接着写道: 不。即使这种解释十分吸引我们,我们还是要停下来想一想实际发生了什么,以便看清我们在这里已误入歧途。我们说我们是参照其他句子来使用这一命令的,因为我们的语言包含着这些其他句子的可能性。 (《哲学研究》20) 因此,并不是内在于说话者心灵(或大脑)中的结构的存在,使我们有理由说,他把这个句子当成由四个而不是一个词组成的。我们认为他把它视作由四个词组成的,理由在于他所掌握的那种语言的语法可能性。维特根斯坦接着这样写道: 你下这个命令时,内心里发生了什么?你说出它的同时意识到了它是由四个词组成的吗?当然,你对这种语言——它也包含这些其他句子——有一种掌握,可是,“有一种掌握”是在你说出这个句子时所发生的事情吗? (《哲学研究》20) 这一问题触及我们所面对的这种诱惑,即依据存在于主体心灵(或大脑)中的某种确定的内在状态去图示心理现象(比如,理解或者把握)。例如,我们会倾向于根据隐藏在我们说出“递给我一块板”背后的一种内在结构,来设想让我有理由把这句话当作由四个词组成的那种对语言的把握。我们觉得,我把这句话当作由四个而不是一个词组成的,必定就在于我说出这些词的那一刻所存在着的某种东西。心灵是这样一种内化机制,其内在结构支撑着外化行为的结构,并为之提供解释——这幅图像非常诱人,但是它同下述观念是根本对立的:我们为理解心理现象所需的一切都“已然明摆在眼前了”(《哲学研究》92)。正是这幅将心灵做成一种内化机制或心理状态贮藏室的图像,成了《哲学研究》攻击的主要目标之一。维特根斯坦是这样引入他对这幅图像的反对意见的: 我承认这名外来人(他以为“递给我一块板”[“Bring me a slab”]是一个词而不是四个),或许会以不同的方式发出一个句子的音,要是他以不同的方式设想它的话;但是,我们说他的构想错了,这种错并非就在于伴随着这一命令的发出的任何一种东西。 (《哲学研究》20) 维特根斯坦这里是想引导我们,不在伴随着这句话的说出的东西中,而在环绕着它的东西中,去找寻为“递给我一块板”这个句子的某次陈说的结构提供根据的东西。于是,他引入了这样的观念:并不是任何在那一刻出现的东西,或者存在于说话者心灵中的东西,决定了他把它看作四个而不是一个词。例如,我们可以设想在把这个句子看作一个词的外来人的心灵中,和在把它看作四个词的本地人的心灵中,所发生的恰恰是同样的事情。为理解本地人和外来人之间的这种区别,我们应当察看说出这些词时的背景,也就是察看并非伴随着它们的说出,而是构成其背景或视域的某种东西。让本地人有理由把这个句子看作四个词的那种把握,并不在于说出它的那一刻存在着的事实,而在于环绕着它的一种由实际的和潜在的语言用法构成的不确定视域;正是语言的这种环绕式用法给予了他当下对这一句子的那次陈说以结构,无论这种结构是什么样子的。因此,把“递给我一块板”当作或理解为四个词的那种状态的结构,并非得自为该主体心灵的内在运作过程所固有的某种东西,而是得自他正参与其中的语言游戏的结构,而这种结构是在由其语言和非语言行为组成的更大背景中揭示出来的。正是心理学概念的这种特征——它们的归与(ascription)本质上依赖于并非物理地、而是在此前和此后发生的意义上地环绕着它们的东西的那种方式——揭示出了心理现象与物理现象之间的根本区分。心理状态的结构和复杂性,并不在于某种内在机制(精神的或心理上的)的结构和复杂性,而在于复杂的(时间上延展的)生活形式,这种形式在个体的行为中表现出来,而且可从第三人称视角加以把握。我们此时尚不能完全理解,维特根斯坦究竟怎样去反对显然仍居于统治地位的关于精神现象的图像,也无法判断他是否提供了一幅严肃的替代图像,或者说,也无法确定他在反对占统治地位的图像时,是否赞同某种形式的逻辑行为主义。所有这些问题都将在本书有关维特根斯坦心理学哲学的章节中予以更充分的探讨。 维特根斯坦接着又重提省略问题。