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特根斯坦喜欢把上述过程描述为“疗法”(《哲学研究》133)或者“对一种病症的治疗”(《哲学研究》254)。这种描述从以下几方面来看都是贴切的。首先,它传达了这样的观念:我们对构建阐明或模型的关注,本身就成了我们前进的障碍,成了束缚我们手脚的东西。其次,它抓住了这一事实:维特根斯坦的方法并不是想提出新的、可陈述出的结论,而是想促使我们改变整个的思想风格或处理问题的方式。疗法这个概念强调的是,维特根斯坦的哲学方法,旨在促使读者参与到说服自己的主动过程中;它还突出了这样的事实:读者对维特根斯坦关于哲学错误的诊断的认可,乃是他的方法所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因为“我们要让另一个人相信自己犯了一个错误,只有在他本人承认确实感觉到了这个错误的情况下,才能做得到”(“哲学”,载于《哲学大事记:1912—1951》,第165页)。读者要想从维特根斯坦视作哲学混乱之根源的那种思想风格和那些错误图像中解放出来,他首先就得承认,维特根斯坦找出了“他的思想的来源”(“哲学”,载于《哲学大事记:1912—1951》,第165页)。最后,疗法这个概念表明,这一过程本该是漫长的。治疗本质上是一个缓慢的过程,病人一点点地形成对困扰他的问题的性质的一种新的理解,这种理解让他得以认识到,他一直在以错误的方式寻求满足,从而令他平静下来。维特根斯坦援用了一个对话者的声音,这让他得以将这种治疗过程,不是表现为治疗者和病人之间的一系列交流,而是表现为一种内心对话的形式。在这种对话中,维特根斯坦既表达出我们的语言带给我们的那些导向误解的诱惑,又奋力抵制这些误解。于是,对话者的声音(这种声音,要么在以“我们想说……”,“我们会说……”开头的评论中,间接地引入;要么就用双引号直接引入)表达出我们进行解释的愿望,并落入我们语言的陷阱,而治疗的声音则通过考察具体事例来反对这些倾向,这种考察乃是获取新的看事物方式的一种手段。 如果前面说的没错,我们就不应当在维特根斯坦的文本中找寻“论点—反驳—反论点”这样一种惯用的论证结构(例如,我们不应当去找寻维特根斯坦正反对的某种关于语言如何进行表象的精确理论,去找寻他的反驳意见,或者去找寻他关于语言如何发挥功用的替代理论)。我们应去辨别出一种完全不同的韵律来。假定我们至少在一开始受制于那种讲理论的态度,那么我们对于诸如“什么是意义?”“什么是思想?”之类问题的第一反应就会是,企图就意义、思想等实际在于什么,做出一个模型或解释。正如前文指出的,维特根斯坦兴趣的焦点,在于我们回应这些问题时最先做出的那些动作,我们接下去的探讨要取的型式此时已固定下来,随之而来的一系列错误也就在所难免了。他要揭示出我们的错误哲学导向的起始点,从这里入手,可以更清晰地看出和诊断这些错误导向的根源。他相信,我们用做哲学解释之基础的许多观念,早已在我们的日常言谈中作为隐喻或图像出现了。例如,我们很自然地便拥有如下这些观念:自然语言可与一套复杂的规则系统相比照;意义可描画为以词代物;疼痛是内在的,而疼痛行为是外在的。然而,当我们专注于构建一种关于意义或感觉的解释时,我们却试图赋予这些观念以一种字面意义(literalness)和解释力,而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从未想过赋予它们以这种东西;我们试图把实际不过是一种看事物方式的东西——一个“比较的对象”(《哲学研究》131)——转化为关于这些现象之本质的一种理论解释;我们的比较对象变成了“实在必须与之符合的先入为主的观念”(《哲学研究》131),即便我们根本无法直接看出实在如何与之相符合。正如我前面指出的,维特根斯坦以两种不同的方式回应了我们的这种感觉:这些图像不知怎地就把某一现象的本质给我们揭示出来了。 他采取的第一种回应方式是:试图凭借一系列独特的技法,让我们清楚地看到,我们意欲提供的那些解释以及我们所构建的那些图像和模型,全都空洞无物。我们认为自己是在提出关于某一给定现象在于什么的清晰的解释模型,这些模型满足了我们欲行理解的渴望。