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院似乎是每位优秀与自知的波士顿人的目的地,在这里婴儿与精神病是所有人关心的两大主题。谁有了宝宝。她发疯了,然后去萨默维尔,宝宝长大了,便立刻隐退至索麦维。 克萝佛•亚当斯,1879年写给父亲 在现代,麦克连不只以治疗,也以文学与艺术景观闻名。即使查尔斯镇因引来令人不快的工厂与屠宰场而日渐引人厌恶,麦克连依然住着我们现今可称为名人的病人。拉尔夫•爱默森有两位兄弟寄宿在这里。罗伯特•爱默森生来就是迟缓儿,在家族经济情况许可下,多年来多次进出病院。不住麦克连时,他便投宿寄宿公寓,偶尔会在切姆斯福德(Chelmsford)的普特南农场帮忙干活儿。更不幸的是,在1828年,爱德华•爱默森(Edward Bliss Emerson)突然精神崩溃,被送到麦克连。爱德华入院对他的哥哥拉尔夫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拉尔夫原本有点敬畏弟弟的成就,爱德华在哈佛就读时名列第二,不像拉尔夫在39人中只排在30名;而且爱德华才刚获准加入韦伯斯特的律师事务所。透过拉尔夫•爱默森的笔触,我们得到第一手的描述,了解前往精神病院探视挚爱亲人时,家族成员所感受到的震撼: 他已一整周处于全然疯狂的状态,而且大部分时间都有暴力举动,所以病房必须随时要有两人在场……他会出现不同的狂乱情形;有时非常愉快,与所有人开玩笑……旋即又转为焦躁发怒,接着把房里的一切扔到地上,衣物都被他丢出窗外;然后,经历一次彻底的疯狂发作后,他可能会遭到捆绑束缚,蒙着眼睛在地上扭滚半小时。 这里躺的,是那个令人钦佩、博学、辩才无碍、成功的男孩爱德华:一个疯子。 爱德华29岁时死于肺结核。罗伯特一直住在波士顿地区,直到52岁辞世。 爱默森跟麦克连还有另一层关系,而且对于此地的记载要多于家庭事务。在萨勒姆(Salem)的伊丽莎白•皮伯蒂老师推荐下,爱默森与一名叫做维瑞(Jones Very)的哈佛大学希腊文讲师与诗人成为朋友。即使就爱默森的古怪密友圈标准来说,维瑞仍是非常奇怪。在1838学年度刚开始时,维瑞告诉他的学生和指导教授一个信息,说他本人是神之子,而且基督再临的时刻不久就要到来。这显然不是哈佛大学愿意听到的。这位讲师被送回萨勒姆,在这里他对朋友皮伯蒂小姐使出同样的把戏。在一个周日上午,他闯进她的起居室,双手放在她的头上,宣称要用圣灵与火为她施洗(马太福音第三章第二节)。 “我觉得没有改变,”皮伯蒂对维瑞说道。 “但你会有的,”维瑞说。随后,他的一名表亲马上把他强押至麦克连。 维瑞只在医院待了一个月,他对病人讲授诗歌与莎士比亚,因而重获内心宁静。当他回家时,萨勒姆的当地人士赞许麦克连的贝尔院长,从“身为非凡先知的妄想中”拯救了这名讲师与诗人。他们认为这是通过校正维瑞“全然失序”的“消化系统”得来的结果。 爱默森欢迎维瑞出院,邀请他到自己在康科德(Concord)的家,甚至免费编辑出版他的诗作。但是,爱默森小集团中的一些成员仍然对这位难侍候的传教士充满警戒。阿尔科特本身就是个怪人,他称赞维瑞是“最具理想性的一个神秘主义者……在这个耽于官能与偶像崇拜的时代中,一个出色的奇才”;但是,他也抱怨维瑞“为神而精神错乱”,而且对“上帝神圣性的思虑并不正常”。 接着,就跟他的发作一样的戏剧性,维瑞不可思议地平静下来。“维瑞不再感受到神的旨意,”爱默森的传记作家麦艾利(John McAleer)表示。“结果他变成了一个迟缓的家伙。”他回到萨勒姆,在此地平静地居住了32年。麦艾利写道,“他那饱受风霜的慈爱脸庞,对于曾目睹神示鼓舞了他、随后又永久消失的人士来说,是一种哀伤的提醒。” 