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红, 太阳升, 中国出了个毛泽东。 ———《东方红》 1.革命奠基人 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内卓著的声望不是一下子就赢得的。他是在1935年著名的遵义会议期间得以参与领导的,但直到1942年,在经历七年的思想妥协和政治变动之后,他和他的思想才独领风骚,支配了全党的。[1]然而,为他作传的人却将他理想化了,描绘出一幅非常富有戏剧性的图景:他作为一个有预见性的革命家,对通向胜利的惟一道路抱有坚定的看法,这使他击败了其他竞争对手,获得了令人眼花缭乱的成功。列宁也许因他能够按照形势的需要作出让步并调整个人信念而备受称颂,毛泽东则由于坚信他个人对现代中国历史的动力有一种可靠的直觉而为人赞扬。 毛泽东早期的实用主义是造就他这种刚直的特殊形象的原因之一。他主张的策略———1927年依靠农民的激进主义、1933年期间的游击战和1935年北上抗日的决定———总是与正统的马克思列宁主义及第三国际的指示相牴牾。虽然毛泽东从未死守这些教条,也未独立地发展它们,但他确实比其他中共领导人更早地认识到,革命应从农村开始,红军既要注意作战,又要注意发动农民群众。 于是,中国革命的历史就成为毛摆脱在野地位,摆脱在党内的政见孤立和在延安黄土山沟的流放的斗争史。毛泽东扮演了一个先知的角色,但人们对他的预言重视得太晚,以至未能早日获取胜利。这样,毛泽东似乎独自开拓了革命,以至共产主义在中国的胜利成了他个人的胜利,20世纪的中国历史也就成了他的传奇。毛泽东甚至比列宁更加具有革命性。革命的命运就是他的命运,革命的实现就是他的自我实现。当我们进入自己设计的角色时,我们都成了自己虚构的东西。而毛泽东与大多数人不同的地方是,他的形象、经历与历史本身一致。毛泽东担心胜利以后国内出现停滞和倒退,并不仅仅是因为他知道自己难免一死。相反,他确信只要历史是永恒的,革命本身是永恒的,他也就能使他的革命业绩永存下去。 在国内战争即将获胜之际,毛泽东对革命的成败变得关心起来。1949年胜利前夕,他就觉察到了权力可能会破坏他的同志们的革命纯洁性。 因为胜利,党内的骄傲情绪,以功臣自居的情绪,停顿起来不求进步的情绪,贪图享乐不愿再过艰苦生活的情绪,可能生长。……资产阶级的捧场则可能征服我们队伍中的意志薄弱者。可能有这样一些共产党人,他们是不曾被拿枪的敌人征服过的,他们在这些敌人面前不愧英雄的称号;但是经不起人们用糖衣裹着的炮弹的攻击,他们在糖弹面前要打败仗。[2] 胜利把一代革命者从中国的农村带进了资产阶级的大城市;由于斗士变成了官僚,干部和群众疏远了。“在我们的许多工作人员中间,现在滋长着一种不愿意和群众同甘苦,喜欢计较个人名利的危险倾向”[3]。胜利也使共产党员们斗志松懈,认为他们在全国范围内夺取政权和打败武装的敌人的斗争已最终结束,虽然毛泽东坚持认为,国内的主要矛盾仍然是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在拿枪的敌人被消灭以后,不拿枪的敌人依然存在,他们必然地要和我们作拼死的斗争,我们决不可以轻视这些敌人。如果我们现在不是这样地提出问题和认识问题,我们就要犯极大的错误。”[4] 朝鲜战争以及随之而来的中国国内的动员运动,充分调动了群众的积极性和党的热情,暂时减轻了毛泽东对革命出现倒退的忧虑。但在1956年2月赫鲁晓夫谴责斯大林之后,这种忧虑又恢复了,而且益发强烈。1956年4月5日,《人民日报》发表了一篇社论:《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这篇社论可能是毛泽东本人撰写的。社论警告说:“我们要是不愿意陷到这样的泥坑里去的话,也就更加要充分地注意执行这样一种群众路线的领导方法,而不应当稍为疏忽。”[5]毛泽东此时再次强调胜利尚未完全确定,必须继续进行阶级斗争。1957年2月,他宣布说,在中国,“被推翻的地主买办阶级的残余还是存在”,“阶级斗争并没有结束。……无产阶级要按照自己的世界观改造世界,资产阶级也要按照自己的世界观改造世界。在这一方面,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之间谁胜谁负的问题还没有真正解决。”