是什么东西促使我们说“板!”是“递给我一块板”的省略?他表明,并不是因为它乃是伴随着“板!”的说出的那种思想的缩略形式,而是因为,在我们的语言中,“递给我一块板”代表着一种范式。对话者当即提出如下问题:“‘你同意缩略句和未缩略句具有同样的含义。——那么,这一含义是什么?这种意义难道不能用言辞表达出来吗?’”(《哲学研究》20)维特根斯坦做出回应的方式是:把我们的关注点从这种意义的理想表达上移开,并转到构成这些句子中的每一个的某次陈说之背景的那种共同用法上来。因此,正是这些句子在一个更广的语言游戏中共有一种用法,或者发挥同样的作用这一事实,使得它们具有了相同的含义。我们不再去寻求这种含义的理想化表达,而是被引导去关注这些句子在我们的语言实践中的功能,而正是这种实践构成了这些句子在特定情境中的用法的背景框架。 在《哲学研究》21中,维特根斯坦进一步探讨了背景——在某一次特定的陈说之前和之后发生的事情——在确定所意指的东西时所发挥的作用。具体做法是考虑这样的问题:是什么东西使得说出“五块板”这组词的人,是想发出一个命令,而不是做出一个报告?他再次表明,使得说出这组词是想做某件事而不是另一件事的,既不是伴随着这组词的陈说的任何东西,也不是为这组词被说出的方式所固有的任何东西(尽管这种方式在每一情形下会各不相同)。我们可以设想,命令和报告是以完全相同的语调做出的,而其中每一个的“应用”仍然是不同的。使用这组词的某次陈说的“应用”这一概念,是想唤起“五块板”的这次陈说嵌入其中的整个行为背景,而维特根斯坦也是想把这一概念同这组词被说出的那一刻所发生的任何事情相对照。因此,说“五块板”被当作一个命令和被当作一个报告之间的区别有赖于这种应用,就是要表明,并不是说话者心灵中的某种伴随这组词的陈说的东西,而是环绕着它(亦即在它之前和之后发生)的东西,决定了这组词被用于意指什么。是处于表面的东西——亦即存在于语言用法嵌入其中的活动型?中的东西——所具有的各别形式,为命令和报告之间的区分提供了依据,而不是说话者的某种深藏不露的内在状态。 主张正是说出一个句子在语言游戏中发挥的那种作用,决定了它的说出构成了一个命令还是一个报告,显然有违如下这个与把语言当作一种运算方法的图像相关联的观念:即命令与报告之间的区分建基于这个句子的如此这般的形式特性。哲学家还强调由我们的思考方式而来的句子间的形式的、语法的区分,这导致他们假定存在着应用三种不同语法形式的三种基本句型——断言句、疑问句和命令句。相反,维特根斯坦则强调陈说在语言游戏中的作用,这促使我们去察看我们实际使用句子的不同方式,以之作为进行这些区分的依据。当我们察看句子如何被使用时——察看我们以我们语言中的句子玩的那些语言游戏时——我们所面对的可不止是三种句型,而是无限多种: 有无数种(句子):有无数种我们称之为“符号”、“词语”、“句子”的不同用法。而且这种多样性并非一成不变的;我们说,新的语言类型、新的语言游戏不断涌现,而其余的一些则过时了,被遗忘了。 (《哲学研究》23) 维特根斯坦强调,要从将语言视作一种计算方法或一个句子系统转向把它看作本质上同下述应用概念相关联的: 这里用“语言游戏”这一术语是想凸显这样的事实:说一种语言,乃是一种活动或者一种生活形式的组成部分。 (《哲学研究》23) 从根本上说,语言是嵌于条理化的活动中的,这些活动构成一种“生活形式”。几乎所有人类活动都同语言的使用有固有的关联,或者说,都以某种方式奠基于其中;我们的生活形式处处打满了语言用法的烙印,我前面说我们的生活形式根本上是文化的,所表达的正是这个意思。学会我们的语言,或者参与进我们的生活形式,同掌握无数种语言游戏是密不可分的。