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身瘫痪仅获赔5.5万元 就在万菊生心怀一线希望焦急等待的同时,同样的事情正在另一个人身上发生。 对于这个叫做胡庆旺的江西省婺源县人,万菊生经过艰难的诉讼获得了15万元的赔偿,尚可算是幸运儿。和万菊生一样,胡庆旺也是上海的外来工,他受的伤比万菊生重得多,而赔付的金额却少了许多。 1997年10月,胡庆旺经人介绍到上海申泰建筑物资经销公司工作(以下简称申泰公司),每月工资800元,双方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申泰公司也未给胡庆旺办理工伤保险。 1999年7月16日,胡庆旺在运输作业中发生工伤,被送往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治疗,经诊断为L1椎体爆裂骨折、脱位伴截瘫。同年8月3日出院。1999年12月6日,经上海市徐汇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一级伤残。 2000年3月,胡庆旺向上海市黄浦区劳动争议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申泰公司支付伤残赔偿金等费用99万元。上海市黄浦区劳动争议委员会于同年4月根据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外地劳动力工伤待遇标准的通知》作出裁决,由申泰公司支付胡庆旺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偿金5?郾5万元,限裁决生效之日起一次性付清。 从此,胡庆旺开始了漫长的诉讼之路。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如下: 一、由申泰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支付原告胡庆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人民币60000元。 二、由申泰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支付原告胡庆旺一次性生活、医疗补助费60000元。 二审在维持原判的基础上,厂方又出于人道主义精神“多”给了两万元。 申诉至高院再审,被驳回;后屡次向区、市乃至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诉,要求再审,均无结果…… 已经严重瘫痪了的胡庆旺完全失去了希望,不知余生该如何度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