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荐进法律服务所,被破格聘用 在周立太依旧为乡亲们维权而热心奔走的时候,改变他命运的机会来了。 20世纪80年代的中国,还是一个典型的计划经济制度下的农业大国。在农村,小到家庭婚姻纠纷、邻里纠纷、财产纠纷,大到土地承包、申领许可证、工商登记等多种形式的非诉讼法律事务,都迫切需要律师的指导和帮助。 农村法治建设一直是一个重点和难点。如何为占人口主要成分的广大农民提供符合其经济、文化层次需求的有效法律服务,政府一直没有停止探索。1985年是中国法律进程中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这一年,政府为了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决定在全国所有乡镇建立法律服务所。 周立太得知这一消息,犹如久旱的禾苗盼来了及时雨,知道他的机会或许就要来了--在全国建立乡镇法律服务所的浪潮中,四川省政府、县政府都一定会有一些动作。周立太坚信,只要组建法律服务所,就应该有自己的机会。 但由于地处偏远的农村,信息封闭,周立太感到时间过得太慢。 他等不及了,又给王明治写了一封信。信中把自己的简历、学法经过和强烈的报效社会的理想和盘托出。信小心地投递出去后,周立太日日都在盼望回信。有一个晚上,他还梦见自己正站在庭审现场滔滔不绝。 那次调查后,王明治对周立太印象深刻,心存好感。现在收到周的来信,他决定约见周立太。他想在那块文化落后、法律意识薄弱的地区,出现一位自学法律,敢于为农民办事的法律人才十分难得,这或许是个值得培养的青年。 时隔20年后,这位年近古稀的老人仍然清楚地记得周立太与自己初次见面时的情景。那天,周立太一身农民打扮,背着军用黄书包来找他。周立太虽然消瘦,但很挺拔,说话心直口快,思路清晰。 王明治觉得眼前这个青年,真是一个人才,作为司法部门,应该尽可能为他创造发挥才能的条件。短暂的交谈过后,王明治让周立太回家等消息,还告诉他在开县陈家区组建法律服务所的事正在最后的运作当中,一有消息就立即通知他。 回到村里周立太仍旧很激动,日日都在等待好消息。 1985年8月,开县司法局决定在开县陈家区组建法律服务所。在王明治的极力推荐下,周立太被破格聘用为该所工作人员。 直到现在,周立太仍说王明治是他的“贵人”。在那个年代,他这样一个没有文凭的人想要走进法律服务队伍,无疑是异想天开。因为当时中国律师制度刚恢复,当律师虽然不需要考试,但必须是国家干部,而周立太只是一个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