[6] 毛泽东主义者后来常说,刘少奇副主席认为在1956年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之后,不再需要搞阶级斗争了,毛主席的这番话就是针对他那时的谬论来的。[7]但这是一种事后的说法。使毛泽东忧心忡忡的直接原因,是东欧的动乱。假如波兰和匈牙利的共产主义制度能如此轻易地就被动摇,中国的情况又会怎样呢? 毛泽东对这种危险的感受因他对朝代兴衰具有特殊的历史意识而增强了。例如,他在国内战争年代后期提及的“糖衣炮弹”(糖弹),就是有意地与当时所谓的“刘宗敏思想”的错误联系起来。1644年,刘宗敏是农民起义领袖李自成(1606—1645)手下的一位声名狼藉、贪得无厌的将军。李在北京城外打败明军之后,他的军队在刘宗敏将军指挥下开进京城。由于他们掠夺拷打居民,危害了人民对新王朝的支持。清朝军队很快就将李自成从京城赶走,建立起他们自己延续较久的王朝。1944年,诗人郭沫若发表了一篇论李自成的文章;在他看来,这支农民起义军和红军之间显然存在着可以相比的情况。如果共产党人像李自成的人一样,进入首都只是为了趾高气扬地把所控制的财富装满自己的腰包,那么他们的“王朝”就可能恰像李自成的一样短命。不久,毛泽东也接受了这个思想,他在一次讲演中说:“近日我们印了郭沫若论李自成的文章,也是叫同志们引为鉴戒,不要重犯胜利时骄傲的错误。”[8] 同样,毛泽东[他少年时代崇拜像汉武帝(公元前140—前87年在位)那样的英雄[9]]也必然地要将他的成功与一个开国君主的成功联系起来。像这样的君主一样,他也必定意识到,永远保持胜利的成果是困难的。即使毛泽东自己未做这样的联系,党内其他人也会这样做的,也会在某种程度上将毛泽东和秦始皇(公元前221—前210年在位)相比较。秦始皇的统治垮台,就是由于他对人民勒索过重。[10]毛泽东所受的正统教育(这使他接触到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和他在孩提时就已熟记的豪杰人物小说,唤起了他头脑里的中国人皆有的这种朝代循环的意识。[11]《三国演义》开篇说:“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周末七国纷争,并入于秦。及秦灭之后,楚汉分争,又并入于汉。”[12]毛泽东并非担心他的“王朝”会同样衰落。但中国统治王朝的接续和为它们编写的朝代史确实给人以这样的启迪:所有的政权在它们的开创者的热情鼓舞下,都有一个生气勃勃的开端;结果,又都因政治遗产被继承者挥霍殆尽而归于衰败。* *后来,林彪也强调了王朝的衰败和修正主义之间的联系。1966年,在政治局会议上发表讲话时,林“从我国历史上来看”,考察了资本主义复辟问题。他说:“历代开国后,十年、二十年、三十年、五十年,很短时间就发生政变,丢掉政权的很多。”随后他援引了秦、隋、元、清等朝代为例,也提到民国建立以后,袁世凯从孙中山手里夺取了政权。“这些历史上的反动政变应当引起我们惊心动魄,高度警惕。我们夺取了政权十六年,我们无产阶级的专政会不会被颠覆、被篡夺?不注意就会丧失。”见林彪:《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的讲话》(1966年5月18日)。引自Marton Ebon,Lin Piao:The Life and Writing of China’s New Ruler (New York:Stein and Day,1970),p.255. 当苏联由于允许工厂按照叶夫谢伊?李伯曼臭名昭著的市场制度来管理,由于放映好莱坞电影(“美国的精神鸦片”),或由于让“资产阶级学阀”垄断大学,将考试分数当作允许深造的惟一标准而似乎背叛了革命时,这种历史现象必定显得更加普遍了。[13] “在苏联,形成了以赫鲁晓夫为首的资产阶级司令部,它篡夺了党和国家的领导,整个国家迅速改变颜色。前车之覆,须引以为戒。”[14] 1962年1月,毛泽东告诉中央工作会议的与会者们,为了保证自己的党不变修,党必须更加全心全意地遵循群众路线。“要发扬民主,要启发人家批评,要听人家的批评。……总之,让人讲话,天不会塌下来,自己也不会垮台。不让人讲话呢?那就难免有一天要垮台。”[15]大约在同一时间,毛泽东也开始强调在中国存在着资本主义复辟的可能性。 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阶段。