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告诉他们,在部队待了两年后,《美国军人法案》帮助我在纽约大学过了浑浑噩噩的四年。我在晚上打工以弥补政府补助的不足。我其实可以在业余时间打工,只是我急于毕业,想用我的学位和大学知识给这个世界和女孩们留下深刻印象。我在为迟交论文和错过考试找借口这方面经验丰富。我支支吾吾、喃喃地向耐心的教授们讲述自己的不幸人生,暗示巨大的悲痛。我那爱尔兰口音帮了大忙。我生活在信任和老天爷作证的边缘。 当我在一摞图书后面打呼噜时,大学的图书管理员们戳醒了我。其中一位告诉我,图书馆内严禁打盹睡觉。她善意地建议,外面华盛顿广场公园里有无尽的长椅,我可以躺在那儿直到警察到来。我对她表示感谢,并告诉她一直以来我是多么崇拜图书管理员,不仅因为他们懂得杜威十进分类法,还因为他们也提供其他日常生活方面的帮助。 纽约大学的教育学教授提醒我们小心日后的教学生活。他说第一印象很关键。他说:你们和第一个班级见面、打招呼的方式可能会决定你们的整个职业进程。你们的整个职业生涯。他们在观察你们。你们在观察他们。你们是在和美国青少年——— 一个危险物种打交道。他们不会对你们仁慈。他们会估量你们的能力,会决定对你们采取什么对策。你们以为你们控制着局面吗?再想想吧。他们就像寻热导弹,在跟踪你们时,他们依靠原始的本能。这是年轻人摆脱他们的长辈、在这星球上立足的机能。你们知道这个,是不是?希腊人知道这个。研究一下希腊人吧。 教授说在学生进入教室之前,你们必须决定自己将站在哪儿———“姿势和布局”,以及自己将成为怎样的人———“身份和形象”。我从不知道教学会那么复杂。他说:你们不能简单地讲课,除非你们知道该把自己放置在什么地方。教室要么是你们的战场,要么是你们的操场。你们得清楚自己是谁。记住教皇的话:“了解自己,不要认为上帝会审视你。正确的人类研究就是人类自己。”教课第一天,你们要站在教室门口,让学生知道你们很高兴见到他们。我说的是,站着。任何一位剧作家都会告诉你们:当演员坐下时,演出将停滞不前。最好的方法就是确立自己的风度,并在教室外的楼道里展示这种风度。我说的是,教室外。那是你们的领地。当你们走出教室时,你们会被认为是个坚强的老师,无所畏惧,随时准备面对一群蜜蜂。一个班级就是一群蜜蜂,而你们就是战斗的老师。这是人们并不认可的东西。你们的领地就像你们身上的气味,你们走到哪儿它就跟到哪儿,楼道里,楼梯上,当然,还有教室里。千万别让这些蜜蜂侵犯你们的领地。绝不。记住:坐着或甚至站在讲台后的老师实质上缺乏自信,他们该换份工作。 我喜欢他说“实质上”一词的方式。这是我第一次听到这个词用在维多利亚时代小说之外的场合。我期待自己当老师后也能用这个词。它有个重要的言外之意,能让人们坐直身子并集中注意力。 你站在那个小小的讲台上,一讲就是一个小时,而你面前的每个人都在做笔记。我认为那感觉真是棒极了。如果你再有好的长相或性格,女孩子们就会在课后蜂拥到办公室或其他地方看你。这就是我当时的想法。 教授说他作过一项关于高中学生行为的非正式研究。如果我们敏感并善于观察,就会在上课铃响之前注意到某些不寻常的瞬间。我们会注意到青少年的体温如何上升,血液如何流动,如何产生足够为一艘战舰提供动力的肾上腺素。他笑了,而你会发现他对自己的这些观点是多么得意。我们也对着他笑,因为教授有这个权利。他说老师必须观察学生如何展示自我。他说:很多东西———我说的是很多东西———取决于他们如何进教室。观察他们的入场式。他们漫步走,他们神气十足地走,他们拖着脚走,他们彼此碰撞,他们开玩笑,他们炫耀。你们,你们可能没想过进教室这件事,但是对一个十来岁的少年来说,这可能是全部的全部。进教室就是从一个环境转移到另一个环境。对于那个少年来说,那令人不快。那儿会有恶人,会有从粉刺到丘疹等日常令人讨厌的东西。 虽然我无法理解教授讲的东西,但对此印象深刻。我从没想过步入教室会牵扯到那么多事。我认为讲课就是件简单的事,就是将你知道的东西告诉班上的学生,然后考他们,给他们成绩。现在,我知道了作为老师的生活竟然如此复杂。因为了解了有关老师的一切,我对这个教授很是钦佩。 一起上教授的课、坐在我旁边的学生悄悄地说:这家伙在胡说八道,他这辈子从没教过高中生。