在《哲学研究》23中,维特根斯坦提供了构成我们的生活形式的这串长长的、显然并不完整的各具特色的语言游戏的清单: 发布命令和服从命令—— 描述一对象的外观,或者提供有关它的测量结果—— 由一种描述(一幅画)构思一个对象—— 报告一个事件—— 思索一个事件—— 构造并检验一个假说—— 将一次实验的结果用表格和图形表示出来—— 编写一段故事,并把它读出来—— 演戏—— 唱歌—— 猜谜—— 编个笑话,把它讲出来—— 解一道数学应用题—— 把一种语言翻译成另一种—— 提问,致谢,诅咒,问候,祈祷。 因此,学会我们的语言就意味着被同化,亦即参与进由交织着语言的条理化活动构成的一张巨大的网络。这种关于语言习得过程的丰富构想,迥然不同于奥古斯丁关于语言学习的贫乏观念,而正是他关于语言作为有意义的记号系统的构想,使得这种观念几乎难以避免。将语言从其用法中抽象出来加以探讨,导致我们忽略或误解我们在掌握语言时所参与进去的语言游戏的丰富多样性。哲学家以为,我们使用语言时表现出的这种多样性,对于其本质而言是附属性的;他不认为语言的结构和功用,是和其用法嵌入其中的那些复杂活动的结构和功用缠绕在一起的。维特根斯坦认为,语言的结构和功用,只能在它嵌入说话者的活生生的生活时被就地揭示出来。这便承认语言的这些不同用法,乃是它的不可或缺的构成部分。因为,能向我们表明语言如何发挥功用,或者表明它是怎样一种现象的,乃是在我们对语言的实际使用中揭示出来的那些结构和区分,而不是在语言被从其应用中抽象出来时仍然保留的那些东西。 在《哲学研究》24中,维特根斯坦明白告诫我们要警惕这样的危险,即对语言采取一种过于狭隘的观点,忽视他们表现的文化景观。他表明,就是因为忽略了语言游戏的丰富多样性,我们才被引诱去问,类似“什么是一个疑问句?”这样的问题。我们被引导去寻求作为一种单一的、可辨识的语言形式的疑问句的本质,以为可尝试着去模拟这种本质。那么,我们就来考虑一下各种涉及问题的语言游戏: 测试一名学童的历史知识。 玩“二十问”游戏(playing twenty questions)。 审讯一名杀人嫌疑犯。 对一个熟人说“你好吗?”。 向某人求婚。 请求涨工资。 心理分析师的问诊。 婚礼上的问语。 我们这里看到的,是极为不同的实践或语言游戏,其中每一个都会唤起一种复杂的文化场景。维特根斯坦就是要把我们的注意力引向存在于这些复杂的文化现象之间的区分,因为人类语言现象的真实复杂性就是在这些区分中揭示出来的。上述每一个语言游戏均用到同一种表面语法结构,这一事实并不能把这些悬殊甚大的实践彼此拉得更近一些,而关注这种表面的相似性,反倒会让我们看不清实际揭示出语言现象之本质的那些差别。我们不是去观察于我们的各种语言实践中明摆在眼前的差别,而是去搜罗这么一头怪物:疑问句的本质。维特根斯坦要我们关注的这些差别,并不是附属于语言的,因为我们对语言的理解是密切相关于理解并参与所有这些复杂语言游戏的一种能力的?只有在把语言从其用法中抽象出来之后,我们才会被引诱去忽略我们实践中的差别,去追寻断言句、疑问句、名称等的本质;因为一旦把注意力放在时空中的语言现象上,我们就能看到,所观察到的语言游戏间的区分跟我们构造出的抽象范畴根本搭不上关系。哲学家想着去构建关于意义、断言句、疑问句等本质的解释,这不仅“把我们弄去搜罗怪物”(《哲学研究》94),而且也让我们忽略了真正的区分和复杂性,而这些东西,只有当我们在语言于日常使用它的实践中发挥功用去观察它时才能被揭示出来。
维特根斯坦与《哲学研究》——意义与用法
书名: 维特根斯坦与《哲学研究》
作者: [英] M·麦金
出版社: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译者: 李国山
出版年: 2007-3
页数: 260
定价: 20.00元
装帧: 平装
丛书: 劳特里奇哲学指南丛书
ISBN: 9787563364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