在社会主义这个历史阶段中,还存在着阶级、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存在着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存在着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性。要认识这种斗争的长期性和复杂性。要提高警惕。……不然的话,我们这样的社会主义国家,就会走向反面,就会变质,就会出现复辟。[16] 到1963年5月,毛泽东已经感到,如果忘记不断地进行阶级斗争,反革命复辟就会把中国共产党变成法西斯党。[17]事实上,党本身也许已经成为这种复辟倾向的主要根源。 又过了18个月,毛泽东进一步将党内的这种倾向说成是“资本主义道路”,并将像刘少奇这样的党的“右派”称之为“那些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18]。到1965年秋天,这位主席问他的中央委员同事们:“中央出了修正主义,你们怎么办?很可能出,这是最危险的。”[19]最后,1966年5月16日,毛泽东在一个通知里竟然说:“赫鲁晓夫那样的人物,他们现正睡在我们的身旁。” 过去,毛泽东曾多次认为党员需要接受再教育。[20]但进行再教育的这些整风运动基本上是组织内部的悔过自新,而不是从党外发动的思想革命。现在,毛泽东突然断定反革命迫在眉睫,他勇敢地和自己的党对抗,仿佛它是一个敌对的政权。毛泽东声称,“凡是要推翻一个政权,总要先造成舆论,总要先做意识形态方面的工作”[21],他求助于社会本身,希望动员起舆论支持自己,而不必进行一场斯大林主义的政治清洗。毛泽东的这种重视舆论的倾向是由三方面的影响造成的:对中国传统的研究,使他强调为了“革新人民”(新民)而从道德上来激励他们的必要性;马克思列宁主义方面的训练,使他对意识形态领域的问题敏感起来;国内战争年代使他懂得了动员群众的重要性。 最后一方面的影响无疑是最具决定性的。但第一方面的影响,即毛泽东对传统的研究,表明他相信道德拯救是有历史渊源可寻的,以及他在人民共和国所搞的那套社会思想灌输,也是有前例可援的。试将清朝的“乡约”制度和毛泽东的“街道公约”加以对比,也可以发现在表面的相像之下有着重大的区别。 “革新人民”(新民)的思想也就是通过精神鼓励来创造“新人”。这至少是毛泽东在1917年创立新民学会时的宗旨;当时,他在长沙还是一名学生。“新民”这个名称直接受较早的一份改良主义的杂志———《新民丛报》的启发而来,该杂志由毛泽东早年崇拜的英雄之一梁启超(1873—1929)编辑。但“新民”这个词的起源却要古老得多。过去中国学生都要死记的《四书》之一———《大学》的开头就说:“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22],在止于至善。”[23]对大多数儒家学者来说,这段话强调的是,有教养的人的责任是做道德上的楷模,以激励迟钝的大众。不过,在传统的做法上,也还设计有以一种更为积极的思想灌输形式来革新人民的制度。明朝(1368—1644)大哲学家王阳明(1472—1529)发明的“乡约”制度就是其中之一。1518年,王阳明在江西南部地区镇压起义时创立了乡约制度,它企图用诱使起义者回到文明社会的办法使他们平复下来。乡约本身反映了这样的想法:邪恶是因世风日下产生的一种反社会行动。虽然官吏们的主要责任是在人民中维持“礼”,但是如果不与地方团体的成员们来分担这一任务,官吏们就无法获得成功。王阳明实际上是试图组织起一系列强化道德的团体,因为几乎无人有力量能够改造他们自身。订立乡约的地区的居民们应推选出“约长”,来记录他们的日常行为。个人要为每月的宴会捐助财物,每次聚会,击鼓如议,众人大声发誓: 自今以后,凡我同约之人,祗奉戒谕,齐心合德,同归于善。若有二三其心,阳善阴恶者,神明诛殛。[24] 然后,对每个成员在过去一个月中的举止行为进行琐细的讨论。好的行为备受赞扬,坏的行为遭到批评,恶人被迫跪下,当众认错。反复强调聚会的根本目的,不是惩罚人,而是改造人。在发现有人做了坏事时,人们尽一切努力来帮助当事人,而不是把他移交司法当局了事。 若有难改之恶,且勿纠,使无所容,或激而遂肆其恶矣。约长副等,须先期阴与之言,使当自首,众共诱掖奖劝之,以兴其善念……又不能改,同约之人执送之官。[25] 乡约制度在明朝末期消失了。