这个学生叫西摩。他戴着一顶亚莫克便帽 ①,因此他时不时说些很有学问的话也就不足为奇,或者他就是为了吸引坐在他前面的那个红发姑娘而卖弄学问。当她因西摩的话语而转过头来微笑时,你会发现她很漂亮。我希望自己也能卖弄一把,可不知该说些什么,而西摩对任何事都有独到的见解。红发姑娘告诉西摩如果他真那么想,就应该大声说出来。 该死,不,西摩说,我会被踢出去。 她对他笑了笑。当她对着我笑时,我觉得自己飘飘欲仙。她说她叫琼,然后她举起手以引起教授的注意。 什么事? 教授,你教过多少个高中班级? 哦,几年来,我听过几十个班的课。 但是你真的在高中教过课吗? 你叫什么名字,年轻的女士? 琼•萨默斯。 难道我没告诉你,我听过、辅导过几十个实习老师的课吗? 我父亲是个高中老师,教授。他说只有亲自教过,你才会了解高中教学。 他说他不知道她在说什么,她这是在浪费整个班级的时间。如果她想继续这个讨论,可以和他的秘书预约。他们可以在他的办公室见面。 她站着把背包带往肩上一甩。不,她不会预约和他见面,她觉得没理由他不能坦白地回答她关于他教学经历的问题。 够了,萨默斯小姐。 她转过身,看了看西摩,瞥了我一眼,向门口走去。教授瞪着眼,手里的粉笔掉了下来。等他捡回粉笔,她已经不见了。 现在他会怎么处置琼•萨默斯小姐呢? 他什么都没做。他说快下课了,下周见,然后拿起包走了出去。西摩说琼•萨默斯极其漂亮地毁了自己,极其漂亮。他说:告诉你一件事。不要招惹教授。你不会赢,不管在任何时候。 下一个星期,他说:你看见了吗?耶稣! 我认为一个戴着亚莫克便帽的人不应该那样说耶稣。如果“耶和华”或“他妈的”是骂人的话,而我用这些话骂他,他又会怎样?但是我什么都没说,因为害怕他嘲笑我。 他说:他们在约会。我看见他们在麦克杜格尔街的咖啡馆里情意绵绵地喝咖啡。他们手拉着手,眼对着眼。他妈的。我猜她在他办公室和他聊了一会儿,然后就这样了。 我口干舌燥。我梦想着有朝一日能碰到琼,并开口说话。我们会一起去看电影。我会选择一些带字幕的外国电影,以显示我是多么老于世故,而她将崇拜我,让我在黑暗中亲吻她,以至于错过很多字幕和故事线索。那不要紧,因为我们会在一家烛光摇曳、舒适温暖的意大利餐厅谈天说地。她那红色的头发在烛光中闪烁。天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因为我的梦就到此为止。我以为我是谁?是什么让我认为她会看我哪怕一秒钟呢? 我在麦克杜格尔街的咖啡馆里徘徊,希望她能见到我并对我笑一笑,而我会还以微笑。我那么随意地抿了口咖啡,而她就会印象深刻,接着又看我一眼。我会确保她能看到我那本书的封面———尼采或叔本华的作品,而她会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在本可以和那个沉迷于德国哲学、敏感的爱尔兰人相处时,却浪费时间和教授在一起。她会说声“请原谅”,然后离开。在去厕所的路上,她会在我的桌子上放下一张写有她电话号码的纸条。 我在菲戈罗咖啡馆见到她的那天,她真这么做了。她离开餐桌时,教授以那种占有和骄傲的神情看着她。我真想一脚把他从椅子上踢开。接着,他瞥了我一眼。我知道他甚至没认出我在他班上。 他示意结账。当女招待站在桌子旁挡住他视线时,琼乘机把那张纸条放在我的桌上。他们离开后,我打开纸条:“弗兰克,明天给我打电话。”电话号码用口红潦草写成。 上帝!她注意到了我,一个摸索着想成为老师的码头工人,而那个教授,天哪,是一个教授!可她却知道我的名字。我被幸福冲昏了头。餐巾纸上用口红写着我的名字,而那口红曾经碰过她的芳唇。我知道我会永远珍藏那张纸条,直到把它带进坟墓。 我给她打电话。她问我是否知道我们可以在哪儿安静地喝一杯。 查姆莱咖啡馆? 好的。 我该做些什么?该怎么坐?该说些什么?我将和曼哈顿最漂亮的姑娘一起喝一杯。她或许每晚都和那个教授上床。想到她和他在一起,我就痛苦万分。查姆莱咖啡馆的男人们满怀妒火地看着我。我知道他们在想些什么。和那个漂亮姑娘、那个令人倾倒的尤物、那个绝色佳人在一起的那个邋遢家伙是谁?哦,也许我是她的兄弟或表兄弟。不,不可能是那种关系。我不够好看,说是她的远房表亲也没人相信。 她要了杯饮料。诺姆外出了,她说,他每周在佛蒙特教两天课。