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而思之,思而行之
憲政主議的制度建設上, 美國經驗是比歐陸勝一籌的. 書成於美國陷進中東泥淖之前, 對境外軍事行動, 境內處理懷疑恐怖份子等法理問題未能著墨, 今天讀起便覺有些分析說的太滿.
挑着看美国宪法对欧洲的影响,终于看完了。这个说的内容浅白得多,翻译得也比《新宪政论》好多了。看看法国德国波兰对美国的宪法都是怎么接受的,尤其波兰那段历史和中国非常相似,从开始到现在都很像。