然而,当我们按维特根斯坦的要求更仔细地考察这些模型,或者将它们同我们使用语言的实践中实际发生的情形联系起来时,我们便发现,它们全都化为泡影了。我们看到,这些原本似乎如此一目了然、如此富含解释力的图像和模型,实际上和它们所要阐明的现象毫无关联。于是,我们便看到,我们使用语言的实际实践中根本没有任何东西,可用我们操纵着一个规则系统这样一种意象加以解释;说一个词的意义在于它代表一个对象,是过于简单化了,什么也解释不了;将疼痛描画为内在的,疼痛行为描画为外在的,这根本无法解释我们想在疼痛和疼痛行为之间做出的区分;如此等等。 维?根斯坦做出的第二种回应,旨在唤起我们对“时空中的语言现象”的具体事例中被忽略的细节的正确估价。他又是凭借一系列技法,使我们看清概念在特殊情形下实际起作用的方式,进而促使我们理解那些既导致了我们的哲学困惑又提供了摆脱之手段的概念差别。他认为,正是通过按照我们语言的不同区域起作用的方式来正确估价这些差别,我们才得以摆脱哲学混乱,并发现“我们试图从解释中获取的那种满足会自行到来”(“关于弗雷泽《金枝》的评论”,载于《哲学大事记:1912—1951》,第30页)。因为,我们的困惑涉及特定现象——意义、思想、感觉——的本性或本质,而这种困惑的解除,“不是通过提供新的信息,而是通过编排我们已知的东西”(《哲学研究》109)。我们所发现的是,要理解语言如何发挥功用,理解的本质是什么,感觉是什么,我们勿需远求,一切都在使用中的语言的具体现象的各别结构中,呈现于我们眼前了。维特根斯坦有时用表层比喻,来表明现象的本质就在眼前:要解除我们在反思那些“没有谁问我们时我们还知道、可是要给它们一个解释时又不知道了的”东西时感到的困惑,我们勿需做出一个发现,而只需去注意,存留在我们特有的语言实践形式表面的东西。因此: 哲学问题带着这样的形式:“我不知道如何是好。” (《哲学研究》123) 我在向学生们描述一处极妙的风景,他们却总在云里雾里。 (《文化和价值》,第56页) 上帝恩准哲学家,去洞悉明摆在眼前的东西。 (《文化和价值》,第63页) 上述两种回应均可称之为“语法研究”。与第一种回应相关的那种语法研究,其目的纯粹是消极的。它揭示出,哲学家用于阐明现象的那些词句和图像空洞无物。与第二种回应相关的那种语法研究则有更为积极的目标:它对特定的具体情形做语法研究,以便揭示出,我们理解语言以何种方式起作用、理解或感觉是什么之类问题所需的一切,均已在我们语言实践的具体细节中明摆在我们眼前了。在《哲学研究》122中,维特根斯坦除了摆明这种获取关于我们语言实践的“一种清晰观点”的任务之外,还连带引入了关于一种“清楚明白的表象”的观念。这并不表示,关于语词用法的清晰观点,乃是某种维特根斯坦想借以抑制哲学家滥用语言的东西。毋宁说,维特根斯坦的研究所欲获致的这种关于语词用法的清晰观点,是同“表现为‘看出关联’的那种理解”联系在一起的。维特根斯坦的语法探究,旨在产生一种理解,这种理解就在于,于明摆在眼前的东西中看出一种先前被我们忽略的型式或形式。正是通过慢慢意识到这种形式,我们才得以逐步揭示并理解语言、意义、理解等的本质。我们渐渐看出,“这里不涉及任何不同寻常的东西”(《哲学研究》94),勿需更进一步的(更深刻的)解释,本质“就在眼前”(《哲学研究》126)。维特根斯坦所考察的那些特殊事例,并未被当作阐述一般主张或理论的基础,而是被派上了如下两种用场:一是揭露哲学家所提供解释的空洞性;二是表明我们欲行理解所需的所有东西,都已在那儿了,只需正确地加以编排便是了。恰恰就是通过考察特殊事例本身,而不是通过构建基于它们的一般理论,我们才得以既克服了欲行理解的冲动,又渐渐获取了我们所寻求的那种理解。
维特根斯坦与《哲学研究》——作为疗法的哲学
书名: 维特根斯坦与《哲学研究》
作者: [英] M·麦金
出版社: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译者: 李国山
出版年: 2007-3
页数: 260
定价: 20.00元
装帧: 平装
丛书: 劳特里奇哲学指南丛书
ISBN: 9787563364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