我猜大嘴西摩把所有事都跟你说了。 没有。 那你为什么到这儿来? 你……你邀请我来。 你怎么看自己? 什么? 很简单的问题。你怎么看自己? 我不知道。我…… 她看上去不以为然。让你打电话你就打电话,让你去哪儿你就去哪儿,你不知道你怎么看自己。看在上帝的分上,说说你的优点吧。来吧。 我觉得鲜血涌上脸庞。我得说点什么,要不然她会起身离开。 一位码头平台领班曾经说过,我是个强壮的小爱尔兰人。 哦,那么,凭那句话和一毛硬币,你就能将地铁开出两站地。你是个迷失的灵魂。这很容易就能看出来。诺姆喜欢迷失的灵魂。 从我嘴里冒出了这么句话:我不在意诺姆喜欢什么。 哦,上帝。她要起身离开了。她没有。她笑了,笑得那么起劲,以至于几乎被酒呛着。之后,一切都变了。她冲着我笑,笑了又笑。我感到很幸福,几乎要欢呼雀跃。 她从桌子那边伸过手来,握住我的手。我的心疯狂乱跳。我们走吧,她说。 我们来到巴罗街她的公寓。进门后,她转过身吻我。她旋转着脑袋,她的舌头按顺时针方向在我嘴里游动。我却在想:主啊,我不值得她这样。为什么上帝没在我二十六岁之前告诉我这些? 她说我是个身体健康的农民,明显地渴望爱抚。我不喜欢被称为农民———天哪,我没读过书吗?没看过E.劳里•朗、P.G.沃德豪斯、马克•吐温、E.菲利普斯•奥本海姆、埃德加•华莱士和又老又好的狄更斯的书吗?———我认为我们在这儿要做的不仅仅是表达情感。我什么也没说,因为我没有这方面的经验。她问我是否喜欢扁鲨,我说我不知道,因为我以前从未听说过。她说一切取决于你如何烹调它。她的秘诀是冬葱。并不是每个人都赞同这么做,她说,但这对她很有效。美味的白鲑最好用上好的白葡萄酒烹制,普通的料酒可不成,得用好酒。诺姆曾经做过一次鱼,但弄得一团糟。他用了些加州啤酒,结果做成了一只旧鞋的味道。那个可怜的心肝只知道他的文学和讲座,对葡萄酒和鱼一窍不通。 和一个手捧你的脸、告诉你要对自己有信心的女人相处,是很奇怪的一件事。她说:我父亲来自利物浦,他酗酒而死,因为他害怕这个世界。他说希望自己是个天主教徒,这样就可以出家,可以永远不用再见到人。是我母亲努力让他说出自己的优点,可他做不到,因此他酗酒而死。你喝酒吗? 不多。 小心点。你是个爱尔兰人。 你父亲不是爱尔兰人。 不是,但他可能是。利物浦的每一个人都是爱尔兰人。我们来做那条扁鲨吧。 她递给我一件和服。好了,到卧室里换衣服。如果武士能穿,那么一个不那么强壮的“强壮的小爱尔兰人”也可以穿。 她换上一件丝质晨衣。那晨衣好像是活的,一会儿粘在她身上,一会儿悬着好让她在里面自由活动。我喜欢衣料粘在她身上的样子,那使身穿和服的我充满活力。 她问我是否喜欢白葡萄酒,我说是的,因为我发现“是的”是任何问题的最佳答案,至少对琼是这样。我对着桌上的扁鲨、芦笋和两根摇曳的蜡烛说“是的”。我对着她举起酒杯、和我的酒杯碰了一下、发出砰的一声的样子说“是的”。我告诉她这是我一生中吃过的最好吃的一顿饭。我想接下来对她说我开心极了,但那听起来可能会不自然,而她可能会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我,这会毁了整个夜晚和我以后的生活。 扁鲨之夜后的六个晚上,我们都没有提到诺姆,除了她卧室花瓶里那十二朵新鲜的玫瑰(上面有张卡片,写着“诺姆的爱”)。我多喝了点儿酒,以便能鼓足勇气问她:你究竟如何做到当着诺姆送的新鲜玫瑰的面和我一起躺在这床上?但我从来没这么问过。我买不起玫瑰,因此我送她康乃馨(她把它们插在玫瑰旁边的大玻璃瓶里)。没有竞争。在诺姆的玫瑰旁边,我的康乃馨看起来很令人伤心,以至于我用仅剩的几美元给她买了一打玫瑰。她闻了闻,说:哦,它们真漂亮。我不知道该对此说些什么,因为这些玫瑰不是我种的,而是我买的。花瓶里,诺姆的玫瑰干瘪了。想到我的玫瑰将会代替诺姆的玫瑰,我很开心。但是,她接下来的举动在我心上留下了我曾受过的最大的伤痛。 我坐在厨房的椅子上,看见了她在卧室里所做的一切:她一支一支拿起我的玫瑰,小心地把它们插到诺姆的玫瑰的中间和周围,后退几步,看了看,用我的新鲜玫瑰撑起诺姆那些无精打采的玫瑰,轻轻抚摸它们(他的和我的),笑了,好像两组玫瑰一样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