爱默森1841年出版的著名短文“友谊”,让他“一位珍贵的朋友”从此永垂不朽: 我们以恭维、以流言、以消遣、以事务为借口,闪避并阻挡我们同胞的接近……我认识一个人,在某种宗教的狂热下,抛却他的掩饰,以卓越的见识与美好,向遇见的每一个人的良心说话。刚开始,所有人都认为他疯了。但坚持使他因此得到好处,让每个熟人与他建立真诚的关系…… 在一个虚假的年代,与人保持真诚的关系,值得一时的疯狂,不是吗? 相比30年前因为病历档案室对所有医护人员开放而造成弗洛伊德一些极其珍贵的信函遗失,麦克连目前的病人资料已受到更为严密的保护。有些医疗日志横跨数十年,长达数百页,极具可读性。而有些记录,诸如波士顿的约翰•沃伦之作,算得上是一部文学作品,呈现了19世纪中叶的波士顿全景,并具有深刻的见解,如同包斯威尔的日记对于约翰生时期的伦敦的意义。 这位约翰•沃伦是前述约翰•柯林斯•沃伦之子,也是班克丘英雄的曾侄。约翰•柯林斯•沃伦不只在1810年发起了后来失败的新医院署名运动?而且也以第一位利用醚作为医疗麻醉的人士而闻名。辛克利(Robert Hinckley)的一幅著名画作描绘了沃伦医生在马萨诸塞州综合医院由布尔芬齐设计的圆顶建筑下,借助醚进行手术的情景。沃伦对周围的医生与伸长脖子观看的人们,发出了一项值得纪念的声明:“各位!这可不是把戏!”1沃伦是第一位成功使用醚的医师,但不是其发明者。在争夺醚麻醉功效的发明权过程中,当事一方的查尔斯•杰克逊医生(Charles Jackson)因此住进了麦克连。故事是这样的:杰克逊认为他的前房客、一名叫威廉•莫顿的商人剽窃了他的麻醉法观念。据说,杰克逊碰巧经过莫顿在奥本山公墓的墓碑时,看到上面写着“麻醉法发明人”字样,因此精神崩溃而被送入麦克连。“杰克逊的脸庞不再像人类的面孔,他发出的声音也不像来自人类的呼喊”,一位作者写道。“在奥本山公墓一边叫喊一边奋力踢打的生物完全疯了。”在1944年描写这次争议的电影《伟大时刻》(The Great Moment)中,演员朱利斯•坦南再现了当时的情景。 由于麻醉是世界上最重要的医学发明之一,醚的发明权之争愈演愈烈。医学史专家派特森(Richard Patterson)和沃尔夫(Richard Wolfe)主张,在首次提出用醚作为麻醉药物一事中,杰克逊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而且莫顿的支持者还散布了前者因酒精而导致精神错乱的不实情节。20世纪,杰克逊的后代说服当时的麦克连院长富兰克林•伍德医生为他们提供一份其先人的医疗记录摘要。(杰克逊曾在麦克连进行过一些醚实验,以检验这种气体是否能让极度不安定的病人平静下来。这些实验失败了,但在他“精神崩溃”之后,必怀感激的董事们同意他以“贵宾”身份住在麦克连七年之久,直至他1880年逝世。)虽然“疯狂”是杰克逊死亡证明书的死因,伍德却提出,杰克逊曾经中风,后来得了失语症,语言和记忆完全丧失。“病历完全未显示杰克逊医生曾饮酒过度,也不像‘狂暴型疯子’。”——作者注1 约翰•柯林斯•沃伦育有数子,长子约翰后来成了麦克连的病人。而他偏爱的次子梅森则继承衣钵,成为外科医生。但是梅森体弱多病,而且如大家所预料的,他父亲的排泄疗法与落伍的药物并未改善他的健康。父亲常指派长子照顾他钟爱的次子,而在一次前往古巴的治疗行程中,约翰喧扰不守纪律的行为,使他卷入与客栈主人、妓女、当地警察的麻烦之中。在1841年返乡后,父亲把他送到麦克连,他于是在此度过人生最后的34年岁月。约翰的名字从家用圣经(family BiBle)中记录家族成员人名的页面上抹去,正式成为一个被遗忘的人。一名检视过沃伦病历纪录的现代精神科医生冷淡地评论道,即使他入院时还没疯,但在麦克连度过他的生活后,他肯定会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