但在17世纪中叶的动乱之后,清朝(1644—1911)第一个统治者顺治皇帝(1644—1661)颁布“六谕”[26]“教化民众”,重新施行了乡约制度[27],其原因一半是为了恢复文明社会,一半是为了维护自己王朝的长治久安。每个社团从它的生员(通过最低级别考试的人)和德高望重的长者中选出一位乡约官吏,负责解释这些条谕。乡约的头头和他的副手每月两次召集居民们宣读“六谕”,敦促人们孝敬长辈,教育后代,邻里和睦,安居乐业,勿犯罪过。 随着时间的推移,乡约制度逐渐变得更为精细。1729年,被委任来帮助头头宣讲皇谕的副手多达三个以上,各处专门宣讲皇谕的地点被称作“讲约所”。而且,早先的“六谕”被大大扩充了。早在1670年,康熙皇帝入情入理地详述了16条“圣谕”。他在“圣谕”中不是告诫中国百姓要“对父母尽孝之责”,而是命令他们对社会事务给予应有的重视,真诚履行孝悌之义。“圣谕”所期望的德行要达到的社会目的,是用各种实例来说明的。邻里和睦相处是为了防止纷争,讲究礼仪是为了守好规矩,学校将得到发展,谬说则遭到受尊崇的学问的抵制,等等。首先特别要强调的是,人们应安于各自在社会中所处的生产地位。崇尚节俭,积蓄钱货,克奉职守,解决人们的要求。这样,帝国的全体臣民就被分成顺民和刁民两类。皇帝正是依靠前者来阐释法律,警诫愚顽之徒,并作为文明社会与其弃民之间的调解者来发挥作用的。 雍正皇帝(1723—1735年在位)对社会秩序更为关心。1724年,他发布了详尽的教谕。在洋洋万言的劝诲中,他设想上天已为各人做了合适的安排,坚守自己的工作岗位是每个人的职责。“而若人皆安于职守,孜孜以求,则何事患不成。”这种语调听起来更像是一个父亲的口吻,而且在城市繁荣富强时期是适宜的,它们听起来好像就是基佐在《靠自救还是靠天助》或塞缪尔?斯迈尔斯在《自助论》中所表达的资产阶级的一些言论。 如果你认识到,朝廷日夜忧心和操劳的除民事外无他…… 即使在付了公私税款和税金之后所剩无多,你也还能够通过日积月累,逐渐使自己和家庭过上富裕的生活,为儿孙留下可供继承的财产。[28] 因此,皇谕对社会的基本单位提出了这样的要求:家庭应遵守秩序,个人应自主上进。 等级制家庭和有进取心的个人之所以受到这样的鼓励,是因为他们对政府依赖顺从,就如同想往上爬的官僚对皇帝那样。社团自治和自由结社是被禁止的,因为放任自流和平等主义的社团在封建藩篱之内是非法的,这样做会被认为是有意违法。“淫恶之徒……称兄道弟;念咒起誓,互相勾结;夜聚朝散,违法乱纪;施虐一时,欺诈人民。且看一朝坏事毕露,则将他们依法捉拿惩处。”[29]这些秘密团体的成员之所以必须被剥夺其公民权,受到惩罚,不是因为他们的个人意愿与集体对立,而是因为他们在一起阴谋反对政治传统和父权制社会。 清朝的乡约制度在18世纪末终止。虽然19世纪的官员如曾国藩(1811—1872,为青年时代的毛泽东所敬重的湖南政治家)等曾偶尔恢复过乡约制度,以便将道德价值灌输给农民,但是该制度仍因清朝皇帝们固执于使用等级制的统治方式而被压垮了。因此,当宣讲乡约而它的消极的听众却被视作帝国的贼民时,乡约这一纯粹官僚主义的形式也就失去了它的生命力。 事实上,比起毛泽东的人民共和国初期的社会主义公约或爱国公约来,清末的乡约更不同于16世纪最初的契约。爱国公约是根据“因涉及国家或社会主义建设利益而必须遵守某些行为准则的邻里协定”[30]而建立的居民组织。这类公约———以及到处存在的学习小组———的目的是要人们不仅是消极地服从,而且还应积极地参与政治问题。[31]由于干部的领导,组员们懂得了这些问题的重要性。然而,为了激发群众的政治觉悟,与爱国公约、学习小组这类中间手段无关的其他方法最终也产生了。 1964年5月,《毛主席语录》首次出版。与其称之为“语录”,不如译为“箴言”更好些;因为“语录”一词,最早在唐朝时习用,当时佛教禅宗的和尚用白话文记下大师的言谈,以便他们向群众传教。[32]《毛主席语录》(以下简称《语录》)起初是为人民解放军指战员编的,尽管它常常作为一种奖励的表示,发给获得“毛泽东思想的好学生”称号的年轻公民。1966年8月18日,《语录》在天安门广场第一次大规模地展示出来,很快便开始以“红宝书”而著称。后来,“红宝书”印数达到10亿册以上。到1967年,“毛泽东思想学习班”在全国涌现,每逢开会必定要像祷告似的背诵毛泽东的语录。[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